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需求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修正会计框架_贡献率论文

出口需求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一个修正的核算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框架论文,中国经济增长论文,贡献论文,需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49(2006)05—0025—06

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两种计量方法,一是基于GDP支出法核算的传统分解核算,其做法是首先将一国的GDP按照消费、投资和进出口进行分解, 然后按照差分分解方法分别核算各成分对GDP的贡献。度量出口对GDP贡献的第二种方法是建立GDP关于出口的计量经济模型,直接检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众多文献的研究结果表明(林毅夫,2003;朱文辉,1998;吕惠娟、许小平,2005;沈利生,2005),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相互矛盾的,导致了令人困惑的悖论:一方面,由传统核算方法得到的结果表明进出口对经济没有显著的影响,另一方面由计量经济模型方法得到的结果又表明出口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作用。两种方法得到的政策结论也是十分不同的:既然传统方法测算的结果表明进出口对经济增长没有显著的贡献,我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就应当作适当修正,至少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不应得到过多的鼓励;既然实证结果表明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显著的,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就应当是在政策上应予以支持的增长模式。如何调和这个严重的悖论和政策建议上的混乱,林毅夫(2003)和沈利生(2005)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测算方法用来测算外贸尤其是出口的贡献是不合适的,至于为什么传统的测算方法不合适,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是什么则探讨较少。基于此,本文从传统的核算框架出发,通过对传统核算框架内部结构缺陷的分析,提出一个修正的核算框架,从而得到与计量经济模型完全相一致的结论。

本文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简述传统核算框架的内容和核算悖论;第二部分在分析传统框架的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一个修正的核算框架,并对该框架进行评估;第三部分根据修正的框架对我国的出口贡献重新进行核算;最后是结论。

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传统核算框架及其悖论

传统的核算方法是依据GDP 支出法核算恒等式来考察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

Y=C+I+G+(X-M) (1)

其中,Y,C,I,G,X,M分别代表GDP或国内生产总值、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出口和进口。

为得到对GDP的变差和增长率的分解式,对(1)式两边同时进行一阶差分,为简洁我们用关于连续时间的微分表示:

(2)

对(2)式两边同时除以Y,通过连锁运算可得:

(3)

式中NE=X-M为净出口,分别为各个变量的增长率,则分别表示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3)式给出了GDP受消费、投资和外贸需求三驾马车各自变化的影响,其贡献份额分别为。对,即GDP增长率分解到净出口的部分,经常被称为外贸增长对GDP的拉动程度,而该部分占GDP增长率的百分比,即,则被称为外贸对GDP增长的贡献度。如果外贸是平衡的,则NE=0,则就不能进行连环运算,其贡献率可直接表述为

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将政府的消费行为与居民消费行为分开度量,所以,在设计测算过程中通常政府支出不单独列出加以考虑,这样,(3)式可重新表述为:

(4)

相对应地在离散条件下的公式为:

(5)

根据公式(5),结合我国1979年至2003年支出法国民收入资料, 得到如下的1980~2003年我国GDP增长率的分解表。

表1 我国GDP增长率的分解 单位:%

数据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全国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数据计算得出。

表(1)的计算结果与林毅夫教授的结果有所不同, 我们采用的是名义量直接核算,而林教授采用的是用零售物价指数统一折扣。我们认为,仅就国民收入核算而言,用名义变量基本可以达到目的,而采用统一的价格折扣也会产生结构性价格扭曲问题。

从表(1)的估计结果看,净出口对GDP的贡献率大体上是以0为轴心±2%的附近上下浮动,由此可见外贸作用十分有限。外贸对经济增长如此低的贡献率令经济学家耿耿于怀,致使许多学者认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唯一路径应是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比如,朱文辉(1998)认为,“过去20年中国的经济成长,出口并不是主要推动力,经济增长更多来自投资和消费需求等内需”。吕惠娟和许小平(2005)认为,我国经济是属于多因素共同驱动的复合型增长而并非出口导向型增长,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内需而不是贸易。更有甚者,张小济、胡江云(1999)认为,“贸易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

