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体制的划分: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支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点论文,邓小平理论论文,体制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邓小平最早把制度与体制区别开来并以这种划分为基础思考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为了实现这一划分,邓小平进行了长时期的艰辛探索。划分制度与体制范畴,是邓小平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邓小平理论的一些具有开创性的重要思想的阐述都建构在对制度与体制关系的分析之上。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度与体制的划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支点。把握这一理论支点,对于准确理解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有着重大意义。
1962年7月,邓小平在《怎样恢复农业生产》的讲话中指出,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哪种生产关系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他还引用刘伯承经常讲的“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句四川话加以说明。邓小平强调:“总的来说,在全国,要巩固集体经济,也就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根本方向。当然,也要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在农村,还得要调整基层的生产关系,要承认多种多样的形式”,“从体制问题上来解决就是改变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现有关系。”(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325页。)邓小平关于制度与体制划分的思想是明确的:生产关系是制度的基本内容,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生产关系的形式是体制,人民公社与包产到户就是具体的体制形式。邓小平关于制度与体制划分的意义也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要巩固制度,搞活体制。集体经济这一社会主义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方向,当然不能动摇;而体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形式应该是灵活多样的,哪种体制能发展生产力就应采取哪种体制。制度上坚持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在体制上搞活生产关系形式,是邓小平对当时农村实行的包产到户的探索所作的最有力的论证。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再次提出制度与体制划分的思想并为社会主义改革奠定理论基础。1978年10月,邓小平就强调:“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1979年3月,他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阐述了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的思想,并提出:“为了有效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认真解决各种经济体制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页。)
改革实践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推动我们党对制度与体制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在80年代初,邓小平区别了广义的制度与狭义的制度。广义的制度即社会基本制度如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狭义的制度即社会具体制度如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等。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但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必须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具体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337页。)。区别广义的与狭义的制度是推进改革的现实需要。广义的社会制度即社会性质、社会形态,是根本道路和发展方向问题;狭义的具体制度与体制是同一序列的范畴,是体制的构成要素,具体制度和体制都是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由于揭示了广义的社会基本制度与狭义的具体制度和体制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就避免了过去对基本制度与体制和具体制度的混淆。邓小平关于制度与体制划分的思想所阐述的正是作为社会主义改革理论依据的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和具体制度的关系。为深刻阐明制度与体制的关系,邓小平不仅从制度层面区分了广义的基本制度与狭义的具体制度,而且揭示了体制范畴的内涵。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邓小平在分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属性时反复指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非制度性范畴。作为体制概念,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发展生产力的方法,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可以用的手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3、367页。)。邓小平虽未给制度与体制下过定义,但从他对制度与体制关系所作的阐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制度与体制范畴的内涵以及对这两个范畴划分的深刻意义。
制度与体制划分的思想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两个基本点思想都是以制度与体制的划分为基础阐发的。
第一,没有制度与体制的划分,就没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行状态的理论。
1957年毛泽东已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作出精辟的论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相适应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也既相适应又相矛盾(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8页。)。这些思想非常宝贵,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第一次明确阐述。但进一步研究会发现,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还存在不完善、不准确的因素。一是虽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存在适应性与不适应性,但未指明这种适应性是主要方面,不适应性只是次要方面;二是仍然从工商业公私合营企业中的资本家还拿定息、还有剥削,这类企业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还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还存在等制度层面,来分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不完善性,未能从制度与体制划分的角度说明社会基本矛盾内部制度上的适应性与体制上的不适应性,因而人们难以准确、具体地把握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行状态。
邓小平充分肯定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断。他在1979年3月指出,关于基本矛盾,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从多年的实践来看,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但同时邓小平又说:“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1-182页。)邓小平深入、具体地研究了这个问题,他依据制度与体制划分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行中,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适应性是主要的,不适应性是次要的。邓小平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但我国的传统体制存在弊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既适应又不适应所反映的正是制度上的适应性与体制上的不适应性。
第二,没有制度与体制的划分,就没有邓小平关于“改革是第二次革命”的科学命题。
