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社会形态变迁与诗歌叙事主体构成形态演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形态论文,形态论文,诗歌论文,春秋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叙事主体”(narrative subject),即叙事活动中叙事意图的执行者与叙事内容的言说者;所谓“诗歌叙事主体的构成形态”,即叙事诗(包括具有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创作群体的社会阶层分布状态与构成模式①。而促使叙事主体构成形态演化的主要动因,则是“社会形态”(social form)的变迁。 对于春秋时期(前770~前453)不同历史阶段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论语·季氏篇》有十分精辟的概括:“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②孔子从社会形态——国家权力中心运转方式变迁角度,高度概括出了春秋社会由宗法奴隶制向地主封建制变革的历史轨迹。目前可以考知的春秋时期传世诗歌共223首,其中,154首为叙事诗,69首为含有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创作这些诗歌的诗人,可以考知族属、世系暨事略者共38人,还有许多佚名诗人。本文拟从春秋时期不同历史阶段社会形态变迁与诗歌叙事主体构成形态演化互动关系视角③,来探求诗歌叙事主体构成形态多元化特征形成的历史进程,以求教于方家。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与春秋前期诗歌叙事主体的构成形态 春秋前期(前770~前682)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一时期,尽管“东周小伯”(宋吕大圭《春秋或问》卷三)郑庄公率先挑战王权,周王已需依赖诸侯国之力行使王权,但诸侯国之间依然保持着暂时的力量平衡,没有一个诸侯国对王室构成威慑力量。故这一历史阶段“天下”依然“有道”,诸侯依然要朝觐天子,周王依然可命诸侯讨伐不臣,王室依然维持着相对安定的政治局面。可见,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即国家权力运转依然以王权为中心。 1.春秋前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状况 这一历史阶段的诗人群体,可以考知族属、世系暨事略者,有以下11人: 《诗·邶风·绿衣》、《日月》、《终风》、《燕燕》作者卫庄姜,《二子乘舟》作者卫公子职(右公子)妻,《柏舟》作者卫宣夫人,《鄘风·鹑之奔奔》作者卫公子职,《王风·大车》作者楚文夫人(息妫),《小雅·裳裳者华》作者周平王宜臼(天王),《节南山》作者家父(家伯父),《何人斯》作者苏成公,《青蝇》、《宾之初筵》及《大雅·抑》作者卫武公和(共伯和),《大雅·瞻卬》作者凡伯,《大隧歌》二首(见隐元年《左传》)作者郑武姜与庄公寤生。④ 其中,武公和乃卫国(都邑即今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之君入为王室“三公”摄卿事寮司寇(掌刑典之卿)者,庄公寤生乃郑国(都邑即今河南省新郑市)之君入为王室“三公”摄卿事寮司徒(掌民事之卿)者,凡伯乃凡国(都邑即今河南省卫辉市西南故凡城)之君入为王室卿事寮卿士者,家父为王室卿事寮宰夫(掌治朝之下大夫),苏成公为苏国(都邑即今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西南故温城)之君,卫庄姜、宣夫人、楚文夫人、郑武姜皆为国君夫人⑤。 