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的治理机制与激励机制设计论文

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的治理机制与激励机制设计论文

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的治理机制与激励机制设计

王 博

摘要: 通过研究企业区块链的起源和现状,指出缺乏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是企业区块链项目当前无法大范围实现应用的主要原因。接着通过分析企业区块链和公有链的博弈参与方区别,指出企业区块链平台中不存在独立的“开发者”和“矿工”作为利益博弈方,所以整个治理与激励机制应该与公链有较大区别。企业区块链将不同的企业法人通过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关联起来,打造了一个独立于原各企业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对于这样的新组织,最合适的治理机制将是类比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链上治理方案。同时,系统应该对愿意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记账节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价单位也不应该是公有链中的无锚货币,而应该是有预定价格的可兑换积分。

关键词: 企业区块链;治理机制;激励机制;分布式自治组织

1 引言

如何用区块链实现企业级商业应用是近年来金融科技的热点研究领域。作为去中介化可信协作平台,区块链技术被人们寄予厚望,期待它能够为企业间协作模式带来颠覆式创新。然而,人们对企业区块链的研究往往聚焦在技术本身,例如怎样提高交易吞吐量、降低交易延迟、提高智能合约灵活性等。却忽视了企业区块链的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设计,这可能是导致人们部署了很多概念验证性的区块链项目,结果最终走向市场落地的项目却很少的原因。

企业区块链市场目前最大的瓶颈已经不是技术本身,而在于如何应用。区块链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又慢又贵的互联网技术,其价值在于能够促进业务实体之间的可信协作。既然是协作,必然涉及各个实体在协作过程中对分歧如何进行处理的问题。同时,区块链服务作为一项基础IT服务,也存在着对服务提供者如何进行激励的问题。本文尝试从企业区块链的起源与发展出发,对比公有链的协作模式逐步分析企业区块链合理的治理与激励模式。

2 企业区块链的起源与发展现状

企业间通过区块链平台进行跨机构可信协作被认为是区块链落地的典型业务场景。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区块链已经获得全球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广泛追捧与尝试。

2016年4月28日16时09分,中国军网发布了2016年度征兵宣传片《战斗宣言》,国内各大媒体、社交网络平台都进行了转载和报道。据中国日报网消息,截至发布时间,该视频已在微博上获得近10万条评论,“网民纷纷为此视频点赞”(中国日报2016)。可见作为对内宣传产品,《战斗宣言》获得了较高的公众关注度,收获了不俗的口碑。China Daily在其英文官网上也进行了相关报道。然而5月3日至6日,一些西方媒体(以下简称“西媒”)针对《战斗宣言》发表了密集的报道和评论,其中绝大部分是负面的,以至于China Daily不得不于5月12日再发评论,对这些媒体的负面评价进行反应。(Zhai 2016)

2.1 企业区块链概念的起源

区块链技术最早于2009年年初由中本聪在比特币系统中提出。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仅仅将区块链技术等同于数字货币技术,并没有看到其在促进企业间尤其是金融机构间可信协作的价值。直到2014年以太坊和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的出现,人们才开始发现区块链作为去中介化信任平台,不但可以执行类似比特币的权属流转业务,而且还可以执行图灵完备的自定义业务。早期区块链的概念仅包含公有链和私有链,前者指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参与共识的网络平台,后者则特指内部使用的数据库系统。但公有链因其匿名性、低效性和交易确认概率性等特点并不适用于直接进行企业级业务。私有链则因为和中心化数据库区别不大几乎从来没有得到广泛应用。

总之,标准是MyGDI的关键,没有标准,MyGDI就不能实现空间数据的共享和转换。MyGDI标准的顺利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户组织、马来西亚国家测绘与空间数据委员会(TC12)及马来西亚科技与创新部(MOSTI)所属的马来西亚标准和工业研究院(SIRIM BERHAD)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联盟链(Consortium Blockchain)是企业区块链的前身,其概念于2015年被首次提出。相关文献中联盟链被定义为由预定节点进行共识的、访问开放或受限的区块链系统。尽管联盟链在定义时明确指出其访问范围可以受限也可以完全开放,但在后续应用和发展过程中,人们往往简单地将公有链认为是完全开放的系统,将联盟链认为是(共识和访问)完全受限的封闭系统。为了便于区分目前普遍被接受的联盟链即完全受限的概念,我们使用企业区块链来代替联盟链的原始定义。在企业区块链系统中,共识在受限节点之间产生,但访问是否受限则完全由实际的应用场景决定。

