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语义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思想实验——初探“戴维森纲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学论文,纲领论文,革命性论文,当代论文,领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7)01-0053-07
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是英美当代继奎因之后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在20世纪60年代着重研究语言哲学,取得了一系列原创性成果,特别是在其代表作《真理与意义》一文中主张借助塔尔斯基的真理(指语句的真,下同)定义模型,把“真”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原初概念,完全依据语句的真值条件给出语句的意义。这种全新的意义理论的构想被称为“戴维森纲领”,在当代西方哲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被誉为意义理论领域内的一次“革命”。本文试图对这一重大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论特色和重要影响做一初探,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一
在意义理论上,自弗雷格以来就流行着这样一种看法:陈述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便能给出这个语句的意义。弗雷格、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奎因等人都对此做了相似的论述。这种观点说明了我们可以用真理理论来解释和说明意义理论。戴维森纲领就是对这种思想的继承和发挥。
在《真理与意义》中,戴维森首先指出,一种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必须对语句的意义如何依赖于语词的意义提出一种解释,否则就没有对我们为何能够学会某种语言这一事实做出解释,或者说没有对根据通过掌握一套有限词汇和一组有限地加以阐明的规则,我们便有条件去构造并理解一组潜在无穷语句中的任何一个语句这一事实做出解释。在他看来,一种理论通过求助内涵实体、诉诸指称论和借助句法理论等传统方法都不能恰当地提供那种解释。
通过深入分析,戴维森认为,传统方法的共同特征是,利用首先公设的语句组成部分的意义组合式地说明语句的意义。这种原子论的做法或者将意义视为内涵实体或者混同于指称,对解释语句意义毫无益处,因此我们不妨返回到整体论的意义观上来。这种思想的要义是,如果语句的意义依赖于其结构,并且我们把这种结构里每个词项的意义理解为从它作为其中成分的那些语句的整体中抽取出来的东西,那么我们只有通过给出那种语言中的每个语句和语词的意义才能给出任何一个语句或语词的意义。这种整体论要求我们必须从一种适当的意义理论衍推出一切形如“s意谓m”的语句(其中“s”是任一语句的名称,“m”是该语句意义的名称),即它在原则上要能解释一切语句的意义。然而这也是换汤不换药,由原来求助语词的意义转向求助语句的意义来说明语句的意义。在他看来,要找出与“s”对应的“m”是不足取的。因为,如果把“m”命名的意义当做指称实体,意义便丧失有别于指称的实体地位,重蹈指称论的覆辙。即使找到“m”,也会出现对其意义的追问,导致无限倒退的局面。这就需要对“m”进行改写。简易的方法是将它变换为“(that)p”(其中“p”代表一个语句,“(that)p”代表该语句的名称),“s意谓m”就变成了“s意谓(that)p”。可是这一改动仍然没有使我们摆脱处理“意谓(that)”这一内涵联结词的困境。他认为,我们陷入这种困境是由把“意谓(that)”用做填充在对语句的描述与语句之间的连接语词造成的。在他看来,一种适当的意义理论的必要条件在于,为所研究的语言中的任意语句的结构描述短语“s”提供给出其意义的匹配语句以替代“p”,而不依赖“s”和“p”之间的连接语词。因此我们可以抛弃难解的“意谓(that)”,以外延的方式处理由“p”占据的位置,即向替代“p”的语句提供一个恰当的联结词“当且仅当”,向替代“s”的描述短语提供自己的谓词“T”,这样,“s意谓(that)p”就转换为:
(T)s是T当且仅当P。
