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对比分析论文_方玉涛

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对比分析论文_方玉涛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筑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摘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的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环节,是招投标工作成败的关键。而当前通用的评标办法有无标底评标法、合理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然后评标办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中标的结果。因此,本文将对常用的三种评标方法进行简要分析,分析各自的优缺点,旨在为评标工作人员选择合理选择评标办法来进行评标提供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

一、引言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评标工作又是评估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在评标工作中,首先,应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人在制定评标方法时,不应该存在倾向性条款,应采用一个操作性强的标准以确保每个投标人都能平等地参与竞争投标。其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始终客观原则,不以个人主观意识为标准,以实现对标书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客观评价,应充分考虑招标项目的实际特点和招标人的合理意愿,选择适宜的评标方法,设置合适的评价指标和相应的指标权重,从而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最后,应当遵守择优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性和重点性评审过程中,评标标准和条件的设置上应当着重“区分度”,即要能通过评标确定关键因素的排名;在评标结果的选定上应当着重“顺序性”,即评标结果要有中标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这将直接影响各投标单位的利益。

二、评标方法对比分析

当前,我国建筑项目评标市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评标方法: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评标人员在进行评标方法选择上,需要根据实际建设项目的需求和使用性能来科学合理的选择评标方法。

(一)无标底评标法

无标底评标法,即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作为招标人的建设单位(业主)不组织编制标底,而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基础,分别去掉全部报价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并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来作为评标基准价,据此作为评判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然后此种方法也有它的优劣势。

1.无标底评标方法的优势

施工单位想要在招投标市场中赢得评标,就必须要加强自身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以能取得最大程度的降低投标报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相关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所以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准确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招标过程中腐败的发生,也可以使投标文件可以公正合理地反映出实际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将投标文件中的主观因素从评标条件中抽离出来,使整个无标底评标方法变得更加具有透明性,招投标的工程建设人员也可以随时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及时的审查,整个无标底评标方法变得更加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采用无标底评标,也能够减小标底编制过程中人为失误、倾向性、漏标等原因对评标产生的不利影响。

2.无标底评标方法劣势

虽然无标底评标方法在评标的过程中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但是由于在无标底的评标原则下,虽然招标人保证了在资金投入价格相对较低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建设,但无法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现实情况中,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在符合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会在投标文件中刻意地降低投标报价,却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肆意的克扣原材料的资金投入,甚至在施工建设中偷工减料,使得更多的工程出现了“豆腐渣”的现象。另外,由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降到了不合理的地步,但是实际工程建设中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投入项目工程建设,这时一些投标单位就会要求业主来增加资金的投入,使得无标底评标方法形同虚设。[1]又因为在无标底评标方法中没有任何的项目建设依据作为参考,所以在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人为抬高或者降低投标报价成,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出现了混乱的局面,并且在无标底评标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能中标,在报价竞争方面很容易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和竞争方式,影响了我国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二)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是适用于中国国情的最低价中标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作为中选投标。同时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中标价不一定是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而是衡量投标方综合实力的量化指标。合理低价法是我国当前评标市场中运用最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低价评标时,要对各个投标单位的项目投标报价限定在一个范围,施工单位再根据评标工作人员所设定的报价范围来开展相关评标工作,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要求工程前期的工作质量要达到较高的标准,评标工作人员要在评标初期加强施工建设单位的评标资格,全方位的审核建设单位的施工水平和各种资质,保证所参加的投标文件的施工单位都是一些资质较高,并且施工水平优良的施工企业。

评标人员在进行合理低价法评审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的建设项目需求来建立澄清制度,使每个参加投标工作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的项目需求来提供相关的材料来证明资金的投入成本[2]。主要表现在:采用合理低价法往往对施工现场勘查和施工图设计精度要求较高,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程序繁琐相对复杂,对最低价的合理性的判断往往缺乏科学的依据。归根到底在于我国招投标法律的不完善、国内企业自主报价能力差和咨询服务业支撑能力差等因素。在国内的招投标实践中,一些招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组合成一个指标模型,通过综合评标法对其评审判断低价的合理性,但是综合评标法忽略了工程造价的重要性和技术标对商务标的合理支撑性,往往导致评价的结果无法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

(三)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规则和各项评价指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确定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评标法不仅仅要评审投标文件的投标价,而且还要考虑投标企业的管理能力、生产水平、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等,确保投标文件中各项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保持一致。综合评分法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招标人或委托造价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内容,设置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和招标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对投标文件进行无记名打分,确定中标人的方法。但是这种综合评分法在评标的过程中也会受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并且还因为可以熟练地运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人员较少,所以在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过程中,评标专家一般都是临时应聘的,评标工作人员往往不能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要求来合理的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分。这就要求评标人员在运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时,制定打分标准时应做到客观和具体。综合评分法主要应用于技术要求高的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和不适宜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评标。

三、结束语

虽然我国当前建筑评标过程中采用的评标方法存在的一定的局限性,但是评标人员在进行评标工作时,一定要根据实际项目来选择适宜的评标方法,但是从我国当前建筑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综合评分法虽然所涉及到的环节较为复杂,但是综合评分法可以从整体上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李颖.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25):37-38.

[2]辛晓燕.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最适评标方法探讨[J].青海电力,2017(03):85+87.

[3]王涵.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探讨[J].招标与投标,2017(02):13-15.

[3]李燕.基于综合评标法的评标专家系统设计[J].招标投标,2016(25):89-92

论文作者:方玉涛

论文发表刊物:《新材料.新装饰》2019年1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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