另一方面,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又是显而易见的。规范层面上如新古典经济学家Ram(1985)和Kavoussi(1984)一致认为的出口有如下好处:(1)加快了一国资本积累的速度;(2)提高了专业化水平和优势资源的配置效率;(3)由于有效市场规模的扩大而提供了较大的规模经济;(4)一国的生产能力得到了较充分的发挥;(5)加快了技术进步的速度。在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层面上,20世纪亚洲四小龙在经济上引人注目的成功崛起,印证了出口导向型经济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在我国众多的实证研究中也广泛地证明了这一点(林毅夫、李永军,2003;赖明勇、阳小晓,2002;李洁,2003)。

对于这一出口悖论,正如林毅夫教授指出的(林毅夫、李永军,2003),“如果说净出口对经济增长低贡献率的结果还只是造成了一场关于究竟应该扩大内需还是利用外需的争论的话,净出口与经济增长的负相关关系则已经对该方法的理论基础构成严重威胁”。林教授的结论是,传统的核算方法不适合用来衡量外贸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林教授提出的解决思路是,通过将出口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融入到传统的核算框架,并重新定义为“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加上出口通过引致消费和投资的增长而对经济增长做出的贡献”,得出了一个修正的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公式:{(dC/dX+dI/dX)ΔX[,t]+ΔNE[,t]}/Y[,t-1],希望以此解决上述悖论。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虽然弥合了传统核算方法和现代经济增长事实之间的矛盾,但是,它没有回答传统核算方法缺陷到底在那里以及能否从传统核算框架内部进行修正,这正是本文需要解决的。

二、匹配原则:传统核算框架的修正

对于上述悖论,我们认为根源在于对传统核算框架核算性质理解上的偏差。众所周知,作为反映一国经济最终活动成果的GDP核算的原则是区域性和生产性, 即只有国内生产的最终产品方可计入GDP的核算范围, 支出法就是基于国内生产原则的基础上从支出的角度度量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公式(1)就是该方法下的国内生产总值标准的核算公式。由于一国总需求包括消费、投资和出口三大组成部分,而这三大组成部分从国民收入核算的角度与国内生产的外延并不一致,差异是在三大需求中不仅包括国内生产,而且包含了来自国外的进口,因此,必须在价值形态上予以剔除,至于这种扣除是从出口价值中扣除或是从消费或投资中扣除是无关紧要的,最后所得到的结果都是一致的,虽然传统的做法都是从出口中扣除。但是,能否就此依照公式(5)来核算消费、投资和出口三大需求的贡献,并用来说明消费、投资和外贸或出口对经济的影响,我们认为这是不恰当的甚至是错误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首先看一个例子,譬如,我国从国外进口粮食供国内居民消费,按照传统的测算方法,进口应当从出口的价值中扣减,而实际发生的消费却计入国内消费需求,并以此推算消费需求对国内GDP的贡献。这种做法意味着,一方面,本国出口的产品代表的是一个国家的真实生产,价值上却由无关的进口来扣除,另一方面,消费了与国内生产无关的产品,其价值却要计入消费的贡献,这将会导致消费需求对GDP的贡献率变得比真实的国内生产要大。推而广之,进口的消费品越多,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也越高,这是不合逻辑的。极端的情况是, 假如一个国家消费品全部依赖进口。消费品进口越多,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就越高, 这样的推论无疑是荒谬的。这足以说明传统的核算方法仅仅只是一种总量核算而非结构核算的方法。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需求对GDP的贡献, 需要根据进口产品的使用性质进行区分以确认其归属。如果进口是供国内消费使用,就应当从国内总消费中扣除进口部分才是真正的消费需求对GDP的贡献。其余依次类推。 这实际上是提出了GDP贡献率核算应遵循的另一个重要的核算原则:匹配原则, 即进口跟着使用走,在对应项中扣减。为了完整地描述匹配情况,我们将进口产品按最终使用和中间使用以及消费、投资和出口两个维度来刻画,其使用的循环流程如图1。

