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个体化的产生及其条件——个体化相关理论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个体化论文,述评论文,中国社会论文,条件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6248(2011)02-0068-08
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转变发生了,这种转变即一种新社会性的出现,这种“新社会性”是指作为个体的——而不是作为家庭或者其他社会群体代表——个体间社会互动。本文通过对个体化相关理论的梳理,主要考察了中国社会个体化的产生及其条件。
一、个体化的概念
在西方社会,个体化过程并不是最近才发生的社会现象,对于这一现象的讨论也贯穿于整个社会学发展的历史。
社会学经典著作在论及乡村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社会类型特征时的主要观点是:乡村向工业的转型,是家族经济逐渐向商业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是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向业缘关系的过渡,也是关系的人治社会让位于契约的法理社会的过程。在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与研究时,不同的社会学家提出了不同的理解视角。滕尼斯认为发生了一种从共同体向社会的转变过程,并进一步用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将这种共同体和社会区分开来,在社会学的术语体系下,礼俗社会被描述为直接的、具有归属意义的和情感层面上的初级群体特征,而法理社会则是以竞争、匿名性、个人主义与中立性为基础的[2]。涂尔干对机械社会和有机社会的对比,以及韦伯对传统的和工具理性社会关系的对比可以看做与滕尼斯平行的比较。涂尔干在分析由劳动分工产生有机团结的工业社会时认为,有机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家庭功能的衰退、国家或政治团体与个体的疏离,个体缺乏整合的必要环境[3]。韦伯则认为,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必然伴随着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的转变,而传统权威是一种人对人的关系,法理权威则主要体现为人对制度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必要联系减弱[4]。亨利·梅因认为,现代工业文明的出现,包含了从传统的地位等级社会向陌生人之间市场导向的、契约型的社会转变,契约主义的兴起割裂了个人与家庭、社区之间的密切联系,人们被引入一种以陌生人之间的个人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5]。除此之外,库利的“初级群体”与“次级群体”、雷德菲尔特的民间与都市社会、贝尔克建构的神圣社会与世俗社会2个理想世界,也都强调了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过程中亲缘关系社会向理性、法律和规范社会的转移,传统意义下的社会秩序条件,诸如共享的世界观或者共同的宗教信仰抑或共同体内的紧密关系都被社会分工体系、世俗化的宗教价值观、社会的城市化以及文化的多元化所削弱。
尽管在以上这些社会学家的经典理论中,关于个体化的论述不尽相同,有些乐观,有些悲观,但是在所有人的思想中都贯穿着一条线索,即个体化已经成为高度分化社会的结构性特征。
在当代社会思想中,个体化的议题同样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一些当代社会学家关注新时期社会中个体重要性的增加以及作为自主的权利承担者的个体如何从社会和传统道德中解放出来,于是“抽离”一词成为许多当代著名社会学家的重要概念。对于吉登斯来说,抽离是指时间和空间的分离,这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特点[6];对于贝克来说,抽离更多的时候是指个体如何从过去那些束缚他的社会群体中脱离,变成独立的个体来行动[7];鲍曼则用社会的流动状态来指称这种抽离[8]。无论关注的是哪一个面向,确定无疑的是,个体越来越从外部的社会控制中抽离出来,这种外部控制不仅包括普遍意义上的文化传统,也包括一些特定的群体类别,例如家庭、亲属、社区和社会阶级或阶层。作为结果,社会进一步分化和多样化。这里不是说传统已经消失,而是指传统的神圣意义以及其对个体的决定命运似的束缚已经不再存在。在已经步入现代化的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和共同体的存在不再依赖于牢固确立的传统,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趋向于个体而非群体,人们关注自我权利的实现,个体化打破了人类共存的既定基础。
