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约的死亡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约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约圣经对于死亡有其独特的信念与看法。这种死亡观是希伯来思想传统的延续,而与希腊思想传统有很大的区别。[1-p38~]不过,尽管新约的死亡观属于希伯来思想传统,与旧约相比,新约的死亡观还是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性。今天,当人们阅读新约圣经的时候,可能会更明确地感受到新约对死亡的看法及表述与现代常识之间的距离。那么,新约对死亡究竟是怎样的看法?这种看法是现代人可以理解的吗?本文试图对此问题作一个初步的探讨。
一
如果把希腊文中死(thanatos)这个词的不同词性算在一起,它在新约中出现了有数百次。这让我们能够了解新约所说的死亡的具体含义。在众多不同的语境下,死亡这个词所表达的含义是什么?如果说,新约把死亡看作似乎是人有可能不经历的,或者只是其生命形态的转折点的话,那么,在这些语境下对于死亡的表述是否与这种观念有冲突?死亡是指“什么”的死亡?显然,在不同的语境下,死亡的意义或其所指可能有不同。下面就让我们分别考察几种典型语境下的含义。
1.灵性的死亡。在新约中,有一种较为典型的语境,说人虽然在这个世上活着,但实际是死的。例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从前,你们因犯罪违抗上帝的命令,你们在灵性上是死了。”)。(以弗所书2:1)在这种语境下,这里所说的死通常被解释为是指人的灵性的死亡。这样的例子在新约中还有一些,如“但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提摩太前书5:6)其实,对死亡这个词的这种用法在旧约中亦是常见的。并且不管是在旧约还是新约中,这种死亡总是与人的堕落,即人与上帝的疏离,关联在一起。按照一般基督教解经家的解释,在旧约创世记第三章,当亚当犯罪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之时,尽管他在世上仍然活了数百年,但正如上帝所事先警告的,他在灵性上已经死了,并且影响到后人。因此,可以说,人因犯罪而在灵性上死亡的观点是旧约和新约一致的观点,并不是新约所特有的。
2.旧我的死亡。在新约保罗书信中,保罗用死这个词所表述的一个典型语句是,人若“与基督同死”,或者“同钉十字架”,就必“与基督同活”。(罗马书6:5,8;哥林多前书15:36;加拉太书2:20;提摩太后书2:11)那么,这里人要在十字架上钉死的是什么?是有形的身体吗?显然不是。按照保罗的解释,人之所以要“与基督同死”,乃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马书6:6-7)这里要钉死的是“旧人”(英文新国际版译为old self,即旧的自我),要毁坏的是“罪身”(英文新国际版译为body of sin)。这里“身”虽然在希腊原文(soma)中有有形身体之义,但这里语境侧重的是被“罪”所支配的人。因此,“罪身”基本上从“旧我”之意。所以现代中文译本将此句译为“我们的旧我已经跟基督同钉十字架,为的是要摧毁罪性的自我。”
将死亡与“旧我”关联起来是新约,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保罗书信的一个重要主题。在这个方面,保罗更经常地将死亡与“肉体”(sarx,英文flesh)关联起来。我们在下节中会仔细地考察这个词所具有的两方面含义。概括地说,这个词本身就有人自然的、堕落的本性之意义。在新约看来,由于人这个有罪的本性是被罪所支配的,所以按照上帝的审判,它是必死的。“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罗马书8:6,13)在这层意义上,按照保罗的观点,人若想不随着这个本性一同死亡,若想“活着”,就要将其钉死,而自己从中出来。
3.身体的死。在新约中,死还常常与人的“身体”(soma,英文body)关联起来,就是指人的有形身体的死亡。保罗在罗马书中曾这样使用身体这个词:“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马书8:11)这里,保罗用“必死的”来修饰身体这个词(英文国际版译为mortal bodies,现代中文版译为“必朽的身体”)。在保罗看来,人的身体是要衰老的,总有一天要毁坏:“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上帝要叫这两样都废坏。”(哥林多前书6:13)这种看法与现代人的看法并没有冲突。只是对保罗来说,身体的死亡只是死亡的一个层面的含义。尽管死亡可以看作是人的身体在此世之存在的结束,但这里的死亡却并不因此意味着人的身体的结束。它只是意味着从地上所用的“帐棚”中出来,进入到另一种形态的“房屋”中去(本文最后一节会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哥林多后书5:1)
4.“第二次的死”。在新约中,更确切地说是在启示录中,出现过四次“第二次的死”这种用法。(启示录2:11,20:6,14;21:8)从字面说看,启示录将第二次的死定义为某种处所:“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0:14)由于火湖与死亡及阴间的直接重合,因此在新约看来,它决定了某些人最终的命运:“若有人的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5)