图1 进口产品使用流程图

首先,进口产品按消费和投资进入到最终消费领域,在核算三大需求对GDP 的贡献时应当从国内总需求而不是从出口项中扣减;其次,进口产品进入中间使用领域,经过加工或装配后分别进入消费、投资和出口。对加工后进入消费和投资领域的进口从对应项目中分别扣减,对出口的部分,从出口的价值中相应扣减。由此可见,传统方法用来说明外贸对GDP 的贡献率的根本错误在于将本应由消费和投资对应扣减的进口部分,全部都归结到出口,并由出口统一扣减,犯了项目对应匹配的错误。从上面的分析得到的一个重要启示是,要真正度量出口对GDP的贡献, 唯一需要扣除的是出口产品中所包含的进口价值部分。由此我们得到如下结论:传统的核算框架大大低估了出口对GDP的贡献,相反极大地高估了消费和投资对GDP的贡献,所以要精确核算消费、投资和出口对GDP的贡献率, 所做的工作就是按照上述匹配原则对进口进行适当的分解。下面我们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的不同提出内需吸收法和匹配估计法两种方法。

(一)内需吸收法 这种估计方法与传统测算方法完全相反,假设进口全部供国内使用,这样,可将其直接作为国内最终使用的减项,并按照消费和投资进行分解,可分别核算消费、投资和出口对GDP的不同贡献率。

对公式(1),我们按照上述思路进行分解。设M[,c]和M[,i]分别代表进口中分别用于消费和投资的价值部分,这样公式(1)可改写为:

通过连锁替换,国民收入增长率可分解为:

(7)

由公式(7)可以看出,出口对GDP的贡献可直接由出口的增长率和出口占GDP的比率来确定,相应地内需对GDP的贡献是1-

如果说传统估计法低估了出口对GDP的贡献,那么, 上述内需吸收法可能高估了出口对GDP的贡献, 因为在出口产品的价值构成中有一部分是来自进口原材料和构件的价值,应当在出口部分而不是在消费与投资部分扣除。

(二)匹配估计法 我们严格按照对等扣除原则,将进口分解为与消费、投资和出口三个对应部分,并分别用M[,c]、M[,i]和M[,x]表示,这样,基于匹配核算的GDP的分解式可表述为:

通过连锁替换,得到:

(9)

公式(9)即为度量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对GDP贡献的精确测度公式。较之(7),由于公式(9)中出口对GDP的贡献率的加权比例变小了,出口对GDP的精确贡献率相应地要小一些,但与传统的算法相比,由于传统算法的权重严重偏小,出口对GDP的贡献被严重低估。

(三)贸易模式与估计精度 公式(9)为出口贸易对GDP的贡献提供了一个精确的估计,但是,与传统方法和内需吸收法相比,该公式的应用缺陷是不易取得与出口商品循环流动的相对等的进口数据,这样,就很难得到精确的出口贡献率的估计数据。一个简单的做法是将传统模式和内需吸收法下的估计数进行加权平均可得到一个近似估计数,问题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权重,如果权重选择不合适,甚至可能比原来的估计数误差精度还要低。譬如,如果一国采用的是两头在外的贸易加工模式,进口是为了加工后出口,有M[,c]=0和M[,i]=0,这样,公式(5)就是精确公式(9)的简化,传统公式提供了一个精确的度量。相反,如果一国出口产品中不包含来自进口的原材料及配件,有M[,x]=0,公式(7)就是精确公式(9)的一个较好的简化,对GDP贡献的度量就非常准确,在这两种情况下均无须再加权平均,问题是如何判断贸易格局更靠近那种贸易模式。作为猜想,内需吸收法公式较之传统计算公式条件更易得到满足,因为从进口使用的领域看,内需部分共计包括了图1中最终使用和中间使用四个项目,而出口部分对应的仅是为出口而加工的进口部分。

三、中国出口对GDP贡献率的测算

要取得与消费、投资与出口对等分解的数据是非常困难的。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商务部提供的资料可以有两种粗略的推算方法,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进出口商品分类表归类计算,譬如像设备类进口可直接归到国内投资,农副产品类归到国内消费,歧义不会太大,但是哪些产品用于中间消耗、消耗份额以及用于出口的部分则比较困难。二是根据国家商务部提供的贸易方式资料近似计算。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提供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相关资料,可将加工贸易的进口数据直接界定为与出口产品相对应的进口价值,对于一般贸易部分则很难区分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价值。最后,不管是哪一种方法也只能区分到内需和外需两个层次,将内需进一步分解为消费和投资则比较困难。

