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的误区及措施论文_刘德春

公路监理的误区及措施论文_刘德春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 530031

摘要: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为我国公路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公路监理工作中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严重影响了公路工程建设的现场施工质量监控,阻碍了交通建设项目的稳定和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公路监理目前存在的误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施工;措施

前言:公路工程一般均为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周期以及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控制工程成本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本文针对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愿与同行们交流探讨。

一、交通工程建设监理现状

1.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不过关,整体素质不高。他们缺乏丰富的施工经验、深厚的技术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以及严格的合同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能力,不能令业主十分放心的把工程管理工作完全托付给他们。特别是个别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一已私欲刻意刁难施工单位,不送礼施工单位寸步难行。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为出资方的业主,事无巨细统抓统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时间难以改变。部分业主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越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直接管理,导致监理单位工作非常被动。

2.很多监理单位缺乏质量检测设备及材料试验设备,没有配齐相关人员,很多试验检测任务完全依赖于施工单位,如果施工单位在检测设备及材料试验设备上作弊,监理单位将无法控制原材料及施工质量,将会给工程质量评定带来诸多隐患。其次监理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方面重视力度不够,未按要求设置安全专职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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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认识上的误区

1.监理工作内容涉及不全面

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开展不是很规范,监理过程仅仅涉及到工程施工阶段,也就是事中管理阶段。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方面是业主认识的误区,一方面是监理自身认识的误区。事中管理实际只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阶段,缺乏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这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保证同样尤为重要。我国监理在工程开工前不审查开工报告,也就不能很好地从总体上提出工程质量控制程序,不利于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程结束后缺乏事后管理,很多监理以为工程结束后责任解除,事实上监理人员应该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内业资料对工程资料的优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理应该根据不同的承包商设立独立的资料档案室。

2.工程监理作用定位误区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应该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应该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工作。但是目前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仅仅是被视作为承包商的质检员。这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问题,根据验收程序,工程验收首先要承包商自己检验合格,然后再报请监理进行验收。承包商负有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而监理工程师只是起到检验产品质量的作用。监理自身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质检员。

3.委托代理权责混乱

业主与监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是委托方,根据国际通行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既然已经委托了监理工程师,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业主的意见和决策都应该首先传达给监理,由监理去与施工方进行交涉,业主的职责则是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对监理进行管理。但是在我国目前公路建设实践中这种委托代理权责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存在一些业主干预监理工作,不通过监理直接与工程施工方进行沟通,造成工程施工方与监理信息沟通不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三、应对道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问题的具体分析

1.规范监理工作合同管理

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加强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事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协调解决好合同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合同争议事项。监理工程师在解决合同争议工作中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平时注意与建设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了解分歧生产的具体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2.实行全过程监理

针对目前我国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起到作用,应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预控”,在开工前应该进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沟通。事中质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旁站监理,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加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确保质量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结束语

道路工程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障,在工程规模和投资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监理工作出现了许多误区,这就需要工作人员,立足工程全过程监督的立场,规范监理工作的施行,促进工程施工稳定高质进行,从思想认识上要加强质量管理,内容扩展、专业素质管理等各方面监理意识,只有公正规范的监理工作,才能落实公路监理工作的实际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孙世国,唐雅琴 工程建设监理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四川水力发电2008年03期

[3]陈建党.论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准备与质量控制策略[J].交通标准化,2013(15)

论文作者:刘德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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