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王朝的行政大法——简析《尚书#183;共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王朝论文,尚书论文,大法论文,中国历代论文,行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尚书》是我国最古老的著作之一。《尚书》,顾名思义,是上古之书。它集商朝和周朝初期政治哲学思想、统治经验和行政经验之大成。《洪范》是《尚书》中—篇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它奠定了我国古代社会各王朝的统治准则和行政准则,被奉为我国三千多年来历代王朝进行政府管理的“统治大法”和“行政大法”。洪者,大也;范者,规则也,法也。“洪范”即“大法”。“洪范九畴”是指《洪范》论述的九个范畴。《洪范》所阐述的九个范畴,《汉书·五行志》称为“大法九章”,《史记·宋世家》称为“大法九等”,“大法九类”。“洪范九畴”颇具体系,其主要内容有:一畴五行,二畴五事,三畴八政,四畴五纪,五畴皇极,六畴三德,七畴稽疑,八畴庶征,九畴五福、六极。
《洪范》所论述的内容涉及到神权政治与神权行政思想和行政准则,倡导以王权为核心的等级行政制度和行政方式,确立了王权的决策方式以及王者自律及他律准则。
一、天授君权、天人合一的神权行政思想
《洪范》的核心思想是天授大法,天授君权。这种思想在中国统治了几千年。《洪范》的这种思想后经汉儒董仲舒的渲染铺陈,又经释道两家以及各代儒学大师的发挥阐扬,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三千多年来不可更替的法则。这是“天命观”的最初思想萌芽。
《洪范》这篇经典著作的问世就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充满了天授大法、天授君权的神奇传说。
《洪范》开篇就讲这大法九章的非凡的来历:“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据《史记·宋世家》云,箕子本是纣王的亲戚。纣王淫佚,箕子谏而不听,乃披发佯狂而为奴。武王打败殷之后,访问箕子。这就是文中所说“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1]
周武王要箕子向他讲授天帝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而又有秩序的宇宙常理是什么。“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2]
箕子回答周武王说:“我闻在昔,鲧陻(yīn)洪水,汩陈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歝。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洪范九畴,彝伦攸叙。”[3]箕子告诉周武王,当年鲧用土堵洪水,搞乱了五行,天帝愤怒,把鲧杀了。禹承父业,治理了洪水,治理了国家,天帝就把“大法九章”授予他。他就按天帝所赐大法的道理把国家管理得井然有序。禹将这“统治大法”、“行政大法”留给后人。《洪范》是天授予君王的。这种美妙而神奇的传说自然符合历代王者的统治需要。这种天人合一的神权政治、神权行政思想贯穿于《洪范》整篇文章之中。这种思想完全符合马克斯·韦伯对神授的权力的描述,君王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上天的授予。
《洪范》天人合一的神权政治、神权行政思想更集中地表现在第一畴五行,第二畴五事,第四畴五纪,第八畴庶征。这几畴表面上看起来毫不相干,其核心思想是天人感应、天授君权。它明确地告诉人们,宇宙中的日月年的时空,物质世界的金木水火土,各有其规律,君王必须顺其规律行政,如倒行逆施,天地不容,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它要求君主必须用天授之权,替天行道,代天行政;如违背天道,天必有客观反应。这无疑一方面提高了君主的地位,使其凌驾于贵族与民众之上,是至尊至高的权威;另一方面又告诉君王,其权力行使是有制约的,滥用权力,天有感应。
第一畴五行是指:“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4]水、火、木、金、土各有其属性:“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5]五行都有其味:“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6]
《洪范》所指出五行次序为“水、火、木、金、土”。鲧搞乱了五行的次序而无法治理洪水、无法治理国家而被杀头。禹使五行有序,不仅治理了洪水,而且治理了国家。“润下、炎上、曲直、从革、稼穑”,“咸、苦、酸、辛、甘”,则是五行的属性。五行的次序和属性都不能变,变则改变了物质世界。它告诉君王必须按宏观世界的规律办事,否则会遭致鲧被砍头的祸端。
第四畴五纪是指:“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7]五纪首先指年、月、日;二是指天空星辰,据考证是指二十八宿;三是指历法,天文历法在古代农业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君主不违天时,天下太平。古代君主祭天即由此演变而来。
第二畴五事是指君主的行为:“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8]这是指君主的态度、言论、观察、听闻和思考等行为。
“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ㄨ,明作皙,聪作谋,睿作圣。”[9]
它要求君主态度要恭敬,言语顺从而不逆拒,观察事务要清醒明晰,听话聪敏而了解说话者的意图,思考问题要通达事理。态度恭敬就表明严肃;说话顺从而不逆拒则能得到益处;看问题清醒明晰,就能成为智者;听话聪颖,就善于谋断;思考问题通达,就能成为无事不通的圣者。
五事是对君主的要求,第八畴庶征则指出君主的行为与天之间的关系。
第八畴指出:“曰雨,曰晹曰燠,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繁庑。一极备,凶;一极无,凶。”[10]
这里讲,雨、晴、暖、寒、风这种五种天气征象,如果这五项都具备了,而且按其原有规律发生,就能使草木茂盛,作物丰收。如果其中一项极备,或一项没发生,则不利草木和作物的生长。
接着又指出:“曰休征。曰肃,时雨若。曰ㄨ,时晹。曰皙,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曰处征。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晹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风若。”[11]
其意思是说君主好的行为征象:君主表现肃敬,就是下了一场及时雨;君主政治清明,就像太阳普照大地;君主处理问题明智,就像天气随着季节到来则变为温暖一样;君主深谋善断,就像天气随着季节到来变为寒冷一样;君主明识通达,就像和风定时而至。
君主的过失行为的征象表现为:君主行为狂妄,就像经常下暴雨;君主行为经常出错,就像经常干旱;君主办事迟缓拖拉,就像天气经常闷热;君主办事急切严峻,就像天气经常寒风凛冽;君主办事蒙昧不明,就像天空经常风尘弥漫。
君主的行为与雨、晴、暖、寒、风的关系如此,那么君主与五纪的关系如何呢?