“第二次的死”意味着什么?其所对应的“第一次的死”是指什么?不同的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一般的解释观点认为,人第一次死是指身体的死亡,而第二次死乃是灵魂的死亡。按照这种观点,人在身体死亡后,仍然要经历上帝的最终审判。名字没有在生命册上的人,其灵魂或生命就被扔在火湖中,而永远地消融在其中。这意味着人的灵魂的彻底死亡,其永远与上帝的隔绝。总之,死亡的这种用法与第1种用法相比,就其皆指人灵性(或灵魂)的死亡,它们具有一定相似之处。
综上所述,“死亡”在新约不同书卷或不同语境下使用,其含义或所指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表明新约对于死亡的看法包含着多个层面。就探讨新约的死亡观这个主题来说,本文下面将主要探讨第2和第3种层面的意义,而暂时不讨论第1和第4种层面的意义。这一方面是因为第1和第4种用法相对其他两种用法来说出现的次数更少。例如,第4种用法只在启示录中出现过四次。另外,更主要的是,第1和第4种用法可以看作是整个新旧约圣经的基本的观点,而相对来说,第2和第3种层面的含义则更能明确地反映出新约死亡观的主要特征。
二
在新约保罗书信中,保罗对死的论述分别与“肉体”(sarx)和“身体”(soma)这两个词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两个词的含义有重合的地方,但亦有非常重要的区别。如上所述,这两个词的不同含义,构成了理解新约死亡观的不同语境。这里首先来看“肉体”与死亡的关系。
希腊文sarx在新约中出现了近150次,多数出现在保罗书信中。中文和合本圣经依据不同的语境将其分别译成“肉体”、“情欲”和“血气”等。这个词的词义十分复杂,(注:参见R.Bultmann,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I,London,SCM,1956,p232-239(对保罗sars观的讨论);W.D.Stacey,The Pauline View of Man,London,Macmillan,1956,p154ff。)保罗时常在不同的层面上来使用这个词。根据多数解经家们的意见,在保罗书信中,sarx这个词的含义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sarx是指人有形的、物质性的形体。这个含义在保罗书信中时常遇到。哥林多前书中的一段经文就是明显的例子:“凡肉体(sarx)各有不同:人是一样,兽又是一样,鸟又是一样,鱼又是一样;有天上的形体,也有地上的形体。(哥林多前书15:39-40)显然,这里的肉体是指人、动物、鸟、鱼都有的物质性形体,虽然其形体各有区别。在这个方面,保罗继承了旧约希伯来思想的传统。Sarx的这种用法继续了希伯来文中肉体一词所包含的人的被造形体所特有的脆弱的那个方面。这种脆弱的形体是会逐渐朽坏的:“血肉之体(sarx)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哥林多前书15:50)sarx这种脆弱和可朽坏的特性,单指物质性形体时候,它是中性的,这一点与希腊思想中视物质为恶的传统有明显区别。不过,正如在旧约中,肉体的这种脆弱性在词义上自然延伸到指称人本性上的脆弱性一样,在保罗书信中,sarx还有第二方面的用法,即sarx是指人天然的、堕落的本性。“至于sarx,主要的概念是指以自己来对抗上帝的人,换句话说,是指天然的人,被视为未领受恩典,或未完全受恩典所影响的人。”(注:参见W.P.Dickson.St.Paul's Use of hte Terms Flesh and Spirit,1883,p271.)这种含义来使用的sarx在保罗书信中出现的次数更多。被人们常引用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在血气(sarx)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sarx)争战。”(哥林多后书10:3)前一个“在血气中”(en sarki)是中性的,表明人当下脆弱的现状;而后一个“凭着血气”(kata sarx)却不是中性的。凭着血气即意味着被一种罪恶的原则(本性)或倾向所支配。[2-p348]在保罗书信中,时常有这样的对比:即“属肉体的”人(sarkikos)(罗马书7:5;罗马书8:8;哥林多前书3:3)与“属灵的”人(pneumatikos)(罗马书8:9;哥林多前书3:1)之间的对比。前者是“体贴肉体”按照“肉体”原则来生活的人,而后者则是“随从圣灵”的人。在这种语境下,sarx乃指人自然而堕落的本性,是个人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已经被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为“我”的东西。[4-p245]