另外,还有许多佚名诗人,如《周南·汝坟》、《卷耳》作者周南大夫孺人,《关雎》、《葛覃》、《樛木》、《螽斯》、《桃夭》、《兔罝》、《汉广》、《麟之趾》作者周南人(国人),《苤苢》作者周南女(国人妻女);《召南·小星》作者召南大夫,《草虫》、《羔羊》、《殷其靁》作者召南大夫孺人,《采蘩》、《采蘋》、《甘棠》、《野有死麕》、《江有汜》、《驺虞》、《鹊巢》作者召南人,《行露》、《摽有梅》作者召南女,《何彼秾矣》作者周大夫;《邶风·北门》、《北风》作者卫大夫,《简兮》作者卫伶官,《击鼓》作者卫士卒,《新台》、《匏有苦叶》、《静女》作者卫人,《雄雉》作者卫女,《谷风》作者卫弃妇;《鄘风·柏舟》作者鄘人,《蝃蝀》、《墙有茨》、《君子偕老》、《桑中》作者卫人;《卫风·考槃》、《硕人》、《芄兰》作者卫大夫,《淇奥》作者卫人,《伯兮》、《氓》作者卫女;《王风·黍离》、《丘中有麻》、《中谷有蓷》、《兔爰》、《采葛》作者周大夫,《扬之水》作者周戍申士卒,《君子于役》作者周戍申士卒妇人;《郑风·缁衣》、《将仲子》、《女曰鸡鸣》、《有女同车》、《山有扶苏》、《风雨》、《扬之水》作者郑大夫,《遵大路》作者周卿士,《叔于田》、《大叔于田》、《萚兮》、《狡童》、《褰裳》、《东门之墠》作者郑人;《齐风·还》、《东方之日》、《南山》、《敝笱》、《甫田》、《猗嗟》、《载驱》作者齐大夫,《卢令》作者齐人,《鸡鸣》、《著》、《东方未明》作者齐女;《唐风·椒聊》、《蟋蟀》、《羔裘》作者晋大夫,《扬之水》作者晋潘父随从,《山有枢》、《鸨羽》作者晋人;《秦风·终南》、《驷驖》、《无衣》作者秦大夫,《车邻》作者秦宫女,《蒹葭》作者秦人,《小戎》作者秦女;《陈风·墓门》作者陈大夫,《宛丘》、《东门之枌》作者陈人;《桧风·羔裘》作者桧大夫,《隰有苌楚》作者桧人,《素冠》作者桧女,《匪风》作者成周八师军人;《小雅·正月》、《都人士》、《鱼藻》、《绵蛮》、《渐渐之石》、《彤弓》、《沔水》、《四月》、《瞻彼洛矣》、《角弓》作者周平王大夫,《雨无正》、《小旻》作者周携王大夫,《菀柳》作者周携王近侍之臣,《十月之交》、《苕之华》、《何草不黄》、《采绿》、《隰桑》作者周大夫,《谷风》作者郑大夫,等等。 2.春秋前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特点 从上文的描述中可知,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主要分布在周王室与诸侯国。 前者有周王,如周平王宜臼;三公,如卫武公和、郑庄公寤生;卿事寮与太史寮卿士,如凡伯及佚名之周卿士等;卿事寮与太史寮大夫,如家父及佚名之周大夫等;士,如成周八师军人、周戍申士卒、周戍申士卒妇人等。 后者有国君,如郑武姜、卫庄姜、苏成公、卫宣夫人、楚文夫人等;大夫,如卫公子职、卫公子职夫人及佚名之周南大夫孺人、召南大夫、召南大夫孺人、卫大夫、郑大夫、齐大夫、晋大夫、秦大夫、陈大夫、桧大夫等;国人,如周南人、周南女、召南人、召南女、卫伶官、卫士卒、卫人、卫女、卫弃妇、鄘人、郑人、齐人、齐女、晋潘父随从、晋人、秦宫女、秦人、秦女、陈人、桧人、桧女等。 可见,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由“王—公—卿—君—大夫—士—平民”等不同社会阶层构成⑥,比西周时期“王—公—卿—君—大夫”涵盖面更广泛,多元化特征更明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三大诗人群体:一是以周平王宜臼、卫武公和、凡伯、家父、郑庄公寤生等为代表的王室贵族诗人群体,二是以苏成公、卫公子职等为代表的诸侯国男性贵族诗人群体,三是以郑武姜、卫庄姜、公子职夫人、宣夫人、楚文夫人等为代表的诸侯国女性贵族诗人群体。尤其是女性贵族诗人群体与“士”、“平民”阶层一起成为诗歌创作主体,无疑是这一时期诗人群体构成形态的闪光点。 3.春秋前期叙事主体构成形态分析 上述不同社会阶层创作的诗作共122首,占春秋时期诗歌总数223首的55%;具体分布状况如下: 王室诗人作品35首,其中,周王1首,三公4首,卿士2首,大夫25首,士3首;诸侯国(含周南、召南之地)诗人作品87首,其中,国君10首,大夫34首,国人(士、平民)53首。 