这实质上就是(T)图式或约定T。如果元语言包含对象语言,p恰恰是s自身;否则,便是 s在元语言中的翻译。他认为,我们对一种语言L的意义理论的要求是,在不求助于任何进一步的语义概念的条件下,这种意义理论对谓词“是真的”给予足够的限制,以便可以当“s”为L中的语句名称所替代,“p”为该语句所替代时能从(T)图式衍推出所有的语句。他指出:“我们对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所提出的条件实质上就是塔尔斯基那种检验关于真的形式语义定义是否恰当的约定T”,“任何两个满足这一条件的谓词都具有相同的外延”,所以“无论是对‘是 T’这一谓词加以明确定义还是对它以递归形式加以表征,它所适用的语句显然恰好是L中的真语句。”①于是,可将上述(T)图式表述为以下双向条件式:
s是真的,当且仅当p。
其中的任意谓词“是T”为“是真的”所替代,这样就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真值条件理论范式,这正好是塔尔斯基的T-等值式。可见,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同样适用于意义理论,真理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意义理论。这一理论巧妙地回避了诸如“意义”、“意谓”等内涵性概念,但的确给出了意义理论所需要的东西,即说明人们如何能够根据对一种语言中有限语词及其组合的规则的理解来构造无限多的语句。认识到这一点是戴维森的创造性发现。“如果语言L的意义理论包含对L中真理的一个(递归的)定义,那么这一理论就表明了‘语句意义依赖语词意义的方式’。……一种适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表征符合某些条件的谓词。这种谓词恰好适用于真语句,这一点具有发现的性质。”戴维森明确地指出了其意义理论和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的密切关系:“那种定义通过对每个语句给出充分必要的真值条件而起作用,而给出真值条件正是给出意义的一种方式。知道一种语言的关于真理的语义学概念,便是知道了一个语句 (任何一个语句)为真是怎么一回事,而这就等于理解了这种语言。……一种塔尔斯基式的真之定义提供了我们迄今对意义理论所要求的全部东西。”②
当然,戴维森的意义理论与塔尔斯基的真理理论有原则性的区别:戴维森把自己的意义理论视为一种对自然语言的活动方式做出解释的经验理论,而不是纯粹形式语言中的用法说明。他认为,仅靠揭示语句的逻辑真值来说明其意义是不够的。例如“‘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草是绿的”和“‘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的逻辑真值相同,仅从逻辑上不能判断哪个是T-等值式的意义理论的合法实例。如果在我们并不知道一个语句的真实性的情形下,仅当真理谓词使得那个语句与我们具有充分理由相信与其等值的另一个语句配对时,我们才能信任真理谓词的表征。这种充分理由在戴维森看来就是一种事实上的因果联系。在他看来,这种理论和其他理论一样,也可以通过把某些结论同事实进行对照而得到检验。
但他认为,这种经验理论追求的不是对自然语言中的句子逐个给出真之定义,而是能够对自然语言的意义给出某种结构性的说明,以便于人们从整体上理解语言以及通过这种理解把握某种掌握语言的能力。“通过给出这样一种理论,我们便以一种有说服力的方式说明:尽管语言有无限多的语句,但它可被一个具有有限能力的人所领会。可以把真理理论说成是对每个有意思的表达式在其任何一次出现中的语义作用提出了一种有效的说明。……即说明这些语词是如何对它们所构成的语句的真值条件做出贡献的。这并不是向每个有意思的表达式指派一个‘意义’,更不用说是向它指派一个‘所指’了。”③
戴维森对建立自然语言意义理论持乐观态度。他对塔尔斯基提出的关于建立自然语言的形式语义学持悲观态度的两个理由作了正面回答。一是自然语言的语义封闭性导致语义悖论;二是自然语言太无定形,难以形式化。关于前者,戴维森认为产生语义悖论的原因是对象语言的量词辖域过于宽泛。但该事实并不表明我们不能提供一种关于自然语言语句的真谓词的明确界定,我们可以先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没有产生悖论危险的部分上,然后再慢慢扩展到整个自然语言。至于后者,戴维森认为,意义理论的任务并不是改造自然语言,而是描述自然语言。对于具有模糊性的自然语言,我们并不是不可能揭示其逻辑形式或深层结构。例如弗雷格和塔尔斯基的研究成果使我们洞察到我们母语的结构。当然,他也列举了一些目前难以解答的问题,如反事实条件句的逻辑形式,或然性语句和因果关系的语句的逻辑形式,副词和归属性形容词的逻辑作用,等等。但他对解决这些难题充满信心。他认为,爱好逻辑的哲学家和当代语言学家可以从不同的途径达到同一目标,其中任何一方获得成功,都必定有一个一般理论与自然语言的聚合点。
