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科学公正性理论价值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莱西论文,公正性论文,探析论文,理论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今科学价值论研究中,美国著名科学哲学教授H.莱西(Hugh Lacey,或译“赖西”)无疑是一个重要人物,其代表作《科学是价值中立的吗?——价值与科学理解》在1999年出版后,2004年再版,获得国际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如当今著名的女权主义代表、伦敦大学希施络普学院(Heythrop College)教授米兰达·弗里克(Miranda Fricker)认为:“莱西这本书就有关价值在科学研究中的角色这一困难议题和争议问题予以了认真和完美的回答。”[1](扉页)《英国科学哲学》发表的书评指出:“近年来,对科学是价值中立的这一观点有许多挑战,但是这些讨论在处理这一问题的彻底性和平衡性方面都不及赖西的新著。”[2]显然,这些高度评价不仅仅是针对这本著作,也是对作者莱西在该问题域中所获得成绩的一种肯定。在莱西科学价值中立论思想中,贯穿其中的核心概念是公正性(impartiality,无偏见性)、中立性(neutrality)和自主性(autonomy)。本文力图对其公正性理论给予重点考察,分析其中的优缺点以及它对我们认识价值与科学关系的启示意义。
一、科学价值中立性的三要素及其核心
莱西认为,科学的价值中立性是以公正性、中立性和自主性这三个要素来体现的,或者说,是由这三个要素构成的。因此,他多次从不同角度对这三个概念进行阐释。
1999年,莱西指出:“公正性是指理论只有根据高度显现的认知价值,依据最严格的评价标准,遵循一系列充分的经验材料,才能被完全接受……中立性是指理论在逻辑上不暗示任何价值陈述,并且原则上它们可以在实践中被任何价值体系所采纳,以及不因为任何现有的基本价值体系而接受某种理论。自主性是强调科学探索程序的形成和制度化,是依据体现公正性和中立性的理论兴趣,并发现新现象能够增强这种兴趣。”[3]
2001年,莱西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公正性、中立性和自主性三者及其相互关系。他指出:“公正性预设了认知价值能够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价值。”“它所表明的价值是:某现象领域的理论,当且仅当根据可获得的经验材料高度地体现了认识价值(符合最高标准),才能被接受;并且,当且仅当某理论与公认理论不一致,就要被拒绝。”[4](P3)关于中立性,他认为:“中立性首先预设了公正性,其次预设了科学理论不包括任何应该接受的特定价值,第三预设公认科学理论的内容对一系列可行价值观念开放……中立性所表明的价值是:公认理论能够对每一个可行的价值观念都有某种程度的意义;并且公认科学理论能够被公平地应用,因此从总体上说,不存在任何理论的核心部分具有特殊意义的可行价值观念。”[5](P4)至于自主性,他解释说:“自主性首先预设了基础科学研究与应用科学研究之间有一个合理的、清晰的区别,其次预设了基础研究的实践其目的是促使公正性和中立性更好和更广泛的显现。我将它的价值表述为:科学方法论的特征、研究战略的采用、基础研究的优先顺序和方向,无‘外在’干扰,仅由认知兴趣来决定。”[6](P5)
可见,莱西所谓的公正性,是指科学理论必须建立在认知价值基础上,建立在可靠的经验材料基础上,是依据最严格意义上的价值评价来获得的;中立性表明,科学理论的陈述不偏向任何现有的价值体系,并能够向任何价值体系开放;自主性是指科学理论的获得,其方法和过程不受外界干扰,仅仅是科学家认识兴趣的表现。莱西认为,在科学价值中立之三要素的关系中,其核心和基础是公正性,因为公正性是阐述中立性的预设基础,公正性和中立性又是阐述自主性的预设基础。莱西进一步认为,“公正性的核心是理论被‘完美地’或‘恰当地’接受,只有当这种判断是唯一地建立在认知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而不考虑任何特殊情况。因此去接受特定领域的理论,就是去做出相信特定领域的理论具有很高认知价值的判断”[7](P67)。也就是说,公正性实际上是一个关于接受的理论和接受的基础,即我们如何接受一个科学理论,其基础是什么。质言之,我们之所以接受某一种理论,是因为该理论具有公正性,具有经验材料的基础;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科学可能是价值中立的,其关键是因为科学具有公正性。由此可以说,莱西科学价值中立说的实质是力图回答什么是真正的科学理论,什么是可以接受的科学理论。
