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鉴定理论发展的思想准备_档案学论文

论档案鉴定理论发展的思想准备_档案学论文

论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思想准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鉴定论文,理论论文,思想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鉴定理论是档案学的核心理论之一,但多年来其发展却相对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所幸发展与完善档案鉴定理论的问题,目前已引起相当多的档案工作者的重视。本文想从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思想准备这一角度谈谈个人的看法,以此为这一理论的发展作些努力。

一、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必要性与艰巨性

档案学理论按研究的层次可分为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理论研究与应用理论研究,档案鉴定理论属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这一理论无论是对档案事业的发展,还是对档案学科的建设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从发展档案事业来看,鉴定工作是档案工作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相应产生的文件量也日益猛缯,据统计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藏档案1963年为568万卷,1980年为2660万卷,1990年为9814万卷,1994年10865万卷,广大基层企事业单位保管的档案,截止1994年底也达1亿多卷(101763098卷)。在档案数量日益膨胀的同时,某些应归档的文件,甚至是重要文件却没有归档;而大量保存价值不大的文件,甚至重份文件都作为档案保存了。档案数量增长过快与档案内容不精不全之间的矛盾因此而十分突出。进而使档案的精品馆藏相对贫乏,也给档案的整理、保管、现代化管理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是认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由文书部门与档案部门对文件与档案进行严格鉴定。鉴定工作的进行必须要有鉴定理论的指导,因而大力发展档案鉴定理论是档案工作自觉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赋予档案工作者特殊的职业责任。档案工作者的责任之一就是既不要过多地保留档案,又要保存好必要的档案,即努力使馆藏做到“又精又全”。档案工作者不能仅热衷于收集、整理与提供利用,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鉴定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如果说在社会档案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档案工作的主要矛盾是收集;在没有摸清档案形成规律的情况下,主要矛盾是整理;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鉴定必然应成为档案工作的主要矛盾之一。

其次从档案学建设来看,鉴定理论是档案学的核心理论之一。以往档案界较注意该理论对于发展档案事业的需要,而对其如何满足档案学理论发展的需要往往认识不足。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学科的渗透、交叉、分化现象同时并存,但不管怎样渗透、交叉,任何一门学科都应有其独特的核心理论,否则就不成其为独立的学科,档案学也绝不例外。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档案学的核心理论应是档案的形成理论、整理理论、鉴定理论和修复理论、利用理论等,其中前三者属档案学基础理论,后者属应用理论。档案学区别于其他学科,正是由这些反映档案学本质属性与规律的核心理论。随着档案工作实践的发展,档案的形成理论与整理理论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档案界已经或正在取得相当一致的共识,唯独鉴定理论发展较为迟缓。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其一是因我国缺乏系统的鉴定工作实践——建国初期忙于档案工作的起步,“大跃进”时期出现“全民办档案”的倾向,“文革”后又把主要精力主要放在解决档案的完整、系统上;其二和人们对档案鉴定理论的重要认识不足也不无相关。从学科整体建设上看,如不大力发展与完善档案鉴定理论,档案学的整体理论水平将难以提高。档案学科发展至今,应该把发展鉴定理论作为提高学科理论水平的一个突破口,期望有更多的档案工作者把精力投入到对鉴定理论的研究。以往有一种倾向——过多地讨论并无多少现实意义与价值的“热点”问题;目前又有一种新倾向——热衷于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论题。笔者认为如不发展鉴定理论,即便使用现代科技手段,把大量的劳动力与昂贵的设备投之于鱼龙混杂的档案,岂不是一种浪费?!

总之,档案鉴定理论对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学科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其重要性正如美国档案学者莫斯所述:“鉴定是档案工作整个系列中第一个关键性决定,是随后所有决定得以产生的基础,因而是档案工作的首要职能。鉴定的重要性居第一”①。

