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与和谐文化建设_道家论文

道教文化与和谐文化建设_道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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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法自然”——思想观念的和谐

“道法自然”是道家学说中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观念,是道家文化的最高境界,其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和谐内涵。“道”是道家文化的思想核心,是道家宇宙观的基本内涵。在道家看来,“道”是宇宙万物生成发展的本源。道家创始人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在老子看来,“道”是先于天地之前而“混成”的某种“物”它“可以为天下母”,即派生宇宙万物之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切都是由“道”派生出来的。可见,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生成的本原,是宇宙运行的动因。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说:“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在庄子看来,道是可以化生万物的,因此,庄子认为“形非道不生”。那么,“道”的基本运行原则是什么呢?老子认为是“道法自然”。关于“道法自然”,魏王弼注云:“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与自然无所违也。”河上公注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由此看来,“自然”是“道”的本性所在,“道”的基本运行原则就是“自然”,“自然”是“道”的最高境界,“无称之言,穷极之辞”。老子则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看来,“域中四大”之间的关系,就是由低级向高级的效法,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则效法自然,“道法自然”则是最高层次。关于“自然”,综观《老子》全书,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本来如此,天然而成的性质,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二是指整个天地宇宙的存在状态,也就是泛指整个大自然,如《老子》第二十三章云:“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这说明天地依然不可违自然。由此可知,这两层含义的核心,总起来说就是要遵循自然的规律,不要人为地干预。

“道法自然”的观念,从本质上讲,就是阐发一种和谐的思想。首先,如前所述,“道法自然”所体现的是一种天道自然观,即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具有天道自然性,各种客观事物都以其“本来如此”的样式及规律存在。而各种客观事物既然都是自然存在,那么,它们之间也就形成了和谐的关系,因为,只有相互和谐才能共同存在。正因为此,老子坚决反对战争,认为战争是“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战争会带来严重的不和谐,“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所以,老子主张要“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天下”。不仅反对战争,老子也反对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在老子看来,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不外乎钱财与名誉,然而,“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太多地贪恋钱财与名誉,必然伤生害命,只有“知足”、“知止”,才“可以长久”。要做到这一点,人与人之间就要放弃竞争,“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同时还要“和其光,同其尘”,达到“玄同”的境界,那么,人与人之间自然和谐了,“夫惟不争,故无尤”。其次,老子认为,道和天地都效法自然,人也应当如此,即仿效自然的状态和性质,按照自然规律行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二、“辩证趋反”——思维方式的和谐

“辩证趋反”是道家文化中十分重要的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和谐内涵。辩证思想在老子的哲学思想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老子的辩证思想导源于《周易》,但比《周易》则更加明朗化和系统化。老子深刻洞悉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状况,提出了许多两两相对、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矛盾对立面,如“无”与“有”、“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老子认为这些对立的双方既是矛盾的,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它们相互之间都是以对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不仅如此,老子还认为矛盾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在老子的辩证思想中,十分注重相成必相反的现象,并认为这种现象可以趋向道的最高境界,“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因而,他十分强调从相反的方向努力,来达到目的,“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老子认为,事物达到极致,就会以相反的形态表现出事物发展的更高境界。事物发展的最高境界,都从其相反的方面表现出来。那么,只要抓住事物的相反方面,就能达成最佳的目的,“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庄子有关“辩证趋反”的思想继承于老子,但又有其独特的思考。庄子在关注对立物相互矛盾的同时,则更加注重其同一性。《庄子·则阳》云:“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这同老子的辩证思想是十分接近的,甚至可以说是一致的。但庄子则更加强调事物之间的同一性,“道通为一”,甚至走向了消除对立的极端。同老子一样,庄子也主张事物达到极致,就会以相反的形态表现出事物发展的更高境界。《庄子·齐物论》云:“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谦,大勇不忮。”但同时他又从相反的方面加以论述:“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圆而几向方矣!”

“辩证趋反”思想所包含的和谐内涵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首先,“辩证趋反”的思维方式告诉我们,看问题要有全面的观点,既要看到事物有利的、正的、好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利的、反的、差的一面,要认识到有利与不利、正与反、好与差是共存的。这样,我们就不会只追求有利的、正的、好的一面,而忽略不利的、反的、差的一面,使思想产生偏颇。由此看来,“辩证趋反”的思维方式,有利于纠正思想的失衡与偏颇,保证思想的平衡与和谐,这样才能保持长久。其次,“辩证趋反”的思维方式告诉我们思考问题可以从相反的角度切入,万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三、“无为而为”——行为规范的和谐

