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难点论文_殷熹

浅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难点论文_殷熹

摘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包含招投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执行等,是从招投标开始直至合同关闭全过程管理。工程项目由于其周期长、唯一性等特性,其对应的合同管理也具有周期长,不可复制的特点。本文按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时间先后顺序,简单介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内容、问题与难点,并提出自己的浅显的观点和建议,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 招投标 合同谈判签订 合同执行 索赔与反索赔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合同的意义显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的形式可简单到一手交钱一手拿货的非文本形式,也可以复杂到FIDIC条款对项目运行过程各个阶段、各个方面的条件约定。FIDIC条款是在国际上最常用的工程项目合同条件,但是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唯一性的特点[1],虽然FIDIC相对平衡地权衡了业主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仍然有不少缺陷,仍然有考虑不周的情况。这也同样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和难点,本文接下来按照合同管理的时间顺序,分别介绍招投标阶段、合同谈判签订、合同执行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自己的浅见。

一、招投标问题和难点

招投标工作包括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发放、澄清,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保函收取,评标、投标文件澄清、定标,发布中标/评标结果通知书。

1、招标策划

其中招标策划需确定标段划分原则、标段名称、各标段工程范围、合同模式、估算合同额(拦标价/标底)、招标方式和招标时间计划。招标策划是后续具体招标工作的指导和纲领文件,一份优秀的招标策划必须兼具指导、切实、准确的特点,并且可能根据工程项目发展适当调整。招标策划是招投标过程的龙头,很多企业都不重视招标策划,没有详细的现场探勘调研、没有考虑各项目的特殊性、尚未对招标内容进行充分研究、未考虑标段划分对价格的影响,招标策划人员水平不足,只能借鉴,不能根据项目特征优化招标策划等。

(1)标段划分原则

对于标段划分原则主要结合项目特点,考虑工程类型、施工资质、验收、工程的总量、主项位置、施工场地、作业面等因素。例如球罐安装、特殊大型的反应器安装等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并且相关工程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不直接放入一般建安工程标段;国内消防工程由于考虑验收问题一般邀请当地具有消防工程资质的单位完成;根据工程的总量、主项位置、施工场地、作业面等因素将一般性建安工程、防腐绝热工程划分为合适数量的标段。施工单位增多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加强竞争但是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如何去权衡值得深思。

(2)合同模式

主要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模式。为了规避风险,应尽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但是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如图纸是否接近最终版,工程量是否基本固定。建议对于不具备固定总价模式的招标,考虑将标段工作细分,能暂定总价的尽量选择固定总价模式。另外一方面,在转嫁风险的同时,建立在已知标底和拦标价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分包人的利益,否则在分包合同执行过程施工单位可能偷工减料、蒙混过关,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天辰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议标,而议标包含竞争性谈判分包、单一来源分包、询价方式分包、公司批准的其它方式。本项目有很多议标招标,其中主要是因为突发情况较多、无招标工作计划等原因。采取议标形式必须留书面申请材料,提供详尽的支撑文件。

(3)招标计划

在进行招标策划时,一定要充分研读招标文件和/或EPC合同,进行充分地前期调研,明确EPC合同内包含的内容。明确各个时间需要进行哪项工作,提前做好全面充分的招标策划,制定好招标计划。

对于一个项目,招投标能帮助项目筛选出性价比相对较高的单位

2、招标文件编制、发放、澄清

招标文件一般分为邀标函、投标说明、技术标书格式及编制说明、商务标书格式及编制说明、合同、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编制是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各专业人员的协调配合。要完成好此项工作,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相关经验,既要满足标段工作的完整性、又要便于实际工作开展和现场的管理以及后期的结算等。还需要考虑标段的特殊性,通过定向的评标规定选出更适合的分包商。例如为标段工作的完整性,无损检测标段招标时建议将固定焊口检测时配合脚手架搭拆工作尽量列入无损检测合同内(但是检测单位一般无施工资质,不能进行脚手架搭拆,按照规定不能将脚手架分包给无损探伤单位)或者以固定总价形式列入建安工程标段内。

2.3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保函收取

上述两项工作主要是流程性工作,邀请招标模式下,流程大同小异。招标文件发出前需注意授权委托书内的委托权限是否完整、保密协议书内容是否与EPC合同相符。发出招标文件对方确认报价后根据情况收取投标保证金,降低不履约风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为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实际也是降低双方管理成本,国家已颁布法律法规鼓励保函的运用。投标文件收取则主要是记录工作。