以上诗歌,《殷其靁》、《葛覃》、《樛木》、《螽斯》、《桃夭》、《兔罝》、《汉广》、《麟之趾》、《草虫》、《江有汜》、《摽有梅》、《绿衣》、《日月》、《终风》、《柏舟》(《邶风》)、《北门》、《北风》、《匏有苦叶》、《雄雉》、《考槃》、《伯兮》、《遵大路》、《风雨》、《褰裳》、《东门之墠》、《大车》、《蟋蟀》、《羔裘》(《唐风》)、《鸨羽》、《蒹葭》、《裳裳者华》、《苕之华》、《采绿》、《隰桑》、《抑》及《大隧歌》(二首)等37首,为含有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其余85首皆为叙事诗。可见,“卿”、“大夫”、“士”三个贵族阶层为叙事诗创作的主要群体。 这里,我们特别应该关注的是周王室与诸侯国外朝卿事寮与内朝太史寮两大系统的诗人群体。卿事寮为外官系统,主管“三事四方”,即主管王畿以内军事、民事、工事三大政事及王畿以外四方诸侯之政事。其长官为太宰(冢宰)、太保、太师,其官署主要是“三有司”,即司马、司土(徒)、司工(空),其属大夫包括“治官冢宰之属”、“教官司徒之属”、“政官司马之属”、“刑官司寇之属”四大类。太史寮为内官系统,主管册命、制禄、祭祀、文书、辅保、时令、天文、历法、图籍、载史、占卜、礼制、耕作诸事,其地位仅次于卿事寮。其长官为太史,其官署为“宗伯”,其属大夫包括师类礼官与史类礼官两大序列。在春秋中期以前(前770~前547),由于卿事寮之“卿”依然具有“秉国政”之权力,他们是诗歌创作最为活跃的群体之一。特别是卿事寮大夫,他们一直是春秋时期诗歌创作活动最为活跃的群体,写作旨趣多在“人道”。而太史寮系统的社会地位虽有所下降,但其卿大夫则是最典型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依然是诗歌创作的主要作家群体之一,写作旨趣多在“天道”。 尤其是像周平王、卫武公、凡伯、家父之类的上层贵族,他们具有权威的、精英的社会身份,具有主导社会主流意识的“话语权”,一般被定位于某种观念或信仰“代言人”的社会角色,并把自己关于世界、历史、人生的理念渗透在诗歌文本中。因此,他们不仅是“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的承担者,更是主流社会意识的创造者与文学时代精神的传播者。正是他们把所谓“变雅”作品的创作推向了极致,是促使叙事诗创作变革的功臣。 “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与春秋中期诗歌叙事主体的构成形态 春秋中期(前681~前547)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这一时期,周王室连续经历了两次“二王并立”政治格局,王室内乱加剧,周天子权威业已式微,天子虽举行策命诸侯仪式,只不过是诸侯欲称霸天下依然得借助其名义,以获得像后世曹操“挟天子而令诸侯”(《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载亮《隆中对》)一样的政治优势而已。当时,周室衰微,大国争霸,诸侯割据,新的政治核心尚未形成,自然会出现“五霸更盛衰”(《史记·太史公自序》)的社会格局。故春秋中期“天下无道”而“政在诸侯”,即由“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时代,进入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亦即国家权力运转由以王权为中心,转变为以霸权为中心。 1.