审计署如何“处理”信贷资金的“审查”?_银行信贷论文

审计署如何“处理”信贷资金的“审查”?_银行信贷论文

审计署“驾临”信贷资金流向能“审”出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信贷资金论文,流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计署对大型商业银行的信贷审计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9月16日,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一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透露,审计署人员8月份已经“驾临”该分行,眼下工作已经进展了一半。该人士认为,与以往检查相比,此次审计更加严格。

缘由:7万亿元信贷资金流向

在海通证券银行业分析师佘闵华眼里,这样的审计检查并不意外。

“7万多亿元的信贷额度,比较惊人。”佘闵华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这次检查,主要还是提示银行加强风险控制。

金融危机爆发后,伴随着中央4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启动,各种项目纷纷上马,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长突破历史纪录。2009年上半年,新增信贷达7.37万亿元,是2008年同期2.45万亿元的3倍。

中央政府的本意,显然是希望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保证眼下经济增长,为未来的产业机构转型做准备,形成一些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前上马一部分长远来看很有必要进行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问题在于,实体经济领域,一方面竞争比较激烈;另一方面,资本的投资回报率比较低,投资回报周期比较长。“资本本身从逐利性角度出发,不排除有一部分资本,包括政府出台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中的一部分信贷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向房地产、股市,或者其他一些金融领域。”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孙茂辉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强调。

中行分析师石磊预计,2009年上半年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二级市场等领域,可能有1.2万亿元人民币的中长期信贷资金进入,未进入固定投资领域。其中还不包括短期信贷和票据融资可能入市的数字。

随着大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国家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受到影响。眼下7万亿元巨额信贷到底流入了哪些领域、进入了哪些项目、存在哪些风险,国家自然比较关心,佘闵华说。

无奈:银监会力量有限

事实上,包括银监会、银行自身,对银行信贷流向各有其监控方式。

银行本身包含风险控制部门,但作为企业,银行必须在赢利性和安全性之间寻找平衡。孙茂辉说,只要房地产和股市的泡沫还没有大到要破灭的程度,而且比流入实体经济领域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银行本身对资金流入金融市场,显然缺乏自我约束的动力。“一个不太确切的比喻,是同谋者。”

即便不是同谋者,审计作用也不容小觑。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时红秀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银行本身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不过,银行自发的信息披露和审计部门调查出来的信息,有可能不完全相同,通过对照,可以加强对银行信贷行为的约束。

银监会方面,亦十分关注银行信贷流向问题。

2009年四五月份开始,伴随着票据融资的大幅增长,银监会启动了专项检查,对信贷投向进行摸底,重点是票据流向问题,有无进入股市、楼市成为检查重点。此后,央行牵头财政部、银监会等部委再次对信贷投向进行检查,重点是政府投融资平台问题。

此外,银监会之前接连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严格监管信贷资金的流向。

即便如此,孙茂辉还是认为,银监会主要关心的是银行业整体系统性的风险问题。即使信贷资金有违规流向问题,但只要这些资金最终可以安全返回,不会引发银行业系统性的风险,往往银监会只会批评、劝告等,对商业银行没有太大的威慑作用。

进程:渐行渐近

审计署对银行信贷流向问题关注已久。

伴随着国家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公布,审计署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工作中要监督各地在扩内需、促发展、保增长的过程中,有没有出现违背中央方针政策的情况。

2009年年初,审计署曾发文,要求2009年的所有审计工作,都要把检查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2009年2月份,审计署表示,2009年会加大对4万亿元投资中的重特大投资项目、重特大资源环境保护项目、重特大民生工程项目等的全程跟踪审计。

2009年一季度,审计署在对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中发现,一些基层银行审核把关不严,部分贴现资金未注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审计署建议,特别要加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票据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假票据等方面的现场检查。

据悉,此次主要调查银行信贷有没有流向国家限制的行业,是否用于扩大内需,是否用于国家支持的产业。

此外,按照2009年5月18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情况》的安排,2009年审计署将对农发行、农行、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及重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目的:护航宏观决策

据媒体报道,部分受访银行人士指出,近期已经有一些来历可疑的资金从股市闻风而逃。

作用不止于此,孙茂辉估计,此次信贷流向方面的审计,更主要的目的是“防止这些事情以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会造成有令不止,造成整个最高宏观决策层,其政策跟实际效果脱节,使整个宏观经济政策信号失真。”