Sarx这种第二方面的含义是新约保罗书信中比较独特的用法。对于我们了解新约的死亡观十分重要。在保罗看来,个人正是因为按着这种“肉体”或旧我的方式来生活,就不免陷在死亡的命运之中,“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的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罗马书7:5)就是说,似乎在保罗看来,人本性的堕落就反映在人对上帝的律法所存的逆反和对抗上。由此在律法看来,人本性中所生出的欲念就是“恶欲”;而按照律法宣判,这种欲念及其行为只能产生一个结果:“罪的工价就是死”。(罗马书6:23)人因为对自己的本性无能为力,因而对律法所宣判的死亡的结果也就无能为力。这是人们对死亡产生焦虑的主要原因。人们在望着日益逼近的死亡的阴影而束手无策之际,死亡就愈发显示出其压迫的力量。这就是何以保罗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哥林多前书15:55)由于死亡与罪的这种紧密关系,死亡被赋予了一种审判的意义,死亡成为对人的罪的一种惩罚。用云格尔的话来说,在律法的宣判下,人以“旧我”身份的死亡是一种“灾难性死亡”。[1-p78]这种灾难性死亡的含义确实是一种“终结”:即个人与上帝关系的终结。
不过,按照新约圣经,它认为其中所传达出的基督的救赎提供了这样一种选择:个人现在就承认自己的罪性,现在就接受上帝依照律法所做出的宣判,并且相信基督的死乃是替代自己偿付了这种死刑的判决,那么,按照云格尔的说法,人届时身体的死亡就不再是一种“灾难的死亡”,而是一种“自然死亡”。[1-p81]身体的死亡已不再是对罪的一种惩罚,因为审判对这个人来说已经发生了。
这就进入到我们这一节讨论的核心。在新约保罗书信中,对于这样一个认为自己已经接受了上帝审判的人(如保罗自己),常有的一个说法就是:“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加拉太书2:20)“与基督同死”这种表达意味着,这个人虽然还没有经历身体的“自然死亡”,但他却正在经历另一种意义的死,一种人还在世上活着时所经历的死,这就是这个人的“旧我”的死。在保罗书信中,有些段落还专门强调了这种“旧我”的死,对于接受了基督代赎的人来说,是已经发生的事情,“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哥罗西书3:3)
不少人把“旧我”的死这种表述看作是一种比喻或类比的用法。如果只是以这种方式来理解“旧我”的死,那么我们就还只是停留在保罗这一思想的表面。实际上,另一种论点则更可能触及保罗这一思想的深处:即认为保罗的这种表述具有末世论的意义或维度。单从人文学的方面来看,末世论维度不只是从未来的某个事件(审判)或时间(末日)来反观当下的一种视角,使人在当下“看自己是死的”。个人之所以能够在当下“看自己是死的”,在保罗看来,乃在于个人在当下已经经历了自己的死亡。末世论维度所表明的正是个人在当下对“未来”的生存性经历。关于这一点,从人文学方面较为恰当的表述就是生存哲学的表述。海德格尔在其《存在与时间》中,从生存论角度特别地说明“死亡乃是一种此在刚一存在就要承担起来的去存在的方式。”[4-p294]这种去存在的方式就是“向死亡而在”的方式。在这种“向死亡而在”的方式中,此在的生存在“时间性”上体现为将“未来”和“过去”在当下打通为一个整体,从而将个人生存的时间性展现出来。所以,从“亲在”而非“旁在”的角度来看,死亡并不意味着其生存的终结,而恰意味着其生存时间的开始。这一点诚如列维纳斯所言:“死亡并不应该被设想在一个未实现的未来中,而是相反,时间的被设想应该从这种该去存在同时也是该去死亡出发。”[5-p45]
因此,如果我们要问“旧我”的死意味着什么的话,生存哲学的表述乃是积极方面的表述,即人的本真能在绽放出其可能性。而从保罗书信来看,“旧我”的死则具有这种特点:“旧我”的死与“新我”的生乃是同一个事件,同一个具有末世论意义的事件:“你们已经脱去了旧人(old self)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new self);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歌罗西书3:9-10)这里给人突出的印象是旧的自我可以“脱去”,新的自我可以“穿上”。因此,对于一个经历了“旧我”之死的人来说,可以这样概括“旧我”之死的意义:他得到了一个新的自我认同的可能,以致他可以把过去一直当作“我”的(“肉体”)现在不再当作是“我”了,并且认识到”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罗马书8:12)这种自我认同的转换正表明了“旧我”之死的深刻含义。
三
除了“旧我”的死,身体(soma)的死亦构成了新约死亡观的重要方面。在新约保罗书信中。保罗对soma和sarx的用法有明显区别。[6-p31]相比较而言,soma的含义要明确的多。在很多地方,soma这个词都是指人的有形的身体,尤其是保罗谈到复活问题的时候,他基本上是指这种有形身体的复活来说的。例如在腓立比书中,“他[基督]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soma)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立比书3:21)就soma是指有形的身体而言,它与sarx(肉体)第一方面的含义相类似。但就是在这个方面,它们在保罗书信中的用法也是有区别的。按照一般解经家的看法,soma作“身体”来讲时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注:G.E.Ladd,A Thedogy of the New Testatment,II,Grand Repids,Eerdmans,1974.中译本见马可人等译,《新约神学》,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6年,第551页以下。)