“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ㄨ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ㄨ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12]
君主好比岁,卿士好比月,师尹好比日。岁月日的时间关系自然有序而不发生错乱,那么各种作物就会有好的收成,政治就会清明,贤能的人得到重用,国家就会平静安宁。如果岁月日的自然秩序发生错乱,各种作物则不会有收成,政治则会昏暗不明,贤能的人不会得到重用,国家就不会安宁。
第八畴不仅突出“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而且还把民众比为星星:“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从之,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有风雨。”[13]
这里用岁月日来描述古代君道关系的等级制,宣扬天人感应的神权政治和神权行政。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五行、五事、五纪与庶征四畴之间的内在联系。它确立了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把他比之为岁。君主言行影响到天地秩序,气象变化,万物成长。君主的权威受损,也会导致五行错乱,五纪颠倒。同时,君主也必须慎言慎行,其行为必须符合五事所提出的要求,否则将受天地之责,气候异常,贤人在野,天下不太平。
五行学说后来发展为中国文化基础理论之一,不仅是我国古代哲学研究范畴,也是中国儒家、道家、佛家、医家的理论基础,还是中国古代社会改朝换代的重要理论根据。水、火、木、金、土,五行生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比如秦统一六国,就采用了邹衍的“五德之运”学说,利用天人感应论,“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从所不胜,为水德”。[14]周朝为火运,秦朝为水运,水克火,秦王朝取代周王朝统治中国则是顺理成章之事。“帝王之兴,必俟天命;苟有代谢,非人事也。”[15]“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16]“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天牧养元元。”[17]这些言论也许都由《洪范》演变而来的。
《洪范》这四畴对形成我国古代社会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政治哲学理论,即“五运之德”学说和天人合理—论,以及以皇权和神权为核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理论,具有决定意义的深远影响。它围绕皇权和神权这个核心,建立一套具有具体内容与措施的皇帝制度和等级制度,初步奠定我国行政的科层制的基础。它融天地神祇(qí)和人为一体,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与地位,保证皇帝除了一个十分抽象的天之外不受任何权力的约束。它确保皇帝高踞群臣与民众之上,贵为天子;高踞国家机器之上,朕即国家。这种理论使皇权神化,天授皇权,天道难违。它对我国长达几千年的帝制的形成与巩固有至深至远的巨大影响。
二、《洪范》所倡导的行政准则与行政方式
《洪范》有关行政准则和行政方式的论述主要集中在第五畴和第六畴。
“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ㄨ用三德。”[18]“皇极,皇建其有极。”[19]这明确地告诉人们,君主要建立起其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作为其统治准则和行政准则。
其具体行政准则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民众不得结党。
“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20]
它要求普通百姓不能结党,一切人都不能朋比为奸,只应知道遵循君王所建立起的准则。
2.严密监视能人,以免他反对皇帝。
“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21]
君主必须密切注视那些善于谋划、有所作为和有操守的人,对他们的言行要明察,以免犯上作乱。
3.要容忍那些没有犯罪犯法但又不符合“皇极”的人。
“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22]“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得,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23]
这里告诉人们,对于那些不符合“皇极”的人,只要他们没有犯罪犯法,君王就要容忍他们,而且还要和颜悦色地予以容忍。对那些注意修养自己的品德的人,君王要给予他们好处,他们就会自觉自愿地遵守君王所确立的准则。
4.君王不要欺压百姓,不要惧怕强权。
“无虐茕独而畏高明。”[24]它要求君王不要欺压那些无依无靠、孤立无援的平民百姓,而也不要惧怕那些大权在握的达官显贵。
5.任贤为官,施展其才,俸禄优厚,使施善政。
“人之有能为者,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25]
君王对那些有才能有作为的官吏,要鼓励他们施其所能,展其所长,这样才会使国家昌盛。君王要给予这样的官员优厚俸禄,只有这样,官员们才会施善政。而这些官员如果不能做出对王家有好处的事情,那就是他们的罪过。当这些官吏不施善政,对王家不做什么好事时,君王虽然给他们高官厚禄,他们也只能做坏事,使民怨于君王。