春秋中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状况 这一历史阶段的诗人群体,可以考知族属、世系暨事略者,有以下18人: 《诗·卫风·河广》作者宋桓夫人,《鄘风·载驰》、《卫风·泉水》、《竹竿》作者许穆夫人,《郑风·清人》作者郑公子士(公子素),《秦风·渭阳》作者秦康公罃,《陈风·防有鹊巢》作者陈公子完(敬仲),《鲁颂·泮水》、《閟宫》作者鲁公子鱼(奚斯),《駉》、《有駜》作者鲁里克(里革、太史克),《狐裘歌》(见僖五年《左传》)作者晋士蒍(子舆),《暇豫歌》(见《国语·晋语二》)作者晋优施,《龙蛇歌》(见《吕氏春秋·介立篇》)作者晋介推(介子推),《凤皇歌》(见庄二十二年《左传》)作者陈懿氏孺人,《琴歌》(见《颜氏家训·书证篇》)作者秦百里奚孺人,《龙蛇歌》(见《说苑·复恩篇》)作者虢舟侨(舟之侨),《优孟歌》(见《史记·滑稽列传》)、《慷慨歌》(见《隶释》卷三著录《楚相孙叔敖碑》)作者楚优孟,《济洹歌》(见成十七年《左传》)作者鲁公孙婴齐(子叔声伯),《杞梁妻歌》(见《琴操》卷下)作者齐杞殖(杞梁殖)孺人,《无射歌》(见《逸周书·太子晋解》)作者晋师旷(子野),《峤歌》(见《逸周书·太子晋解》)作者周太子晋(王子乔)。 其中,太子晋为王室太子⑦;康公罃为诸侯国君,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皆诸侯国君夫人;士蒍为大司空(掌工事之卿);公子完为工正(掌百工之大夫),优孟为大司乐(掌乐人之中大夫),优施为俳优(掌乐师、舞师之属下大夫),师旷为太师(掌乐事之下大夫),里克为太史(太史寮之下大夫),公子士、公子鱼、公孙婴齐、舟侨皆为大夫,懿氏孺人、百里奚孺人、杞殖孺人皆为大夫孺人;介推为士。 另外,还有许多佚名诗人,如《邶风·式微》、《旄丘》作者黎大夫,《凯风》作者卫人;《鄘风·相鼠》、《干旄》、《定之方中》作者卫大夫;《卫风·木瓜》作者卫大夫,《有狐》作者卫女;《王风·君子阳阳》作者周王室乐工;《郑风·野有蔓草》、《羔裘》作者郑大夫,《出其东门》、《溱洧》作者郑人;《魏风·园有桃》作者魏大夫,《硕鼠》作者魏人,《汾沮洳》作者晋人,《陟岵》作者魏役人,《伐檀》作者魏伐木者,《葛屦》作者魏缝衣女,《十亩之间》作者魏采桑女;《唐风·无衣》、《有杕之杜》、《杕杜》、《采苓》作者晋大夫,《绸缪》作者晋人,《葛生》作者晋女;《秦风·晨风》、《权舆》作者秦大夫,《黄鸟》作者秦人;《陈风·衡门》、《东门之池》、《东门之杨》、《月出》、《株林》作者陈大夫,《泽陂》作者陈夏姬侍女;《曹风·蜉蝣》、《候人》、《鸤鸠》作者曹大夫;《恭世子诵》(见《国语·晋语三》)作者晋人,《舆人诵》(见《国语·晋语三》)作者晋舆人(攻木之工),《原田诵》(见僖二十八年《左传》)作者卫舆人,《朱儒诵》(见襄四年《左传》)作者鲁人,《訽孙蒯歌》(见襄十七年《左传》)作者曹重丘人,《诅祝歌》(见襄十七年《左传》)作者宋筑台者,等等。 2.春秋中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特点 从上文的描述中可知,就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而言,周王室诗人仅太子晋、乐工2人,其余皆为诸侯国诗人。其中,国君有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秦康公罃等;卿士有晋士蒍;大夫有陈公子完、懿氏孺人、晋优施、师旷、鲁公子鱼、里克、公孙婴齐、秦百里奚孺人、虢舟侨、郑公子士、楚优孟、齐杞殖孺人及佚名之黎大夫、卫大夫、郑大夫、魏大夫、晋大夫、秦大夫、陈大夫、曹大夫等;国人有介推及佚名之卫人、卫女、郑人、魏人、役人、采桑女、晋人、晋女、秦人、鲁人、曹重丘人等;奴隶有魏伐木者、缝衣女、陈夏姬侍女、晋舆人、卫舆人、宋筑台者等。 可见,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由“王(太子)—君—卿(诸侯国卿士)—大夫—士—平民—奴隶”等不同社会阶层构成,已经形成了社会阶层进一步下移的多元化特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诸侯国的两大诗人群体:一是以陈公子完、晋士蒍、优施、介推、师旷、鲁公子鱼、里克、公孙婴齐、郑公子士、虢舟侨、秦康公罃、楚优孟等为代表的男性贵族诗人群体,一是以宋桓夫人、许穆夫人、陈懿氏孺人、秦百里奚孺人、齐杞殖孺人等为代表的女性贵族诗人群体。