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对比研究疤痕子宫再次妊娠二次剖宫产和非疤痕子宫剖宫产。方法:将2013 年2 月至2015 年2 月到我院分娩的43 例疤痕子宫妊娠分娩患者作为研究组,选择同时期到本院实施分娩的40 例非疤痕子宫妊娠分娩患者作为对照组,对比分析两组患者手术情况和子宫异常情况。结果:研究组患者术中出血量和产后出血量均明显比对照组高,且手术时间和产后恶露持续时间也明显比对照组长,子宫异常中不全破裂患者病例比对照组多,组间数据经统计学处理分析,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结论:通过本次研究结果的分析可知,和非疤痕子宫相比较,疤痕子宫再次妊娠分娩风险较高,在临床中需严格按照患者实际情况实施分娩,以免影响和威胁患者、胎儿生命安全。
【关键词】剖宫产;疤痕;再次妊娠;非疤痕;子宫【中图分类号】R8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276-7808(2015)-07-090-01
经调查研究发现,导致剖宫产率逐年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因素[1]。近年来随着计划生育的改革,再次妊娠妇女也逐渐增多,使得疤痕子宫妇女再次妊娠率也显著上升,对于疤痕子宫再次妊娠产妇来讲,影响其分娩可靠性与安全性的因素有前次手术术后恢复情况、两次分娩间隔时间、盆腔炎症和炎症情况等[2]。下面笔者就疤痕子宫再次妊娠二次剖宫产和非疤痕子宫剖宫产进行比较分析。
1.资料和方法1.1 临床资料所选对象来自2013 年2 月至2015 年2 月到我院实施分娩的83例患者,根据患者疤痕情况,将43 例疤痕子宫妊娠分娩患者作为研究组,40 例非疤痕子宫妊娠分娩患者作为对照组。研究组患者年龄在24-40 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7.6±2.5 岁,和上次妊娠的时间间隔为20-84 个月,平均孕周为38.6±2.3 周。对照组患者年龄为20-38 岁,平均年龄为26.9±3.1 岁,平均孕周为38.7±1.9 周。两组患者平均年龄、平均孕周等方面对比无显著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有一定的可比性。
1.2 方法两组患者均施予剖宫产,分析比较两组患者手术情况,包含有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产后出血量以及产后恶露持续时间等。同时观察对比两组患者子宫异常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把所有数据都录入到统计学软件包SPSS19.0 中予以处理和分析,利用均数±标准差( x ? s)表示组间计量资料,用t 比较检验,利用%表示组间计数资料,用卡方比较检验,若结果P<0.05 则表示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对照组和研究组患者手术情况比较如表1 所示,经过表1 数据的分析可知,研究组患者手术时间和产后恶露持续时间明显比对照组长,同时术中出血量以及产后出血量也明显比对照组高,二者数据比较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在子宫异常上,两组均未有病例出现完全破裂,研究组不全破裂7 例,对照组2 例,数据通过统计学处理分析可知,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
导致疤痕子宫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子宫肌瘤剔除手术与前次剖宫产,其中以前次剖宫产引起的疤痕子宫病例最多。疤痕子宫再次妊娠一般采取剖宫产手术,疤痕子宫并非绝对剖宫产指征,但是在临床实践中大多数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患者通常会直接选择剖宫产手术分娩,究其原因多为患者和其家属、医务工作者担心不良妊娠解决的发生。
有学者通过腹部超声研究发现和没有实施过剖宫产的产妇相比较,行过剖宫产术的患者其子宫下段厚度较薄,若可在产前实施超声检查了解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患者子宫下段疤痕厚度,可为患者在选择分娩方式时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3]。目前国内有很多学者认为,若产妇子宫下段疤痕厚度低于3mm,则容易加大患者子宫受损风险,从病理学出发研究发现,疤痕经长时间后,机体肌肉化程度会逐渐变差,纤维化和机化增强,此时疤痕组织弹性就会变差,因此子宫破裂风险也会增大[4]。
尽管剖宫产是解决难产以及确保母婴安全的一个重要方式,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同时剖宫产也容易使疤痕子宫患者比例增多,究其原因多和剖宫产指征控制情况、医患关系、患者对于医疗意外承受情况、医务人员等相关。此外,有部分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患者要求同时实施剖宫产术和结扎术,认为能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减少多次治疗所带来的痛苦,这些均在不同程度上使得剖宫产率增加[5]。
本次研究就疤痕子宫再次妊娠二次剖宫产和非疤痕子宫剖宫产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表明,研究组患者手术时间和术后恶露持续时间均比对照组长,同时术中出血量、产后出血量以及子宫不全破裂病例也明显比对照组多,组间数据通过统计学处理和分析可知,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从该结果来看,剖宫产也为引起高危妊娠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在临床中必须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尤其是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患者,应结合患者实际情况,根据手术适应证要求,密切观察患者产程,做好相应的心理指导工作和术前准备工作,以避免和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参考文献:[1]袁晓兰,牛建民,王丽敏等.疤痕子宫再次妊娠发生前置胎盘的临床结局[J].广州医学院学报,2010,38(6):89-91.[2]张丽容,张玉洁.疤痕子宫足月妊娠分娩方式1162 例临床研究[J].中外医疗,2013,32(10):41-42.[3]唐蔚,何力,罗晓柳等.剖宫产后疤痕子宫再次妊娠分娩方式65 例临床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2,07(18):120-122.[4]吴群英,薛勤,谭洁等.剖宫产术后疤痕妊娠13 例的临床诊治分析[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2,23(6):812-814.[5]张惠粉.疤痕子宫患者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对比分析[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14,26(6):707-709.
论文作者:张新梅
论文发表刊物:《世界复合医学》2015年第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7
标签:子宫论文; 疤痕论文; 患者论文; 统计学论文; 手术论文; 对照组论文; 情况论文; 《世界复合医学》2015年第7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