戴维森还对带有指示词的语句意义进行了形式分析。在他看来,一种适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同一语句在某一时间或从某人的口中说出是真的,而在另一时间或另一个人口中说出则是假的。他认为,形式语义学和逻辑都没有能力解决这种指示词带来的困扰,因为无法在不造成损失或没有做出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从自然语言中消除指示词,所以唯一的办法是使理论迁就(accommodate)指示词。在他看来,如果我们把“真”这种特性看做是话语或言语行为的特性,而不是语句本身的特性,上述麻烦便不难解决。按照这种思路,语句的真就是关于语句、时间和说话者之间的有序三元组的关系问题了。经过这种处理,这类语句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表达为新的逻辑公理。从这种系统变化了的意义理论中可衍推出诸如下面的语句:
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说出的“我疲倦”是真的,当且仅当p在时间t是疲倦的。
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说出的“那本书已被窃”是真的,当且仅当p在时间t所指示的那本书先于时间t被窃。④
这类语句相当于奎因所说的“场合句”,即具有语境因素的语句,它们仅仅相对于一种特定语境才为真。我们也可以给出其公理形式:
(T′)(p)(t)(S是真的,当且仅当P)
其中P是说话者p在时间t说出的句子,S是该语句的结构描述语或名称。
二
从上面的考察我们不难看出,戴维森纲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论特色:
首先,内涵问题外延化。用外延手段研究意义理论这一重大内涵性问题是戴维森的首创。在他看来,传统的意义理论都采用内涵概念,如同义性、分析性、意谓、意向性等对意义进行解释,说到底还是用意义来说明意义,显然构成一种循环论证。“s意谓m”无非是说s的意义等同于m的意义,这无形之中又增添了意义这个抽象实体,不符合理论的简单性原则。为了摆脱那种“难解的”内涵研究方法,受塔尔斯基真理形式语义学的启示,他主张用真和真值条件这一外延手段来说明意义理论,希望借助于真理理论来达到他所预期的意义理论的目标。用“S是真的,当且仅当P”代替“s意谓m”回避了传统意义理论的那种内涵概念带来的困惑,开创了从通过真理这一外延角度研究自然语义学的先例。就连他的论敌J.A.福斯特也认为,一种意义理论的句法应该是外延性的,它所采用的逻辑是可靠的并且它的关键词汇不能使用“意义”和其他内涵性概念,这是一种意义理论具有解释力的必备条件之一。而这一点是由戴维森在他的著名论文《真理与意义》中提出来的。⑤
其次,反用和扩充塔尔斯基的真理语义论。虽然戴维森利用塔尔斯基真理语义论来解释意义理论,但由于他们的理论目的不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塔尔斯基是为了给形式语言中的真概念下一个内容上适当、形式上正确的定义,因此他把“是真的”看做一个尚待解释的谓词,而对象语言在元语言中得到的理解是先在的前提,而戴维森则试图通过真理理论来说明意义理论,因此“是真的”这一谓词的理解是必备的前提,而对对象语言的理解是要完成的任务。简言之,塔尔斯基是用意义来说明“真”,戴维森是用“真”来说明意义,他们的认识次序恰好相反。“当塔尔斯基意图借助(在约定T中)的意义概念(假借意义的同一性,或者翻译)来分析真理概念时,我在头脑中有一个相反的想法。我把真视为中心的原初概念,通过详细说明真之结构来了解意义。”⑥戴维森针对自然语言的实际对塔尔斯基的真理论进行了修改和限制。在塔尔斯基那里,只关心逻辑语言的有限的语法特征——变项,量词和真值函项算子——如何影响语句的意义,即真值条件,而戴维森纲领想要把握一种自然语言的所有语法特征,如副词、形容词、介词、代词、从句等,如何影响它们在其中出现的语句的意义(真值条件)。⑦戴维森为此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例如提出了公理理论的设想,为(T)图式增添索引图式,对间接引语的逻辑形式分析,等等。他在《信念与意义的基础》一文中概括了对塔尔斯基理论的变动之处。“第一,我们所寻求的是一种真理理论,而塔尔斯基感兴趣的是这种真理理论中的明确的真理定义。……这种变动主要涉及用那种据以提出真理理论的语言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一种本体论的问题。第二,为了容纳自然语言中的指示因素,必须使这种真理理论相对于时间和说话者(还可能相对于其他事物)。第三个变动重大,触及所讨论问题的核心。……对于塔尔斯基所讨论的形式语言来说,可以根据T-语句的句法来了解这些语句……我们需要的是对T-语句的可接受性做出判断的方式,没有利用翻译、意义或同义这些概念,而使得可接受的T-语句事实上会做出解释。”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戴维森纲领就是塔尔斯基真理模型论在自然语言中的扩充。
