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启示与借鉴_德国双元制模式论文

德国“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启示与借鉴_德国双元制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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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从最初的“师徒制”发展到今天已有百年以上历史,在德国众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独树一帜,最具特色,并成为许多国家学习借鉴的榜样。

北京市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金融专业教师参加了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赴德国培训项目,在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哥平根商业学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期间,通过对职业学校、合作企业考察、教学观摩等活动,深入学习了解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教育制度,法律保障、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内容,“双元制”职业教育不仅在德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也同样为我们带来很多有益的启示和帮助。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1820年手工业革命时期,开始出现的师傅带徒弟,是职业教育的萌芽,1897年后经过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开始出现培养技术工人的子弟学校,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萌芽期。1908年德国颁布了统一的职业教育法规,1938年,德国开始实行普遍的职业义务教育,1948年,二战结束后,德国教育委员会在《对历史和现今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的鉴定》中对“双元制”职业教育正式命名,1969年《职业教育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相继出台,1981年《职业教育促进法》颁布,在近百年职业教育实践中,“双元制”职业教育不断完善和进步,逐步发展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德国总理科尔在《双元制在统一的德国的力量》演讲中指出:在德国这样一个资源不足的国家,经济实力是以从业人员的技能为基础的,受过良好职业教育的青年是德国的最大资本,是德国经济发展和稳定的保障。因此,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在国家立法支持下逐步建立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其含义是指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青少年通过选拔考试被企业录取为培训学员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同时,在指定的学校里完成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理论课程学习,经考核达到要求的培训学员,正式成为企业员工。这种模式也是一种将企业和学校、理论和实践、学习和就业紧密结合,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就业为导向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

1.“双元制”职业教育与德国教育体系

德国拥有相当完备的教育体系,可以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四大类型。德国法律规定联邦各州具有文化教育自主权,各种类型的学校教育都隶属于州政府专门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联邦各州根据《联邦职业教育法》都建立了层次清晰、体系完整的教育体系,“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得到法律保障。

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完成5年制初级中学学习后经过初级中学毕业考试进入2—3.5年制的“双元制”职业教育阶段,相当于我们国家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举办这种教育的学校是“双元制”职业学校;另一种是完成6年制中级中学学习,经过中级中学毕业考试进入1至3年制的“双元制”职业教育阶段,相当于我们国家的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举办这种教育的学校是“双元制”职业学院。

2.“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

无论哪一种形式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其共同特点是:一是企业和学校相互协作,建立并构成“双元制”伙伴关系,其中,一元是企业,另一元是学校。二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运行主体包括企业、学校、政府、行业协会和学生。一般情况下,企业每年向社会发布招收培训学员的信息→学生根据企业信息选择企业并参加企业选拔考试→企业录用培训学员→学生和企业签定培训协议→企业为培训学员选择并安排职业学校→学生每周1.5~2天在学校学习、3~3.5天在企业由培训教员(师傅)指导下进行实习和培训。在“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中,政府(联邦州政府)根据所管辖区域企业用人需要和职业大类,配置建立若干所职业学校,学校(职业学校)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教育服务。企业和学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企业和学校两者合二为一;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和学校虽然呈现双元属性,但企业处于主导地位,职业学校要跟踪企业发展需求和企业新技术变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行业协会(德国工商协会)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颁布法律性文件;二是制定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三是教育质量、培训合同执行、企业培训教员的监督检查;四是为企业和学校提供咨询服务;五是为学生提供企业招聘信息、制定统一考试方案等。

3.“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是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联邦各州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手工业条例》、《职业教育促进法》、《学校法》等法律文件,规定并明确了企业、学校、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企业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的学生时,必须为其提供2至3.5年制的“双元制”职业教育,1/3的时间安排到学校学习文化课程和专业理论课程,2/3时间在企业进行实习和培训。企业须承担全部培训费用的同时,还要支付“双元制”学生大约400~600欧元/月的实习工资,而职业学校对所有在校学习的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学校的教育经费全部由联邦州政府拨款。《职业培训条例》规定由德国工商协会(IHK)统一颁布职业大类标准(目前约有365种),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有关职业大类的统一考试,取得德国工商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工作,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

4.“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学生来源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专业根据职业进行设置。《职业培训条例》规定,“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学校和企业都不能自行设置新专业。所有职业都由德国工商协会(IHK)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变化,进行调整和制定,并定期向社会颁布,自2000年以来,新增了26个教育职业,这是30多年来德国职业教育最为剧烈的变化,目前,在德国规定的职业大类大约93种,对应的职业(专业)大约有371个。