尤其是像伐木者、缝衣女、侍女、舆人、筑台者,他们也成为诗歌创作主体之一,无疑是这一时期诗人群体构成的一大亮点。 3.春秋中期叙事主体构成形态分析 上述不同社会阶层创作的诗作共68首,占春秋时期诗歌总数223首的31%,具体分布状况如下: 王室诗人作品2首,其中,周王1首,士1首;诸侯国诗人作品66首,其中,国君5首,卿士1首,大夫38首,士17首,奴隶5首。 以上诗歌,《峤歌》、《竹竿》、《式微》、《野有蔓草》、《园有桃》、《无衣》、《有杕之杜》、《晨风》、《权舆》、《防有鹊巢》、《月出》、《蜉蝣》、《暇豫歌》、《济洹歌》、《杞梁妻歌》、《无射歌》、《凯风》、《有狐》、《出其东门》、《硕鼠》、《汾沮洳》、《葛生》、《泽陂》等23首,为含有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其余43首,皆为叙事诗。可见,“大夫”与“士”两个阶层,为这一历史时期叙事诗创作的主要群体。 这表明,从春秋中期开始,“卿”这一创作群体渐次为“大夫”创作群体所替代,特别是“国人”中的“士”成为诗歌创作的主要群体。所谓“国人”,主要由居于国都城内的士大夫、工商和居于国都城外的农民等三个阶层构成,他们既是一个包含有一部分大夫在内的以士、农、兵、工(百工)、商(官贾)为主体的特定的职业阶层,又是一个随着历史发展逐渐形成的政治色彩较浓的特定利益阶层。其主体成分为“士”与“平民”两大社会阶层。其中,“士”是“二王并立”时期出现的一个新兴诗人群体。春秋时期“士”阶层,包括“武士”、“国士”、“学士”、“侠士”、“隐士”五种基本类型,皆为出身世族之家而受宗法制支配的低级贵族。他们为“国人”的主体,是周王室与诸侯国一支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与创作群体。特别是自春秋中期开始,“士”逐渐从日趋没落的贵族阶级中游离出来,一些“野人(居于郊外之民)”、“乡人(居于乡里之奴)”、“鄙人(居于边鄙之奴)”亦融入其中,渐次成为一个由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种原因而形成的具有独立社会地位的社会阶层(social stratum),也是一个分布广泛而富有能量的社会阶层,更是一个具有鲜明标志的文化群体(cultural groups)。⑧ 而这些以士大夫为主体的下层贵族和以国人为主体的平民——庶人(士庶子之别支)、农、工、商四个阶层,自然会更加广泛地反映民间社会生活,更加注重抒发个体的思想感受。因此,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私人叙事”(private narrative)的承担者,从而构成了社会意识与文学精神的多元性特征。所以,他们不仅是“变雅”中叙事诗创作的主体,更是“变风”中叙事诗创作的开拓者。 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与春秋后期诗歌叙事主体的构成形态 春秋后期(前546~前506)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礼乐征伐“自大夫出”。这一时期,许多诸侯国私门与公室争权,陷入内乱,已无力对外征战,晋、楚相继衰落,诸侯争霸的主要战场南移——吴、越先后争霸。即使是君权依然较为强势的楚国,亦受到令尹与县公的威胁,进而引发内部纷争,致使国力削弱,难以抵御吴国连续不断的进攻,终致昭王十年(前506)吴侵楚入郢(即今湖北省江陵市荆州镇北故纪南城)⑨。故春秋后期“天下无道”而“政在大夫”,“公族尽矣”而“公室将卑”(昭三年《左传》载晋羊舌肸语),“大夫皆富”而“政将在家”(襄二十九年《左传》载吴公子札语);即由“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进入到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时代;亦即国家权力运转由以霸权为中心,转变为以族权为中心。 1.