2.4评标、投标文件澄清、定标

收到标书后,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程序进行评标定标;评标过程可能需要进行投标文件澄清。此过程需要以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完成的评标办法作为依据。评标办法一般需要随标书一并发给投标方,投标方可以根据评标办法有侧重地进行标书编制,优化报价,达到中标的目的。招标方根据自身的需要,适当引导投标方: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标段,如烘炉煮炉标段、球罐标段、特殊设备如反应器的安装等,适当提高技术标得分的权重;而对技术含量较低的道路绿化、临建等标段,还是以降低成本为导向,尽量在当地询比价,价优者得。

二、合同谈判签订

若投标文件有相应的技术、商务偏离,除了评标阶段澄清外,双方还可以在合同签订阶段对评标阶段无法达成一致的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执行过程的具体细节进行商谈。合同谈判是双方博弈的过程,招投标方都需要根据各自的优劣势,以共赢为目的,而不是一味地压榨对方。由于大多数情况仍然是买方市场,承包方一般在合同谈判中处于劣势,而合同谈判签订关系后续的执行,如果在合同谈判过程减少业主的苛刻要求。一方面承包方应重视合同签订前工作,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合同执行过程的争议;另一方面,承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应注重自己的信誉,创造良好的业绩,专注于技术提升,优化自身管理和业主水平,降低成本,提高自己在谈判过程的话语权。

合同谈判完成进行合同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注意合同签订人是否有资格签订合同,如需要尽早在相关机构进行备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三、合同执行

合同内必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的条款足够明细(或者合同条款足够简单),合同执行的双方对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那么合同执行过程的合同管理就变得相当简单。但是,由于工程项目合同的复杂性、周期长、影响因素随时可能变化,也就使得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变得复杂和困难,本段就合同范围以及合同执行过程最常见的索赔与反索赔内容进行探讨。

1、合同范围

合同签订人员与实际实施人员可能不同时,两者应进行交底工作,明确合同范围,但是实际实施人员不能仅仅依靠合同交底[2],也需要研读合同,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前明确合同的确切范围,若合同执行过程,发现合同范围有歧义,应尽早与对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如某项目合同要求达到投用条件,但是投用条件具体指什么却没有明确。业主认为安装、化学清洗、介质清洗后才能投用;但是承包方认为按照工程惯例,施工安装不应包括介质清洗。一般情况整个合同管理工程,业主都是更强势的一方,所以合同范围不明确对承包商影响较大,承包商更应在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范围进行仔细研究,合理控制风险;而业主方虽然强势,但是扯皮不利于项目的执行,为了合作以及公司信誉,也应尽量减少合同歧义,尽量减少隐蔽性条款。

2、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应重视索赔和反索赔资料的收集,及时进行费用和工期索赔,注意合同条款缺乏适当的组织机构。大多数承包商没有专门的索赔组织结构或人员,多由合同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或者现场技术人员兼职,索赔和反索赔能力未得到专门训练。由于合同管理、经营人员欠缺施工现场经验,对施工现场或者相关技术要求不了解,而现场技术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经营管理培训,所以一般采用搭配组合方式。实际上这样的索赔组织机构工作效率低,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索赔可能难以达到预期。

由于目前一般是买方市场,合同签订签,少部分业主将风险尽快可能转移给分包商,合同条件可能较为苛刻;而承包商迫于压力不得不答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仍然是管理方占据绝对的优势,业主的管理方式会严重影响承包方的成本,而苛刻的合同条件又能为业主苛刻的管理提供庇护,所以承包方一般不愿意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面对索赔难题,事前控制为主,在实施过程应该积极跟踪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承包方更应在合同谈判阶段就合同范围、工期、价格、支付条款、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充分研究,在投标和合同谈判签订阶段尽可能明确合同内容,不到逼不得已的情况不签署不平等条款。由于目前国际合同,FIDIC应用最为广泛,在国家一路带一路的大环境下,各承包单位还要不断地汲取新经验、新知识,深入理解与运用FIDIC条款,学习掌握更为系统的合同管理理论。

参考文献:

[1]史振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特点的阐述》2017. 02,建材装饰 第114卷 2期

[2]许燕一.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工程承包中的应用[J].广西轻工业,2016(5).

论文作者:殷熹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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