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论文,过程中论文,主客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的。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学基础理论研究有了很大进步。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即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下面,就这个问题的探讨,谈谈我们的一些见解。
一、对不同观点的简要述评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所关注的根本问题之一,也是一个争论较多的前沿课题。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见解。
教育者主体说。此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受教育者则是客体,因此,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仅仅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影响的范围内和方向上发挥作用,主要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单向作用。
双主体说。此说认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互为主客体,从施教过程方面来说,教育者是施教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施教的客体;从受教过程方面来说,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主体,教育者则是接受的客体,双方的影响作用是双向的,分别构成互为主客体的两个认识活动循环圈。(注:陈秉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双向互动说。此说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施教起主导作用,但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影响时,也不是消极、被动的,而具有主动性、能动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认识、相互作用(即互动),形成合力,进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向前发展。(注:邱伟光:《思想政治教育学》,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与此类似的还有主导主体说、交互主体说。
主体际说。此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互动交往过程中,通过“主体——客体——主体”的转化过程实现的,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结成“主体——主体”的关系,即一种主体际关系。(注:万美容:《论主体道德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武汉),2001年第10期。)
对以上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学说。这种观点的典型表现便是“我讲你听,我打你通”的单向灌输模式,其工作方式往往是不分对象,一刀切、一锅煮、一律化,要教育对象“老实听话”、机械模仿。这种观点显然已经受到严峻挑战。一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思想、信息、情感上的双边交流过程,而“教育者主体说”恰恰违背了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现代意蕴。二是把“主体”局限于实践活动范畴,而认为受教育者的认识活动不是实践活动,所以不是主体。这种观点,既不全面,又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关于主体涵义的哲学规定。三是如果仅仅把受教育者放在被动接受教育的位置上,不仅对受教育者的能动性不能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而且也不能对教育效果的千差万别作出合理的解释。
上述二、三、四种观点,其精神实质是一致的、可贵的,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现代观点,具有启迪作用。比如第二种观点从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微观结构出发,试图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具体运行程序中去构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的研究思路,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这种观点仅从一般认识论关于主客体关系的抽象规定出发对两个主体横向并列平行表述,不易抓住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的本质,即未能具体分析教育者主体和受教育者主体间的特殊性及其差异。又如第三种观点认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在教育与发展的方向和水平上存在差异,虽然认识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存在主体地位相互转化的情况,但却机械地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分成教育活动流程和接受教育流程两阶段,并认为前一阶段教育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后一阶段接受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对这种纵向分段说明交互主体和双向互动的观点,仍存在较多的不同意见。我们认为第四种观点更为全面周密。
从表面上看,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关系问题的不同意见,似乎是概念之争,不同提法、不同表述之争。深层地考察,不难发现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在观念和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对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不同理解。
要深化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问题的研究,不能就事论事,而应当把问题置于广阔的背景之中,把它与人的本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它的根本目的、发展走向联系起来考察分析。
二、确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主体际关系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主体性很强的教育活动。它既要首先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体性,而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尊重、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认清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不同意义上的主体之间的主体际关系。这样去认识,意义重大。
第一,有利于我们认清发展人的主体性是现代社会的迫切要求。马克思立足于人的发展,把人类历史进程概括为三大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在人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使人彻底摆脱对物的依赖,成为真正独立的自由个体,人的物化现象被克服,人与人的关系不再需要以物的形式来表现,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不再是财富,而是人本身,只有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人的自由个性才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可见,整体来看,人的主体性成长,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由局部人的主体性到多数人的主体性的过程;人的主体性地位的不断确立和弘扬,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社会主义的发展,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提供越来越充裕的条件;也只有每个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
第二,有利于我们明确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在于服务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它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社会生活的主体。而人的主体性是在作用于社会环境、自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人们认识和发展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人的需要和生命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不只要求主体首先对自身以外的社会准则、道德规范负责,而且要求主体首先对自己负责;受教育者只有对所处社会关系采取积极负责的态度,对教育者所传导的社会规范,经过自己的理性思维,独立地作出道德判断选择,在社会实践中自主地调节自己的道德行为,从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发展和完善自己的思想和品德,并求得情感的愉悦和人格的升华;教育者只有注意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才能建立起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而主体际关系的确立,则是构建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基础。
