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标体系论文,新经济论文,效益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4年以来,我国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体系,大致经历了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50年代其考核指标是27项,60年代简化为17项,70年代又简化到8项,这些指标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共生物。到了1982 年,国家根据当时经济形势的需要,颁布了16项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从中选出了10项作为企业经济效益动态考核指标。1983年,国家计委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改,沿用到1992年,国家统计局又将其修改为6项。 可以肯定地说,我国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所走过的上述轨迹,每一步都深深地打着当时经济环境的烙印。也正是这个道理,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需要,财政部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从各种评价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中筛选出了10项指标,构成了一套基本接近国际通行做法的新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并从1995年开始试点推广。
一、新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特点及其现实意义
综观新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新评价体系),其突出特点主要表现在设计思想、设计内容和指标组合三个方面:
第一,在设计思想上,新评价体系彻底摆脱了计划经济的束缚,把企业置于市场经济的新环境,以新的视野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三方面来考虑,立足于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以满足政府、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多方面的不同需要。
从投资者的角度,新评价体系侧重于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本维护状况,设计了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等四项指标。
从债权人的角度,新评价体系侧重于关心企业的财务状况,即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设计了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四项指标。
从国家或社会的角度,新评价体系侧重于关心企业对国家或社会的贡献水平,设计了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等两项指标。
第二,在设计内容上,新评价体系做到了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的有机结合。这突出表现在:新评价体系从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出发,高瞻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同步于新税制与新财会制度,把握于国有企业的转机建制,同时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吸取了经济增值的新思想。
第三,在指标组合上,新评价体系是对新财务指标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的十大评价指标,其中有六项已见诸于新财务制度,其它四项则是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萃取改革理论与实践的有益成分,以保证国有企业的正确发展方向而提出的。可以说,十项指标从不同的角度,紧紧围绕企业的产出效益,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正是由于新评价体系的上述特点,所以,它一公布就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它对于推动当前国有企业的转机建制,激发全民的效益意识,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必将产生奇妙的“催化”作用。
第一,新评价体系为社会各方提供了评价企业先进与落后的重要标准和衡量尺度。评判一家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往往取决于评判者的自身利益要求。新评价体系不是从政府和企业各自的出发点孤立地看问题,而是建立在国家社会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相分离的基础上,从国家或社会、所有者、债权人三方来考虑,因而为社会各方提供了评价企业优劣的可靠依据。
第二,新评价体系首次引入了“资本保值增值率”这个指标,它对于维护我国国有资产的投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大中型企业大都是国有资产占主体的公有经济,注重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与效益,事关江山社稷,而引入资本维护理论,把资本保值增值率纳入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为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无疑装上了一道“安全门”。
第三,新评价体系借鉴了西方的经济增值理论,设计了“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这对于引导企业自觉地把企业看成是整个社会的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利润与社会整体利益的一致性思想,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关系,提供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企业价值导向。
第四,新评价体系建立在统一后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改革后的财税、金融等制度基础上,为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提供了可靠的尺度。既有利于企业经营者经营把舵,也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等洞察识相;既能激励先进,又能鞭策后进。尤其是那些效益欠佳的亏损企业,更能促使其找出差距,自我加压,奋发图强。
二、新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及其美中不足
经济效益指标及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符合经济效益的理论要求,满足设计者的基本愿望,同时还要简明易懂,便于操作,广泛适用。为此,它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科学性原则。这是一条最根本的原则。其基本要求有二,一是设计的各个评价指标必须在符合经济效益理论的基础上,做到概念确切,不能含糊其词;含义清楚,不能有多种解释;计算范围明确,不能各有所取。二是要求整个指标体系必须符合系统论的观点,始终把握投入产出这条主线,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系统科学的反映,而不能以偏概全或主次不分。