总结以上有关个体化的理论解释和论述,对于个体化的最基本含义可以这样理解:第一,个体从传统的交往关系中逐渐抽离出来,这种传统的交往关系包括个体所属之传统群体内的交往关系,也包括个体所属之传统群体内人际交往的“约定俗成”。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个体化是一个过程,从传统中逐渐抽离并不意味着传统和社会群体类别已经不再产生影响;相反,如果它们为个体提供资源,它们可能仍然是重要的。区别的关键在于个体不再认为他们应该为了维护传统(如家庭的延续)而做出行动;相反,个体为了他们自己的生活而选择性的使用传统。第二,个体个性不仅受到自我意识和自我重视,而且得到个体所属群体内其他成员的认可和尊重。第三,个体的重要性逐渐增加,相对于群体利益,个体权利得到承认、得以张扬。
二、个体化是否已经在中国发生
继西方学者对西方社会的研究之后,一些国内外的社会学家开始将目光聚焦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上。尽管许多学者在讨论中国的社会转型特征时都或多或少地涉及个体化的相关议题,但是明确提出中国个体化这一社会现象已经出现的是阎云翔。
阎云翔认为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转变发生了,即不光一些精英或者有能力的个体,普通人也获得了流动的合法性和机会,在向社会群体和国家发起的制度之外寻求改变。尽管因为各种各样的社会和个人的理由,不可能使所有的个体都能从流动的新机会中获益,但是参与了流动的个体反过来重新塑造了他们与社会群体和制度的关系,促进了他们自己和社会群体、制度的转变。在普通人流动的合法性和机会逐渐增加的过程中,一种构成社会结构个体化的社会性新类型出现了,“新社会性”是指作为个体的——而不是作为家庭或者其他社会群体的代表——个体间社会互动。新社会性有2个特征,一个特征是在一个商业化的公共空间中以消费为基础的社会互动;另一个特征是个体之间的朋友关系,即那些甚至在婚后也将自己作为个体来认知和行动的人。以上2个特征的出现不仅摧毁了将个体限定在既定群体中的集体边界,也确立了将个体作为社会生活中独立单位的认知。
随着社会规模和地域范围上流动的增加,更多的个体发现他们在公共生活中与其他不相关的或者完全陌生的个体进行互动,同时群体认同和群体成员的身份对于个体认同来说成为第二位的因素。尽管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仍然存在,但是流动的增加改变了之前在个体、群体和制度之间的结构关系的平衡,社会中的个体拥有了更多的权重。作为重要且独立的社会主体,个体开始有了以下2个重要的转变:一是个体开始将自己与一系列权利联系起来,因此扩展了个体作为社会群体一部分的传统定义;二是大部分个体将他们的个体权利视为通过他们的努力工作获得的,而不是一出生就拥有的。
阎云翔在考察中国的个体化过程时,主要关注了日益增加的社会流动对个体化的作用①,这无疑与中国大范围内的城市化进程相契合的。但是,同样不应忽视的是,在传统色彩异常浓厚的中国乡村,个体化是不是真实地发生了?关于这一问题,阎云翔认为,在中国乡村,个体化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他进一步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出现进行解释,是社会流动大规模和大范围的增加推动了个体化的发生,在一些乡村中,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参与了社会流动,但是参与了流动的个体反过来重新塑造了他们与社会群体和制度的关系,促进了他们自己和社会群体、制度的转变。这一种解释似乎过于笼统。现实情况是,在乡村个体化过程中,个体与原来所归属的群体(家庭、村落等)之间的联系愈加松散,个体所归属的群体对个体的影响和控制程度减弱,个体更加关注自我权利与情感的表达,更加重视和尊重自我个性的张扬。但是,并非所有的中国乡村都有大规模的社会流动(包括外流和内流)发生,即使在乡村内出现社会流动的状况,参与流动的人反过来对乡村文化及他们与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的影响力也是值得怀疑的。相反,应该考虑到的是,用一些特别个人的行为来代替其他因素(如个体-群体-国家关系的结构性安排)进行解释很可能不准确,因为这些人尽管可能改变了特定个体的生活机会或地位,但是并没有改变整体结构,而且更加通常的情况是,那些获得了更好的生活机会和更加优越的生活条件的人将会加强既存结构,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作为社会群体的榜样来享受成功的喜悦。关于乡村个体化的发生,需要将其放置在更加完整的乡村背景中考察诱发其产生的各种社会条件。