第三,有利于我们顺应科技革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增强人的主体性提出的客观要求。我国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虽然可以并且已经逾越了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阶段而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却不能逾越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高度发展而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我们正在开始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切肯定成果,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然要求人们极大地增强各个经济主体的主体性,这是由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具有的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都对人的主体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自觉地把培养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作为目标,使他们成为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自立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科技意识和创新意识的社会主义公民。同时,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在推动生产巨大发展、社会快速进步的同时,一些人在科技巨大作用面前产生了“科技万能论”,走向科技主义,甚至为了政治野心和功利需要来进行科技活动,研制灭绝人性的毁灭性武器,或破坏生态环境和进行掠夺式开采等等,人文精神丧失,精神家园丢失,主体精神迷失。人们在反思中,认清市场经济、科学技术都有两重性,关键在于为什么活着,怎样做人。人们呼唤人文精神,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出能驾驭和控制市场、科技的人,使他们不致成为“异化”的因素,而真正服务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
三、建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既然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开发教育对象的主体性,那么,就必须建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第一,转变观念,克服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弊端及其消极影响。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一些片面性,突出地表现为重教育者主体、轻受教育者主体,重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轻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重为政治服务的工具价值、轻完善人格和全面发展的目的价值等。这些旧观念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克服,但仍在不少人头脑中广泛存在,必须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观念。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是主体性模式,它以民主平等的主体际关系和双向互动为基础,只有破除旧观念,才有可能为建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第二,从尊重教育对象的合理需要出发,努力培养教育对象丰富多彩的个性。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种教育性的活动与交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者的目标明确、组织严密、计划周密、人格榜样、教育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方向起着规范和保证作用。但是,在这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教育内容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转化到接受主体的思想品德结构中去,则取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机制,而在接受机制中首先又取决于接受活动的动力系统。因此,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应以强化接受机制为核心,努力做到社会要求与对象自身的需要紧密结合,在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适应性的同时,更加重视对象的个体适应性,更多地关注对象自身成长的内在需要。只有充分尊重对象的自身需要,才能强化其接受的动力系统,激活接受机制,使教育要求为对象所理解和吸纳,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思想品德结构,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进步。要看到,各个接受主体是千差万别的,他们的需要也是丰富多彩、各不相同的,主体总是个性化的主体;尊重主体的合理要求,才能培养出既符合社会要求又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健全的品德、人格。
第三,立足于培养、开发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系统。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新世纪生活的主体,因此,建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就应当立足于培养、开发和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来确立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系统。教育对象的主体性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相应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系统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要尊重对象的主体地位,不仅承认受教育者是社会生活、政治生活、道德生活的主体,而且帮助他们确立起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这就必须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受教育者,以受教育者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把教育工作落实到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上。二是要增强对象的主体意识,教育者所传导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能否被接受、在多大程度上被接受,除了取决于教育是否符合对象成长的内在需要外,更取决于对象的主体意识。三是要培养对象的主体能力,这里是指要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能力,要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核心目标。所谓思想政治品德能力,是指足以使主体成功地完成某种思想政治品德活动所具有的思想政治品德判断能力,思想政治品德选择能力和思想政治行为能力,即主体完成一定思想政治品德活动的本领。四是要塑造对象的主体人格。主体人格是主体所具有的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和人的品格的总和,是主体道德修养成果的集中体现,是统一人的各种素质的本质价值;塑造对象的理想人格与弘扬人的主体性是完全一致的。理想人格的塑造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克服目标单一的弊端,使起点切合各个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才能引导受教育者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不断完善其人格,使自己成为社会生活、政治生活、道德生活的主体。
第四,以主体性为基本原则,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所谓主体性原则,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从而培养和开发受教育者主体性的普遍要求。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尊重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二是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并始终把培养和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和目标。上述两方面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承认并尊重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一般来说比较容易做到。坚持主体性原则,关键在于还要承认并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这就要求教育者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受教育者,以受教育者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目的。要把培养、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作为核心任务并落实到实处,着力激发受教育者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和引导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内心道德环境,提高其自我教育、自我修养的能力。要不断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有效地激发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影响的需要和动机,使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