通常情况下,选择“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须有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学生根据企业向社会公布的招收培训学员信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企业,企业按照规定,通过三个步骤进行选拔。第一步是初选阶段,对报考学生的简历、入学前学习成绩进行评分,(比如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储蓄银行每年招收200名培训学员,报名人数大约1000人);第二步是笔试阶段,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和注意力情况;第三步是对考生进行分组,采取小组合作完成项目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学生的职业潜质。考生被录取后,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企业给学员安排实习岗位,并指定实习指导老师(师傅)指导学员实习,根据职业岗位特点、家庭住址等因素为学生选择一所学习文化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学习的职业学校,这样,被企业录取的培训学员,具有企业“学徒”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并开始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培养。

5.“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师资队伍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课程分为学校学习课程和企业实习培训课程,这两类课程都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定。企业实习培训课程的设置依据是根据《职业培训条例》规定制定的《培训框架计划》,该计划对实习培训时间、内容等都进行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一般都建有自己的培训中心,专门对培训学员的学习、实习进行教学安排和管理。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依据是联邦各州颁布的《框架教学计划》,该计划对职业学校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明确规定,学校按照大纲要求进行教学实施。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由两部分组成,一类是职业学校教师,另一类是企业实习培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专职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任职的前提条件是具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然后通过联邦州政府统一组织的第一次资格考试,进行两年期的教学见习,再通过联邦州政府统一组织的第二次资格考试,才能成为正式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习培训教师由企业自主聘任,一般包括培训顾问、培训教员、师傅、监管人员。企业培训教师的任职前提条件是具备“双元制”职业教育经历,毕业后具有4~5年的实际工作经验,通过德国企业培训师的系统专业训练和认证注册(AEVO)考试,或者师傅资格考试,才能成为企业培训教师。由此可以看到,德国严格的教师准入制度是保证师资队伍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前提。

6.“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和职业资格认定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是由结业考试、培训合格考试和毕业考试三部分组成,学生通过三部分考试,分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1)结业考试。也称为职业资格考试或职业准入考试,根据职业培训条例,这种考试都由行业协会负责(IHK),学校和企业都没有考试的权利,它是“双元制”考试的关键,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被考者是否能作为专业人员胜任其岗位工作,考试内容包括规定的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考试形式采用完成实际工作项目方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的项目任务,在提交书面报告的同时,还要进行答辩。

(2)培训合格考试。它是培训企业或企业培训指导教师(师傅)在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期间的过程性考核,并在培训学员完成培训后,为其出具培训合格“教学证明”。

(3)毕业考试。它是职业学校根据培训学员在学校期间学习的课程,组织的考试,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方式,考察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的知识和能力。考试合格为学生出具成绩单,也称为毕业证书。

以上三种考试,结业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是培训学员正式进入职业岗位的任职资格证书,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影响力远远超过职业学校进行的毕业考试。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职业学校课程教学

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接受职业教育的受教育者在企业以“学徒”身份,在学校以“学生”身份接受正规的职业教育,企业和学校都是教育的参与方,在企业导向作用下,联邦政府文化教育部(KMK)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在1996年对“双元制”职业学校的课程进行改革,开始试行“学习领域”课程,职业学校按照学习领域规定的目标和学习内容构建“学习情境”,指导教师设计教学单元,开展行动导向的教学改革,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学生提供文化知识、专业理论方面的课程,通过行动导向的教学,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

1.“学习领域”和“教学计划”

在德国,“学习领域”是联邦政府委托职业教育研究所开发的课程纲要,对每一个“学习领域”的课程目标和学习内容、学习课时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用“学习领域”文本方式进行规定。在“学习领域”确定原则基础上,各州统一制定并颁布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计划。一个专业的教学计划通常包括:职业名称、岗位及岗位群、学习领域名称,以及每个学习领域的学时、开设学期等信息。

2.“学习情境”和“学习单元”

“学习情境”是一门课程的若干个具体、完整的一项学习任务,它是由职业学校根据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教育教学规律特点,开发出的一个包含了知识、能力、素养等综合性的学习任务。每个学习情境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课时,以及实施教学需要的教学环境和工具设计。“学习单元”是一个学习情境中的一项能够独立安排的学习活动。设计“教学单元”的任务由教师完成,设计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学习情境,按照完成一个典型工作任务需要的工作过程;

(2)有明确的教学问题和结果;

(3)解决问题的过程遵循“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六个相对完整的结构化环节(一般称为六步法);

