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性、自主性与强政府——分析中国改革模式的政治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视角论文,自主性论文,政治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北京共识”概念的提出,激发了人们对中国改革发展模式的探讨。不过,“北京共识”这个概念,似乎重在探讨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有借鉴意义的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并且给人的印象就好像“华盛顿共识”这个概念那样,是一套让人们都要遵守的普遍原则,差别无非是“华盛顿共识”是错误的共识,而“北京共识”是正确的共识。这里讲的“中国改革模式”与此不同,它指的是中国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由中国的具体条件所决定的相对稳定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概括,如果从政治的角度来概括的话,可以表述为:在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简称“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和现实需要,走一条渐进的、自主的改革发展之路。简单来说就是:渐进性、自主性和强政府。本文主要探讨这些特点所蕴含的内在逻辑、形成的条件及其对中国改革发展的意义。
一、渐进性——中国“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方式
“摸着石头过河”是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经常讲的一句话,也是对中国渐进式的改革开放道路的一个形象比喻。现在,这句话讲得少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放弃了这样一种方法,而只是意味着这种方法和思路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在这一点上争论和分歧已不是很大。
不过回想一下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那段时期,这个问题还真是一个分歧严重的问题。当时,这种分歧主要在学界和政界之间。当时学界有不少知识分子批评政府“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认为这种没有明确目标、没有精心的道路设计的改革,会把中国的改革引到邪路上去,或者起码会走很多弯路。(注:笔者在这篇文章成稿后,读到了一篇发表在《中国改革》杂志题为《告别“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方式》的文章(见2005年8月9日新华网)。该文认为现在应当从探索型为主的改革转向目标型为主的改革,也就是从“摸着石头过河”,转向事先确立改革目标,确定“下海”改革的“航标灯”。并宣称,“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这种观点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就似曾相见过,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也都没有绝声过。这不过是政治急躁病的又一次爆发,笔者很不赞成这种观点。所幸的是,我们在同一版中,看到了另一篇文章,题目是《以公共风险为导向的改革》。该文认为,引导我们改革的不是理论,而是现实中的公共风险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公共危机。这实际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 在他们看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应该按照预先设计好的目标和道路去进行,对于个别人来说这种目标和道路甚至就是西方的模式和道路,或者西方政客和学者推荐的模式和道路。这典型地反映了一部分知识分子考虑问题的方式,即不是从实际出发,不是从问题出发,而是从理念或本本出发。中国政府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进行的一次次反自由化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两种改革思路的斗争。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当时政府按照知识界一些人的这种思路去改革的话,那么其结局很可能就是苏联改革的那种结局,甚至比苏联的结局更糟。
所幸的是,中国政府坚定地走了一条“摸着石头过河”的路子,并引导中国在改革和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所谓“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就是以现有的条件为基础,并以现实的问题为导向,在现实的可能中不断试错探索的循序渐进式改革。
其实,“摸着石头过河”这句再平常不过的俗语,包含了有关改革的很深的智慧,也反映了改革这个社会现象本身的一些特点和规律。众所周知,改革和革命是两种极为不同的政治现象和政治活动。按照亨廷顿的说法,革命是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有的政治现象,而且是传统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统治阶级根本不能履行这一转型任务的一个产物。所以,革命的主要任务就是摧毁旧的阻碍现代化转型的统治阶级及其社会政治制度。它的特点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剧烈的破坏旧世界的活动。而改革则截然相反。改革一定是具有改革意识的亦即具有现代化意识的统治者所领导的自上而下的变革性活动。它最困难、最重要的任务不在于破坏旧的,而在于建设新的,即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政策、法律、社会运行机制、社会政治体制、社会管理方式乃至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水平及大众的行为能力等等。破坏旧的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摧枯拉朽的方式完成,而建设新的则必须是一个缓慢的逐渐生长的过程。这就像我们可以在一天之内砍掉一棵百年大树,但是绝不可能在一天之内长成一样。与此相适应,改革和革命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特点。