再次,贯彻整体论原则。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分析得出意义理论只能采用塔尔斯基T-型等值式模型的结论时将弗雷格的语句语境思想拓展为语言语境思想。在他看来,如果我们首先对语词的意义做出公设,再根据语词有规则的组合来确定一个句子的意义,那么势必将意义视为某种实体或等同于指称,这一堆积木式的路线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必须贯彻弗雷格倡导的整体论原则。同时他认为这一整体论原则还不够彻底,因为弗雷格是在语句语境中谈论语词的意义,而我们是要谈论语句的意义,这就要求将语境的范围加以推广,推广到包含我们谈论的语句的整个语言环境。“弗雷格说,只有在语句语境中,一个语词才具有意义;他也许还会以同一个口吻补充说,只有在语言语境中,一个语句(因而一个语词)才具有意义。”⑨二是意义理论检验的基础必须贯彻整体论原则。在他看来,通过真理理论表征的意义理论是一种能通过经验验证的意义理论。这种验证只能仿照奎因提出的“彻底的翻译”的方法来完成。“我们必须注意某个说另一种语言的人赞同或不赞同他所说出的各种各样的语句的条件。这些相关的条件将是我们当做是其语句的真值条件。我们将必须假定,在简单或显而易见的情形下,他所赞同的大部分语句是真的,而不赞同的大部分语句是假的——既然其他的选择方案是不可理解的,所以这种假定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方法实质上是把成真条件与说话者赞同时的经验条件联结起来的范式。这种赞同范式实际上预设了奎因的“宽容原则”。“在解释其他人的语词和思想时持宽容态度,这一点……是不可避免的:正如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求得一致,否则就要冒不懂持另一种语言的人所谈论的事情这一危险一样,我们同样必须最大限度地求得我们归属于持另一种语言的人的那种自我相容性,否则就要受到不了解他的惩罚。”⑩
最后,形式理论和经验理论的有机结合。戴维森纲领的目的在于为自然语言的意义寻求一般形式化的理论,塔尔斯基的约定T就是其依托的形式基础,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具有递归性质的真理定义刻画意义理论,从而使意义理论也具有递归性质,即从一组有穷的公理出发,根据标准逻辑,递归地衍推出一切具有“S在L中是真的,当且仅当P”形式的定理,每一定理都断定了L中某一语句的真值条件,也就等于给出了该语句的意义,这样使人们从有限的词汇和推理规则了解L中任一语句的意义,从而理解整个语言L。但意义理论毕竟是经验理论,必须刻画时间、说话者、意向等语境因素,这就决定了T-等值式两边的关系不是实质等值关系,而是严格等值关系。我们在任一整体语言环境下,通过这种经语言共同体确认的事实因果关系确立这种等值关系,从而确定其中语句的真值条件,给出该语句及其组成部分即语词的意义;这样人们就不难理解以具有这种获得的意义的语句或语词按照确定的组合原则构成的任一新语句的意义。由此可见,戴维森纲领是一种从经验基底出发,凭借整体论原则,以T-等值式为范型的意义理论的构想,这一构想出色地贯彻了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的本质思想,做到了形式和经验的有机结合。
三
戴维森纲领的提出,对当代西方语言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从维特根斯坦时代开始,自然语言的意义已成为整个语言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和格赖斯等哲学家致力研究语词、语句的意义及其日常用法,试图通过澄清日常语言的意义来消除或避免哲学混乱。但限于日常语言的复杂性,对其意义理论的研究难以达成共识。逻辑实证主义者干脆将意义等抽象实体作为形而上学范畴予以抛弃,就连奎因、塔尔斯基也认为对意义理论的研究是前途暗淡的,他们的结论是要改造自然语言。不过这时期迅猛发展并日臻成熟的逻辑,为哲学家们研究传统哲学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形式工具,塔尔斯基的真理语义学就是用逻辑手段解决传统哲学问题的范例。戴维森认为,塔尔斯基完成了真理的形式语义学定义,我们的任务是要用这一成果来说明自然语言的意义问题。