至于中立性和自主性,莱西认为,在现代社会价值的影响下,特别是在他所说的“唯物主义战略”(materialist strategies)的指导下,人类为追求利益而控制自然,使得科学活动的中立性和自主性都不再可能了,因为科学活动已经受制于某种社会价值,“在社会价值发挥根本作用之处,理论就可能不再中立,至少在面向现实拥有的价值而不是任何持有的价值的意义上说,有可能不再中立”[8]。因此,他的结论是:“如果科学只是在唯物主义战略下完成它的研究,那么作为一个整体的科学原则将不可能是中立的。”[9]“自主性是不可能实现的。”[10]反之,如果要恢复这种中立性和自主性的可能性,莱西认为,除非某种社会价值对科学实践的影响在缩小,除非认知价值与社会价值能够被明确地区别。
由于公正性是中立性的基础,而且也是自主性的基础,在现实社会中,理想的、纯粹的中立性与自主性都难以实现,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得莱西将关注的重点放置在公正性上,“公正性仍然是任何战略指导下进行的一切科学实践的一个关键价值”[11],并力图在公正性上实现他对科学价值的诉求。
二、科学的公正性与价值性
莱西的科学价值观及其对公正性的论述建立在他对科学的理解和阐述的基础上。他对科学的解释是,经典的科学理论,它的形式与经验现象之间的关系,不是依据对世界因果关系的阐述来获得的,“而是根据现代科学理解,是一种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体现我称之为现代控制价值体系的实践前景的理解形式”[12]。也就是说,科学作为一种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对现象乃至对世界的理解,这种包含人类认知的理解、解释、观点等,其根本上就是一种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将合理的、普遍认可的理解和解释称之为“科学”。那么,什么是合理的、普遍认可的理解和解释呢?莱西对接受理论的公正性问题做了分析。
(一)公正性与认知价值
在莱西那里,“公正性是指理论只有根据高度显现的认知价值”,这其实意味着公正性是依赖于认知价值的,建立在认知价值的基础之上。所谓的认知价值“是关于‘善’(理性地接受,渴望地拥有)的信念(beliefs)和‘善’(完美地接受)的理论的特征(标准)”。[13](P45)当然,并非所有的信念都是真的,正如并非所有的渴望都是善的一样。
莱西进一步指出,人们判断真信念(true beliefs)的根据是:“具有充分的事实为基础,按照其他真信念而产生,符合理性的原则,与其他信念进行恰当的归纳和演绎中获得”[14](P45),等等。这样,莱西的认知价值的核心基础就是事实、理性和信念。认知价值的可靠性是建立在充分的经验事实、依据其他已经被认可的信念、依据理性原则等的基础上。应该注意,认知价值的信念基础体现了认知价值的道德内涵,奠定了公正性的道德基础。莱西的公正性就是建立在这些认知价值的基础上,这些因素也成为他判断公正性的评价标准。因此,公正性是依据最严格的评价标准,遵循一系列充分的经验材料,渴望最崇高的善。
(二)公正性与社会价值
关于科学价值中立性的讨论,特别是公正性的探讨必须在现实中进行。如果说认知价值是在学理层面上对公正性的基础展开说明的话,那么,对公正性与社会价值关系的研究则是在现实层面和实践层面对公正性进行的探讨。
社会价值是价值体系中的一种,它体现了一个社会的主流思想,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存在于社会的政策与法规,存在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各种条件和环境中,因此,社会价值无疑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科学活动。