三、中国的个体化是在何种社会条件下发生的
在对西方社会的个体化进行研究时,一种观点在学术界是非常流行的,并且在社会科学的几个不同分支学科中都有着很长的研究传统,这种观点是市场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削弱了集体主义文化的价值观,诱发了社会群体成员个体化的社会现象。
经典时期社会学家的理论显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居民社会交往的取向是不同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交往呈现重复性、深交性和维持性,而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则呈现选择性、表面性和扩大性。对“货币”加以特别关注的齐美尔曾经指出,货币经济的发展给作为货币拥有者的个体带来了极大的自由,货币使个体行动不再受到特定地域、特定利益群体的直接人身联系或交往的束缚。用吉登斯的话来说,货币是一种重要的“脱域”机制。
Adelman和Morris关于经济发展中的社会与政治因素的经典研究通过对跨国数据的分析发现,处于中等发展水平的国家通常有一个突出的特征,即这些国家无一例外地经历着社会转型,社会、经济与政治的现代化过程破坏甚至完全消解了传统风俗习惯和制度规范,传统的风俗习惯与制度规范没有被放置在一个能够维持和有效发展的路径之上[9]。Arrow对市场的负面影响进行的描述是具有代表性的,“仅仅以交换为基础的社会交往途径久久地萦绕在敏感的观察者的脑海中,特别是从资本主义流行的早期阶段开始,在个体仅仅作为商品买卖者出现的社会中,共同体和社会团结的观念大大减弱了”[10]。Hirsch认为在富裕的社会中,个体的相对经济、社会地位比绝对经济、社会地位更加重要,即当收入增加后,人们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地位关注的逐渐增加促进了人们之间的竞争并减少了人们之间的合作行为或参与的愿望。个体越来越关注个体利益,而群体期望和传统的共同体心态也逐渐消失[11]。Triandis回应了Inglehart在全球价值观调查中对价值观变化中个体化维度的研究结果,认为当社会变得愈加富裕,群体生活的优势就变得不像以前那么明显,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最大化自己的快乐和自我实现,无需考虑如果不履行自己对群体的责任将会受到的惩罚,因此无需去做群体所期望做的事[12]。Ball提出了一种理论来详细地讨论这种经济发展与群体合作之间关系的动态性发展,该理论关注了财富的增加或者经济的快速增长如何破坏了群体合作的规范[13]。
除了以上学者针对西方社会所作的研究以外,还有一些学者对东南亚社会所作的研究也体现了市场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推动社会分化过程中的作用。在关于第三世界农民社会的研究中,村落社会的封闭和开放一直是讨论的中心。在研究农民问题的学者看来,原有的农民社会是一个封闭的社会,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产品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这种封闭的村庄被打开,从而向开放的村庄转变。农民学的2个主要流派,即道义经济论和理性农民论,尽管对农民社会的解释不同,但都承认这个过程。在有关东南亚小农的行为基础与社会的制度基础进行的争论中,道义经济论认为传统小农社会是通过共同的道义经济观与村社制度以合作的方式组织起来的[14],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斯科特,他在对东南亚小农社会的分析中强调共同的道义经济观、群体团结、旨在消除所有农民生存危机的共同习惯;而理性农民论认为,小农社会展现了理性个人不惜牺牲村庄福利或共同体福利来争取共同体福利的轨迹[15],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波普金,他认为农民是经济理性主体,主要受个人利益驱使。尽管存在着以上的争议和分歧,在论述经济发展与市场关系的出现对农民社会的影响时,2个极富洞见的学者殊途同归:在描述了生存伦理的主要构成及其相应的社会制度之后,斯科特探讨了一种从传统乡村社会过渡到现代农村生活的历史发展:在传统乡村社会,村社规范与再分配制度能够保证穷人的生存需要;而在现代农村生活中,现代国家与商业化经济已经瓦解了这种道义经济——既瓦解了体现道义经济的制度,也瓦解了支撑这些制度的价值观念。波普金认为农村制度与管理具有相当高的可塑性,很容易让位于一套新的社会力量和经济力量,农村的习俗、制度以及惯例在面临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大规模变化时,几乎难以发挥约束作用,个人在新的环境下追求私人利益与家庭利益的过程中,会改变习俗与制度。李丹在对关于东南亚社会的几项研究进行总结时指出,国家经济的发展弱化了传统乡村社会内公认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念不再能够通过约定俗成或共同体来加强合作[16]。
