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的重点制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80年代起,我国开始确立一批重点学校。当时的想法是集中我国有限的财力和人力办好一批学校,以便为高一级的学校输送合格的人才。各省市起初确立的是一批省级重点高中,后来各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又纷纷设立一批地市级重点高中。近年来,很多城市又进一步或明或暗地建立了一批重点初中和重点小学,在此基础上很多学校还在学校内部确立了重点班,重点制已成为我国教育体制上的一个特征。这种重点制的实施较好地保证了一批学习好的学生升入高一级的学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暴露出其中的弊端。
一、重点制的实施使学校之间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条件。
一所学校被确立为重点后,政府在财力上予以扶持,师资上给以保证,社会各界和有财力的家长也乐于资助,这样的学校能够把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吸引进来。学校一开始就有一个较高的起点,自然也就具备了良好的办学条件。非重点学校在财力物力上难以得到保障,这种学校对优秀教师缺少吸引力,学生是重点学校招收后剩下的,这样的办学条件很难使这些非重点学校办成合格的学校。这种重点制的实施,扶植了少数学校,却使多数学校的办学热情受到打击。在这类学校中,教师教学热情低,对学生的期望值低,学校领导和教师很少有教改的热情,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和整体素质实在不能令人满意。对这些问题,非重点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并不会感到多少内疚和不安,因为他们很容易找到解释的理由,我们的办学条件差呀,我们的生源差呀,谁能在这种条件下办好学校呢?很多非重点学校把自己看成是教育界的“第三世界”,同省级和地市级重点学校相比他们有一种地位上的自卑感,学校的这种心态怎么能办好学?可以说,现在实施的重点制,是我国一大批学校难以办好的一个体制性根源。
在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很强调学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培养出国家所需的大批人材和合格的公民。一些国家为了促进公平竞争,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都不人为地确定重点学校。他们有声望的学校通常叫名牌学校,这些名牌学校的产生是因为办学严谨,管理有方,教学质量高,而自然得到社会公众认可的。例如,在美国有很多有名的私立学校,在社会各界有很高的声誉,这种声誉决不是政府把他们定为重点学校造成的,而是在学校之间的竞争中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学校之间是服气的。今天学校办得好,那你是名牌学校,明天你的办学质量下降了,你就不再是名牌学校。中小学是这样,大学也是这样,这是弹性的而不是刚性的,这就给所有的学校都带了发展的希望。今天你不是名牌学校,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在明天成为名牌学校。我们的重点学校是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和指定的,是计划产生的,一旦确定下来不但办学条件有保障,生源又是最好的。这样,其他非重点学校在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上根本无法与其公平竞争。这种重点和非重点的划分成为了刚性的事实,这就使得非重点学校不再有真正的发展机会。事实上,我国的重点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非重点学校的利益而发展的,尤其是在学生来源上,重点学校是靠其垄断地位来赢得优势的。
二、重点制的确立违背了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
进入重点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条件,加上经过了专门的挑选,学生比较优秀,学校成绩较为接近。教师无意中会对学生产生积极的教育期待,学生在这样的心理气氛中也比较具有上进心,这就能使学生受到更好的教育,更多更好的教育机会使他们在准备未来的竞争中一开始就占领了“有利地形”。进入非重点学校的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教育的质量明显不如重点学校。在这类学校中,校舍设备差,教师素质偏低,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心理发展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妨碍。这样,在起跑线上他们就落后了。
有人说,一个学生进入重点学校还是非重点学校是根据考分来决定的,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怎么能说是不公平的呢?这种观点看起来有道理,实际上是十分狭隘的。基础教育是每个人都应该接受的教育,这是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所必须接受的教育,在这样一个阶段学生理当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这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所必须的,这一观点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共识。每个孩子都潜藏着很大的发展可能性,有很多孩子在学校读书时考分低一点,以后却表现出很好的发展后劲,这样的事实比比皆是。如果一个孩子仅仅因为分数暂时低了几分,他就只能接受较差的教育,这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难道不是显得太残忍了吗?如果在基础教育阶段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也为以后社会成员的分化预先提供了教育的前提。
三、重点制的实施违背了教育规律,不利于对学生的教育。
学习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的心理气氛中进行的,重点学校的社会地位、重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心态对教学是有利的。在这种背景下,教师教学有积极性,对学生寄予厚望,学生对教师的期待反应积极,这种人际关系和心理气氛当然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这在心理学的实验研究中早已得到证实。但在非重点学校中,相反的效果就出现了,教师对学生没有较高的期望,学生对学习没有多少信心,学校教育气氛是悲观的、低沉的。在这类学校中,教师的教育方法简单,对学生倾向于使用惩罚而不是倾向于更多地使用奖励来鼓励学生进步。学生学习上有什么问题,他们很容易找到推托的借口,因为学生笨啊?有什么办法呢?教师的这种情感和态度经常不自觉地传达给学生,这种累积效应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学生的信心和个性在受到持久地打击后,变得没有多少上进心,也没有多少社会责任感。不仅如此,教师自己往往也多少有些自卑感,教师认为自己教的是发展希望不大的学生,学生认为自己是平淡的、不聪明的。在这种令人沮丧的心理气氛中学习,教师难以教好,学生难以学好,学生也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发展。事实证明,这样的学校,不仅学生普遍厌学,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而且学生的个性发展、优良品德的形成都受到严重妨碍。我们的研究表明,在非重点学校中,学生缺少提高学习成绩的动力,普遍有一种没有前途的预感。在这样的学校环境中,学生没有多少追求,班风差、纪律差、道德品质差常常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可以说,我国年轻一代公民素质差,青少年行为过失和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等问题都能从这里找到体制性的根源。