春秋后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状况 这一时期的诗人群体,可以考知族属、世系暨事略者,有以下二人: 《投壶歌》二首(见昭十二年《左传》)作者晋中行吴(荀吴、穆子)与齐景公杵臼。其中,景公杵臼为齐国(都邑在今山东省临淄市临淄区故临淄镇北)之君,中行吴为诸侯卿士。 另外,还有许多佚名诗人,如《郑风·子衿》、《丰》作者郑大夫,《曹风·下泉》作者曹人;《丘赋歌》(见昭四年《左传》)作者郑人,《子产诵》二首(见襄三十年《左传》)作者郑舆人,《南蒯叹》、《南蒯歌》(俱见昭十二年《左传》)作者鲁费乡人,等等。 2.春秋后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特点 从上文的描述中可知,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皆为诸侯国诗人,周王室已无有传世作品之诗人。在诸侯国诗人中,国君有齐景公杵臼;卿士有晋中行吴(荀吴);大夫有郑大夫;士有曹人、郑人等;奴隶有郑舆人、鲁费乡人等。 可见,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由“君—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等不同社会阶层构成,社会阶层进一步下移。特别是不仅有以晋中行吴、齐景公杵臼等为代表的贵族诗人群体,而且“士”与“奴隶”依然为诗歌创作主体。 3.春秋后期叙事主体构成形态分析 上述不同社会阶层创作的诗作共10首,占春秋时期诗歌总数223首的5%,具体分布状况如下: 国君1首,卿士1首,大夫2首,士2首,奴隶4首。 以上诗歌,《投壶歌》二首、《子衿》、《丘赋歌》4篇,为含有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其余6篇,皆为叙事诗。可见,“大夫”、“士”、“奴隶”三个阶层,为这一历史时期叙事诗创作的主要群体。特别是“舆人”与“乡人”成为叙事诗创作主体,无疑是这一历史阶段诗歌叙事主体构成形态演化进程中的一大亮点。 而这一变化,与诸侯国实施的改革举措密切相关:周庄王十二年(前685),齐推行“叁国伍鄙”(《国语·齐语》)制;襄王八年(前645),晋“作州兵”(僖十五年《左传》);定王十七年(前590),鲁“作丘甲”(成元年《左传》);景王七年(前538),郑“作丘赋”(昭四年《左传》)。这些改革举措,其根本宗旨就是整顿城乡行政组织,推行军制改革,征调“野人”当兵以扩充兵源。故随着上述改革举措的实施,“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传统兵役制度逐渐被打破,“野人”获得了从军资格,他们与“国人”一样具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权利。于是,“国”、“野”之间的地域界线之别、“国人”与“野人”之间的社会地位之别,就逐渐开始泯灭了。可见,春秋中后期出现的赋税制与兵役制改革,不仅提高了“野人”、“乡人”、“鄙人”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而且使他们获得了与“国人”同样的受教育的权利,他们成为一个有文化的新兴社会阶层,自然成为叙事诗的创作主体之一了。正是由于“野人”、“乡人”、“鄙人”之类参与了叙事诗创作,使得“私人叙事”诗歌内容更加平民化。 “陪臣执国命”与春秋晚期诗歌叙事主体的构成形态 春秋晚期(前505~前453)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陪臣执国命”。这一时期,以鲁季孙氏家臣阳虎始执国政为标志,表明“天下无道”而“庶人议政”,即春秋社会由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时代,进入到“陪臣执国命”的时代;亦即国家权力运转由以族权中心,转变到以庶人为中心。这意味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奴隶制已逐渐开始解体,标志着各国政权逐渐向封建地主制转化。 