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信任理论与我国企业组织中的信任关系_制度理论论文

西方信任理论及华人企业组织中的信任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关系论文,组织论文,华人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回顾和系统总结了西方文献中关于信任的的界定、分类、中国人的人际信任问题和华人企业组织中的信任问题。对于中国的人际信任问题和华人企业组织中的信任问题,比较了西方学者和华人学者的研究结论。

信任近几年已成为理论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信任可以有效降低组织的运行成本,降低组织未来的不确定性,促使组织内部资源的合理运用,从而改善组织运营效率(Burt & Kuez,1997;Kipnis,1996;Robinson,1996)。除此之外,信任还可以促成组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使人际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员工愿意配合上司的决策,员工认同组织目标等(Powell,1990)。阿罗(1972)指出,企业的每笔商业交易都包含有信任的成分,信任是经济交易的润滑剂。

一、西方学者对信任的界定

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信任进行界定。Deutsch是研究信任较早的学者之一,Deutseh(1958)认为信任是期待某件事的出现,并相应地采取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结果与他的预期相反时所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要大于其结果与预期相符时所带来的正面心理影响。Erikson(1950)将信任定义为对他人的善良所抱有的信念或指一种健康的人格品质,强调了对意向因素的内部期待。Boon & Holmes(1991)将信任定义为在有风险条件下对他人顾及自己行动的一种正面预期。Barber(1983)认为信任是作为一种在后天社会交往活动中所习得的对周围其他人行为的预测。Wrights man(1992)认为信任是个体所有的一种构成其个人特质之一部分的信念,认为一般人都是有诚意、善良及信任别人的。

总体来说,西方学者对信任的界定由于角度不同,因此差别较大。直到今天,关于信任也没有一个共同的、理论界公认的界定。

信任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其一是风险,信任与风险总是结伴而生的,信任必然意味着承担风险。只有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信任才成为必要。同时,在双方的信任关系中,信任者处于劣势。如果被信任人的行为按信任人的意愿发生,信任就达到了预期效果;如果相反,即信任失效,信任者将承担损失。另外一个因素是控制。为了得到良好的信任,就必须进行控制,被信任人、信任的建立以及信任的程度都需要进行控制,否则会出现误信或过度信任的情况发生。良好的控制有助于增进信任。

二、西方学者对信任的分类

分类基础或

编号作者 分类名称及含义

分类假设

人际信任(inter-personal trust):以人与人交往中建立起的情感联系为基

Luhmann

础。一般被认为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前提。

(1979)

1 制度信任(institution-based trust):建立在制度基础之上的信任,以人与

个人/制度

Zucker

人交往中所受到的规范准则、法纪制度的管束制约为基础。如病人对医

(1986)

生的信任,乘客对驾驶员的信任。

认知型信任(cognition-based trust):依赖于对他人的充分了解和值得依赖

证据的掌握,如他人的能力、责任感等产生的信任。

McAlUster

2 情感型信任(affect-based trust):建立在人们之间的感情纽带之上,表现了解/情感

(1995)

出对对方福利的关心,充分考虑对方的目的和企图。依赖于良好的沟通

和对误解的排除。

非自利型信任(non-self-interested trust):一方愿意与另一方合作,并相

信后者不会滥用前者的信任,建立在伦理道德、友谊、同情、亲情的基

Nooteboom

3 础上。非自利/自利

(1996)

动机型信任(intentional trust):一方出于某种自利的动机同另一方合作,

后者的自利动机也不会导致其寻找机会做有损于前者的事情。

工具性模式的信任(instrumental models of trust):根据对行为结果的精确计

Kramer &

算来确定,是片面的和外在的;

计算/认知

4

Tvler 关系性模式的信任(relational models of trust):基于对对方人品、意愿和行

/情感

(1996)

为举止的评价决定的。这种信任包含认知成分,更包括情感内容,是内

在的反应过程。

如果信任是指对授信对象善意友好行为的判断和期望,是对他人的品性、

意图的分析推断和基础,则是指具有普遍性的一般信任;

Yamagishi

5 如果以对善意行为的激励强化机制和制度的认识理解为基础而形成的期 放心/信任

(1994)

望,则是“确信”或“放心”(assurance),是一种在有保障的制度环境下

所产生的安全无虑的心态。

吉诺维希 公众信任:是一种纯社会性的公德;

6公众/私人

(2000)