很多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从80年代中期起又纷纷办起了重点班,这不仅加剧了兴办重点学校所带来的教育机会不均等的问题,还使学生的教育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不同学校的学生被分成不同的等级,在同一学校内学生又再次分成不同的等级,教师也因此分成不同的等级,这样在保少数重点的同时就在学生中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失望阶层”,这就远远背离了教育要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己任这一最重要的目标。
有人认为,没有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就很难提高教育质量,很难保证优秀的学生学习好,同时也会降低为高一级学校输送的学生的质量。事实上,不分重点和非重点,学生同在一起学习,只要加强个别指导,注意因材施教,照样能保证优秀学生学习好。同时,还能使学生间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好的学生帮助差的学生,优秀学生之间由于客观上存在的激烈竞争所带来的压力还能有所缓和,这就能使更多的学生在学习上取得进步。在这种平等和相互促进的心理气氛中,有利于学生的社会性成熟,学生学会和不同类型的人打交道,使交往能力和个性得到更全面的发展。那种认为不划分重点和非重点,优秀学生就难以学习好的观点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如果说,为了保少数“重点”就不可避免要使多数学生受到忽视的话,这种重点制所付出的代价不是太大了吗?如果说为了使少数尖子能进大学,就可以使民族素质的提高放到次要地位的话,那么,重点制的存在究竟还有多少合理性?
四、重点制的实施在教育上起着错误的导向作用。
本来考核学校的标准就不应该是单一的,但现在教育主管部门衡量一所学校优劣的主要标准就是考试分数和升学率,教育主管部门每年以此排队作为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甚至很多时候成了衡量学校好坏的唯一的依据。这种排队顺序直接关系到学校在社会上的地位,关系到学校经费的多少以及教师的各种福利待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各类学校定考试分数,压升学指标。学校领导又为各科教师定相应的指标,教师就只好把压力转到学生身上。为了使学生进入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教师以获得高分作为教学上的最高目标。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学校领导和教师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大学生学习负担,家长为了孩子能进入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也不断增加孩子的学习负担,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说的应试教育模式。在应试教育模式中,以考高分为首要的追求目标,以抓升学有望的尖子作为重点,以题海战作为基本手段。因此,应试教育既是一种不公平的教育也是一种不科学的教育。重点制的实行从体制上强化了应试教育的模式。
重点制的实行,还导致了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问题。为了进入重点班和重点学校,教师普遍增加教学量,家长也不断给孩子增加学习压力。孩子除了紧张学习外,还要参加名目繁多的特长班和“兴趣班”。学习负担重已经严重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以至于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社会有识之士早就呼吁要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要变应试教育模式为素质教育模式,但我国的应试教育模式已经深深地堕入迷雾之中而不能自拔。除了大众教育价值观念的陈旧以外,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实行的所谓“重点制”。这种体制上的原因,正是我们从应试教育模式转变为素质教育模式的真正困难之所在。
五、重点制的实施对教育界的各种乱收费现象起着
推波助澜的作用。
进入90年代,我国很多学校兴起了一股高价风。转校要收高价,择班要收高价,考分差一点的收高价,对于外来人员那更是要收高价。在上海,进入重点高中的高价生收费可达10万元,初中可达4万元。在成都,重点高中对高价生的各种收费明的暗的加起来高达7万元,重点初中的收费达2万元以上。其他学校在衡量了自己的身价后,也收起了各种类型的高价生。这些作法大大增加了学生的教育费用,很多家长在经济上不堪重负,有些经济状况差的家庭甚至放弃孩子受教育的机会,这个问题在各城市的外来人员中表现尤为突出。
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完全市场化的收费方式,加剧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性,这种作法满足了高考分的学生和高收入家庭对教育的需求,但这种满足是以牺牲大多数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为代价的。考虑到我们的重点学校是由有关部门指定的,是人为扶植起来的而不是在平等竞争中自然产生的,那么他们的高收费也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如果说重点学校的高收费是按市场化的规则行事的,这种行为多少是符合市场规律的,那么他们依照其上级赋予的垄断地位来收高价,这就违背了市场竞争所应遵循的规则,因而更具有一层不公平的含义。按市场经济的规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一批学校为重点学校,这种垄断性来自政府权力,那么由此产生的垄断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就应该上交政府国库,而不应基本归学校所有。归学校所有,这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这也加大了学校之间在收入分配上的差距。
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转变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为提高人的整体素质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模式。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那就是从体制上取消人为确立的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让学校之间公平地竞争,在竞争的过程中产生一批社会公认的名牌学校。只有完成这种导向上的转变,教育的改革才能真正迈开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