首先,我们根据内需吸收法测算1991~2003年出口对GDP的贡献率,然后根据最新的贸易方式资料测算2004年上半年出口对GDP的贡献率,并与传统方法和内需吸收法进行比较。

内需吸收法的结果如表2。

表2 1991~2003年内需吸收法出口对GDP的贡献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GDP和消费与投资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统计表,出口和进口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进出口统计表,两张表的数据略有出入。

从表2反映的情况看,与传统方法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出口是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的推动力量,从我们测算的1991年到2003年的13年中,有9年贡献率超过了20%,其中有5年超过了40%,这样的贡献率是惊人的, 即使考虑到该方法的高估倾向,譬如对折折扣,贡献率也依然是十分可观的。表2反映的另一个特点是2000年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长是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除了2001年,其余3年的外贸贡献率均高达50%以上,其中2003年更是高达82.88%,外贸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和主要的推动力。最后对1998年后的中国经济增长,表2 反映的另一个重要的含义是,由于内需对GDP的贡献除了2001年超过8%,其余各年基本都在5%以下,所以我们认为是出口而不是内需是中国走出通货紧缩的重要力量,由此我们得到一个推论,财政政策可能对扩大内需贡献并不是很大。

对于用贸易方式资料测算出口对GDP 的贡献率,我们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4年以来的月度资料,选择2005年和2004年上半年进行对比分析,基本资料见表3。

表3 2004年上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资料

资料来源:来自商务部网站,单位:美元。

由表3中的2004年上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资料,我们将加工贸易的进口部分界定为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对于一般贸易部分,出口中肯定还有相当一部分进口部分。由于难以分解,我们仅对一般贸易部分采用内需吸收法在消费和投资项目中扣减,这样处理虽然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高估倾向,但高估的程度上可大大减轻。这样就得到2004年上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内需和外需分项资料(见表4)。

表4 2004年上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内需和外需分项资料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GDP和净出口来自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网站,汇率按8.277计算。

表4中净内部需求栏是消费和投资扣除一般贸易后的余额, 净外部需求是出口扣除加工贸易后的余额。

净内部需求贡献率=净内部需求占GDP的份额×净内部需求增长率=0.7773×7.7=5.99%

净外部需求贡献率=净外部需求占GDP的份额×净外部需求增长率=0.2227×39.06=8.7%

8.7%的出口贡献率大大超过5.99%的内需贡献率,显示了2005 年上半年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主要决定作用。

下面我们再根据传统方法和内需吸收法估计2005年内需与出口的各自贡献率。根据表3和表4的资料和公式(5)与公式(7),可以得到传统方法下的外贸贡献率是5.82%,内需吸收法下的出口贡献率是11.85%,精确估计的出口贡献率恰好是二者的算术平均数。

四、结语

针对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传统测算结果与出口对经济增长实证结论之间的悖论和由此造成的经济分析上的混乱,本文澄清了造成这一悖论的根本原因是传统测算方法在考量消费、投资和出口对GDP的贡献时混淆了进口在GDP总量核算和贡献率分解核算中的不同作用,违背了贡献率核算中的进口项在消费、投资和出口中的匹配分解原则,从而大大低估了出口对中国经济增长的真实贡献,由此所得到的分析结论也基本是错误的,所以传统的核算方法不是核算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恰当方法。根据进口商品分解对应匹配原则和统计资料可获取性的不同,我们提出了两类修正方法,内需吸收法和匹配估计法,并对不同方法的估计精度进行了评估。

通过运用中国的统计资料,与众多的研究结论相反,本文的测算结果认为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测算结果表明,如果没有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强烈拉动,仅仅靠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1999年之后我国国民经济是难以走出通货紧缩的泥潭,步日本经济的后尘,中国经济可能已提前进入低速增长的时代,所以,本文的政策结论是十分明显的,追求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依旧是我国未来经济长期发展战略。

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是否还能够继续保持,短期内依然取决于中国未来的高速出口态势能否继续保持。但是,从近期欧美诸国对我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和世界范围内的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的态势看,超常的高速出口态势将面临更多的挑战。所以,对我国政府来说,除了需要从容地应付这些挑战外,更亟待的是建立与内需扩大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保障出口动力的接力棒顺利转接到内需上。

收稿日期:200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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