6.臣民必须遵王之道。
这是《洪范》对臣民提出重要要求;
第一,“无偏无陂,遵王之义。”[26]要求人们要遵循王的正义而不要偏邪。
第二,“无有作好,遵王之道。”[27]不要顾及君王的爱好,不要看君王的脸色行事,公义胜私欲,要遵循君王所倡导的大道处理事务。
第三,“无有作恶,遵王之路。”[28]要求人们不要为非作歹,应当走君王指出的正路。
最后指出:“无偏无党,王运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29]
它呼吁人们,不要结党,不要偏私,大家都归于王道上来。那么王道宽广,正直而平坦。这就叫做君王统治准则之至言。它要求人们以君王统治准则为常法,为教训,这就是顺乎了上帝之意,这也是老百姓的行动准则。大家只有顺从它,奉行它,以承受天子之光华。君王上承天意,是老百姓的父母。这里不难看出,政府管理的准则是以君王的意志为转移的。
君王的行政方法在六畴里讲得很清楚,其行政方法有“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30]用通俗的说法,一是以正直的方式进行管理;二是以强制的方式进行管理;三是以温和的方式进行管理。正直,人道;刚克,天道;柔克,地道。正直在前,刚克和柔和在后,说明君王的行政方法,是先尽人事而后天地。同时,这三种行政方法也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君王统治术。
这三种不同的行政方法适用于不同的管理对象。“平康正直,疆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沈潜刚克,高明柔克。”[31]对于平正康宁的人,用正直的行政方法进行管理,以尽人道;对于那些刚强而不亲附君王的人,要用强硬的行政方法进行管理,以顺乎天道;对和蔼可亲的人,则用温和的行政方法进行管理,以尽地道。对普通的老百姓,要用强硬的行政方法进行管理;对达官显贵,则用温和的行政方式进行管理。这里不难看出后世有关王道霸道思想的最初雏型。
第六畴非常强调君王的权威,因为这种权威是进行统治和管理的基础。“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则辟,民用僭忒。”[32]
只有君王才有作威作福、锦衣玉食的权力,只有君王才有奖罚臣民的权力,他可以给人以幸福,也可以予人以惩处。臣下没有作威作福、锦衣玉食的权力,也没有给人以幸福或惩处他人的奖罚权力。如果臣下擅权作威作福,锦衣玉食,奖惩他人,就会危及王室,倾覆国家。官吏们如果逆尊卑之序,乱阴阳之统,擅权自重,政令己出,走上逆王道之邪路,老百姓则依附官吏而遵王道,犯上作乱。这是危害王室、倾覆国家的乱臣贼子。统治准则和行政准则只能由君王制订而实行,臣下不能进行统治。这符合“皇极”的统治准则和行政准则。
第五畴和第六畴确立了君王最高的统治权威和行政权威,以君王之道作为治民之策,治民之法。同时也指明了只有君王才能使用不同的行政方法管理不同的对象。最后它确立了符合君王统治准则的标准。
三、《洪范》所宣扬的决策方法
《洪范》所倡导的君王决策方法,主要集中于第七畴。
“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衍忒。”[33]“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34]
这里明确指出,卜筮之人是君王进行决策的重要参与者。卜筮内容有七种卦气,以少数服从多数作为卜筮的结果。
但是,卜筮虽是君王进行决策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但不是全部要素。“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35]君王对疑而不决的问题进行决策时,首先自己有个主意,再问及卿士和庶民的意见,最后进行卜筮。
《洪范》中第三畴讲到官员设置问题,所谓卿即指这些官员。“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36]食,是掌民食之官;货,是掌金帛之官;祀,是掌祭礼之官;司空,是掌居民之官;司徒,是掌教民之官;司寇,是诘盗贼之官;宾,是掌诸侯朝觐之官;师,是掌军旅之官。君王在进行决策时,必须听取这些官员的意见。
其决策以其预测后果可分为四类:大同、吉内吉外凶、静吉动凶。
第一类是大同决策:“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37]决策的四要素都一致同意,是非常成功的决策。
第二类是有吉兆的好决策:“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38]从这些决策当中可以看出,卜筮结果起着决定作用。君王、大臣、庶民有反对意见也必须服从卜筮。
第三类是内吉外凶类的决策。“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39]两种卜筮结果相反,决定这一决策内吉外凶。也就是说处理内部事务则吉,处理外部事务则凶。
第四类是静吉动凶类的决策:“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40]这里卜筮的结果与君王、卿士和庶民的意见相违,因此不可处理事务。不处理事务,静则吉利;处理事务,动则结果不好。
从以上可以看出,君王的决策方式中,卜筮起着决定作用。同时也说明,君王的权力受到神的制约。
《洪范》是我国古代社会第一部行政大法,是我国神权政治和神权行政的第一份重要文献。它影响了中国社会几千年,对我国帝制和中央集权制的形成有决定性意义,奠定我国传统文化的道家、儒家文化基础,提供我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框架。但我们对《洪范》研究很不够,本文只不过谈几点粗浅的看法,抛砖引玉,以期有专家发表宏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