孙茂辉的意思是,国家此次信贷流向审计的本意,在于摸清资金流向,一方面总结教训,将来更好地控制信贷流向,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为整个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后续的政策,甚至包括如何退出现有的经济刺激政策方面的步骤、方法等,借机进行调整。

虽然审计本意为护航宏观决策,但是时红秀认为,“原则上讲,所有检查都只是所有政策或机制的辅助。如果一个检查,成为要纠正整个信贷流向问题的手段,要考虑的恐怕不是检查问题,而是我们的大政策有问题。”

时红秀表示,信贷流向有问题,确实可以采取加强监管、更多约束、更多引导等控制措施。但理论上,好的政策,应当引导资金往国家所希望的方向流动,应该是监督成本越来越少。“如果结果不是这样,可能我们要考虑信贷政策制定者本身了。”

具体到信贷流向,时红秀认为,最需要质疑的不是检查手段或检查方式,而是大规模的投资导向政策自身是否有问题。所有理性的经济主体,“他们面临的信息和风险,比政府要清楚得多。”

如果所有的银行都按照国家宏观政策投放资金,将来产生坏账后,谁来负责?谁来审计政府?“现在我们已经发现,2009年年初需要振兴的产业,已经出现了不少过剩。过剩是物质状态,价值状态就是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出现后,怎么审计这些银行机构?谁来审计政府?”时红秀表达了自己的忧虑。

忧虑:审计监督恐力量有限

回首历年历次的“审计风暴”,每每不得不惊奇于审计署披露出来的惊人消息,但往往最后的处理结果,总有些虎头蛇尾的味道。

此次国家对信贷流向的审计调查,我们又该寄多大希望于审计监督身上?

时红秀坦言,审计作为监督的形式之一,最主要的是其专业性,“这种工作很必要”。问题是审计监督人力、财力有限,覆盖范围有限,更无法实时监督,只能星星点点地、非连续性地操作。

孙茂辉也表示,鉴于业务的熟悉过程,审计署往往审计周期比较长,最后即使审计出来二些违规结果,往往已经无法改变错误本身。此外审计署没有处分权,没有一种对监督对象有震慑力的处理方法。

孙茂辉建议,银监会、审计署、人大,应该对政府层面的宏观政策、货币政策进行一种常态的监督。使得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促使国家经济刺激政策达到原本确立的目标,使国家计划带来的负面问题降低到最低程度。

专家观点

中国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刘力云:审计只是“前哨战”

投资是国家为刺激经济和扩大内需采取的重要举措,用好这些财政资金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是否落实到实处,并发挥作用。财政资金用到哪里,审计就应该跟进到哪里。这是审计机关职责所在。

此前,“雷声大,雨点小”,这个批评是对审计机关的误解,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老百姓对审计机关查处违法问题的过高期望。对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设,从而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和制度,避免和纠正问题,积极建设,不仅是审计机关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中华:科学、高效的公共财政是根本

此次审计不仅直接关系到财政投资资金本身的使用效率,而且还关系到我们对积极财政政策效果的评价、,而这种评价将是我们制定未来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财政投资的审计监督,是健全财政投资制度和促进财政投资效率提升的重要而必不可少的措施。但审计不是万能的。对于审计揭示出来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整改。从长远来看,要保证财政投资符合社会公共需求,实现财政投资宏观效应、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的最大化,还必须从源头做起,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民主、科学和高效的公共财政决策和运行体系。这当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审计大事记

2002年——审计查出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地区8家支行10亿元虚假按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8 1亿元资金投资股市,所获收益去向不明。

2003年——审计铁道部上报财政部并被批复的铁路建设基金用于建设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38.8亿元,而铁道部上报国家发改委的项目计划金额为182.6亿元,造成财政部批复预算资金数额大于计划资金数额56.2亿元。

2004年——审计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21个分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同时发现各类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

2007年——审计署对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等16个省(自治区)2006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据不完全统计,16个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6亿多元,其中抽审的50个县2006年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25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和发放补贴等。

2008年——审计署对河南、甘肃、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福建、陕西、内蒙古和重庆10省市区2006至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涉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上述10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

标签:;  ;  ;  ;  ;  ;  ;  ;  ;  ;  ;  

审计署如何“处理”信贷资金的“审查”?_银行信贷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