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纳的欧洲联合政策及其早期实施--兼论德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思考_军事历史论文

阿德纳的欧洲联合政策及其早期实施--兼论德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思考_军事历史论文

阿登纳的欧洲联合政策及早期实施——兼谈德国对二战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欧洲论文,德国论文,政策论文,阿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欧联合运动中,联邦德国起着重要的作用,是西欧联合的主要推动者和积极参加者之一。早在西德国家成立之前,西德主要资产阶级政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在其成立后通过的纲领中,就有主张欧洲联合的内容。[1]1949年西德基本法第24条规定了将部分主权转让给国际机构的可能性。1950年7月,西德联邦议院通过了一项主张欧洲联合的决议,要求根据西德基本法第24条,缔结欧洲联盟公约,以建立“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职能的超国家联盟机构”,并使之具有必要的权力,以达到欧洲的经济统一,共同的外交政策,各国人民权利平等等目标。[2]从实际行动来看,战后西德也确是主张西欧联合最为积极的推动者和参加者。

西德积极推动和参加西欧联合,有着深刻的原因和动机。主张联合在战后的西欧普遍兴起,各国的动机却是有同有异的。有的侧重于以欧洲联合来戒备德国,寻求解决德国问题的途径。有的则以抗苏为主要动机。而更长远的考虑则是以联合来加速欧洲的复兴,重振西欧昔日在世界上的雄风。作为西欧主要国家之一的西德,其对于西欧联合的考虑与各国相比,也有鲜明的特点,既是西德所处客观环境使然,也是阿登纳等政治家反思历史,总结教训,审时度势而作出的选择,这里主要结合《阿登纳回忆录》来进行一些粗略的分析。

首先,阿登纳及其他西德的政治家,认识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格局之下,面对着美苏两强的崛起,以及它们控制欧洲和争夺霸权的事实,欧洲的单个的民族国家已难以重振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发挥自己的影响。这种观点在欧洲战后是相当广泛存在的,但是作为一个战败和国际地位丧失殆尽的国家,德国的感受无疑比其他国家更为强烈。在阿登纳回忆录中,他多处谈到关于欧洲单个的民族国家在当代世界上没有前途的问题,他说:“一个欧洲国家的经济单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永葆健康的,因为单独一个欧洲国家的经济活动范围本身是太小了,……是不能单独地在世界经济或世界政治中起作用的。只有合并为一个共同的欧洲经济区域,才能使欧洲国家与世界其他经济地区进行竞争,并保持这种竞争能力。”“只有欧洲联成一体,我们欧洲人才能使我们在几个世纪中从先辈那里继承下来的财富,即欧洲的思想、西方的思想和基督教的思想重新发扬光大,并且重新给欧洲国家在世界经济和世界政治中占有一个席位。”[3]他还进一步提出通过联合而使西欧在两个超级大国对峙的世界上发挥“第三种力量”的作用,以便“如果潜在的分歧发展成为严重的紧张局势,在面临这种威胁时,为了维护和平,它可以在天平上投入自己的砝码。”[4]他甚至断言,在战后的条件下,“欧洲的民族国家有其过去,但没有未来。”[5]认为战后西欧单个国家难于有所作为,只有联合才能求生存发展,求重振欧洲的世界地位这一点上,阿登纳的思路与其他许多西欧国家的思路是一致的。