然而,要完善与发展档案鉴定理论是有相当难度的。

其一,档案鉴定工作面广量大,从鉴定的对象看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从鉴定的过程看有文件归档鉴定、档案进馆鉴定、开放利用鉴定和存毁鉴定;从鉴定主体看有现行机关、档案室和档案馆的鉴定。可以说档案鉴定工作贯串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因此,要形成一整套兼顾各类档案、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并行之有效的理论,确非易事,必须经历艰巨的历程。再者,鉴定面临的任务不但有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纸质档案,随着现代管理技术的应用,电子文件的数量日益增多,电子文件、档案的鉴定也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其二,是档案价值的隐蔽性,档案鉴定的最终目的是根据文件与档案的价值决定它们的使用范围与留存,但由于人们的知识水平、认识水平、判断事物的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对档案的现实或未来的利用价值往往难以给予准确的预测,要做到“又精又全”地进行鉴定十分困难,这就要求档案鉴定不仅有高度的理论性,而且还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其三,人们对于档案鉴定工作的观念较陈旧。从理论上讲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技术性的工作,但由于鉴定工作直接涉及到文件的存毁、档案的开放与存毁,长期以来在档案鉴定工作上也无形地增加了许多政治色彩和人为因素,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鉴定工作“危险”的观念客观上阻碍了这一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需要鉴定工作实践的支撑,而实践工作的开展首先需要转变观念,不打破这一长期禁锢档案部门的观念,要发展档案鉴定理论将是十分困难的。为此在档案界乃至社会上应形成共识,即档案鉴定工作中出现失误是难免的,应允许出现误差,这是发展档案鉴定理论不可缺少的外环境。其实任何工作都不可避免地允许出现一定的失误,例如战争中都不可避免伤亡;医生不可能治愈任何病人;即在现今的经济建设中出现的决策与操作上的失误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档案鉴定工作出现某些失误也完全在情理之中的。

二、正确认识档案的价值是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基础

不论何种形式的档案鉴定,核心问题是对档案价值的鉴定,为此要求首先应对档案价值有个正确的认识。目前人们对档案价值的认识往往是多角度的,归纳起来,一种认为档案的价值是指它的利用价值或保存价值,侧重研究档案与社会的关系;另一种认为档案价值是指档案对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侧重从哲学上研究客体与主体的关系;还有一种认为档案价值是凝结在档案中的人类社会劳动,侧重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档案与人类劳动的关系。其中第三种观点的普遍性不强,先暂且不议,其中前两种观点颇为接近,档案的利用价值归根结蒂是对人们需求的满足程度。因此我们可以暂且认为档案的价值主要就是指档案的利用价值,但其利用价值的表现往往又是多方面的:

档案价值的多样性。档案的利用价值是个总体概念,由于档案的种类及其所处阶段的不同,其价值的表现形式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从作用时间上看有现实利用价值和历史利用价值;从作用范围上看有为本单位利用的第一价值和为社会利用的第二价值;从作用性质上看有原始凭证价值、科学价值和收藏价值等。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鉴定工作或发展鉴定理论中要树立全面的观点、历史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努力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考虑到鉴定对象的共性,又要兼顾其个性。例如同样是现实利用价值,文书档案既侧重于现实的查考,又着眼于对历史的回溯,而科技档案则侧重于现实利用,而着眼于为了未来的直接使用。在档案室阶段,档案的价值主要表现为第一价值和现实利用价值,而在档案馆阶段则主要表现为第二价值、科学价值和历史价值。

档案价值的集中性。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在其发展变化中会伴随有特征现象发生,而这些特征现象的分布无不具有集中与分散的规律。例如现代企业管理中广泛应用的ABC管理法就是这一规律的成功例证,其基本思想是把管理对象按一定标准划分为ABC三类,认为事物价值的80%集中在20%的组份中。档案价值的表现也同样如此(比例如何可进一步作定量分析)。按此指导思想,虽然档案的价值具有多样性,但不会呈等分布性,总是具有相对集中的分布特征,由此我们在研究文件归档时鉴定实践中,可以认为某一单位形成文件价值的大部分应大体集中分布在某几部分文件中,从而有利于进一步确定本单位文件的归档范围和划定永久保存的范围;在档案进馆鉴定中应把注意力放在集中体现价值的那部分档案上,这对减少档案进馆量、提高馆藏质量和减轻鉴定工作的负担是大为有益的。事实上事物价值分布的集中与分散规律在情报学中也得到应用,例如情报计量学中布拉福德定律、洛特卡定律和齐夫定律的建立。此规律在档案界也有所应用,据资料介绍本世纪60-70年代欧美国家采用此例鉴定法限制进馆文件的数量,如英、美限制在5%,北欧国家为10-15%,也有文章介绍美国控制文件中心进馆文件数量为1-2%,这些做法实际上与ABC法的管理思想是一致的。笔者认为,在发展档案鉴定理论中既不能照搬外国的哪一种模式,也不能就事论事,更不能把思想局限于档案事务圈子里,应结合档案鉴定工作实践引进新的系统管理的思想和理论,而上述事物特征现象分布集中与分散的规律正可以作为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理论依据之一,据此探索档案价值分布的集中与分散规律。

