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与实践的推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这个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问题上,我们党已经形成一致认识。这就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和实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的一次新的飞跃,也标志着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上进入了一个更加自觉的阶段。
一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商品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所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本身的要求。只不过我们对它的认识有一个过程罢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商品生产相联结的
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存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产生于社会分工,产生于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分属为不同的所有者。只要这两个条件存在,商品经济就是不可避免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依然未变。不仅社会分工的消失将是遥远的事情,而且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也将长期共存,因此劳动产品为不同的所有者占有亦将是自然而然的。过去,我们曾经设想在短时间里做到所有制上的大而公或者大而纯,甚至发生过强制性的消灭私有制运动,但都没有成功。事实说明,现实的经济规律是不能以主观的力量来随意改变的。不过,失误和挫折也教育了我们,必须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而且是通过市场行为和市场发育完整的商品经济)长期存在的必然性,不是要人为地消灭它和限制它,而是要自觉地适应它和利用它,按照其规律行事。
经过实践和理论的证明,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已经得到确认,这使我们在观念与实践上大大前进了一步。但我们的认识没有完结。一般来说,从表层的观察上,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及价值规律问题因为直接被涉及,因而总是被首先纳入认识,而深层次的市场的作用与市场经济的问题,则必须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才开始被纳入视野和予以思考。有商品经济就必有市场经济,二者可以说是同一口径的概念,但市场经济把商品交换提到更加自觉、更加规范、更加广大的程度和更加发达的高度。在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时,也将引伸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性,二者是紧密联结的和不需反复论证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合理利用和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
长时间来,人们都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一个特征。由国家计划来配置资源,决定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和给谁生产。然而,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统得过死的旧体制,日益暴露出它的弊端,促使人们不得不思考适应新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利用和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问题。
提出计划经济的理论依据,似乎是认为:既然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把所有的资源都掌握在自己手中,那么,我们就可以加强计划机关,编制出合理的、精确的、有效的利用和配置社会资源的详尽计划,以此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这当然是十分理想的经济运转图式。然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说明,事情并不象预想的那么简单。在现有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之下,生产资料或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还远未到达可以采用简单的计算就可以解决的地步,企图依靠一个全能的计划机构来合理分配是不可能的。一方面,这个机构无法掌握大量的准确的经济需求情报和生产技术要求来调配资源的流动,这不光是因为其非常复杂,还因为其变动不定(要知道最生动的材料本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可以统计的);另一方面,这个机构不可能代表全社会每一个独立主体的不同利益,不可能在其计划中充分反映他们在多方面的要求,因而随时可能发生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所以,计划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上越来越显现出效率不高的弊端,必然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发生矛盾。
为了克服旧体制在资源配置上的问题,必须将计划经济难以办到的事交由市场去办,让市场根据其需要自然调节资源流向。市场是一只巨大的无形的手,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可以从这里及时获取信息,选择合理渠道,以更为便捷的方式完成生产与消费过程。因此,在资源配置上不仅节省人力、物力、时间,而且可以根据各自的利益办事,以消除因计划而统得过死的矛盾,这将更容易为各方面所接受。当然,单纯依赖市场,也会出现相应的矛盾,也不可能解决资源配置上的一切问题,但比较起来,利大于弊,且可以在不断健全法制和实施宏观调控中来解决这些问题。这样,我们的结论就只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要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为企业创造压力和动力,以实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要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的灵敏反应,促进生产与需求的及时协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深化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增强企业的活力和整体经济的活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有力杠杆。当企业面对着的是千变万化、既有利润又有风险的市场时,它将不得不表现出强大的反应能力;当企业处于市场竞争的严峻环境时,它必须保持行业中的领先水平,才能免于被淘汰的命运;当企业面向国际大市场时,它将产生出更大的动力,争取在世界性竞争中站住脚跟。在市场经济的客观作用下,经济管理部门也必须表现出更强的灵活性,才能适应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只有当企业和企业群体以及经济管理部门都能适应市场、利用市场、得益于市场时,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就达到了。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承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是现实经济生活教导的结果,是比较容易被认识、被接受的。但这也可能是维持低层次的商品流转,还不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发达的商品经济应该拥有发达的市场作为依托,应该在市场的导向下形成一种经济运行的体系,也就是上升到市场经济的高度。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在某些部门和企业,其商品化程度并不低,用商品经济的观点看来,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但因产品滞销积压,价值未能得到完全实现,其市场化程度却不高。这种重产量而不重产值的低效益经济,可以说是旧体制下的通病。因此,在强调发展商品经济和提高商品化程度的同时,应当推进一步,强调商品价值的实现,提高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对此,除了由经济管理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外,更主要的,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把这一要求变成一种客观的制约力量。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推动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健全的契机,是激发经济体制活力的一大关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走向现代化的一条基本方针。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它有利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对接互补,发挥我国经济在世界上的比较优势,以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有利于把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都纳入“为我所用”的范围,充分运用可能的途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与对外开放相互作用,既是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要求,又是推动对外开放向新的深度和广度上扩展的根本手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外开放应该而且可以为开拓国际市场迈出更大的步伐。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和创汇能力,并且积极推动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内市场的需要,适当增加进口,以便利用国外资源和引进先进技术,增强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相适应的能力。这就要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外贸体制,促进对外贸易的多元化,改善国内经济结构的产业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将与对外开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国内和国外两个方向上都达到良好的状态。
二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新时期的伟大历史任务。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思路,明确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制订了转变到新体制上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着这一新的实践的发展。