其次,阿登纳和西德许多政治家意识到,只有在西欧联合之中,才能实现德国的复兴,消除德国复兴的阻力。这种思考是具有深刻的根源的。阿登纳和许多其他欧洲政治家一样,经历过本世纪上半期的两次以欧洲为主战场的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浩劫,他们在反思历史时,深深地感到,几个世纪以来形成和发展的欧洲民族国家至上的思想,由于走到了极端,也走向了反面,造成了欧洲自身的多次自相残杀和地位的衰落,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许多人心中的主权的民族国家的迷信偶象受到了严重冲击,传统的民族主义力量遭到削弱。[6]这种大战引起的欧洲人心理状态的变化,成为战后欧洲联合运动蓬勃兴起的重要的深层原因。德国并不例外。旧式的德意志民族主义在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期达到其顶峰和极端,不仅在欧洲各国人民的心目中已经名誉扫地,而且也给德意志民族自身带来了一次次的惨败。在寻求德国的民族复兴时,复活旧式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是危险的,有害的,阿登纳曾一再表明他对于旧式民族主义的摒弃。他写道:“民族主义是欧洲的痼疾”,“过分狭隘的民族主义把欧洲带到了深渊的边缘”。德国人应成长起健康的民族感情。但应“摆脱他们早先的民族主义思想,不应重复“自杀性的民族绝对主义”。[7]他认为,走欧洲一体化联合的道路,才可能克服这种欧洲民族主义的不治之症,“把民族利己主义转变到大陆一级的范围”,“把欧洲人从他们狭隘的民族政治生活中引出来,置身于欧洲的广阔天地。”[8]他很担心德意志民族主义重走老路,曾对人说“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危险比人们意识到的要严重得多”,如果不把德国“拴在欧洲”,那就有可能重走旧路,导致灾难性的后果。[9]可见,阿登纳是把欧洲联合作为克服曾经给欧洲也给德国造成历史浩劫的旧式的、极端的、狭隘的欧洲民族主义,尤其是旧的德意志民族主义的一个途径,避免欧洲重走旧路,重蹈覆辙的保证之一。

另一方面,自19世纪以来,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历史,似乎告诉人们,德国的复兴就是欧洲的战争和灾难。因此战后各国对德国的复兴,无不心怀疑惧。最为突出和具有代表性的是法国对于美国扶持西德的政策的多方阻挠,并顽强地推行其压制、分割和削弱德国的政策。直到东西方冷战成了压倒一切的问题,法国才修改政策,但仍对德国的复兴疑虑重重,设法加以制约。在这种情况下,西德要谋求复兴,就必须坚决地摒弃德意志民族主义的旗帜,而纳入欧洲联合的框架。西德在欧洲联合和一体化的框架中寻求恢复和发展,既可防止危害极大的德意志旧式民族主义,也可消除人们对德国重新为害的恐惧,建立起对德的信任,创造出有利于德国恢复和发展的外部环境,达到实际的德国民族利益和目标。阿登纳写道:“有必要寻求一条道路,它既能考虑到欧洲国家的安全需要,又能使包括德国在内的西欧得以重建,经过这条道路,我们也将逐步地获得置身于世界各自由人民之中的平等地位。”[10]阿登纳所强调的原则是:不仅要做“好的德国人”,同时也要做“好的欧洲人”。他把自己的政府称作“温和的非民族主义的联邦政府”。这一点形成了战后德国许多政治家的共识。后来担任社会民主党领袖和联邦总理的维利·勃兰特在其回忆录中也表达了这样的思想:“一个善良的德国人,不可能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一个善良的德国人知道,他不能放弃走向欧洲的决定。通过欧洲,德国才能恢复其本色,才能恢复其历史的建设力量。”[11]