私人信任:包含有私人利益的纯家庭化的联系。

信心(confidence):当制约管束他人的角色和规范完善确定时,对他人所

持有的有把握和有信心的期望。(类似于Luhmann(1979)的制度信任)。 三者均有预

信念(faith):人们对那些难以了解和超凡脱俗的杰出人物所持有的期望, 期成分,但

Seligman 是一种带有宗教色彩的虔诚的心理倾向。

过程不一样;

(1997)

信任(trust):产生于制度规范系统之外的一种世俗现实的心理现象,它三者间不是

在人们无法预知他人将会做什么和将会怎样做时才有可能产生形成,即 完全排斥的,

当人们对他人的善意行为无法作出判断和推测时却仍然相信他人会有善而是互为补充

意行为的表现。

计算性信任(calculus-based trust):以个人对交往中得失结果的精确计算

为基础。交易双方都是理性的,双方都会充分考虑被信任和不被信任的

收益和成本,然后基于收益成本间的比较作出行为选择。

Lewicki &

知识性信任(knowledge-based trust):又译了解型信任。以个人对交往对 信任发展的

8Bunker

象的认知了解为基础,对另一方的信任基于以前对其了解的基础之上。 三阶段模型

(1995)

认同性信任(identification-based trust):以交往双方在感情及认知上的相

互认同为基础。交易双方有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双方均能理解对

方的需要,这种理解能导致最终的信任。

契约性信任(contractual trust):依赖于契约的信任,契约越细,信任度越

高。

Sako能力信任(competence trust):一方具有按照对方要求和预期完成某一行为 契约/能力

(1992)

的能力,由此形成对对方的评价。

/善意

善意型信任(goodwill trust):交易一方出于善意而对他人产生信任,这种

善意包括共同的信仰、友谊、同情等。

李伟民和梁玉成(2002)比较了各种信任的分类方式,发现信任类别的构建有“二分建构”和“三分建构”两种范式。“二分建构”范式(上表定义1至定义6)遵循的逻辑是存在非此即彼的、完全不同的两种信任,彼此间是不兼容的、是对立的。这种分类方式简洁明了,便于将不同表现形式和特征的信任分类形式区分开来,在有关文献中被较多采用。但与现实生活是有出入的。相比较而言,信任的“三分建构”分类法(上表定义7至9)更加符合社会现实情况,因为“三分建构”分类法认为各类信任之间并非完全对立排斥的关系,而是相互支持和依存的。这种分类方式正在逐渐被理论研究所证明。在“三分建构”分类法中,以Lewicki & Bunker(1995)的分类影响最大,被引用的次数也最多。

三、西方学者对中国人信任问题的分析

在研究中国人信任问题的西方学者中,以韦伯(Weber)、福山(Fukuyama)和汉密尔顿(Hamilton)三人的影响最大。

Weber(1995/1920)认为“中国人的信任是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的,是一种以血缘关系和宗族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特殊信任,对于家族、宗族关系之外的其他人即“外人”来说,中国人是普遍地不信任。Weber认为中国社会中诚信的缺乏根源于中国文化的特点。

福山(1995/1920)认为:由于文化的差异,不同社会中的信任度相差很大,美、日、德属于高信任度社会,而中国、意大利和法国属于低信任度社会。福山的观点基本上是韦伯的延伸和发展。

汉密尔顿(1990,转引自(李伟民和梁玉成,2002))在研究了以“行会”形式存在的近代中国商人组织,指出个体商人的市场可信任度完全取决于这个商人所归属的行会组织,而这种行会组织乃是依据乡亲族党的联系来组建的,因此一个商人的可信可靠及商业上的成功最终是建立在乡亲族党的关系之上。

评价上述三人的论述中,均认为中国的信任本质是一种“血亲关系本位”的信任,因此难以扩展到血缘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群之中。但中国社会变革的现实已证明了这些论断是片面的和不准确的(李伟民和梁玉成,2002)。

Luhmman(1979)认为信任本身是嵌入在社会结构和制度之中的一种功能化的社会机制,信任与社会结构、制度的变迁转型存在着明确的互动关系,必然受到特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的制约和影响。实证研究表明(如:李伟民和梁玉成,2002;王绍光和刘欣,2003)中国人不仅信任与自己具有血缘关系和家族关系的人,而且也信任与自己交往密切的其他人。中国人的信任中包含有以观念信仰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普遍信任(而不仅仅是西方学者认定的只有基于血缘关系和家族关系的特殊信任)。