2.2 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链上治理通常被认为有多个优势:首先,它可以迅速发展并接受必要的技术改进;其次,它可以避免以开发者为中心的决策中心化问题;最后,链上治理有利于确保流程的贯彻执行。然而,链上治理也存在多种实际的问题。例如公链系统中为了防止女巫攻击(伪造多重身份进行投票等业务操作),通常要求治理投票的权重与投票人持有系统代币成正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票比率非常低,通常在10%以内,这么少的投票率能否代表用户的真实意愿值得怀疑。同时,交易所往往持有大量用户的代币,他们可以以用户的名义进行投票,导致投票结果与社区共识存在较大差异。此外,纯粹的链上治理会面临“完全合约难题”,无法考虑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例如无法规避治理代码漏洞被人利用的问题。

IT企业也纷纷把区块链技术作为基础设施开展研究。国内以BATJ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都开发了自己的BaaS服务系统和区块链产品。例如,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与万向合作联合推出了FISCOBCOS开源区块链平台,面向企业提供联盟链服务,获得了较多应用。位于杭州的区块链技术公司秘猿科技则提供了组件化、微服务化的开源区块链平台CITA,同样获得了金融机构和开源社区的广泛关注。

经历了近两三年技术上的高速发展,企业区块链领域已经基本不存在技术障碍。以最常用的区块链性能指标TPS(Transactions Per Second,每秒执行交易数)和出块延迟为例,一线企业区块链解决方案通常可以达到1000tps以上,并且出块延迟通常小于5s。除小额高频支付外,这样的性能已经可以满足大部分业务场景。此外,由于各国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视,企业区块链在跨境贸易、跨境支付、供应链金融、ABS债券、防伪溯源等各领域纷纷做了落地尝试。2018年以来,企业区块链市场似乎进入了瓶颈期。尽管企业区块链概念验证产品纷纷推出,技术、人才、行业也都做了充分准备,然而真正商业化落地的区块链产品却鲜有出现。企业间合作是否适用企业区块链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3 公有链治理机制与激励机制解析

公有链生态的主要参与者一般可以分为开发团队、记账人、系统用户3类。笼统地说,开发团队制定基础规则,记账人按照规则提供服务并获得奖励,用户使用系统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但实际上这样一个简单的模型并不能完整地描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实际的博弈行为要复杂得多。

3.1 硬分叉与链外治理

姚前提出开发者、出块人、用户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通过区块链节点代码的形式固化下来,由各参与方严格执行。由于开发者掌握区块链节点代码的编写权,似乎在三方博弈中占据绝对的规则制定权。但实际上,开发者并不能强行推进节点代码的更新,因为使用者永远拥有“硬分叉”的权利,从而拒绝代码更新或选择另一条代码更新路径。

撸炸串儿成了我那时重要的课外活动之一,人年轻嘛,很傻很天真,完全不操心什么是健康什么是美,管他油炸管他香辣,吃在嘴里的那一瞬间满足了就很快乐了。

这种新的企业协作形式比传统的多家企业联合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有多重优势。第一是大幅降低了新组织的设立成本,尤其是成立跨境协作组织。这个优势将导致大量的新型组织的出现。第二是组织内决策和治理机制规则明确且公正公开,这将企业间协作的信任成本大幅降低。第三,组织的边界开放,任何第三方都有可能按照规则加入和退出,这使得组织的灵活性比传统组织更高。第四,这种新型组织可以很方便地跟其他组织通过智能合约建立新的协作关系,从而实现更高级的协作组织。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出“走出去”战略。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奋进的五建开始了新的尝试。

因此,硬分叉是抵御开发者随意更改规则的终极武器。在节点升级时,整个社区会对规则的变更需要达成一致共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具有不同想法的人可以自由地对区块链进行硬分叉,而无需担心用户和资产的流失。以太坊2016年因DAO漏洞事件硬分叉为ETH和ETC,以及比特币2017年因区块大小等分歧硬分叉为BTC和BCH,都是历史上著名的硬分叉事件。

他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儿子,骨子里始终装着农业、装着农场。多年来,他继承和弘扬老一辈农垦人的精神,带领农场广大干部职工同舟共济,不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场改革步伐,使农场各项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他,就是大同市云城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洋。

3.2 链上治理

治理提案从社区讨论、开发者编写代码到矿工和用户采纳,这样一个流程是标准的“链外治理”,即治理结果在区块链之外产生,需要由开发者实现并等待用户采纳。显然这里有多个制约因素:社区讨论是否能代表全体参与者共识,开发者是否能够如实实现社区共识结果,以及矿工和用户是否愿意接受开发者的代码等。为了解决链外治理的问题,一些新的区块链系统纷纷提出链上治理的技术方案,如Tezos和Substrate等。其大致思想是重大决策可以通过链上投票的形式来决定是否采纳,并且一旦提案通过,节点就自动采纳决策结果,无需等待开发者实现代码并由用户更新。

