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战略性投资城市企业的目标、效应及实现路径的实证研究_银行论文

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目的、效果及实现路径的案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目的论文,路径论文,战略投资论文,案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06年南京银行入股日照市商业银行(2009年更名为日照银行)以来,国内掀起一股参股投资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的热潮。毫无疑问,在竞争日趋激烈、成本约束日益强化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在加大内涵式发展的同时,将会积极寻求参股投资其他商业银行进而实现外延式扩张。近年来崛起的城商行群体无疑是参股投资的最佳选择。本文在对目前已有的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案例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这些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目的、效果以及实现路径,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已有案例基本情况

(一)已有案例概况

从2006年以来,国内共发生六例国内银行战略入股城商行案例,投资方有三家是城商行,有三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二)战略投资时间

国内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开始于2006年,高潮出现在2008年。主要原因是:(1)部分城商行公开上市的财富效应使得城商行股权成为投资热点;(2)受上市城商行示范效应带动,未上市城商行迫切希望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更名”、“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3)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引入境外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的风险加大,城商行转而考虑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

(三)战略投资形式

从表1可以发现,战略投资城商行的最主要途径和机会是参与增资扩股(南京银行、北京银行等5家银行均采用此种方式),不通过增资扩股成为战略投资者的难度较大,成本也会较高,如招商银行,入股比例最小(仅10%),入股价格也非常高(价格分析见本文第三部分)。

二、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目的和主要考虑因素分析

不同商业银行投资城商行的目的和考虑因素各不相同。但由于并购交易披露的信息较少,加上各城商行信息披露也较少,因此很难对战略投资交易的来龙去脉进行深入地研究。本文主要通过对相关银行高级管理层在接受采访时,对战略投资事件进行的评述和观点进行总结归纳,以此寻找战略投资的主要目标和考虑因素。

(一)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目的分析

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战略目标可以归纳为两点:

一是将其作为跨区域经营的一种模式,希望借此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加快网点、业务扩张,提升市场和品牌影响力;

二是开展全面合作,探索合作中的市场机会,为未来城商行市场可能孕育的商机做准备。同时,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也是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目的之一。

(二)国内商业银行选择被投资城商行的考虑因素分析

为实现战略目的,商业银行在选择投资对象时,主要考虑地理位置、财务表现、战略合作基础、业务特色和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等因素。

1.地理位置

六起案例中,三家城商行投资方都选择了地理位置较为接近的城商行进行投资。如表3所示,由于城商行刚刚开始进行跨区域经营,选择地理位置相近的二线城市的城商行参股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地域间的经济、金融联系,开展战略合作,另一方面,也是对城商行在重点一线城市开设分行的跨区域模式的有益补充。

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资方则选择了在其投资前机构布局较薄弱地区的城商行。招商银行2007年在浙江省的机构分别为杭州18家、宁波10家、绍兴5家、温州7家、金华1家、台州1家,台州地区机构较少;而兴业银行在九江没有网点;浦发银行2008年在莱芜没有网点,且浦发银行在山东地区的机构数量较明显低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

2.财务表现

总体来看,各被投资城商行的经营业绩较为突出,财务指标优秀,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股本回报(如表4所示)。

3.战略合作基础

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是投资双方建立股权关系的重要因素。投资前彼此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利于投资后双方的战略合作,如南京银行与日照银行在投资前就在债券结算代理、资金交易业务等方面有广泛的合作。

4.经营特色

城商行鲜明、独特的经营特色是吸引其他商业银行参股投资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股份制银行来说,其与城商行的服务对象不同,城商行的业务特色可以对投资方形成互补。如台州市商业银行专注于中小企业贷款的特色。

三、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效果分析

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城商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发展,最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取投资收益;二是通过业务合作增加收入。受数据限制,第二方面的效果难以准确计算,第一方面的投资收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战略投资城商行的效果。投资收益包括股份红利和股本增值两部分。六起案例中有3起可较为准确地计算投资收益,如表5所示。

依上表,参股投资城商行的收益率较高,2009年平均收益率为33.19%;南京银行三年累计收益率高达123.14%;兴业银行每年收益率也超过10%,但明显低于南京银行、北京银行,这一方面是由于兴业银行入股九江银行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九江银行的净资产报酬率较明显低于日照银行和廊坊银行。一般而言,随着城商行净利润的逐年增长,投资收益率也会逐年增加,而由于2009年廊坊银行净利润略有下降,北京银行2009年的收益率也略下降。由此可见,战略投资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性,必须在提升被投资城商行的同时,才能实现投资方的战略目标。

四、国内商业银行战略投资目的的实现路径分析及借鉴

国内商业银行实现战略目的的路径主要有:选择优秀的投资对象、控制投资成本、争取股份占比、参与公司治理、开展战略合作等五个方面。这六起案例之所以较为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与实施参股投资的商业银行在这五个方面的做法有关。