再次,西德还认识到,西欧联合是实现德国统一的必要前提条件。这包括两层意义,一是只有使德国置身于欧洲联合的框架之中,排除不受约束地自行其是的方针,坚决做“欧洲的德国”,才能消除实现统一可能引起的其他国家的担心和阻扰;二是只有坚持欧洲联合方针,依赖西欧联合的力量,才能保证西方在苏联的扩张威胁面前获得安全,才有希望最终迫使苏联妥胁让步。阿登纳深信苏联是一个推行实力政策的霸权主义的大国,怀有控制欧洲的野心。苏联控制了欧洲的东部,包括德国的东部,是西欧安全的主要威胁,是德国统一的主要障碍。苏联是不会放弃其控制东欧并进一步向西欧扩张的目标的。西德地位虚弱,单靠自己不可能实现统一。只有与西方一起,建立足以与苏联抗衡的实力地位,才能保证安全,这既要与美国结盟,又必须让西欧联合起来。西欧自己不联合,光依靠美国的保护是不行的。所以,阿登纳是把西欧联合看作加强西方实力地位,实现重新统一的必要条件的。他写道:“如果一体化成功了,那么无论在关于安全问题或重新统一的谈判中,我们就能把一个统一的欧洲的砝码作为一种新的重要因素投到天平上去。”否则,只要欧洲不统一,“就不能期望苏联作出重大的让步。”[12]“没有一个强大统一的欧洲,而要在自由中实现德国统一,这是谁也不能自圆其说的。”“走欧洲集团的道路,是我们为苏占区德国人能做的最大的好事。”[13]

此外,在德国无条件投降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德国的主权曾经完全丧失,后来又长期受到种种限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接受一体化联合造成的对国家主权的某些约束和转让,对于西德来说,并不象其他一些国家那样是一种在主权问题上的牺牲。相反,这样做有利于消除其他国家对德国复兴的疑惧,取得其他国家的谅解,有利于在欧洲联合中解除对德国的单方面约束,尽快地和最大限度地恢复主权和平等地位,从而加速自己的政治地位的恢复和经济的复兴。把对德国单方面的控制和约束,转变成在一体化的体制中对包括德国在内的有关国家的共同的限制和约束。这中间获得更多好处的自然是德国。

有些学者在分析这个问题时说:西德为取得它在国际和超国家组织中的平等成员国的地位而放弃某些行动自由,并不感到困难。他们还指出,西德一定会从一体化中得到比法国更多的好处,尽管一体化也有利于达到法国的一些目标,并不能改变这个事实。[14]阿登纳等西德政治家自然不会看不到这一点。