用亨廷顿的话说就是:“革命者总是尽力积累分裂,而改革者却必须努力分散和消弭分裂。革命者力促政治的僵化,改革者却提倡灵活性和适应性,革命者必须能将各种社会势力一分为二,改革者则必须学会驾驭它们。因此,改革者必须比革命者具备更高的政治技巧。”(注: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17 页,第314页,第390页,第393页。)另外,改革者和革命者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那就是,革命者总是革命的动力,而不会成为革命的对象;而改革者既是改革的动力,又会是改革的对象。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改革者既要适应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变革自身,同时又不能进行急速的或彻底的变革,否则就会使自己失去推动和驾驭改革的资格和能力,并使改革归于失败。这一点,可能是改革过程中最困难的选择之一。
“摸着石头过河”这一通俗的比喻,形象地蕴含了上述改革的特点和道理。这样一种过河(改革)方式,一定以现有的立足点(亦即现有的体制、领导集团、社会条件等)为出发点,一定要在现有的立足点上寻找下一步的落脚点。它决不能在下一个落脚点还没有站稳之前,就把现有的立足点给毁掉。这意味着,革命一般是先破后立,而改革最好是先立后破。也就是说,在改革过程中,代价较低的办法就是,在基本不触动旧秩序的同时创造条件让新的因素成长起来,待它站稳脚跟并充分显示其优越性的时候,它就会更有力地促进对旧秩序的改革。这也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改革。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为新因素的成长提供较充分的试错或检验的机会,另一方面又不会因选择失误产生无法挽救的严重后果和巨大的社会震荡,不会把改革赖以进行的基本秩序和基础给打破。
在这里,新的落脚点的确立,亦即新的改革方向或新因素的选择,决不可能是坐在书房里设计出来的,也不可能是随心所欲地选择的,它只能是由现实的具体环境和现实的问题所给定,并和现有的立足点相关联的一个可能的选择点。这个点或许不够大、不够牢,但它可能是在当下的情境中的最好选择。另外一个落脚点可能又大又牢,但是离现有的立足点太远,如果你非要一步跨向这个落脚点的话,其结局只能是掉在水里。这就是说,“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就是要求人们循序渐进地进行变革,就是要从现实的条件和问题出发,而不是从某种抽象的原则或理想的模式出发。当然,这并不是说理论和别国的模式与经验不重要,而是说任何理论和经验都只有参考的价值,都必须符合中国现实的真正需要,并经受实践的检验。另外,这种过河方式不是没有方向,因为河对岸就是方向,只是这一方向并不是预先设定的一个不变的具体点,而是一个大致的指导性的目标空间。也就是说,它不是某种具体的制度模式,而是源自现实和长远利益需要的价值系统。这个系统开始可能是模糊的、大体的,但随着不断地前进,就可能会越来越清晰。这个价值目标系统内部,特别是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之间,可能会存在张力,不同目标还很难同时兼得,它们之间会有轻重缓急的优先顺序,而且这种顺序还会随时间、问题和条件的转移而不断地变化。
实际上,西方一些思想家早已从不同的角度论述过改革所蕴含的这种循序渐进的逻辑。例如,英国保守主义奠基人柏克就曾论述过社会政治制度的成长性质,哈耶克也讲过秩序的自发扩展问题,林德布罗姆论证过渐进决策的好处等等。但遗憾的是,一些西方的政客、一些言必称西方的中国知识分子,却忘记了这些哲人在社会变革问题上的智慧,而是希望中国按照西方的某种模式一步到位地进行根本的变革。
但是,中国改革的领导者没有按照他们的指点去改革,而是走了一条“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之路。正是遵循这样的道路,中国改革的第一个落脚点才选在了农村。农村的改革就当时而言是最容易也最有效的选择,它不仅解决了当时最为紧迫的吃饭问题,而且为以后其他领域的改革和市场体制的发育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其后,私营经济和民营经济的逐步发育,也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动力,并且也减少了国有企业改革给经济增长带来的冲击。正因为中国的改革走的是这种循序渐进、不断试错的道路,所以才没有付出过大的代价,才能够在保持稳定的条件下,一步一个脚印地使新的因素在不断地增长和壮大,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旧因素在不断地变革或消失。
当然,中国能够选择这样的道路,既与领导人的智慧有关,也与中国的具体国情有关。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中国已经经历过了一场伟大的革命。这场革命既使得具有现代化取向的领导人登上了政治舞台,摧毁了阻碍现代化建设的封建社会基础,同时它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以及后来“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惨痛教训也使人心思定、人心思稳,不希望再有大的社会动荡发生。这一点作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民意,为保持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奠定了有利的社会心理基础。
二、自主性——中国渐进性改革的政治特征
中国的改革不仅是渐进的改革,而且是自主的改革。(注:雷默把它称作是“北京共识”的第三个定理。参见见乔舒亚·库珀·雷默《北京共识》,载于黄平、崔之元主编《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所谓自主的改革,就是改革的主动权握在改革的领导者——中国政府手中,政府能够顶住内部和外部一些不合理或不合时宜的压力,根据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情况与需要,自主地选择改革的方向、内容、步骤、方式、力度和时机等。中国之所以能够走一条比较成功的渐进式改革之路,除了具体的国情和领导人的智慧之外,这种自主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因素。它虽不是改革成功的充分条件,却是一个必要的条件。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关于改革的方向、内容、步骤、方式、力度和时机选择等问题上,中国政府都面临着内外的巨大压力和艰难选择。在这些压力中,既有合理的压力,又有不合理或不合时宜的压力;既有利益受损者对改革的抵制,又有激进主义者要求改革一步到位的呼声;既有善意的希望中国向好处发展的各种改革倡议,又有不怀好意的内外敌对势力企图削弱和肢解中国的各种活动。在这里,如何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等的关系,是中国政府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压力存在的主要领域。面对各种不合理或不合时宜的压力,政府如果没有自主选择的能力,没有根据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进行决策并实施这些决策的自主性,就会屈服于这些压力,就不能保证改革循序渐进地进行。