首先,身体总是要朽坏和死亡的。保罗在多处提到人的身体时,前面总是冠之以“死亡(必死)的身体”。(罗马书6:12;8:11;哥林多后书4:11)因此,像其他被造物一样,有一天它会朽坏。(哥林多前书6:13)其次,身体如若不为“肉体”(旧我)所支配,就为圣灵所支配;反之亦然。就它本身是中性的这个意义上,保罗对soma的看法基本上继承了希伯来传统,而与希腊传统把有形的身体看作是恶的观念有截然的不同。用新约的话来说,它只是器具,它既可以“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也可以“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罗马书6:13)再次,当它被献给上帝的时候,它就成为圣灵的殿:“岂不知你们的身子(soma)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哥林多前书5:19)这表明人的身体与其中的灵有着紧密的关联。身体会影响灵,同时它也会为灵所影响。因此,为了过一个“随从圣灵”的生活,人的身体需要节制。这成为人成圣生活的一部分。最后,由于身体是“圣灵的殿”,因此它需要“待赎”或“复活”。身体待赎(罗马书8:23)是soma的重要特征。
在了解了身体(soma)在新约中使用的特点后,让我们来看身体之死的含义。按照保罗的看法,对于未接受基督“代赎”、未与基督“同死”的人来说,由于其身体为“肉体”(旧我)所支配而表明为“罪身”,因此,其作为“罪身”的死,便具有了审判和惩罚的色彩。如上述云格尔所称,是一种“灾难性死亡”。当然,从新约对此的表述来看,它所言的审判显然具有末世论的性质。不过,在新约中,似乎亦表达了另一种看法:身体的死亡意味着改变这种命运之可能性的彻底失去。而对于接受了基督“代赎”,与基督“同死”的人来说,身体的死所意味的则完全不同。用保罗自己的话来说,身体的死对于这些人来说不过意味着他们“睡了”。“如前所述,这里所谓“睡了”,更确切的意思是指人的存在或身体状态“改变”了。这里我们可能会提出的问题是,如果在新约看来,身体的死亡只意味着某种存在状态的“转变”,而并不意味着其存在的终结的话(至少对某些人来说),那么,我们怎么理解这种“转变”?如果仍然是这个人在继续存在的话,他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存在?是否就是以所谓分离的灵魂的方式?我们知道,古希腊的思想传统就把死亡看作是灵魂从其被囚禁的身体中的出离。
在保罗书信中是否持有一种“过渡时期”的看法,即在身体死后有一个时期似乎灵魂可以离开身体而存在?对此神学家有不同的看法。(注:Donald Guthrie,New Testament Theology,Inter-Varsity,1981.中译本见高以峰等译,《新约神学》,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1054页以下。)概括地说有两种观点,即一种观点认为身体死亡后马上复活(转变为新的身体),而另一种认为要有一个过渡时期灵魂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新的身体。然而,不管是哪一种观点更有依据,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即保罗对身体死亡的看法与希腊思想传统完全不同。这里的区别在于,保罗在其书信中,极为重视身体的复活。身体的死亡,其意义并非在于灵魂的出离,而在于向另一种身体的“转变”:“我们在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倘若穿上[天上永存的房屋],被遇上的时候就不至于赤身了。(哥林多后书5:1,3)人在地上的身体(帐棚)被拆毁之际,“必得”另一种形式的身体(房屋)。如果这里“赤身”就如很多解经家所理解的分离的灵魂的话,那么从这里我们看到,保罗似乎不能接受与身体相分离的灵魂的观念。实际上,灵魂与身体的两元划分本就是希腊思想的特点。希伯来思想传统中并没有这种两元的传统。在这里所反映出的希伯来传统让我们认识到,个人的灵与身体的整体构成了一个人之为自己的整体。个人的自我认同是对这个整体的认同。个人在其离世的转变中,若要保持其存在的同一性,就不能缺少构成了整体的身体这个部分。
因此,在新约保罗书信中,身体的死与身体的复活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地上身体的死一定意味着向另一种身体的转变。“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哥林多前书15:44)这里“血气的身体”(psychikon soma)让人适应此世的生存,而“灵性的身体”(pneuma soma)让人适应另一个世界的生存。总之,按照保罗书信的观点,无论在那里,身体对于一个人的自我认同都是不可缺少的。这种死亡观显然与现代人对身体死亡的常识观点相差甚远。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常识观点就一定是合理的,毕竟人类对自身死亡的认识还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