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理解中的三个偏差和三个意义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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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社会主义认识上的三个偏离和三层含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含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邓小平文选》的主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题。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人们的理解是很不一致的,理论和实践的导向差异很大。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引起人们普遍的重视和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在理解和掌握这一理论问题上还存在着许多片面性。因此,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仍然是当前及今后学习《邓小平文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首先必须了解邓小平是怎样提出这个问题的。1980年底,邓小平在谈到中国的发展道路问题时提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2页,以下凡引自《邓小平文选》的,只注明卷数和页码)这表明,邓小平提出这个问题是密切地联系于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而不是要给什么是社会主义下一个教科书式的定义。到了80年代中期,他在总结中国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坦率承认:“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第3卷第63、139页)那末,在邓小平的视野中,哪些方面和哪些问题是我们过去不完全清醒的、是苏联没有完全搞清楚的呢?根据邓小平的有关论述,我们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在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关系上,离开了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水平去不断变革生产关系,忽视了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第二,在经济建设和政治斗争的关系上,脱离经济建设的需要,孤立地、不间断地进行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斗争,忽视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第三,在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的关系上,简单地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忽视和排斥了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由于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存在着许多错误的理解和“左”的政策,使社会主义受到严重的扭曲,社会主义发展走了一个怪圈,到头来仍然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的状况,这难道不是一个值得深刻反思的历史课题吗?邓小平正是从这一现实出发重提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我们,包括苏联在内,之所以会产生这些偏离和错误,一个重要原因是教条式地理解和搬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某些理论设定,如社会主义就是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消灭阶级,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没有商品、没有货币,等等。从抽象的历史意义和理论意义上说,这些原则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我们只记住了这些原则,而忘记了这些原则所由产生的物质前提和实现的历史条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理论设定,是以该时代决定世界历史发展水平的几个最先进最发达国家的那种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物质前提的,是以这些国家率先进入社会主义的成熟阶段和完备形态为条件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从苏联到中国,都不具备这些理论设定的物质前提和历史条件。因此,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的角度,重新确认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搞清楚邓小平提出问题的出发点和角度,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含义。从《邓小平文选》所阐述的有关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内容来看,至少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突出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层次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突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

邓小平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是1980年。他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第2 卷第313、314页)经过12年的深思熟虑,到了1992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进一步将它概括为五句话28个字,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第3卷第373页)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概括的突出之点,是给什么是社会主义增添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新内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前此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谈到社会主义时,虽然也涉及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但就总体而言,并没有把它们视为社会主义本质的范畴,而多半是把它们看成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这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预先规定了他们理论视野的焦点。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准备好了的。社会主义的任务是夺取国家政权,剥夺剥削者,变革生产关系,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尔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因袭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维定势,总是在所有制问题上做文章,并没有或者很少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一社会区别于他社会的质的规定性,是该社会的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构成的,所以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本质的范畴,是合乎科学的。从我国和苏联过去几十年社会主义发展的实际情况看,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片面理解,长期忽视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使得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严重背离,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滞后,另一方面是生产关系发展超前,使得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成为突出的主要的矛盾。邓小平正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这就不但具有科学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非常重大的实践意义。它告诉人们:搞社会主义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必须改革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在学习和阐述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时,有意无意地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推到极端,并把它们置于“为主”的地位,说什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基础的基础,核心的核心,本质的本质。由此就引起了学术界的不同看法和争议,逐渐形成三个学派:生产力论派、生产关系论派和共同富裕论派。时至今日这三个学派之间仍不肯相互妥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要为自己的论点争个在本质论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为主”地位。说句公道话,不论哪一个学派想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确立某种主从关系,都是办不到的,因为他们的立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依我们的看法,应当在承认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突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把生产力、生产关系和共同富裕看成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不要去争论以谁“为主”的问题。毫无疑问,把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仅仅归结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论,是不妥的;同样地,把它仅仅归结为生产关系论或共同富裕论,也是不妥的。实际上这三者是相互联系着的,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它们之间是互为条件的,是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的一个整体性向前推进的历史进程。虽然,在某一时期,可能要突出某一方面的问题,把某一方面的问题提到首位,但被突出的和被提上首位的问题,并不一定就是规定事物性质的决定性因素。比如,在现阶段,在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中突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对于确认社会主义性质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仍然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能离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共同富裕这些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东西,去单独表现社会主义的属性。

第二个层次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突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问题。

在学习和研究邓小平提出的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过程中,争论比较多的另一点是,公有制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由于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谈话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概括中没有公有制这句话,有的人就断言,公有制也同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只是发展生产力的手段,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我们认为,这样推断是违背邓小平思想的,是不符合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的。且不说公有制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仅就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突出强调了公有制问题,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邓小平阐发的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一个基本思想,它贯穿于《邓小平文选》的始终。邓小平不止一次地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1985年3月, 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同年8月,在会见津巴布韦客人的谈话中, 他又强调:“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第3卷第111、138页)