延续了以上学者对其他社会的研究,一些学者对中国社会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阎云翔在考察中国北方一个村落的私人生活变革时曾注意到,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个体怎样被市场的力量所驱动,离开他们的家庭、亲属群体、社区或者工作单位而投身于未知的市场竞争之中,因此,他们必须为自己和自我发展承担全部责任。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商品生产的方式以及全球性的消费文化等,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特别是家庭变迁的主导力量,使得中国家庭的发展趋势与西方日益接近,“看不见的手”在促进流动方面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市场需要自由流动的劳动力,流动机会的增加使得个体能够打破并远离社会群体的约束并在一个新的社会背景中找到其自我发展的方式[17]。杨美惠在研究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时也注意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对利润的追求,金钱交易也不断侵占关系交换的领域[18]。关注金钱得失的关系不再顾及人情,金钱的出现必须与最初的得与失的计算、手段和目的的计算、交换中的人与人之间社会距离的远近联系起来。不仅如此,建立短期关系的倾向也被认为是非人情化的金钱关系,它在人情的范围之外运作。友谊语言、相互义务和帮助以及关系已经构成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活动,现在已经转变为用金钱补偿劳动和服务的新形式。尽管“亲密”是关系交换的初衷,许多情况下以金钱支付已经撩开了友谊语言的面纱,成为明确的物质利益交换。市场势力进入以后,中国社会社交关系的改变和强大的金钱文化复苏可以看成一个双重的运动:第一,非人情化的金钱开始替换由原先富有感情的礼物和回报所建立的关系;第二,关系、礼物、好处以及社会地位都染上了金钱替代品的特点。
除了上面提到的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市场和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转型以外,还有一个似乎隐藏得更深、年代也更加久远的面向被许多学者注意到,即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运动对个体化的推动作用。
权威可以捏合一个社会、一个组织团体,也可以操纵大众的忠诚心和附属性[19]。在中国传统社会,最能够发挥这一权威作用的无疑是家族和家庭。要讨论中国的个体化,毋庸置疑地要将这一现象的发生置入中国近代史中加以考察,即从个体如何在国家政治运动的作用下逐渐从家族和家庭中脱离开始。
社会学对中国亲属关系的研究兴趣可以追溯到韦伯。韦伯认为,与西方中世纪的新教改革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崛起不同,家族组织在中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并且发展到其他任何社会都没有达到的程度。在县级以下,中国的农村生活被一个组织完善且具有权威的“家族组织”所控制。韦伯认为,在中国,乡村家族组织是最重要的“合作行动者”,这不仅是因为家族组织对教育系统的经营和家族祖先祠堂的创建,也是因为家族组织具备对土地的拥有权、对手工业的经营、对成员身份的认可权、对冲突的解决以及对纷争的公众仲裁角色。除了韦伯对中国的间接研究之外,还有很多学者根据第一手资料更加详细地描述了家族组织在中国农村的重要作用。例如,Hsu提出了构成中国个体文化的5个核心部分:父子关系的核心重要性、两性关系的疏远、大家庭的理想、将孩子看做成年人进行教育的教育体系以及父母的权威和权力[20]。Hsu指出,家族不是为了支持个体而存在;相反,是个体为了延续群体而存在。个体出生于、成长于并且持续生活于祖先的阴影之下。另外,还有梁漱溟、费孝通等著名学者都不同程度地考察了中国社会中的家族制度。