1.春秋晚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状况 这一时期的诗人群体,可以考知族属、世系暨事略者,有以下7人: 《去鲁歌》(见《史记·孔子世家》)、《陬操》(见《孔丛子·记问篇》)、《泰山歌》(见《礼记·檀弓上》)作者鲁孔丘(仲尼),《庚癸歌》(见哀十三年《左传》)作者吴申叔仪,《赓歌》(见哀十三年《左传》)作者鲁公孙有山(公孙有陉),《吴为无道歌》(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作者楚申勃苏(申包胥),《凤兮歌》(见《论语·微子篇》)作者楚陆通(楚狂接舆),《祝辞》二首(俱见《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祝酒辞》二首(俱见《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作者越文种(子禽、少禽),《浑良夫噪》(见哀十七年《左传》)作者卫庄公蒯聩(世子蒯聩)。 其中,庄公蒯聩为卫国之君;孔丘为司寇(掌刑典之大夫),申叔仪、公孙有山、申勃苏、文种皆为大夫;陆通为隐士。 另外,还有许多佚名诗人,如《娄猪歌》(见定十四年《左传》)作者宋野人,《莱人歌》(见哀五年《左传》)作者齐莱人,《采芑歌》(见《史记·田世家》)、《责稽首歌》(见哀二十一年《左传》)作者齐人等。 2.春秋晚期叙事主体社会阶层分布特点 从上文的描述中可知,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皆为诸侯国诗人,就社会阶层分布而言,国君有卫庄公蒯聩;大夫有鲁孔丘、公孙有山、吴申叔仪、楚申勃苏、越文种等;国人有陆通及齐莱人、齐人等;奴隶有宋野人等。 可见,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群体由“君—大夫—士—平民—奴隶”等不同社会阶层构成,进一步呈现出社会阶层下移的趋势。当然,以鲁孔丘、公孙有山、楚申勃苏、越文种、吴申叔仪、卫庄公蒯聩等为代表的贵族诗人群体,依然为诗歌创作的重要主体。 3.春秋晚期叙事主体构成形态分析 上述不同社会阶层创作的诗作共16首,占春秋时期诗歌总数223首的7%;具体分布状况如下: 国君1首,大夫10首,国人4首,奴隶1首。 以上诗歌,《去鲁歌》、《泰山歌》、《祝辞》二首、《凤兮歌》等5首,为含有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其余11首,皆为叙事诗。可见,“大夫”、“士”、“奴隶”三个阶层,为这一历史时期叙事诗创作的主要群体。尤其是奴隶阶级中的“皂(掌事之奴)”、“舆(佐皂举众事之奴)”、“人臣(家之奴)”、“隶(吏之奴)”、“僚(劳事之奴)”、“仆(主藏之奴)”、“台(供给之奴)”、“圉(豢马之奴)”、“牧(养牛之奴)”之属,成为叙事诗创作主体之一,无疑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这是因为,春秋晚期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大分化、大改组,其中包括了奴隶解放运动。一方面,上层新兴封建贵族主动进行旧制改革,如周敬王二十七年(前493)晋、郑铁(卫邑,地在今河南省濮阳市西北五里)之战前夕,晋赵简子(志父、赵鞅)宣布了一项改革措施:凡“克敌者”,“人臣、隶、圉免”(哀二年《左传》),即“人臣、隶、圉”之类的奴隶,凡在战争中立功者皆可免除奴隶身份,成为一般平民。另一方面,奴隶自己起来举行反对奴隶主旧贵族的斗争,如周敬王四十二年(前478),由于“公使匠久”,即公室让工匠(官府工业中的手工业奴隶)长期劳作而不休息,终于导致卫卿士石圃联合匠氏暴动,反对庄公蒯聩,致使庄公逃离都邑,终为戎州己氏所杀(哀十七年《左传》)。这些改革的推行与暴动的胜利,自然加速了奴隶的解放进程。