阿登纳政府的这种西欧联合方针,贯串于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的酝酿和法德萨尔之争的解决过程中。它既体现着西德现实政策的需要,而且总的来说既对西德政治经济上的恢复,也对西欧联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立的直接起源,是为了解决在西德国家建立之后必然要走上复兴之路的情况下,如何控制其重工业基地鲁尔,以防止其再度成为军事工业的基础的问题。战后欧洲许多人认为,为了防止德国重新统治欧洲,就必须对鲁尔实行国际控制。法国对此要求最为强烈。在法国的要求下,1948年底英美法荷比卢六国制定了对鲁尔实行国际管制的《鲁尔法规》。尽管当时规定德国也将参加对鲁尔的国际管制,但这种只对德国工业心脏实行国际控制而不涉及其他国家的类似规定,很显然仍是德国丧失主权和平等地位的表现,阿登纳是不满意的。但是阿登纳了解德国的虚弱地位和不利处境,不得不在1949年11月表示“同意鲁尔法规”。与此同时,阿登纳政府寻求以欧洲一体化和法德和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曾提出成立国际法联合会,把对鲁尔的国际控制扩大到对邻国重工业的国际控制,包括鲁尔、洛林、萨尔以及比利时、卢森堡的重工业基地。1950年3月初,阿登纳提出成立萨尔国际专署(类似鲁尔专署)并建立包括德国南部和法国洛林在内的关税同盟以解决萨尔之争。3月7日又提出建立法德联盟,拥有共同国籍并向其他国家开放。3月22日,他又提出建立法德经济联盟,拥有共同的经济议会和两国政府指定的负责机构。并逐步扩大它们的任务,逐步实现两国的统一,“为欧洲统一的思想提供新的力量和新的生命”。[15]这些建议中具体的提法虽有所不同,但可以看到一个思想,即阿登纳是希望通过欧洲联合和法德合作来解决法国努力控制鲁尔和萨尔与西德利益的矛盾,以便既能照顾法国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又能实现西德政治和经济恢复的目标,或为此创造一定的条件,找到一种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因此,当1950年5月法国提出建立包括法、德等国在内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超国家的高级机构来经营管理各参加国的煤钢工业的建议,即“舒曼计划”时,立即受到阿登纳政府的欢迎。阿登纳回忆说:“舒曼计划完全符合我长久以来所主张的关于欧洲基础工业联营的设想。”“法国的建议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这是法国“对德国和欧洲问题所采取的一项宽宏大量的步骤”,其意义是非常巨大的。而且萨尔的生产也纳入这个计划,有助于消除法德之间的一个重要障碍。总之,煤钢联营“为今后消除法德之间的一切争端创造了一个真正的前提。”[16]就法国而言,其主要目的是以煤钢共同体的超国家一体化机制来保持对德国煤钢等基础工业的继续控制,从而套住西德,对当时西德正日益逐步恢复的主权予以一定的制约以利于法国以及欧洲的安全和经济恢复。但不同的是,这一方案不再是对鲁尔的单方面国际管制,而是对所有参加国的煤钢基础工业的共同的超国家管理,从而它造成的某些主权转移或对主权限制就不是德国单方面的,而是大家都接受这种主权转移或限制,体现了平等联合的精神。毫无疑问,这对于享有充分主权和战胜国特权的法国,的确是一种“宽宏大量”的做法。而对于还没有获复主权的西德,则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收获。法国以放弃战胜国特权和接受对自己在煤钢领域的主权的某些超国家限制,换取一种继续制约德国的机制,并为欧洲一体化联合做出了新的开端。而西德则由此而取消对自己煤钢工业的单方面国际控制,代之以西德享有平等地位的,对各国煤钢工业的共同的超国家控制。显而易见这种安排对西德是更加有利的。所以,在后来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讨论中,西德不仅希望煤钢共同体能在经济上获利,尤其希望以此为契机加速取消盟国对它的经济政治上的管制,坚决要求以取消鲁尔国际管制机构作为签订煤钢联营条约的先决条件。此外还要求盟国减轻对德国工业的非卡特尔化和非集中化,以及把萨尔煤炭生产也纳入煤钢共同体计划。它打着“平等”旗号讨价还价,终于达到了取消鲁尔国际管制机构和萨尔煤炭工业纳入煤钢共同体的目标。1952年8月,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西德成为与法国享有平等权利地位的一员。阿登纳认为,加入煤钢共同体是西德进入欧洲集团,取得平等和恢复主权进程中的巨大成就。[17]显然,如果当时未能建立煤钢共同体这种一体化机构,或西德不走这种一体化联合之路,对鲁尔的国际管制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取消的。欧洲煤钢共同体这种一体化机构,既有利于西德恢复主权和平等,又有利于防止西德的这种恢复走上狭隘的旧式的民族主义道路,符合欧洲和平与发展的利益。阿登纳写道:“一旦以煤钢联营作了开端,一旦六个欧洲国家在这一条约中自愿地而不是被迫地将它们的一部分主权转让给一个超国家的机构,那么就可以希望在其他方面做出同样的事情,而民族主义——欧洲的不治之症——必然会遭到致命的打击。”[18]