在他看来,对自然语言感兴趣的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忽略了真理理论的极端重要性的原因,部分是他们没有认识到一种真理论对有限的资源如何足以解释语言的无限语义生成能力,部分是他们过分地夸大了为一种自然语言提供一种真理的形式理论的方法上的困难。无论如何,这种尝试是有指导意义的,因为只要我们成功地为一种自然语言给出这样一种理论,我们就能够把语言学家和分析哲学家看做是同事。S.索姆斯认为,戴维森的工作最直接的意义是把两种不同的分析哲学家联系起来了,一种是那些相信意义问题是一切哲学的核心但却缺乏对意义问题系统思考框架的哲学家,一种是那种以人工语言建构自然语言但却对这一工作的广泛哲学意义漠不关心的哲学家。(11)K.卢德维希和U.M.齐林对戴维森的这项工作给出了更高的评价:自从《行动、理由和原因》和《真理与意义》问世以来,戴维森已成为当代英美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在语义学方面的工作是革命性的。(12)
自从戴维森纲领问世以来,西方哲学界对它的热烈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早在20世纪 60年代末,戴维森纲领在西方特别是在英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J.麦克道尔极力捍卫戴维森纲领,在《真值条件、二值和证实主义》一文中对之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辩护。并随后发表一系列文章应对达米特、斯特劳森、格赖斯等人对戴维森纲领的责难。(13)福斯特、达米特则对戴维森纲领持反对意见。福斯特对一种语言的真理表征能否构成一种完整的意义理论表示质疑。他认为,“S是真的,当且仅当p”这种形式的外延性定理要比“S意谓(that)p”这种内涵性定理说明的东西要少些。(14)达米特更是全盘否定戴维森纲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理论只不过是一种完全的意义理论的核心部分,而完全的理论还包括语力理论。二是戴维森似乎赞同,在系统地阐述该理论的语言作为被理论化的语言的一个恰当部分包含在内的情形下,这种理论应该是同音异义的(homophonic)——也就是说,其表达意义的定理所采用的形式应包含其意义正在被表征的所有语句的使用——达米特主张这种理论应该是彻底的(fullblooded),它必须在所有可能的情形下分析和阐明意义。三是达米特根据必须给出“真”的意义的一种说明,反对戴维森把“真”作为中心概念,他不同意把真做实在论的理解,真从整体上不足以使该理论对语句指派真值条件。(15)针对这些异议,戴维森在《彻底的解释》、《为约定T辩护》、《信念与意义的基础》、《答福斯特》等文章中对其部分观点加以阐释、调整和修正。主要表现在将意义理论视为一种解释理论,把“真”看做是相对于言语表达的真理谓词,对约定T给出了严格的形式限制和经验限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和扩充了以前的纲领性思想。
到了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在1984年的戴维森学说国际研讨会以后,西方哲学界对戴维森纲领持肯定态度的人明显增加,对戴维森思想的研究工作也逐渐增多。90年代以后,批评的声音开始增大,主要有两种声音。一是基本赞同戴维森纲领,但认为它还不够彻底,没有对语句及其组成部分的意义的理解如何能够保证这个语句为真这一问题提供真正恰当的解释。二是完全否定戴维森纲领,认为它并没有提供一个可靠的意义理论。
路德维希就持前一种态度。在他看来,就能够使一种语言的外延上正确的真理定义成为一种意义理论而言,我们能够知道(1)它具有这个语言所有的真句子,(2)如何从所有句子中挑选出这些真句子。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知道这个理论的公理提供了对这种语言的初始表达式的解释,还必须知道相对于基本公理是解释的这一假设,一种为证实T-语句产生满足戴维森的约定T的定理的标准程序(一种标准的证明程序)。这就需要将解释的真理理论扩展到处理非陈述句。而戴维森没有给出这一说明。他转而提供真理理论的恰当性条件,这种真理理论并未预设这些表达式所意谓的对象语言。戴维森提出所有外延上正确的真理理论都能够用做意义理论,显然是希望这将提供足够的额外的分辨力量以确保外延上恰当的理论满足了约定T。然而,这并不能保证一种理论会产生T-语句。