第二,实用性原则。它要求设计的指标及指标体系要适应当时的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相吻合,据此得出的结论要能满足各方人士的不同需要,实现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目的。
第三,可比性原则。它要求设计的指标在概念含义、数据口径、时空范围、计算方法等方面应基本统一,互相可比。在企业经济效益评价过程中,往往要进行横向、纵向的各种比较,因此,考虑比较分析的需要,明确、恰当地设计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组成指标,科学地把某些不可比因素转化为可比因素,并尽可能地做到与国内同行业、甚至国外同行业的指标相一致,是顺利实现评价目的的重要前提。
第四,可操作性原则。是指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要明确,便于操作。即计算方法简单便捷,能够精确或比较精确地计算,数据的采集比较方便、准确,而且便于进行指标的比较分析。
第五,公开性原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所涉及的经济资料必须是可以对外报告或公开的,而不应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因为在企业经济生活中,有许多资料是企业的机密,如成本构成,赊销金额比例等。
第六,协调性原则。它要求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应尽量与其他财务评价指标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同时还要尽可能地与国际上通行的评价指标相协调。这对于企业稳步跨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都有好处。
第七,通用性原则。虽然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千差万别,但从经济效益的观点来看,它们却都有产出也有投入,有成果也有消耗,有所得也有所费。因此,通用性原则要求设计的评价指标及指标体系必须从其共性出发,能为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所通用。
第八,重要性原则。企业经济效益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体现在企业的方方面面。重要性原则要求设计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及指标体系必须满足既能从整体上反映揭示企业经济效益的全貌,又能在某一方面重点揭示对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的重要事项,满足某些特定信息的使用者。做到主次分明,取舍得当。
根据上述八大设计原则,回过头来审视新近颁布的十大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不难发现,新评价体系尚有美中不足之感。现提出如下,以供商榷。
1.科学性原则遵循不够。具体表现在:
①个别指标的分子项与分母项口径不统一,缺乏可比性。如销售利润率中的分子项为利润总额。根据现行财务制度,利润总额是企业的全部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三部分。但分子项则仅为产品销售净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扣除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后的净额。很显然,分子项的经济内涵及口径比分母项要广泛得多。
②个别指标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如存货周转率为产品销售成本与平均存货成本之比。这似乎给人一种表象:销售成本越高,则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越高,存货经营效率就越高。因而容易给人以掩盖企业成本上升的嫌疑,与经济效益的基本理论不符。
③个别指标在设计上缺乏严密的逻辑思考。如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期末所有者权益与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较。制度规定,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其中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是资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损赠的资产价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因此,资本公积金的形成与企业经营效率无关,能否将其纳入衡量投资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范畴,作为经济效益考核的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笔者认为:剔除资本公积金似乎更合乎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目的。除此之外,该指标忽视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影响。保值并不等于等值,因为资金在不同的时点具有不同的价值,即使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评价至少也应建立在货币时间价值基础上进行。
④缺少衡量企业发展趋势的效益指标。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效益信息的使用者除了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或社会之外,还有企业财产的经营者。新评价体系在设计上却忽视了这一点。从财产经营者的角度,应主要侧重于企业的发展趋势评价,即关心企业的成长情况。
2.个别指标在设计上违反了公开性原则。如应收帐款周转率是赊销净额与平均应收帐款的比较,其中赊销净额属于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对外公布。因此,当企业外部人员对其进行经济效益评价时,是无法直接收集到企业的赊销净额这一数据的。为此,有人提出用销售净收入来替代赊销净额,但由此计算出来的应收帐款周转率便名不符实,很难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营运能力。
3.协调性与可操作性原则考虑不够。新评价体系中设计了“社会贡献率”来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收、净利润等。对此如果仅从理论上看,该指标符合经济增值学说,但在我国企业尚未普遍编制“增值表”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贡献总额”的数据收集工作便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其他税收等项目,分别散存于不同的会计帐户,逐步收集,工作难度大又容易出错,这不仅与现行会计制度不大协调,而且操作起来困难。
三、进一步完善新评价体系的基本设想
1.在现有十大指标的基础上,增加衡量企业发展趋势的两个指标:
前者反映企业产品所处的市场寿命周期阶段,后者则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增长速度。通过这两个指标,企业自身就可以对成长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预测。
2.修订存在缺陷的某些指标,使新评价体系更趋完善。
3.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出发,为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防止市场经济初创时期某些弊端的出现,在现行的财务报告中增设“增值表”作为企业对外必须报告的第四张会计报表,不仅有利于新评价体系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更有利于社会各界对企业的财务评价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