金融行业对于新技术的应用一直走在前列,各国金融机构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也十分活跃。2015年,包括巴克莱、瑞士信贷、摩根士丹利、高盛、汇丰、ING等42家知名金融机构组成的R3区块链联盟成立,致力于研究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应用。同年,Linux基金会发起成立了Hyperledger超级账本联盟,目的是要共同建立并维系一个跨产业的、开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其中金融机构占成员总数的3成。2016年,国内相关金融机构先后发起成立了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和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旨在整合及协调金融区块链技术研究资源,推进区块链技术的探索、研发和应用落地。在研究的基础上,各国金融机构在支付清算、数字票据、银团贷款、征信管理、权益证明和证券交易、保险管理、金融审计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区块链试点应用。2016—2017年年底,上海票据交易所分别组织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一期、二期开发,成功部署了试验性生产环境并完成首单交易。

3.3 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区块链系统对记账人诚实劳动的补偿方式。公有链作为一个完全开放且匿名的自治系统,其本身并没有锚定链外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尺度,因此对记账人的奖励一般采用区块链本身提供的服务或资源作为计价单位。例如以太坊和比特币系统对记账人(矿工)的奖励是使用系统发送交易的权利,EOS对记账人的奖励则是占有系统等比例资源的权利。这样的权利在公链系统中被量化为系统代币,即以太币、比特币和EOS币。部分系统会预设一个系统代币上限,例如比特币总共发行2100万枚,以进一步提升系统代币的价值。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公有链激励机制存在的主要目的是激励记账节点对外提供持续可靠的服务,其系统代币存在的主要目的是成为该服务的基本计量单位和优先服务费。为了能更好地实现优先服务费功能,公有链系统中存在一个“服务价格”的概念,在以太坊中对应GasPrice,比特币系统中对应TxData Size Price,矿工会优先打包支付服务单价最高的交易。当然,系统代币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预分配给开发团队一部分代币,作为项目开发收入。

4 企业区块链平台的治理机制分析

企业区块链与公有链各自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二者存在较大区别,不论是治理机制还是激励机制都不应该直接套用。企业区块链近几年虽然频频传出试点案例,但真正落地的项目非常稀少。究其原因,人们认为是企业区块链的治理权问题制约了其正常发展。

企业使用区块链进行商业活动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个企业将区块链看做开放平台,向第三方开放其数据、用户和业务逻辑,以实现平台方、第三方开发者和用户的协作,典型的场景有开放银行、区块链游戏平台等。另外一种则是多个企业通过区块链这个基础设施进行平等的可信协作,典型场景有供应链金融、征信黑名单共享等。2016年兴起的联盟链应用大潮主要集中在前一种业务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各机构都希望建设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区块链平台,让其他的企业或开发者到自己的平台上执行业务,并且希望自己掌握平台的控制权。其治理机制比较简单,基本上就是平台运营方单方治理。不过,这样的平台最终往往会面临对用户和开发者吸引力不足、无法明确解释与中心化系统的区别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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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析企业区块链平台的博弈参与方。与公有链不同,企业区块链平台的技术提供方往往无缘运营,因此开发者并不参与治理。此外,由于记账方都是实名加入,且需要承担作恶后果(可通过现实世界的法律进行追索)。企业区块链中的记账节点可以认为没有作恶的能力,只有诚实工作的义务。因此,企业区块链中的博弈方为各参与企业,记账节点本身也并不是博弈的一方。

首先,分析在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系统代币存在的必要性。如前所述,在公有链系统中,系统代币是作为系统提供服务的价值度量存在的,并且可用于系统带宽不足时的优先服务费用。而在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系统仍然存在基础设施提供方和业务使用方两个角色,仍然需要对基础设施提供方进行激励,并对业务方收取服务费用。否则,记账节点没有持续工作的动力,业务方则会滥用系统资源。考虑到企业区块链平台的共识成本较低、节点配置较高、系统吞吐量足够大,因此无需采用交易竞价机制,即所有交易的服务单价统一。

分叉是区块链系统中特有的概念,指的是区块链系统从某个高度起对其共识规则进行升级,那些未升级的旧节点和已升级的新节点对新产生的区块产生的一致性分歧。分叉又可以分为软分叉和硬分叉。前者是旧节点提交的区块无法得到新节点的认可,但旧节点可以认可新节点的区块,这样最终大家会统一到新节点产生的那条链上。后者则是新旧节点的区块互不认可,二者从分叉高度起实质上变成了两条链。硬分叉后的两条链拥有完全相同的用户、资产、业务数据,唯一的区别是规则不同。

DAO模式的企业区块链打消了中心化模式下参与方被核心企业控制用户、控制入口的担心,创造了古典互联网时代无法实现的企业间协作模式。也因此,能否设计出合理的、符合参与方权利地位的协作规则将成为企业区块链能否真正实现自身价值的重点。