50年代初,西德恢复主权和平等的另一件大事,即西德重新武装的问题上,阿登纳政府也是打着欧洲一体化旗号。当时东西方冷战正酣,德国是欧洲东西方争夺的焦点。西德的安全完全靠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保护,而自己则是手无寸铁。这种状况当然是阿登纳政府十分担心的。所以,一方面是要美国等切实承担保护西德;另一方面是西德也必须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才能确保安全。西德建立自己的武装虽然在西方已在不断地议论,而且北约建立一事本身的逻辑发展也必将导致西德的重新武装,但真要实行西德重新武装,却是一个十分敏感并引起人们强烈担心和反对的话题。因为欧洲各国人民不能忘记德国法西斯和军国主义的滔天罪行。法国作为德国近邻,其态度最有代表性。尽管阿登纳对于西德的重新武装毫无疑问是抱积极态度的,但阿登纳自然了解,国际上对德国军事力量的复活存在着普遍的、真正的担心,即使西德的盟国,也未必不存戒备。因此必须慎重行事,寻找妥善的达到目的的办法。其次,阿登纳也从德国军国主义肆虐的历史中吸取了教训,也不希望德国军国主义借尸还魂。德国国内反对军国主义、反对重新武装的呼声也是十分强烈的。在这种情况下,阿登纳为西德重新武装设计的道路,如同在煤钢工业方面一样,也是走“一体化”,即在“一体化”的框架中来争取重新武装。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阿登纳在8月份会见美英法三国高级专员时,一方面再次要求美国增加对西欧的保护,另一方面要求让西德建立机动警察部队,并表示支持丘吉尔在此前提出的建立一支有德国部队参加的欧洲军的建议,但是拒绝建立西德的国家武装力量。阿登纳写道:“下面三种因素影响我对重新武装德国这个问题的态度:1、重新武装的结果就是争得了主权;2、由于苏联在苏占区扩充军备而产生的安全问题;3、建立一个欧洲联邦。”[19]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当法国总理普利文提出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和有德国部队参加的一体化的“欧洲军”的建议后,阿登纳就“充分理解它的积极意义”,认为建设一支欧洲军“将意味着在争取达到欧洲一体化这一最终目的的道路上的一个重大进展”。而欧洲一体化“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德国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所以西德准备参加普利文计划,他还写道:“如果共同经营煤、铁和钢,又建立一支共同的欧洲军队,那我认为,这就给欧洲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这样,德法两国之间的战争,即使在最有偏见的法国人看来,也是不可能发生的。”因此建立欧洲军是“一劳永逸地消除德法两国敌对状态的最好办法”。[20]这是西德重新武装得以实现,主权和平等地位得以恢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西德参加西欧防务的先决条件,就是与其他国家享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同等的义务以同等的权利为前提”。[21]在随后关于欧洲防务共同体和欧洲军的谈判中,西德始终坚持的要求就是权利平等,待遇平等,非歧视原则,反对对德国实行单方面的歧视,同时要求全面调整西德与三大占领国的关系,结束占领制度,最大限度地恢复西德的主权和平等地位。于是1952年5月26日和27日先后签订了调整三大国与西德关系、恢复西德主权的“契约性协定”和建立一体化欧洲军的《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规定西德在一体化欧洲军的框架内重新武装。它的主权和平等地位也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后来,法国虽在1954年8月否决了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但西德恢复主权重新武装却以新的方式在1955年得到实现。其结果是再也没有一体化的欧洲防务共同体和欧洲军,德国得以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和总参谋部。只受北约“一体化”军事机构的统帅和西欧联盟的某些约束。这对于西德来说,是与欧洲防务共同体的欧洲军相比限制更小、自主程度更大的一种安排。这也说明,当时要在欧洲一体化方面进一步迈进到涉及政治和军事领域的条件尚不成熟,并不是西德放弃了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政策,在法国否决欧洲防务共同体后,西德政府决定“必须保持至今奉行的欧洲政策”,否则“德国和整个西欧就不能得救”,并发表一项决议,声称:“同一切愿意实现欧洲统一的各国人民一起,并在一切与此相适应的范围内继续执行欧洲统一的政策”。“进一步商讨军事一体化问题”。“恢复主权”和“一视同仁地参加西方防务”。[22]从以后的情况看,西德的确并未放弃西欧联合的政策。