在莱西看来,科学解释和科学实践依赖于社会价值,是受社会价值控制和影响的。对象“被看做”什么,这直接影响到对对象的科学解释,从而直接影响到对对象采取的科学实践活动,而这个“被看做”就是某种社会价值的一种表现。莱西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例来说明:“在现代性里,对自然的控制活动已经显著地扩展……获得对自然的控制已经成为高层次的社会价值,虽然不被认为优越于其他价值,但也不从属于其他价值。”“在现代控制价值体系中,扩展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排在最高的位置。”[15]莱西把这种以“对自然的控制”为最高层次的社会价值的理论称为“唯物主义战略”,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的对象都是“控制对象”,换言之,是以使自然成为“控制对象”的方式来理解自然。在此基础上展开的科学活动也就是“控制”、“改造”、“征服”自然的活动,质言之,对象成为纯粹的“物”,“唯物主义”在莱西这里被单纯地解释成唯“物”主义,对象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秩序和客观规律,外在地存在于人类的生活世界之外,“因此,这种视角使得对象没有任何道德障碍地成为控制的对象”[16]。也就是说,对这种纯粹“物”的自然的控制、改造、征服等都是与人类无关的和不受道德谴责的。
对于这样的社会价值,莱西认为:“因此,非常重要的是保持社会价值和认知价值的作用相区别,并把社会价值限制在适当的位置上。”因为“在社会价值发挥根本作用之处,理论就有可能不再中立”[17]。莱西对社会价值的揭示表明,在现代性意义上的社会价值,在“唯物主义战略”指导下的科学活动,其实是对自然界的破坏和掠夺,科学理论不再中立,科学活动真正地违反科学公正性(善)原则,也就不再公正了。
(三)科学价值的反思:走向“批判的自我意识”
莱西对社会价值的批判主旨是对“唯物主义战略”的批判,其中实质地包含了他对科学理论及其被接受的观点和主张。他知道,现实社会中,科学实践不可能离开社会,不可能摆脱社会价值的影响,于是,科学理论和科学实践的关键和前提就是保持社会价值与认知价值的分离,就要反思科学解释,反思科学价值观。为此,莱西提倡科学教育,并提出了“批判的自我意识”(critical self-consciousness),其核心内容是:“(1)研究科学在人类社会和当代生活中的地位;(2)研究影响科学追求、研究方向选择以及科学共同体和机构的形式和构成的因素;(3)研究科学(它的追求、它所获得的知识及其应用)与人类幸福的关系,并在与其他重要的社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中评价科学的价值;(4)批判地审视科学探求中认知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特别是警惕对在做出理论判断的过程中社会因素会默默地(和不恰当)潜入认知因素的机制;(5)获得一种有关什么能够和不能够从科学探索中获得的判断力,以及在体现不同价值的社会条件下科学是否有不同形式;(6)尝试批判性地评价这些有争议的观点。”[18]
莱西这种“批判的自我意识”,目的是培养学生和科学工作者增强反思意识和批判精神,针对现有的占主流地位的“唯物主义战略”的社会价值体系,它要求反思科学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思社会中影响人们从事科学活动的各种因素,质言之,就是反思科学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社会因素如何影响科学活动,其中包括作为人类共同追求之目标的人类繁荣和幸福,它的实质到底是什么?科学能够在人类繁荣和幸福中起多大的作用?科学在其中又是如何起作用的?还有,科学教育应该如何增强这些反思意识,如何构筑与完善这种反思意识的成长机制和实现途径?等等。应该说,这是对科技时代的总体性反思。
三、莱西科学公正性理论辨析
(一)莱西科学公正性理论的启示
第一,对科学公正性价值的新阐释。
从总体上说,莱西科学价值中立性理论是一个关于什么是科学理论的问题,其中的科学公正性观点是关于什么是可接受的科学理论的问题。他认为影响科学活动的价值体系具有多元性,并且重新阐释了科学价值中立的三要素,特别是其中的公正性,认为公正性是建立在认知价值的基础上,是以经验事实、理性和信念为基础,是以人类的繁荣和幸福为核心的善的追求。他以这种公正性来反思和批判以往社会价值的单一性和霸权性,倡导社会价值的多元性和可替代性,其现实意义体现在以下两点:
(1)公正性不再是以往人们力图追求的排除主观价值性的纯粹客观性,它以认知价值即充分的经验事实、严格的理性评价为基础,表达了公正性的科学理解与经验认知的认识论基础,丰富了我们探讨什么是可以接受的科学理论这一新思路。在此,公正性之客观性基础已经转换成一种认识论问题,一个科学理解与解释的问题,这是对科学公正性的一个有意义的探索。当代美国学者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就将客观性看做是一种“理解方式”,他说:“一种理解方式越是容易为更多的主体所理解——越少依赖于特殊的主体能力,它就越客观。”[19]在此意义上可谓,更多地摆脱个体认知的特殊性,就是在追求客观性意义上的公正性。约翰·齐曼(John Ziman)曾说过:“科学的目的是获得最大可能程度的意见一致性。科学知识的总体,在理性上应由被绝大多数称职的、消息灵通的科学家们所牢固建立的事实和原理组成,这些事实和原理在没有多大怀疑的情况下被接受。”[20](P8)可见,莱西公正性的观点正是体现了当今关于科学接受理论的新趋势,消解了以追求纯粹客观性为目标的所谓“价值中立”论的科学立场。
笔者以为,科学活动的“价值中立”论只是一种追求“真”要求,并不是其活动的唯一目标。科学“价值中立”论的歧义可能成为当今由科技进步所带来的人类生存危机的“托词”,成为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为了某种“利益”而研制新技术从而推卸其社会责任的“托词”,它试图说明,科技进步本身与人类的生存价值无关,似乎人类的生存危机只是科技进步在实际应用上出现了问题。究其实质乃是割裂了科学活动中“真”与“善”的本质关系。这种本质关系的人为割裂,使得我国学者在探讨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的责任问题时,始终未能切入其“根”地探究科学责任的理论基础。换言之,我们要深入探讨科学中的责任问题,就必须首先消除科学“价值中立”论所掩藏的缺点。
(2)公正性蕴含着价值追求和价值评价,即它包含着人类繁荣和幸福的价值追求,也蕴含着道德信念的价值评价。莱西力图消除科学与伦理的长期分隔状态,在科学理论中注入“善”的价值信念,它为我们思考什么是科学理论并丰富科学实践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在科学理论的价值评价上,拉里·劳丹(Larry Laudan)曾说过:“在评价理论的价值时,问理论是否对重大问题构成了适当的解答,比问理论在当代认识论的框架内是否‘真的’、‘确证了的’、‘充实证实的’或是可辩护的更为重要。”[21](P6)在劳丹看来,科学本质上是解决问题的活动,科学的价值不是局限于纯粹理论之内,因此,科学活动必须跨入社会实践领域中,以解决社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为旨归。然而,一旦进入该领域,科学与伦理融合一体的特征就显现了,或者说,科学的伦理特性就将凸显。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认为:“在社会方面看,科学论证中的主调已经竭力转移到其实践的善举中去了。”[22](P69)
因此,如果将科学仅仅理解为超越于善恶之外,似乎体现着它的价值中立或纯粹的客观性,但这不仅把科学理解得太简单了,而且也把科学理解得完全脱离生活世界和太纯粹了,显然是错误的。可以说,科学实践中的“善举”使得科学的公正性比中立性更真实、更重要。尽管科学在本质上是追求“真”,但在实践上更应是关系人类生存价值之“善”的活动;科学之“真”并不等于科学的客观性。科学的“真”与“善”是否可能或者是否应该被分离?科学对人类的终极价值何在?这是以往我们科学理论与实践工作者认识的“盲点”之一。在当今人类生存的总体性危机的促逼下,这应该成为我国学界重新探究的问题。
第二,对科学工作者“批判的自我意识”的积极倡导。
对以往社会价值之霸权性的批判必然使得莱西要倡导科学工作者的反思性、批判性和自我意识,这种倡导的实质是对科学与社会的总体性反思,它包括科学理论本身、科学家与科学共同体的实践活动、科学体制与科学评价等方面的反思。它反思的是,科技成果是否只是体现为人类对宏观世界或微观世界的探索,或对物质结构的无限解构与人为重构等方面,而不关注成果本身对人类存在的价值意义,对人类带来的可能的生存危机。这种反思的根本要害是关于科学与人的生存价值之关系问题。
正如胡塞尔所说,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总体性危机就是体现在科学的危机上,其实质是科学成为实证科学,“实证科学正是在原则上排斥了一个在我们的不幸的时代中,人面对命运攸关的根本变革所必须立即作出回答的问题:探问整个人生有无意义”[23](P6)。这种反思对于当今以科技发展及其成果为时代标记的社会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贝克(Ulrich Beck)提出的“世界风险社会”理论就表明了人类的技术风险和由技术风险所带来的是全人类共同的全球性危机。这种全球性危机凸显了莱西对技术社会之总体性反思的必要性。