1949年以后,家族组织在农村的作用发生了巨大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国家成为个体脱离家族组织、实现农民主体性以及高度自我中心的个人之崛起的主要推动者。通过集体化与大跃进,国家试图推动集体主义,使农民将其忠诚的对象从家庭转移到集体,最终到国家那里。因此,国家必须摧毁旧的社会等级与家庭结构,将农民从家庭的忠诚成员变为原子化的公民,国家用对社会主义集体的忠诚取代了对家庭的忠诚,用集体主义来取代了家庭至上[17]。阎云翔指出,土地革命前在中国大量的村庄中,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社会活动都是在家庭与家族内部进行的。在家庭与家族内部,权力与权威以辈分和性别为基础。除了生产与消费,由传统家庭来组织的社会活动还包括社交、教育、迁徙等,可以借用Trornton和Fricke的说法,称之为“家庭化的社会组织模式”。这种家庭化的社会组织模式在土地改革期间受到了挑战,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农会从传统的家族势力手中夺去了农村的领导权,士绅长者的权威也遭到了青年人革命行动的打击。国家使用新的行政机构与干部系统取代了过去以血缘与本地士绅为基础的非正式的地方权力体制。傅高义曾经注意到,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以亲缘和友谊为基础的私人伦理关系正经历严重的收缩,中国的非个人的带有政治性的“同志关系”相对于友谊关系占据了绝对优势,“同志”普遍代替了朋友和亲属的个人伦理,“同志”要求对社会上的所有人一视同仁。在农村,农民间的“人情”和传统的亲属关系受到了系统性的摧毁[21]。王沪宁在对中国社会家族组织的发展历程进行考察之后提出,在集体化时代,共产党对家族组织进行了有意的打击,没收了家族共有土地和财产,剥夺了家族中长者的权力,废止了家族符号。不仅如此,共产党还引进了阶级认知和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而因此冲淡了家族认同[22]。王沪宁进一步总结到,凡是以社会系统代替村落家族系统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地方,家族文化呈弱势,而在社会系统的力量不足以取代村落家族系统的地方,如在中央权威微乎其微的边缘乡村地区,家族文化呈现强势。总体而言,从1949到1979年,家族组织的经济基础和组织结构被系统性地消解,并且被集体农业和草根管理所代替。
国家摧毁了传统的地方权力机制之后,再通过人民公社与地方政府来干预每个家庭的公共的与私人的生活。这导致了2个方面的结果:一方面,家庭及个人过去从来没有直接受制于国家权力,也没有如此近距离地感受过行政系统的威力;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农民个人也从家庭、亲缘、社区的权力下解放出来。换句话说,国家通过摧毁传统地方权力的方式使家庭私人化得以实现,同时也通过将家庭卷入国家政治的方式为其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社会空间。但是,个人并没有在公共生活领域获得多少独立的自主权,因为国家不允许公共生活领域中有西方式的个人主义和独立的社会自组织存在。相反,在集体化与户口制度下,农民对国家形成了魏昂德所说的“组织依附性”[23]。在这种模式下,村民的日常生活必须依赖于集体和村干部,集体化时代的所有公共活动都是有组织的,社会交往永远要在官方意识形态的框架内发展,其中特别强调的正是个人对国家控制下的集体的服从。
这种“依附性”在集体化时代结束以后发生了改变,国家通过政策的实施和制度的改变,促进了社会成员的流动,最重要的一个例子就是1980年开始的身份证发行。在身份证发行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家庭登记系统,这样一个系统的核心就是将中国居民固定在他们的出生地,使他们依赖于农村集体或者城市工作单位来寻求雇佣机会和基本需要的维持。在那个时候,个人仅仅被作为一个群体的成员来确定其个体身份——要么是家庭,要么是工作单位——而不是作为一个拥有自身权利的独立个体的存在。身份证的发行将个体从这些束缚中解放出来,许多人就能够离开他们的村庄或者工作单位,改变他们的工作或者职业,并且通过他们的努力重新塑造自己,用贝克的话来说就是经历“自我决定”的生命历程[1]。
通过上面的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社会的个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集体主义时代在国家政治运动的作用下从家庭或者家族组织中脱离,旋即投身到以社会主义和国家为群体认同和归属目标的群体中去;在集体化时代结束之后,随着国家和社会主义集体的角色在公众生活中的逐渐隐退,个体又在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改变和市场经济的浪潮的双重作用下,逐渐从原来自己所熟悉和依赖的生活中走出来,发现自我并进一步改造自我。