(4)在每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中,都要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兼顾学生的不同需要,实现“教、学、做”一体。

3.行动导向教学法和能力培养目标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适应企业要求劳动者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等综合职业能力进行的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改革。通过行动导向教学,有目的、系统化组织学习者在实际或模拟的教学情境中,通过完成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的系统化学习,获得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行动导向教学被德国的教育改革实践者总结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的行动导向教学是教师在进行整体教学活动设计的一类教学组织形式,如项目教学教学法、兵棋推演法等。微观层面的行动导向教学是指教师在具体教学单元的教学过程中运用的多样化具体教学方法,如轴承法、场地法、学习圈等。

在行动导向教学中,对学习者的培养目标不再仅仅是“知识”,而是“职业能力目标”,通过“学习领域”课程的教学设计,使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获得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教师一堂好课的标准是能够兼顾这三种能力培养。

(1)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是指和职业相关的专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学生通过专业学习获得这种能力;

(2)方法能力

方法能力是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工作方法,以及独立负责一项工作任务时,能够自我学习,获取知识的能力。方法能力需要在教师创设的特定学习环境中,通过完成具体教学任务来实现的;

(3)社会能力

社会能力是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社会关系能力,包括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等。

兵棋推演教学法举例:

第一步,进行知识储备。知识储备是学生完成学习目标的前提,也是该教学法有效实施的基础,良好的知识储备可以让学生充满学习激情,并能在竞争中富有策略。

第二步,建立规则。规则相当于为竞争双方建立了必须遵守的限制(比如在银行经营中,国家的相关金融政策等等)。

第三步,初始数据。初始数据保证了竞争方要在同样的初始条件下开始竞争。

第四步,成立竞争小组。采用小组方式开展多对多的竞争博弈,在突出专业能力、个人能力的基础上,关键是培养学生讨论、分析,并达成一致策略的社会能力。分组方式可以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多种方式(组合搭配式、数码报数式、线绳法等等)。

第五步,轮回竞争。竞争轮回是竞争方在初始条件相同的情况开始竞争博弈。核心在于各小组的竞争策略确定。一旦竞争策略确定,就可以通过设置策略数据,并由计算机推演出竞争结果。所谓轮回,就是可以开展多轮次的竞争博弈。

第六步,监控过程。教师在其中主要扮演裁判角色,当一方不遵守规则时,有权进行裁决和修改其数据。

第七步,评估结果。每一个竞争轮回结束,教师将推演结果进行发布,通过结果发布,可以进一步活跃课堂氛围,并加强小组间互相学习。第八步,汇报评估。采用小组汇报式,可以全方位的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个人能力等。

三、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1.政府主导、国家立法是职业教育实施的基础

在德国,一是通过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职业教育,保证了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的教育经费全部由州政府承担,企业培训经费由企业承担,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期间,不仅能够免费在职业学校学习,还能够从企业获得400~600欧元的实习工作报酬。三是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之间建立互通互认机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没有层次差距,只有类型不同。

在我们国家,应当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立法,进一步加强和明确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一是急需用法律规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这样职业教育在校企合作培养人才中,才真正不靠“人情”,而靠“法律”。二是在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之间建立互通互认立交桥,不仅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还有利于解决家长和学生报考职业院校的后顾之忧。三是结合中国国情,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突破职业教育学历化,在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非学历职业培训教育之间建立立交桥,融合学校教育标准和社会用人标准,兼顾连续学习和非连续学习,突破传统教育模式和办学模式,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发展新要求的职业教育制度。

2.行业协会的作用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

在德国,大约有80家工商行业协会分支机构,不仅负责颁布国家统一的职业大类和相关职业培训条例,还负责企业培训资格的认定、企业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合同履行和纠纷仲裁,更重要的是负责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从而规定了人才培养标准、培养规范和质量评估要求。

在我们国家,应当通过国家立法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的功能和地位,一是专业大类和专业标准应当由行业协会和教育主管部门合作负责制定和颁布。二是改变目前职业技能鉴定多口径问题,统一由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来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和组织职业资格考试。

3.职业学校行动导向课程教学是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类型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从我们在现场观摩到的十多种教学法可以看到,每一种教学方法背后都蕴含着对教学情境的精心设计,对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综合培养的理念和思想。教师在上课前做好充分教学设计和准备,教学中发挥引导指导作用,学生是课堂的主人,教师教得自如,学生学得积极。这种多样化行动导向教学法思想和理念最值得当前职业院校课程教学改革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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