许多中国学者(王沪宁,1991;周殿昆,2002;卢福财,2002)认为,当前我国社会信用残缺,而传统的家族信用仍然十分牢固,而社会信用的缺失更加彰显出家族信用在日常生活和企业交往中的重要性。

周殿昆(2002)比较了现代社会信用、家族信用与社会信用缺失3种信用状态。如下表:

社会信用缺失 家族信用 现代社会信用

状况 特征 状况 特征状况 特征

作用范围 全国或某个区域广泛 以家族系统为界狭小全国 广泛

可通过网络和中

在家族系统内搜

信息搜寻 自我搜寻、信息分介组织查询,信息

高寻,信息集中且易

低 较高

费用散而隐蔽分布虽广,但集中

自然显露

而透明

非强制

非强制 以法律强

靠道德和舆论力 靠血缘关系、礼俗 性,但约 靠信用市场机制

风险防范性,约束制为后盾,

量 和舆论力量束力较和法制手段

力弱约束力强

靠交易本人和家费用低, 靠交易者本人和费用较高,

靠交易者本人监费用高

监督费用 族成员监督,面窄 效果较社会力量监督,面 但效果最

督、面宽线长 效果差

线短 好宽线长好

违约失信维权费 维权费 维权费用

高 低 低

概率 用高用较低 最低

品种、质

易受假局限于家族系统

获取资源

量、数量

在全社会选择,有 相对无局

无信用保证冒伪劣内选择,有信用保

状况 局限性信用保证

限性

损害 证

四、华人企业组织中的信任关系

专门研究华人组织中的信任问题的西方文献并不多。杨中芳和彭泗清(1999)总结了Whitley和Zucker关于华人组织中的信任行为的研究。Whitley和Zucker认为,中国人主要根据由个人诚信所积累的声誉和与他人过去的交往关系来发展信任,而较少采用制度化的手段。在进一步分析原因时,Whitley认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家庭关系和家庭认同是第一位的,对家庭的归属超过了对企业的归属。在这种归属取向的作用下,企业主往往通过“拟亲化”的方式来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如让自己满意的下属变成女婿或干儿子)。这样做的直接结果是家族范围的扩大。在拓展外部关系时,华人企业同样是借助于家族关系、血缘关系、家族间交往以及个人之间过去交往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也就是说,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拓展外部关系时,通过“身份”建立起来的信任度高于通过“制度”建立起来的信任度。但近来国内出现少量文献,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改变,借助于制度建立起来的信任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并正在逐步取代“身份”信任(储小平,2002)。

在研究华人组织中信任问题的文献中,有相当部分来自港台(如Farh,Tsiu,Xin&Cheng,1995;陈介玄,1990;陈介玄和高承恕,1991等)。Cheng(1999)指出,考虑到华人社会的独特性(与西方社会迥异的文化传统),在研究华人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时,必须考虑信任的方向性,即上级对下级的信任与下级对上级的信任,在表现形式,衡量指标上都不相同,是两套差别较大的信任体系。在华人企业组织的上下关系中,上级扮演的是一个类似君父的家长角色,员工扮演的是臣子的下辈角色。双方角色规范不同导致对角色期待的差异,由此导致双方对对方信任考察指标的不同。

郑伯壎(1999)分别构建了上下级间相互信任的反应模型,如下:

影响上级对下级信任的因素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忠诚、才能和关系,作用机理为图1所示:

附图

图1:员工归类模式:归类标准、信任及后果变项(Cheng,1999)

影响下级对于上级的信任的因素体现在上级领导行为的三个方面,即:威权领导(authoritarian leadership)、慈悲领导(benevolent leadership)及德行领导(moral leadership)。反应模型如图2所示:

附图

图2:家长式领导与员工反应分析模型(Farh&Cheng,1999)

总体来说,以Whitley和Zucker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关于华人企业组织中信任问题的研究,由于研究年代相对较早及研究者自身和中国的文化差异,特别是没有充分重视中国20余年改革开放对企业经营环境和人们价值取向的重大影响,因此其研究结论局限性较大,已经不太适合华人(中国)企业组织的现实情况。相比较而言,华人学者的研究结果更加符合华人企业组织的实际情况,这也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该领域站主流地位的是华人学者而不是西方学者,研究结论参考价值更大的也是华人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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