解决萨尔问题是关系德国统一、德法和解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妥善解决,阿登纳的欧洲政策就难以推行。因为萨尔长期以来是德法争执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使萨尔脱离德国,经济上与法国合并,政治上与法国保持特殊联系,是法国相当固执的要求之一。为了达到目的,1946年法国在萨尔与德国其他地区之间建立起关税壁垒,把萨尔当成与法国在经济和政治上保持一体。美英为争取法国合并占领区复兴西德以利抗苏,对法国在萨尔的作为采取容忍迁就态度,于1947年同意法国取得萨尔煤矿的开采权。1947年10月在法国承认操纵下通过萨尔宪法,其序文中要求萨尔永久脱离德国。随后法国承认萨尔自治,大力加强同萨尔的联系。1948年2月,美、英、法签署协议,把萨尔经济合并于法国。西德成立后,法国继续谋求控制萨尔并把这看作是“对付复兴的德国的最后保障,经济和军事安全的关键。”[23]1950年3月,法国采取进一步行动,与萨尔自治政府缔结“萨尔协定”,确认萨尔自治,法国租借萨尔矿藏50年。1952年,法国还宣布将向萨尔改派大使,并力图使萨尔成为欧洲煤钢共同体的第7个成员国。法国分离和控制萨尔在西德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和反对,法德为此互相指责。法国指责德国民族主义复活,而德国则指责法国追求自己的民族利益而牺牲德国利益,在萨尔推行强权政治,要求让萨尔回归德国,但是阿登纳却不想把德法萨尔之争引向民族主义的轨道。在1950年初法德萨尔之争白热化时,他要求人们“不要去听信那些民族主义的企图和煽动”。[24]他认为:“不能使萨尔问题破坏建立德法之间良好关系的努力。从而妨碍西欧的建设”。他的政策是寻求在欧洲联合和德法和解合作的条件下来收回萨尔主权。1950年3月,他提出在欧洲合作的范围内解决萨尔问题,建立国际萨尔专署,并通过特殊的关税制度来实现萨尔同洛林和德国南部的经济联系。他认为,这有希望既在经济上满足法国的要求,又使萨尔在政治上脱离德国的企图成为多余的。[25]他在同一个月两次会见美国记者,提出建立德法联盟(同时向英意荷比卢开放),消除两国敌对,作为消除萨尔及其他争执的一种手段,并为欧洲合众国打下基础。[26]到法国提出舒曼计划后,阿登纳又特别指出萨尔的生产也纳入其中,以消除萨尔之争。显然,阿登纳寄希望于在西欧煤钢工业一体化中为解决萨尔之争创造条件。所以,在关于煤钢共同体的谈判中,西德积极主张将萨尔煤铁生产纳入其中,这显然有助于把法国对萨尔经济的控制变为在煤钢共同体的框架中对萨尔经济的一体化管理,而西德是这一管理的平等参加者。关于萨尔的政治地位,西德虽未能改变萨尔“自治”并与法国保持特殊关系的现状,但还是阻止了萨尔以第7个成员国加入,并使法国同意萨尔的最后地位应待和约决定这一西德坚持的原则,此后西德就谋求通过使萨尔有条件地“欧洲化”,来逐步地解决萨尔的政治地位问题。1951年7月,德法就此进行多次讨论。阿登纳在1952年建议让萨尔成为欧洲委员会监督下的一个自治地区,萨尔布吕肯可以成为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所在地[27]。1952年,欧洲委员会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研究萨尔欧洲化问题,并于1953年提出一份计划,名为“德纳特尔计划”,规定萨尔欧洲化。萨尔欧洲化的原则得到法国的赞成。当时法国政府已确定了法德和解方针,希望随着欧洲建设的发展,萨尔问题会易于解决。