(一)选择表现优秀的投资对象

六家被投资城商行在投资前一年的规模、效益基本情况如表4所示,投资方都选择了中小规模(平均108亿元)、净资产报酬率高(平均26.10%)、拨备覆盖率高(平均151.57%)的城商行。显然,优秀的投资对象是投资方实现战略投资目的的基础。

(二)控制投资成本

为最大化财务收益,各行需要对投资成本进行控制。战略投资城商行的交易规模都较小,最高为莱商银行(1.08亿股,合3.78亿元),最低为廊坊银行(7000万股,合1.275亿元)。由于投资时间不同,被投资城商行经营业绩、股东权益、双方谈判过程中地位不同,投资成本也有差异。六家银行参股投资的价格如下表所示:

国内商业银行入股城商行的平均市净率为1.64倍,较低于同期上市银行的市净率,价格最优惠的是廊坊银行,价格较高的是莱商银行、九江银行以及台州市商业银行,均超过了1.8倍。

根据股份受让协议,招商银行以2.721亿元受让3000万股,同时,招商银行有权按照1元/股的价格受让台州商行2007年度的股份红利。在2008年,招商银行行使了该项权利,实际投资成本为3.07亿元,股份转为9000万股,按照台州商行2008年末每股净资产1.88元,市净率为1.81倍。相比而言,招商银行入股台州商行的交易价格最高。

北京银行入股廊坊银行的价格最低,由于两行地理位置非常相近,且双方进行股权合作以及战略合作的欲望较强烈,尤其是在北京银行实现公开上市以后,综合实力、社会影响明显提高,廊坊银行给予其较优惠的入股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城商行信息披露较少,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运用水平参差不齐,入股过程中有必要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降低投资风险(如,北京银行聘请的审计师将廊坊银行的每股净资产从2.24元调减为1.41元)。

(三)争取股份占比

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股东的股份占比则决定其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从六起案例来看,各商业银行都尽可能争取在被投资城商行中的股份占比,以确保战略目的的实现,有的银行甚至达到了20%的政策最高限。此外,通过战略入股,被投资城商行的股权结构相应发生变化,从而有利于投资方发挥在被投资城商行公司治理中的影响。

从表7可以看出,入股后,各城商行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上升,持股5%以上的股东数量增加了,国有股占比减少,法入股占比上升;入股后股权相对集中,股东之间相互制衡作用增强,这有利于被投资城商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这说明,战略投资者的加入能打破地方财政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在股东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弱化“所有者缺位”难题,将所有者权益最大化作为银行的价值取向,避免大股东对经营管理者过多不正当的干预。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战略入股后,被投资城商行原有大股东并没有放弃自身地位,战略投资者没有达到控制效果,入股后对被投资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有限。

因此,在参股投资实践中,要着重关注被投资对象的股权结构。一般而言,参股前财政持股比例较大并具有较强控制意愿的城商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后,财政股东仍然会对被投资城商行施加重大影响;而股权结构较分散的城商行则相对有利于战略投资者发挥影响力。

(四)参与公司治理

实施投资的商业银行基于股权关系,在被投资银行公司治理方面进行安排,对被投资银行的管理层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是实现战略投资目的的主要途径。六起案例中,实施投资的商业银行参与被投资城商行公司治理的情况如表8所示。

从表8可以发现,战略投资方选派的股权董事仅为1-2名,大部分为1名,与其持股比例并不完全对应;基本没有选派高级管理人员。由此可见,虽然称为战略入股,但从短期看,商业银行对被投资银行的影响有限,被投资城商行原有股东并不愿意将股东地位、权利让度出来,战略入股与控制被投资城商行还有较大的差距。此外,投资方选派董事也有特殊考虑,与双方的主要合作领域相关。如兴业银行选派九江银行的董事为其同业部总经理,而兴业银行与九江银行的合作领域主要是兴业银行的银银合作平台。

(五)开展战略合作

国内商业银行通过战略投资,与被投资城商行开展紧密的战略合作,既是实现战略投资目的的主要途径,也是战略投资的核心内容。从六起案例的情况来看,投资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情况可以总结为两大特征。

1.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战略入股的共同特征

股权是投资双方战略合作的纽带,双方签署入股协议的同时,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或其他合作或支持协议,以保证双方业务合作有序、全面推进。

2.不同投资双方的合作深度、广度不同,形式多样

由于参股投资时间不同,入股前的合作程度不同,投资后双方合作的形式、进程也不同。南京银行参股投资日照银行的时间最早,双方合作的深度、广度及影响力较大;莱商银行与德州市商业银行在2009年末签署股份协议,双方的战略合作还没有正式推进。当然,双方之间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还取决于两家银行之间在经营管理上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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