中国的个体化是在怎样的社会条件下发生的?在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时,以个体主义为出发点的社会理论强调市场“看不见的手”对个体思想和行为的调控作用,整体主义的政治话语则把公共生活样态的变迁归属于国家的干预,市场的兴起和国家的政策无疑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中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如何将市场、国家与个体的生活相联系,从而更明晰地解释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发生是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因为前面的研究似乎都不同程度地忽略了市场、国家与个人生活之间的一个中层的着眼点。以上2种观点看似冲突,但它们同样都没有从社会本身出发来考虑个体化产生的社会条件,在面对中国的独特文化时,它们也恰恰忘记了最为重要的中国人的“关系”情结。
在对中国特有的“关系社会”进行研究时,一些中国学者开始尝试将关系与其他本土概念作为从总体上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概念工具,能够彰显“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概念即是礼物交换。许多学者倾向于强调关系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工具性角色,而情感却成为礼物中被忽略的一面。大多数研究致力于发现当地人的经济理性或者是宗教信仰,但很少有研究触及普通人的感情世界以及礼物在传达感情方面的角色[24]。但是,更可能的情况是礼物交换最为核心的特征是人与物的结合,与送出礼物同时送出的是一个人的人格,因而礼物交换必然是跟一种情感联系在一起,馈赠和答谢礼物使得情感关系得到了彰显与强化,这种情感得到认可并非礼物本身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而是一种对集体共同性的承认。在这一点上,Kranton对互惠性交换的分析,可以看做是对前述的市场兴起解释的一种补充性论述。Kranton讨论了经济发展对社会群体文化的侵蚀。他指出,市场交换破坏了互惠性交换的基础,在未来互惠性交换中对欺诈者唯一的惩罚可能只是将其排除在所属群体之外,但是,如果潜在的欺诈者知道他有机会进入匿名的市场,这样一种惩罚的威胁就消失了。对欺诈者的惩罚消失,机会主义行为就会泛滥,互惠性交换系统就会崩溃[25]。Kranton引用了Yellen对卡拉哈里沙漠居民的人类学研究[26]作为例证。在1970到1975年间,当地居民与来自邻邦的班图人的交往增加,并开始与他们进行贸易交往,当地居民仍然制造弓箭,但是大部分弓箭是为了在国际古董市场上进行销售,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货币的流行无疑是这些变化产生的最重要因素。结果是在当地居民中长期存在的价值观发生了悄然变化,例如对亲密性和相互依赖的强调不再像以前那样有效地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很快地他们开始积累财物,而不是依赖别人的礼物赠送,他们从过去的相互依赖关系中撤离,曾经强调亲密性的社会规范现在变得有名无实。这个例子中,个体从原来的文化传统和人际关系中脱离,是因为市场的出现为其提供了可以脱离的可能和机会,个体不用再受到之前可能的脱离后孤立无援的威胁,因此,市场提供的是一种个体之间不用再相互依赖的机会。但是,这里作者因为关注点的不同并没有详细讨论原来的礼物交换与相互依赖如何在新的环境中变得可有可无,也没有考虑到礼物交换中所附赠的情感交换在个体的群体认同中所发挥的作用。国家的作用在这里与市场类似,都无法真正从社会本身出发来解释个体是如何从束缚性的群体中脱离的,只有将礼物交换和隐藏在礼物交换背后的相互依赖作为媒介来考察国家、市场与个人的关系才是一条更加完整的研究路径。
四、中国与西方的个体化道路的差异
社会学的历史可以被写成主要的社会学家——从马克思到韦伯、从涂尔干、齐美尔到帕森斯,从福柯、埃利亚斯、卢曼、哈贝马斯到吉登斯——在关于个体化的基本思想上存在得差异[7]。当许许多多的社会学家对西方社会的个体化过程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并且孜孜不倦地试图寻找到一条能够将已经个体化了的人重新整合在一起的途径时,在20世纪末期到21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正经历一场个体化的转型。在西方个体化过程中发生的去传统化、抽离、“由自己决定自己的生命历程”以及变得越来越独立和更具个性,所有这些在今天的中国个体身上也发生了。现在中国的个体同样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即在政党-国家的政治权威主义的背景下,由市场经济和全球资本主义带来的流动的劳动力市场、灵活的就业机会、个体的风险增加、自我表达和张扬的文化,以及对个体性和自我依赖的越来越多的强调。