“无为而无不为”是道家文化中重要的行为规范,这一行为规范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和谐内涵。“无为”是老子思想中重要的行为理念,在《老子》一书中,使用“无为”一词有13处。在老子看来,所谓“无为”,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一切顺乎自然,不要人为干预,尤其在国家治理方面,他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里的“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其实都是希望统治者治理国家不要人为地干涉、管理,而是要顺乎自然,让百姓自己管理、自己发展,而且,只要统治者无为,百姓自然会自己管理自己。其二是以自身为榜样,注重自身修养,自身做得好了就不必在其他方面作为了,即老子所说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里的“无为之事”一方面是指远离诱惑,君主远离诱惑,百姓也就不再去追求诱惑,“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物,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另一方面不断减损,要把与“道”不合的东西都要减损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无为”的境界,“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但是,无为不等于“不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以“无为”的方式而“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不为”则体现在“无为”之中,只有“无为”,才能“无不为”。由此看来,“无为”是手段,“无不为”则是目的,即通过“无为”的手段来达到“无不为”的目的,所以,老子反复强调“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意在告诉我们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无为”亦是庄子思想中重要的行为理念,在《庄子》一书中,“无为”被使用达70次。庄子的“无为”思想全面继承老子,但也有自己的独特认识和具体阐述。同老子一样,庄子亦把“无为”看作“道”的行为方式之一,他在《大宗师》中说:“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但庄子不仅于此,而是进了一步,认为天地万物,乃至人都以“无为”为其基本的行为方式,《至乐》云:“至乐活身,唯无为几存。请尝试言之: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生。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万物职职,皆从无为殖。故曰:‘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人也孰能得无为哉!”这就是说,天地无为而万物化生,人亦应效法天地,无为而无不为,这样才能保证人的生存与发展。

“无为而无不为”思想的核心是:“对于万有也好,人类也好,只要不做人为的戕害,它们就会‘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道与之貌,天与之形’,他们就会成长起来;一切秉之于道,各能自然发展,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对于帝王圣人这些社会的统治者、领导者、社会精英而言,“无为而无不为”则具体表现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过程中应任其在某些方面自然发展,不以人为改变自然,同时做到“好静”、“无事”、“无欲”,则统治者与人民必然和谐亲密,社会也自然和谐发展了;而对社会普通人而言,“无为而无不为”则要做到“知足知止”、“少私寡欲”,人与人之间无所争,人与自然无所违,由此必然能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四、“慈俭居后”——社会风尚的和谐

道家文化中“慈俭居后”的思想亦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部分,其中亦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和谐思想。《老子》第六十七章云:“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何谓“慈”?河上公注曰:“爱百姓若赤子。”也就是说,要“爱民如子”,这当然是从统治者的角度说的。其实老子的“三宝”并非仅告诫统治者,而是针对所有人提出的道德修养原则,因此,老子的所谓“慈”,就是泛指人人都应具有的慈爱之心、慈爱之言和慈爱之行。而且,老子的“慈爱”与孔子的“仁”有所不同,虽然孔子也讲“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但孔子的“仁”是与“礼”联系在一起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何谓“礼”?《礼记·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这就是说,“礼”是用来判定亲疏,决定嫌疑,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伦理道德之中。而老子的“慈”是没有前提、没有亲疏、没有差异的,对任何人都要“慈爱”。何谓“俭”?河上公注曰:“赋敛若取之于己也。”赋敛就像从自己的腰包里取,当然是越少越好,这亦是从统治者的角度说的,然亦可以推及普通人,不仅统治者,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节俭,不应该浪费。何谓“不敢为天下先”?河上公注曰:“执谦退,不为倡始也。”“不敢为天下先”的关键是谦虚、退让,不争名逐利,从而能获取更大的益处,“后其身而身先”。庄子关于“慈俭居后”的思想本于老子,但没有老子阐述得那么明确。关于“慈”,庄子将其归于“贵真”思想用于人理的具体表现,即“事亲则慈孝”,这是从亲情伦理的角度阐述“慈”,并没有像老子那样将其置于普适层面加以认识;庄子“居后”的思想则与老子的思想紧密联系,他在《天下》篇中说:“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芴乎若亡,寂乎若清。同焉者和,得焉者失。未尝先人常随人。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可见庄子的“居后”思想正来源于老子。

“慈俭居后”思想中的和谐内涵,其引领社会风尚和谐的作用是明显的。“慈”即仁爱之心,这种仁爱之心是一视同仁,爱一切人,“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对于善良的人我善待他,对于不善良的人我亦善待他而使之向善。如若全社会都有了这种仁爱之心,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那么,社会和谐也就指日可待了。“俭”即节俭,“去甚,去奢,去泰”作为一种社会风尚,它可以促使人不去追求奢华的物质生活和物质享受,“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样,自然会使内心平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在老子看来,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就是人的贪欲,“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有了贪欲就有争斗,争斗则是和谐的大敌。所以老子主张“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虚其心,实其腹”,“使民不争”,保持心态自然平衡,即可实现社会和谐。“不敢为天下先”则是提倡一种“后己不争”、“功成身退”的社会风尚。“后己不争”是要保持一种达观心态,不与人争高下,谦恭谨敬,甘居人后;“功成身退”则保持一种豁达精神,不居功自傲,不妄自尊大。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么社会和谐也就水到渠成了。当然,老子所谓“不敢为天下先”并不是反对人们在其生命历程中领先,而是在领先的方式上与众不同,那就是通过居后而领先。老子说:“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又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正因为“后其身”,与人无争,才能以其德性闻名而先于人,“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综上所述,道家文化中的和谐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包括了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社会风尚等多个层面,是中国传统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资源。长期以来,道家文化中“道法自然”、“辩证趋反”、“无为而为”、“慈俭居后”等思想,对我国人民的精神、思想及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是人们保持个体精神和谐、家庭和谐乃至社会和谐的重要思想武器。因此,我们对道家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应予以批判地继承,鉴别后吸收,使其精华部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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