因此,企业区块链的治理应该更像是运营一家股份合伙公司,而不是像公链那样更像是在运营一个链上国家。通过设置董事会、股东会等链上治理机构,并且对董事会的人事任免以及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治理范围进行预先规定,企业区块链可以帮助多个企业之间迅速搭建出一个DAO,并确保该DAO按照预定规则持续健康运行。这样一个DAO在进行业务决策时,借助董事会投票或股东会投票,可以快速做出决策。例如是否新增一个业务合约、是否新增一个公司董事等。

5 企业区块链平台的激励机制分析

长期以来,在企业区块链的激励领域人们存在着两种常见的误解。一种误解认为企业区块链是由可信节点轮流出块,所以企业区块链根本不需要存在激励机制。另一种误解则认为企业区块链应该像公链一样发行市场化代币并将运营方的价值透过发币来实现,否则无法长期运行。

后一种企业区块链模式本质上是一种DAO,或者说多个企业之间共同建立了一个新的合伙企业。区块链以相关企业的治理中介、决策中介和业务中介的身份出现,帮助这些企业达成可信协作。类比在没有区块链的情况下,多个合作企业共同发起了一家新的公司(或联盟),该实体采用由合作企业组成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来进行重大决策,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运营成果。公司内部的资源、用户和业务在合作企业之间共享。这样一个实体在区块链的帮助下可以确保参与企业按照预定规则(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并且可以可信地共享用户和业务,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进行运营。

其次,分析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系统代币的价值属性。如前分析,开发者并不是企业区块链的平台参与方,系统代币不需要预分配给开发者做奖励。各企业参与区块链业务实现价值也不应该通过系统代币获得价值,而应该聚焦于应用层价值,例如数字票据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手续费等。

因此,建议在企业区块链平台中采用系统代币作为服务的量化指标,采用统一的服务单价对业务需求进行计价,并以此为标准对出块节点进行奖励。系统代币的价格锚定不需要像公有链一样在二级市场按照供求关系波动,而是可以由参与企业按照预定价格进行兑换。用户需要向参与企业购买系统代币或者由企业补贴来发起交易。记账节点收取记账奖励和出块奖励后,将系统代币向企业出售,获取奖励补贴。

设计钢球尺寸时要保证钢球能从直浇道上口滚入,同时能够堵截在预定变径过渡砖管部位,而不进入下部直浇道。因此,钢球的直径选择比下部砖管内径大5mm,圆度要控制在3mm内,直径偏差控制在±2mm以内,以防因钢球直径过大或过小,导致堵截式浇注系统失效。

这种模式有几个好处:首先,记账节点的成本和收益易计算,不必担心代币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其次,代币价格确定不具备炒作价值,不用担心市场合规问题;最后,记账人和决策者分离,便于找到服务价格最低的基础设施服务方。

6 结束语

企业区块链与公有链从技术层面上看主要的区别在于共识范围和共识算法,但从实际的博弈参与者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来看,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真正的博弈参与方为各企业法人,而不是公有链网络中的开发者、矿工和用户。这导致了企业区块链系统中的治理机制应该面向各企业法人的协作与制衡设计,例如仿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建立链上治理机制。建立了这样的治理机制后,企业区块链平台就不再是某个核心企业为主导、其他企业为辅助的传统意义上的“开放平台”了,而是参与企业之间形成的独立DAO。这个组织将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决策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区块链带来的可信协作的独特价值。

企业区块链平台中的价值主要体现也与公有链不同。企业区块链平台的核心价值将体现在其承载的业务场景上,其系统代币仅用来支付基础设施费用,且可以方便地实现价格锚定,从而激励记账方提供基础设施。

李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白加黑、“5+2”是她的工作常态。她始终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能破、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理想信念不能丢、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执著奋斗的热情不能减”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近30年来,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工作日还是节假日,甚至生病住院,她都是接到电话立即奔赴现场。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派驻世博园区的负责人,她带领200多名监管人员连续奋战14个月,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以3天全覆盖2次的检查频率,完成现场检查2万多户次,抽检食品2万多件,有效保障了世博会园区5600多万人次的用餐安全,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零投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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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open permissioned blockchain

WANG Bo

Abstract: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the history and current status of enterprise open permissioned blockchain,we point out that the absence of governance and incentive mechanism is the main obstacle of massive adoption of enterprise open permissioned blockchain.We also point that developer team and miners are not independent players in an enterprise open permissioned blockchain game.Enterprise open permissioned blockchain joints different business entities into a new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For these kinds of DAOs,the most suitable governance mechanism should be an on-chain board of directors and a board of shareholders.Meanwhile,the system should give the ledger keepers incentive to work hard and honest.The incentive currency should be a price pre-defined convertible on-chain utility token.

Key words: enterprise open permissioned blockchain;governance mechanism;incentive mechanism;DAO

作者简介:

王博 杭州秘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产品官

收稿日期: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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