实际上,在改革进程面临重大选择的各个紧要关头,中国政府一般都能够冷静地面对各种压力和挑战,自主地作出选择的决定。回过头来看,尽管这些选择未必都十全十美、完全合理,但是它大体上保障了中国改革的有序进程,并体现了中国政府把握改革进程上的自主性。
掌握改革的主动权,自主地作出改革的选择,而不是简单地听命于外部的要求和压力,这是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渐进式改革的内在要求。尽管古人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说法,但是,在社会变革这类极其复杂的问题上,只有自身的命运与这种变革密切相关的人,只有具体参与到这一变革进程,并对变革中的各种利害关系和各种情势状况有较多了解的人,才有可能作出正确的改革选择,如果他想改革并了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话。而这一点,局外的旁观者即使抱着很好的善意也是很难做得到的。
哈耶克在谈到个人自由的理由时曾讲到,自由的主要根据就在于所有的人对于实现其目的及福利所赖以为基础的众多因素都存有不可避免的无知,并且“正是因为每个个人知之甚少,而且也因为我们甚少知道我们当中何者知道得最多,我们才相信,众多人士经由独立的和竞争的努力,能促使那些我们见到便会需要的东西的出现”。(注: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8—29页。) 对于个人的事务尚且如此, 对于一个极其复杂的巨型系统的公共事务就更是这样了。作为一个学者或理论家,他可能能够认识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但是要想使他了解一个他不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具体情况,并对这个社会的具体需要作出正确的判断以及对这个社会发展的具体进程进行指导,那将是误用他的智慧。如果他大言不惭地宣称能够做到这一点,那充其量是显示了一种理性的狂妄和傲慢。所谓“华盛顿共识”的失败,原因即在于此。所谓“中国模式”的意义也在于此。(注:“中国的模式”就是强调没有一个普遍的、万应灵药式的模式,就是要求从具体的问题和条件出发,而不是从先验的理念或模式出发。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言:“如果说当前关于促进世界上穷国的发展还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共识根本不存在。”(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载于黄平、崔之元主编《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6页))
当然,一个真正的学者,即使不能对别国的事务进行正确的指导,他也可能是一个善意的局外旁观者。但是,在复杂的国际政治关系中,很难有多少不涉及利害的、中立的局外政治领导人。我们在国际政治活动中经常看到,国家之间的利益一致与冲突强烈地影响着政治人物对问题的认识和他的思想倾向与政治选择。当两国的利益有较高的一致关系时,两国的领导人一般都是相互支持的,不管两国之间的政治制度有多么大的差异;而当两国的利益有较多的冲突时,很难寄望两国之间能够善意地相互对待,不管两国之间的政治制度有多少相同之处。在后一种情况下,实力较强的国家干涉甚至侵犯实力较弱的国家,使之适合自己的利益要求,成为一种比较常见的历史现象。这一点,我们从美国的种种霸权主义行径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因此,当外部的政治势力干预一国的改革进程,或者对一国的改革方向、内容、步骤等施加压力时,很难说是从该国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出发的;毋宁说恰恰相反,这种干预和施压常常为的是干预者和施压者的自身利益。所以,一国政府能不能自主地把握自己的改革进程,是改革能否按照本国的利益和需要进行的重要体现。中国的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并为大多数中国人民所认可,就是因为它符合了中国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就是因为中国政府能够根据这些需要,而不是根据局外人的某种标准、要求或压力,自主地把握了改革的具体进程。
三、强政府——中国渐进式和自主式改革的政治保障
不过,中国之所以能够走自主的改革开放之路,除了上述思想方面的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中国具备了一个关键的政治条件,即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简称“强政府”)。这里所谓的“强政府”,指的就是在矛盾极为尖锐复杂的社会转型时期能够有效维持社会秩序、应对国内外的各种挑战、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的和有较高治理能力的政府。就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政府一般不是自下而上普选出来的政府,而是具有现代意识和改革精神的精英动员式的政府。这种政府可能不符合西方所谓的现代民主制的标准,但是它却是被历史证明为后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经过长期革命战争锻炼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府。亨廷顿把这个政府的建立看作是“20世纪中期最突出的政治成就之一”,因为“中国在经过百年的动乱后首次建立了一个真正能治理中国的政府”。(注: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17 页,第314页,第390页,第393页。)这个政府虽然在建国后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它在革命战争中积累的合法性资源和组织动员能力以及它取得的成就和勇于改正错误的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这些错误造成的消极影响,从而保留了较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这种能力保障了中国改革开放所必需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保障了整个社会把主要资源和精力用于经济建设,也保障了改革开放能够按照中国的具体国情和需要自主地、有序地推进,而不受内外势力的不合理的干扰。