第二次革命是相对于第一次革命而言的。第一次革命是制度性革命,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都属于“第一次革命”的范畴。第一次革命胜利的成果是社会主义社会在我国的成功建立。恩格斯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就提出了“改革”的概念,但那时还未区别革命与改革这两个概念。1956年11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说,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我看还是要革命的。社会制度还要改革,还会用“革命”这个词。当然,那时革命的性质不同于阶级斗争时代的革命。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上层建筑要是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人们就要改革它。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发展了总是要革命的。善讲不听,就会武讲。这一讲话是把“改革”与“革命”两个概念交替使用的。由于未能区别制度与体制,毛泽东虽然指出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时代的改革、革命与阶级斗争时代的革命不同,但从他主张用“武讲”和“推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来看,改革与革命又相混淆了。制度与体制的混淆,造成理论上对革命与改革、第一次革命与第二次革命的混淆,并导致实践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像60年代初那样因担心动摇制度而反对包产到户式的体制改革,或者像“文化大革命”那样把体制改革搞成制度大革命。
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邓小平区别制度与体制范畴,提出了改革是第二次革命的崭新思想。他反复指出,过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是第一次革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第二次革命。邓小平说:“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3页。)两次革命的根本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但两次革命的对象和任务是不同的。第一次革命的对象是旧的社会制度,第二次革命则以旧的体制为对象;第一次革命的任务是要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次革命的任务则是要以新体制替代旧体制,如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变革,代之以市场经济体制。
由于区分了制度与体制,邓小平严格区别了第一次革命与第二次革命。改革作为以体制变革为内容的第二次革命,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体制改革应解放思想,不断深化,不能受“姓资姓社”制度性争论的束缚而在改革道路上裹足不前;同时,两次革命也不能混为一谈,绝不能用第一次革命的手段和方式解决第二次革命的问题。邓小平强调指出:“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当然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革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2页。)从制度与体制划分的角度把握“改革是第二次革命”的命题,有利于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改革事业。
第三,没有制度与体制的划分,就没有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提出。
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基本信条之一是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私有制看作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注:《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4、67页。)。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关于未来社会的原则设想也没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位置。空想社会主义者大多认为商品和市场与社会主义不相容。马恩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也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商品货币关系将退出历史舞台,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所代替。列宁在俄国革命时期说得更明白:“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注:《列宁全集》第13卷,第124页。)列宁晚年对商品货币关系的看法有了重大转变,新经济政策已萌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成分;但列宁去世后新经济政策很快就中止了,20世纪30年代的苏联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被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受传统社会主义观和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也形成市场经济姓“资”、计划经济姓“社”的思维定势。
邓小平以巨大的政治胆略和理论勇气,对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他在1979年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6页。)1985年10月,邓小平在回答美国客人所提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矛盾”问题时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页。)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制度与体制的划分。首先,他认为计划和市场是经济手段和发展生产力的方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3、116页。),从而在实际上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定位在体制层面,确认它们是非制度性范畴;接着,他把市场体制与资本主义制度脱钩,把计划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制度脱钩,提出现代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都可选择计划经济体制或市场经济体制;最后,他破除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观念,根据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对接,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新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提出,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看作社会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四,没有制度与体制的划分,就没有邓小平关于党的基本路线“两个基本点”相统一的思想。
过去由于未能区分制度与体制范畴,我们党不可能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坚持改革开放的“两个基本点”。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被当成了一回事,“两个基本点”实际上搞成了“一个基本点”。改革开放也就难以冲破“姓资姓社”的困扰,一旦国内外阶级斗争复杂化,或者改革遇到阻力和困难,就回到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坚持社会主义的老路。“两个中心、一个基本点”的政治路线致使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遭受挫折(注:汪青松:《八大路线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当代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邓小平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性矛盾已基本解决的分析,确定了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又依据制度与体制划分的思想,充分阐述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旧的体制以及这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内在关系。1985年邓小平指出,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而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9页。)。从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的判断中,邓小平得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结论;从旧的体制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判断中,邓小平得出改革旧体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体制的结论。邓小平既在区别制度与体制的基础上提出“两个基本点”,又把制度与体制联系起来,指出坚持制度与改革体制“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8、142页。)“两个基本点”具有导向与动力双重功能,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样,邓小平就以制度与体制的划分为重要理论基础,构建起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内容结构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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