档案价值的相对性。档案价值相对性的表现,一是相对于档案形成单位的重要程度,不同级别或单位形成的档案在利用价值上有程度不同的区别。档案事业是事关维护党和国家真实历史面貌的一项事业,中央和最高国家机关形成的档案比市、县级机关形成的档案会有更大的利用价值,大型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的档案比中小型企业、常规技术企业形成的档案会有更大的利用价值。因此不同级别的机关(单位)在进行档案鉴定时对于数量界限上应有所区别,不可一刀切。二是相对于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和主要管理活动,不管任何级别或类型的机关(单位),尽管其活动内容与范围有所不同,在进行文件与档案鉴定时既要注意保存本单位发展的整体面貌,更应注意反映其主要职能活动与主要管理活动的历史面貌,这部分文件应是机关档案的主体。也可以说这部分档案的价值集中了该机关(单位)整体文件与档案价值的80%左右。其三是相对于时间而言,这一相对性对不同档案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如科技档案中的设备、基建档案的使用价值一般是相对于实物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当客体对象不存在了,其利用价值将大大降低;产品档案、科研档案是相对于科技对象的技术水平与典型性而言的,随着时代技术水平的提高其利用价值会逐渐减小,而有些档案却会随时间的延长而增值,如自然现象观测档案或年代久远的档案,即使它们的现实利用价值已消失,但其科学价值与收藏价值反而会有所增加。

总之,正确认识档案的价值是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到确立档案鉴定的标准、方法与指导思想,我们既可以把其视之为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思想准备,也可视之为理论准备。

三、档案鉴定工作实践是推动档案鉴定理论发展的动力

就一般而言,理论总是产生于实践之中,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认识的真正的任务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离不开实践”②。档案鉴定理论是实践性很强的理论,没有档案鉴定工作的实践,就不会有鉴定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之所以把档案鉴定工作实践与档案鉴定理论的关系放在思想准备之中,其含义是指,一是档案部门应从思想上认识到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关键在实践,目前档案部门埋怨鉴定理论落后、可操作性不强,但大力倡导加强鉴定实践的呼声却不高。我们不否认现有鉴定理论的不足,但对其也应有一个正确的评价。笔者认为现有的档案鉴定理论已为鉴定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它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实践的进行,我们不可能脱离鉴定实践而人为地总结出更新的鉴定理论,或试图等待鉴定理论完善后才着手进行鉴定工作。二是档案鉴定实践中应允许出现失误,如前所述应在档案界乃至社会上转变观念,没有必要在一项正常的业务工作中添加更多的政治色彩;同时也应相信广大档案工作者会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不至于出现重大失误,对档案鉴定工作的要求只能是基本保持事物的历史面貌,满足单位或社会了解其主要职能活动的需要。“又精又全”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不应是检验鉴定工作质量的标准,否则档案鉴定工作是很难开展的,发展档案鉴定理论也将只能是一句空话。三是推动档案鉴定工作与发展鉴定理论应自上而下、全方位进行,由于档案鉴定工作涉及面广且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存毁,推动这一工作应自上而下进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应首先统一思想,真正认识到发展鉴定理论的重要性,而目前的现状仍是口头上重要,行动上次要。例如当前档案馆升级评比工作中,有关部门仍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档案的整理与利用工作上,尚没有把鉴定工作提到应有位置上来。我国的档案工作历经四十多年发展至今,完全有条件把发展档案整理理论与鉴定理论的情况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如能这样方能说明档案部门象重视整理工作一样重视鉴定工作。

综上所述,本文之所以把上述有关问题统归为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思想准备,主要想说明我们在研究与发展档案鉴定理论中,在思想上首先应对鉴定理论在档案学和档案工作的地位有一个较准确的定位,其次是对档案价值及其表现特征应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第三是应充分认识档案鉴定工作实践对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决定性作用。如果对于这些问题有了共识,那么就会大大提高人们参与发展档案鉴定理论的主观能动性,档案鉴定理论也势必将会随着档案工作实践的展开而逐步得到发展的完善,鉴定的方法、标准、原则也必将会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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