西格尔(G.Segal)则几乎全盘否定戴维森纲领。他认为,戴维森的意义理论实际上是把塔尔斯基的真理定义修改为一种解释性的T-理论,而这一修正是不恰当的。这是因为,T-理论相当局限于它的领域:它们实际上只关心指称、满足和真理,只关注形式上的可操作性,没有对语词和语句的意谓予以说明。一种解释性的T-理论本身并未表明它是解释性的。因此,即使T-理论事实上是解释性的,你也不足以知道L的语句意谓什么。我们应当建构一种关于人类语言能力背后的因果结构的理论,这样才能说明语言是如何工作的,以及一种语言的语义规则究竟是什么。这才是戴维森必须充分表达出来的理论。
类似的反对意见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无论反对的意见和理由如何,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戴维森纲领并不是试图为自然语言的每个语句提供一种真理定义。他试图表明的是,如果一种理论被认为是对一种语言的真语句做出了刻画,那么它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由于他坚信,在日常语言背后存在起支配作用而又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的逻辑结构,因此有必要揭示这种隐藏在语言背后的深层结构。虽然日常语言的使用及其意义离不开具体的语境,但我们要建构一种真值条件意义理论,就必须借助形式语言,对各种具体的语言事实做出一种概括性说明,这样才能对自然语言语义学提供一个清晰的、可检验的标准。因此,戴维森并不关心一种语言中的个别语句的真值条件或经验意义,而是关心某个说话者如何能够做到有效地确定任意表达式的意义。在他看来,通过逐个地给出语句的真值条件来说明一种语言的意义是不现实的,因为我们的生命和对语言的理解是有限的,所以对语言的理解只能依赖于无限的语言用法中可以确定的语义前提和规则。一旦掌握了一种自然语言构造的恰当描述,我们就能够把它整合成对这种语言的一种完整的意义理论,从而凭借这种理论清楚而简便地说明该语言中每个句子的意义。当然,对极其复杂的自然语言给出一种令人满意的形式语义学是一项宏伟的工程,其中有许多艰巨的任务有待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这个充满前景的理论的成功与否也依赖于这些任务的完成与否以及完成的效果如何。无论如何,我们应该认识到,被誉为 20世纪三大逻辑学成就之一的塔尔斯基真理形式语义学的重大意义在于对传统的真理问题提出了一个内容上恰当、形式上正确的定义性说明,戴维森纲领则是利用这一成果刻画自然语言意义这一根本性语义学问题的创造性构想,使得弗雷格等人的真值条件意义思想以清晰的形式画面展现在人们面前,其中虽有疏漏之处,但仍不愧为20世纪语义学研究领域的一次伟大的“思想实验”。
注释:
①②③④⑥⑧⑨⑩Davidson,Ina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Oxford:Clarendon Press,1984,pp.23~24,p.24,p.94,p.34,p.xiv,pp.149~150,p.22,p.27.
⑤(14)J.A.Foster,Meaning and Truth Theory,in G..Evans & J.Mcdowen,(ed.),Truth and Meaning:Essays in Semant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pp.7~8,pp.10~15.
⑦Richard L.Kirkham,Theories of Truth,Cambridge,Mass,The MIT Press,1992,p.226.
(11)Scott Soamas,Philosophical Analysi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vol.2 The Age of Meaning,N.T: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p.295.
(12)U.M.Zeglen,(ed).,Donald Davidson:Truth,Meaning and Knowledge,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9,p.1.
(13)J.McDowell,Meaning,Knowledge and Reality,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pp.vii~iv.
(15)C.Wright,Realism,Meaning and Truth,Oxford:Blackwell,1993,pp.20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