正是从事农业、工业与商业活动的大批奴隶逐渐取得了人身自由,获得了与庶民、国人一样的社会地位,加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昭十七年《左传》),导致学术下移,私学兴起,使得原来居住在乡、遂之地的奴隶有了受教育的机会。正是由于“皂”、“舆”、“人臣”、“隶”、“僚”、“仆”、“台”、“圉”、“牧”之属的奴隶接受了教育,才使他们的诗歌创作方式能够实现由吟诵向书写的转变;也正是他们参与了叙事诗创作,使得“私人叙事”诗歌内容更加底层化。 总之,春秋时期诗歌叙事主体构成的基本形态是“王—公—卿—君—大夫—士—平民—奴隶”。形成这一特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社会形态变迁为主要动因。因为,正是社会形态的变迁,加速了诗歌创作功能由“辨妖祥”的宗教目的向“听于民”(《国语·晋语六》载晋士燮言)的政治目的的转变,与这一转变伴随而生的就是由诗、乐、舞三因素合一逐渐向诗与乐、舞二因素脱离的转变,使诗歌完全通过自己的语言符号所代表的语义发挥其社会政治功能,诗歌创作方式随之开始由集体创作逐渐转化为个人创作。而诗歌创作方式的变革,促进了诗歌叙事主体构成形态中社会阶层的渐次下移,朝更加多元化、平民化方向发展,为后世古代中国独特的“官方—士人—民间”三极审美文化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坚实根基。 注释: ①据传世文献与出土资料记载,西周春秋时期有18个社会阶层,可分为贵族、平民、奴隶三个基本阶级结构。其中,天子(王)、诸侯(公)、卿、大夫、士五个阶层属贵族,庶人(众人、庶民)、农、工(百工)、商四个阶层属平民,皂、舆、人臣、隶、僚、仆、台、圉、牧九个阶层属奴隶。 ②何晏等注、邢昺疏:《论语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本,第2521页。 ③笔者将春秋时期划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前期与中期(前681~前547)以齐桓公北杏(齐邑,在今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境)之会为界,中期与后期(前546~前506)以蒙门(宋都邑商丘西门)之盟为界,后期与晚期(前505~前453)以鲁季孙氏家臣阳虎专权为界。详见邵炳军《春秋文学系年辑证·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9~11页。 ④关于春秋时期可考知族属、世系、事略的诗人暨诗歌创作情况以及佚名诗人身份、作品主旨、创作年代,皆详见邵炳军《春秋文学系年辑证》相关内容,本文概不详注出处。 ⑤《左传》称国君夫人曰“小君”;《论语》、《礼记》称国君夫人为“寡小君”;《仪礼》或称国君夫人曰“小君”,或称曰“寡小君”。则就社会阶层而言,“夫人”亦为“君”;而卿大夫之“孺人”,士之“妇人”,庶人之“妻”,亦当与国君之“夫人”相类,社会地位皆与其夫同。 ⑥据《礼记·王制》,就政治地位而言,天子三公相当于公爵、侯爵之诸侯国君,天子卿士相当于诸侯伯爵之国君,天子之大夫相当于子爵、男爵之诸侯国君。故此将王室公、卿位于诸侯国君之前。 ⑦据昭十一年《左传》载楚大夫申无宇称蔡“世子有(隐大子)”为“诸侯”,足见国君世子(太子)社会地位与国君同。仿此,则天子太子社会地位亦与天子同。 ⑧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13页。 ⑨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156页。春秋时期社会形态的变迁与诗歌叙事主体构成的演变_诗歌论文
春秋时期社会形态的变迁与诗歌叙事主体构成的演变_诗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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