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的本质是权力--从三层次本质论谈起_本质与现象论文

领导的本质是权力--从三层次本质论谈起_本质与现象论文

领导的本质是权力——兼与“三级本质论”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权力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领导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领导科学界长期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至今未有定论。其中服务本质说在学界影响较广,新近出现的三级本质说,对服务说作了一定的补充,但仍然认为,领导的“带动性,服务性,开拓性与创新性”分别为领导的三级本质。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并认为它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三级本质论”者缺乏对“本质”含义的正确了解,因而导致命题的错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认为,事物的真正本质只有一个,这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根本标志所在。如果一事物有多级或多种本质,一事物和他事物就无法区分开来。因此,“三级本质”这一命题是不能成立的。具体地说,有如下几点理由:

首先,“带动性”(即领导的一级本质)不是领导的特殊矛盾的特殊性方面,所以它不能决定领导的本质。

其次,所谓“带动性、服务性、开拓性与创造性”(以下简称“带动性”等),不是领导本身与其他事物的内部联系。领导与组织、指挥、决策、控制、协调、监督等事物存在着必然的内部联系。这种联系靠权力,而不是带动性。领导靠什么去组织、指挥、决策,靠权力,如果没有权力,组织,指挥,决策(包括带动性、服务性)等,都不可能实现。

再次,带动性等不是领导这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标志。领导可以与工人、农民、商人、士兵等区别开来,其根本标志在于领导拥有决策、指挥等领导权,而工人、农民等都不具有最终决定权。领导的带动性等,仅仅是指领导活动中的特性之一,不涉及领导和领导的本质。“三级本质论”者混清了领导与领导活动的根本区别。

其四,带动性等,不可能从领导活动中抽象出来,所以不是领导的本质。一是带动性等均指领导活动而言,不是领导活动的构成要素,因此不能从领导活动中抽象出来;二是带动性也不是领导的构成要素,它不能与非带动性构成一对特殊矛盾,更不是特殊矛盾的特殊性方面,所以它不可能决定领导的本质。

二、“三级本质论”把现象当成本质,从而导致错误的本质论。领导的带动性、服务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等,都属于领导活动的范畴,是一种现象;这些特性都体现了对领导者的必然要求,是领导者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的具体体现。作为一种现象、要求、素质和能力,绝对不可能成为领导的本质。

三、“三级本质论”是建立在“领导与群众的矛盾是领导活动的基本矛盾”这一错误理论的基础上的,其结论自然也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领导与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他们之间的矛盾则是次要方面的。如果没有这些基本前提作保证,领导活动就无法开展。可是“三级本质论”却背离了这些大前提,大谈领导与群众的矛盾,大谈二者的不协调方面,因而颠倒了事物的主流与非主流、本质与非本质的关系,其结果就不可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笔者认为,权力才是领导的真正本质。它之所以是领导的本质,在于它符合本质的定义及其规定性,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对实践是有指导意义的。其一,权力是领导这一事物的特殊矛盾的特殊性方面,所以它可以决定领导的本质。它是怎样决定领导的本质呢?首先我们需要找出构成领导的特殊矛盾。权力和义务是构成领导的最基本要素,即是领导的特殊矛盾(或叫基本矛盾)。在权力和义务这对矛盾中,权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决定性的支配地位,义务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如权力的大小,就决定义务的多寡;权力的性质可以决定义务的性质,可以决定领导的性质。所以权力就是这一特殊矛盾的特殊性方面,它可以决定领导的性质,即本质。

其二,权力是领导这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标志。在领导科学范围内,领导者之所以区别于群众(工人、农民、商人、士兵),就在于领导者拥有权力,如果他没有权力,他就不是一个领导者,而是一个普通群众。一个普通群众也有权力,但仅仅是参与权,而不具备领导者所拥有的决定权。因此,权力把领导与群众区别开来。

其三,权力这一本质又把领导与其他事物联系起来。领导如何把决策、组织、指挥、控协调、监督、利益等联系起来?靠领导的本质——权力。这时,权力就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规律。领导能与决策、指挥……等联系起来,是因为领导具有权力。决策、指挥……等项活动的实质,实际上就是权力的具体运用,就是权力的体现和反映。这就进一步证明了权力这一本质的内在性、隐蔽性、稳定性、深刻性等特征。所以权力才是领导的本质。

其四,权力这一本质是怎样被抽象出来的呢?笔者认为,权力是从领导活动中逐级抽象出来的。一般说来,领导活动是领导科学特定的研究对象,特定的研究对象是可以决定领导科学的性质的。那么,它是怎样决定领导科学的性质呢?这就要求我们对领导科学的研究对象——领导活动进行分析。学界一般认为,领导活动是由领导、被领导和目标三要素组成。在这三个要素中,领导这一要素与领导活动关系最为密切。但是,领导不能决定领导活动的性质,因为我们不能说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领导活动。领导者作为人,只能说明自身的个性、特点等,却不能说明领导活动的性质。这就要求我们对领导这一要素作进一步的抽象,即找出构成领导这一范畴的组成要素(即特殊矛盾)。如前所说,领导是由权力和义务两要素构成,其中权力是这一特殊矛盾的特殊性方面,所以它能决定领导的性质(本质),即有什么样性质的权力,就有什么样性质的领导;有什么样性质的领导,就有什么样性质的领导活动;有什么样性质的领导活动,就有什么样性质的领导科学。例如,有无产阶级的权力,就有无产阶级的领导,就有无产阶级的领导活动,就有无产阶级领导科学。由此可知,权力不仅可以决定领导的本质,而且可以决定研究对象(领导活动)和领导科学的性质。权力就是这样从领导活动中逐级抽象出来的。因此,它符合关于“人们经过抽象思维才能认识它”这一基本原理的,是经得起理论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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