转型期国家对于这种强政府的需要,邓小平有着清醒的认识。早在1988年他就明确指出:“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7页,第284—285页,第213页。)次年二月他又强调,“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但是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国正处在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发展经济的进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他还说:“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民主是我们的目标,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7页,第284—285页,第213页。)
西方一些研究政治发展的理论家也都认识到,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就无法应对转型期社会的各种尖锐矛盾和严重挑战,无法保证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也无法使促进现代化的改革顺利地进行。在亨廷顿看来,转型期社会的政治稳定主要取决于政党的力量。而政党力量的强弱及其与政党数量的关系是随着现代化程度的不同而变化的。“现代化水平高,那么不管政党的数目有多少,都可能是强大的;现代化水平低,则一党制既可能是强大的,也可能是弱小的,但多党制则无一例外都是弱小的。”他明确指出:“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一党制度较之多元政党体制更趋于稳定。”(注: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17 页,第314页,第390页,第393页。)对于这一点,阿尔蒙德和鲍威尔在《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中也有相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共产党政权的战略强调的是加强政府能力和一种独特的参政形式,这种发展战略的结果是在政府能力、经济增长和分配方面都达到了高的水平。(注:阿尔蒙德和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34、445—446页。)
但是,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的一些政治势力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在推进多党制的政治改革方面向中国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他们无视现代化转型期政治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认为政治改革比经济改革更重要,因此政治改革应优先于经济改革,或者起码政治改革要与经济改革同步,而且这里所谓的政治改革就是一步到位地实现西方式的多党制民主。但是无论这种主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照此办理的话,其结果都可能是国家的分裂、内战或动荡,现代化建设在这种局面下将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种情况是真正有善意的人都不愿看到的,不过,这却是一些国家的反华势力所希望的。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不仅讲政治改革,而且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推动了不少的改革,只是这些改革不能满足一些人的标准而已。这里的关键是在社会转型的现阶段如何选择价值标准的问题。一些人喜欢用超时空的价值标准看问题,认识不到在不同的境遇中对不同的主体来说,不同价值之间的轻重缓急或优先顺序是不一样的。对于处于现代化之中的中国来说,到底什么价值应该具有优先性,或者不同价值之间的优先顺序应该是什么,这不能由某种抽象的普遍原则来决定,而应当取决于当下中国人民的真正利益。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他同时指出,“各国情况不同,政策也应该有区别。”(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7页,第284—285页,第213页。)实践证明,邓小平的这些价值观念真正反映了当下中国人民的根本需要,并且正因为有了这种思想的指导,中国的改革才能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邓小平作为政治家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在错综复杂的价值(利益)关系中和争论不休的价值观念冲突中,准确而牢牢地把握住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当然,中国改革的成功并不仅仅是邓小平个人的功劳,更准确地说,这是由于有一个久经锻炼和考验的具有现代化意识的领导集体,一个经过革命战争洗礼的强大的政党,以及进而有一个比较强而有力的政府,才成功地领导了这样一个伟大的改革事业。这样的政治条件,不是人们可以任意制造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历史形成的。亨廷顿就曾指出过,一党或以一党为主的政治制度,通常是在反对现存制度的革命斗争或民族斗争的过程中建立的。因此,一党制的稳定性更多地来自其起源而非来自其特性,并且夺取政权的斗争越是激烈和持久,随后建立的一党制的政治稳定性就越大。(注: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17 页,第314页,第390页,第393页。)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中国改革的成就是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的一个逻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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