为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要在实践中继续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主要的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把它们推向市场,增强其活力,提高其素质,使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之所在。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主要在于公有制经济所应起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可以通过控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比自身大许多的资产。对国有企业,要做到资产产权(或所有权)明晰化,企业经营权与此分离,经营权可以在责权明确的前提下委托或转让。
为此,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工作是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增值的责任。以此为基点,从各方面为国有企业稳步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创造条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应当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按照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其中,国有企业改行公司制,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实行公司制,重要的在于转换机制,这是因为,规范化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也可解除对企业的无限责任;还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进而增强了企业独自应付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其基本思路是:将一切生产要素都纳入市场体系;为市场正常运行创造条件;价格改革与市场发育结合起来。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不完全、市场范围有限,这与以往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和条条块块的分割是分不开的。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一方面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包括:所有的生活资料商品、生产资料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资金市场(债券、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买卖),金融市场,以及还在发展中的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文化市场等。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市场本身的公平性、有序性。建立和发展市场体系,必须尊重商品经济与市场自身的规律,打破对市场活动的分割、封锁、垄断,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排除对市场活动的各种干扰,并从市场体系内部来改善市场。这样,我们的市场体系才可能是完整的、市场行为才可能是完善的,才可以达到“形成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大市场”的目标。
为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除了完全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办事之外,还要加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建设,改善和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发展市场体系,必须在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理顺价格关系,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改革是市场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在市场体系的成熟过程中,具有牵动全局的作用。现在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少数生产资料价格的双轨制也将在短期内取消,但价格形成和调节机制还不健全,还存在某种人为的干预因素,在一些情况下影响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这既有市场发育本身的原因,也有人们主观认识上的原因和社会对新机制的心理承受能力。所以,价格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
当前,深化价格改革的主要工作是:在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顺价格间的不平衡;加速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进程,摸索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过程和机制;并在价格体系改革中建立和完善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以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总的说来,价格改革的目的在于发挥市场经济的基本作用,同时又使市场促进价格体系的进一步合理。
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来的政府职能是不能与之相适应的。这种体制不仅对资源的配置是低效率的,连政府本身也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能低下。因此,不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改革就难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建立。
政府职能的转变,总的来说是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微观经济活动为宏观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或者说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抓好基础性设施建设,及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这主要是,培育好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主义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全局,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宏观调控主要是用经济的手段和办法,在财税、金融、投资、计划等方面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经济计划在于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财政与中央银行则重在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并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从原先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是通过计划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计划管理职能,把国家的经济计划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这样的计划在总体上应当是指导性的计划,其任务是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做好经济预测,规划重大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重点建设。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经济计划和宏观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这项工作的内容、探寻这项工作的新方法,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而不是削弱这项工作。
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又要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上的改革,以适应新体制下社会稳定的要求。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总的思路是:劳动者的个人收入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切实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提倡先富带动后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样做,既不同于原先体制下必然出现的“大锅饭”式的分配,也不是听凭两极分化的出现,而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配特色。
在分配制度的改革上,要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三者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宏观上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逐步实行利税分流和分税制,在微观上逐步建立起符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升降机制。这方面的改革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根据有关政策,形成有利于激励个人积极性、又能提高经济效率的方法和制度。在社会范围内,则需通过税收调节,避免少数人收入畸高而产生的极不合理现象。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上,应当明确:不是要取消一切社会福利制度,而是要变单纯的福利型为生产型、开发型、投资型,有利于福利与生产并进,以发展社会主义福利事业。在建立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应当按照商品化方式和市场经济方式来解决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它涉及到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需要有一系列相应的体制变动和政策调整,要在总体规划之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可以相信,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应当也可能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转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