所谓根本原则,就是反映事物本质规定的原则,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所以,公有制绝不是什么可用可不用的手段、方法之类的东西,而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所在。正由于这样,当有人怀疑中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性质时,邓小平总是说:“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第3卷第139、149 页)邓小平在谈到我国特区姓社不姓资时又说:“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第3卷第372—373页)可见, 在邓小平的思想里,公有制问题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能够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的保证,而且是避免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的基本条件,同时还是衡量姓社姓资的主要标准。根据邓小平的论述,我们可以说,公有制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没有公有制便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仅是我国财政的主要支柱,而且是共产党政权的经济基础。要坚持社会主义,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这一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不能含糊的,也是含糊不得的。任何化公为私,轻视、削弱和试图抛弃公有制经济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完全错误的。各级领导都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搞活、搞好公有制经济上面。只要领导重视,肯花心思,深化改革,就一定能把公有制经济搞好,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充分显示出来。

当然,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绝不是说要搞“一大二公三纯”,回到过去那种纯公有制的形态上去。邓小平的主张是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这就是说,既要发展公有制经济,也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但是,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上,绝不能像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可以放任不管,甚至可以削弱和缩小公有制经济为条件去搞私有化。邓小平不止一次地提醒我们:“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第3卷第149页)邓小平始终坚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只能是“主体”和“补充”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不能互相取代,也不能互相错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些地方和部门非公有制经济似乎有超过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势头,于是有些人便对公有制能否保持主体地位表示了极大的忧虑:另一些人则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快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不一定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只要提以公有制为主导就行了。显然,这种意见是不可取的,这实际上是不要社会主义的一种说法。大家都很清楚,主体论与主导论的差异就在于量化问题。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量的差异,实际上却是一个质的变异。一定量反映一定质,这是人们公认的一条马克思主义哲理。主体论者强调,公有制经济必须在经济总量中占优势,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比例关系中占大头。而主导论者则不同,他们认为只要把少量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基础工业掌握在国家手里就行了,至于其余的公有制企业,可以搞私有化。如果照此办理,那就不但丧失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且会使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变成一句空话。与此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些地方的领导人,常常以公有制占主体是就全国范围而言为理由,强调本地区的特殊性可以不受所有制成份比例的限制,轻易地放弃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提法。我们认为,这是不适宜的。要说特殊性恐怕没有比特区更特殊的了,我国的经济特区尚且不能不考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问题,何况其他地区。须知,共性是寓于个性之中的。倘若大家都强调自己地区的特殊性而不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那么全国范围还有什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可言呢?!

第三个层次是社会主义模式或社会主义体制,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

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邓小平的一个突出的理论贡献,是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社会主义模式或社会主义体制区分开来,并赋予它们特定的含义。邓小平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第3卷第261页)没有解决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那时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人们的认识能力还没有达到足以把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定时期的存在和运动的具体形式,即社会主义模式或社会主义体制加以区别的程度。邓小平研究了从苏联到中国社会主义运行的经验和教训,并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新鲜经验,第一次进行了这种理论的剥离,形成了“两制分开”的思想。他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第3卷第370页)虽然社会主义模式不是社会主义固有的本质属性,具有多样性和可变性的特点,但对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来说,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在一定条件下也将决定社会主义的成败。正如邓小平所说的那样:“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第3卷第292页)因此,社会主义模式也应该包括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之中。

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另一理论贡献是作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第2卷第236页)还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同上)十年之后,邓小平又说:“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 ”(第3卷第364页)他认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 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参见第3卷第373、203 页)这就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把计划经济降了格,把它从原来居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地位降为社会主义体制、社会主义运行模式。邓小平之所以能作出这一重大的理论突破,一方面是他深入考察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实际运行经验的总结。邓小平说:“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第3卷第203、148 页)这就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提出必须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任务。

虽然在《邓小平文选》中没有直接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但却阐发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和“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鲜明主张。(第3卷第148 、 第2 卷第236 页)这就为党的十四大最终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准备并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完全有理由说,如果没有邓小平的这一理论突破,没有他长达十多年连续不断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党的十四大就不可能确定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当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还有许多理论的和实践的问题有待解决。比如怎样才能实现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有机结合,怎样才能做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有效统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现阶段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答案的一部分。

总之,在学习、理解和把握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时,光停留在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中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的五句话上是不够的,应该从整体上,从邓小平的一贯思想中去领会它的全部含义,并紧紧抓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三个基本问题,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体制的结合上把握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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