萨尔欧洲化并不是西德的最终目的。西德政府的目标是要收回萨尔主权,而不是让萨尔永久脱离德国而成为欧洲管辖的一个地区。但是萨尔的欧洲化就可以结束萨尔的类似于国家的地位,使西德有充分的可能在欧洲一体化的机制中对萨尔加强政治和经济的影响,从而极大地改变战后以来形成的萨尔政治经济上都与法国保持特殊联系而西德不得与闻的状况。阿登纳相信,随着欧洲联合的发展,西德政治恢复和经济,发展的形势会变得有利于实现德国在萨尔的目标。因此,阿登纳在关于萨尔欧洲化的谈判中,主要是坚持使这种欧洲化地位成为有限的而非永久性的,即萨尔地位的最终决定,要待签订和约时解决。这就在同时保留了将来使萨尔回归德国的可能。1954年10月,法德就萨尔问题的长期谈判终于达成妥协,决定萨尔将置于西欧联盟结构中的萨尔法规之下,这一法规经萨尔公民投票通过后一直有效,直到缔结和平条约。1955年10月在西欧联盟监督下的萨尔公民投票,多数人否定使萨尔欧洲化。法德两国都立即表示,将继续进行合作,将寻找一项解决萨尔问题的方案。最后两国谈判于1956年10月达成协议,规定德国于1957年1月1日起恢复对萨尔的政治主权,三年后在经济上与德国合并,西德在经济上对法国的要求作了大量让步,如保证向法国提供大量的煤炭等等。

50年代上半期,是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的起步阶段,是西德对外政策的奠基阶段。阿登纳政府实行的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政策对于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的起步,起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积极作用,为后来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也对后来联邦德国的整个外交政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阿登纳政府在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中找到了它们与德国民族复兴的一致性和结合点,因而在推动西欧联合、实行德法和解中,也创造了西德自己复兴的条件,达到了恢复主权和平等的目标。对于阿登纳政府的西欧联合和德法和解政策,应当予以实事求是的、历史的、积极的评价,尽管它也带有鲜明的冷战色彩,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和马基雅弗利主义的特点,而且其主要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德国的民族利益——德国的政治和经济复兴。这种政策思想的可贵之处和明智远见之处,在于它正确地总结了历史教训,力图超越被历史证明是有害的、不合时宜的狭隘的、极端的民族主义框架,承认领国的安全利益,在欧洲联合和复兴中寻找它与德国复兴的利益交汇点,从而作出了适应战后历史环境和时代潮流的、有利于和平与发展的决择。正因为如此,阿登纳的既做好的德国人,也做好的欧洲人的格言,在联邦德国成为人们广泛的共识。这一点,对于今天已经实现了统一,并处于与50年代很不相同的时代和环境中的德国来说,仍然不乏现实意义。

注释:

[1] A·基尔萨诺夫:《美国与西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关系》,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85—86页。

[2] 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73、485—486页。

[3] 《阿登纳回忆录》(三),第306页。

[4]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75—378页。

[5] 理查德·沃恩:《战后欧洲—通向统一之路》(Richard Vaughan,Twentieth-Centuary Europe,Paths to Unity),伦敦1979年版,第132页。

[6] 迈克尔·霍奇斯主编:《欧洲一体化》(Michael Hodges,European Integration),英格兰1972年版,第48—52页。

[7] 杨寿国:《阿登纳传》,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阿登纳回忆录》(一),第485、534、264页。

[8]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487—488页。

[9] 詹姆斯.L.理查逊:《德国与大西洋联盟》(James L.Richardson,Germany and the Atlantic Alliance),剑桥1966年版,第14页。

[10]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2—33、275页

[11] 维利·勃兰特:《会见与思考》,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50页。

[12] 《阿登纳回忆录》(三),第291页。

[13]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614—615页。

[14] W.F.汉里德、G.P.奥顿:《西德、法国的外交政策》,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2、154—155页。

[15]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54、357-359页

[16]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74、377—378页。

[17]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532-533页。

[18]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467页。

[19]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94页。

[20]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435—436页;《阿登纳回忆录》(二),第347页。

[21]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93页。

[22] 《阿登纳回忆录》(二),第342—343页。

[23] F.R.威利斯:《法国、德国与新欧洲》(F.R.Willis,France,Germany and the New Europe,1945—1967),伦敦1968年版,第71页。

[24]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49页。

[25]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44—345页。

[26] 《阿登纳回忆录》(一),第354—359页。

[27] 《法国、德国与新欧洲》,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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