中西方个体化过程中相似性特征如上所述,那么其差异何在?阎云翔在对中西方个体化发生的社会背景加以全面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以下几种可能存在的差异[1]:第一,在西方,抽离主要是指这样一种改变,即社会群体不再限定个体认同,个体从之前的控制性的社会类属中脱离出来,并通过制度机制重塑自我,这些制度机制包括教育、经历和生活方式。这种抽离发生在生命策略、生活方式的日常策略和个体身份的层面上;也就是说,这种抽离主要是为了寻求真实的自我。相反,中国的情况是,抽离主要是通过解放政策来彰显自己的,即生活机会和社会地位的日常政策。个体努力实践由自己决定的生命历程的首要目的是提高生活标准和社会地位。个体身份是重要的,但是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影响了一个人的生活机会,身份认同更多的与个体权利的诉求和个体-群体-制度关系的再定义相关联,而不是为了寻求自我。第二,文化民主和福利国家体制的存在或缺失是西方与中国的重要区别。在西方,个体化过程依赖于文化民主以及国家完善的福利制度的支撑,而这些社会条件在中国并不存在。在中国的个体化进程中给予个体更多的流动性、选择和自由,但是国家所提供的制度保护和支持还远远不够。为了寻求新的安全网,中国个体不得不重新寻求家庭和个体关系。第三,西方长期追求自由的传统以及个体主义文化的深入人心在中国是不存在的,甚至当个体主义一词最初被介绍到中国的时候被夸大了其负面影响,这导致在个体化进程中,个体一方面在身份建构上是独立的个体,而在心理层面上则矛盾于压迫性的社会类属之间的紧张关系。换句话说,个体获得了物理身体独立的机会,但是家庭仍然对个体的自我身份认同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中国的个体化可能并不必然导向个体的分离。第四,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的政党-国家在个体化进程中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行为,政党-国家控制着一个独立市民社会的发展,因此,个体可能同时将自己再嵌入于各种社会类属之中,同时又维持一个自主的身份认同。
简而言之,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个体化过程的背景是:由政党-国家管理的同时,文化民主、福利国家体制和经典个体主义文化的缺失。换句话说,中国同时表现了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特征,中国个体必须同时处理所有这些条件,这种多层面和多时间段混合的特征就代表了中国个体化的复杂过程[1]。另外,考虑到中国家庭长期的支持传统,以及社会关系在塑造和再塑造人格上的关键作用,与西方模式相比较,中国的个体化过程很可能会采取一种不同的发展轨迹。
五、结语
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转变发生了,这种转变即为一种新的社会性的出现,这种“新社会性”是指作为个体的——而不是作为家庭或者其他社会群体的代表——个体间社会互动。本文通过对个体化相关理论的梳理,主要考察了个体化研究中关注的重要内容:第一,提出个体化的概念并通过对个体化基本特征的梳理,提出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场个体化的转型;第二,关于个体化产生的社会条件,大多数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考察:一种认识是市场的兴起使个体行为更加理性,并且也给个体带来了更多参与社会流动的机会;另一种认识是近代历史中由国家发起的政治运动以及国家基本政策的改变使个体从传统家庭或家族组织、社区中脱离。笔者认为,这2种研究视角存在的缺陷,并试图找到能够弥补这种缺陷的研究中国个体化的中间道路,即在关系和礼物交换类型的改变中对个体化的表现样态进行考察;第三,本文归纳了阎云翔关于中西方个体化进程的比较。由于中西方个体化进程的社会背景不同,中国很可能会走出一条与西方不同的个体化道路。通过对以上不同理论关注点加以考察,本文试图对个体化相关理论做出相对全面的梳理,囿于篇幅所限,不同的理论关注点并没有具体展开,在后续研究中会继续加以讨论。
注释:
①阎云翔在其《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一书中探讨了诱发私人生活变革的两种因素,即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治对私人生活的介入,虽然私人生活的变革在相当程度上与个体化相关联,但是他在这本书中并没有关注中国的个体化进程。而2009年在香港举办的关于个体化的座谈会中,阎云翔明确了社会流动这一因素对中国个体化进程的推动作用,他对于中国社会身份政策变革的讨论也主要是论证社会流动的大规模、大范围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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