(二)对菜西科学公正性理论的批判
莱西认为,科学“对自然的控制”是由于自然“被看做”、被解释成某种事实或对象,换言之,社会价值和社会主流思想是科学的“解释”(“被看做”)的前提。但是,科学的理解和解释“不管怎样,它必须用我们已知的、猜想的或不确定地推断的内容被前后一致地联接——从结果到原因被一个反馈环理想地联接起来。当我们‘解释’它时,我们把它放在我们的一张科学‘地图’上,并把它纳入其中”[24](P351)。这就意味着,莱西的自然控制的科学活动是与已知的“唯物主义战略”相关联,其实质是与当时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主流意识对“物”的理解和解释相联系。
但是,莱西没有对这种“唯物主义战略”之所以成为社会价值进行分析和批判,也没有说明其原因。这显然是不够的。在这方面,哈贝马斯对自然控制的科学活动之所以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给予了清晰的揭示。哈贝马斯指出,现代工业资本主义为了维护其统治的“合法性”,就追求“日益增长的生产率和对自然的控制”,以使个人的生活日益安逸和舒适,“因此,生产力在其科技发展的水平上,在生产关系面前似乎有了一种新的状态和地位。这也就是说,生产力所发挥的作用从政治方面来说现在已经不再是对有效的合法性进行批判的基础,它本身变成合法性的基础”[25](P41)。换言之,这种“唯物主义战略”作为社会价值,是有资本主义制度这个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的,并处于意识形态的阴霾之下,它成为理解和解释科技活动的“社会语境”,它甚至直接渗透到技术的研发过程之中,即“统治的既定目的和利益,不是‘后来追加的’和从技术之外强加上的;它们早已经在技术设计的结构中。技术始终是一种历史和社会的设计;一个社会和这个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兴趣和企图借助人和物要做的事情,都要用技术加以设计”[26](P40)。由此可见,莱西仅仅看到了控制自然背后的“唯物主义战略”因素,却没有进一步揭示出在这个“战略”背后更为深层的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
莱西对科学公正性的分析建立在认知价值基础上,虽然社会价值对科学的选择和决策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为了保证科学的公正性价值,他一再强调必须把认知价值与社会价值明确地区别开来。必须指出,认知价值是追求“真”知识,社会价值是实现“善”知识,但莱西科学公正性理论是在认知价值中去追求“善”概念,是在“真”知识中注入“善”的信念,这其实是他消除认知价值和社会价值之绝对分隔的表现,是他所致力探讨的可贵之处,可惜这一优点却使他陷入自相矛盾的样态之中,因为他一再强调必须把这两种价值区别开来。
至于何为“善”,莱西也没有给予细致的说明,这种概念的模糊使得科学公正性的价值追求及在科学活动的指向上表现出缺乏真实性和实用性。正如汉斯·约纳斯所说:“谁因为科学的善举而赞美它,谁也就遭遇这个问题:科学的所有善举是否都是善的。”[27](P70)约纳斯此处的提问表明,只要概念本身是含糊不清的,无论是莱西所说的“善”,抑或是“繁荣”、“幸福”,都很难使他的科学公正性追求得到有力的确证。试想,人类科学活动的每一步无不是在科学活动者对“繁荣”和“幸福”的不同理解中进行的,即便是人类在工业时代和现代性意义上对自然界的肆意掠夺,也是那个时期人类对“繁荣”和“幸福”之理解和追求的活动结果,尽管当今的人类正在承受着那个时期掠夺的恶果。因此,不同时期、不同的人、不同的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对人类繁荣与幸福出现歧义甚至是矛盾的解释,莱西的公正性概念表现出缺乏一致性和确定性的缺陷也就可以理解。
莱西以“唯物主义战略”来表明科学技术“对自然的控制”,其所包含的蕴意有二:其一,“唯物主义战略”是一种统治科技活动、实现科技之“控制”功能的幕后意识形态。其二,技术的工具性思想,即技术承担着“控制”工具。这是当今世人惯常的关于技术的思想。
海德格尔认为,对技术的工具性规定是很正常的,也是很正确的,但是,正确的并非都是真实的,“对于技术的正确的工具性规定还没有向我们显明技术的本质”[28](P926)。换言之,技术的工具性规定并没有把技术带进与我们真切相关的真实关系之中,在此,人与技术的真实关系没有显现,技术的本质也没有彰显。因为,在技术对自然的控制之前,人是否能够控制技术?唯有在这两种“控制”都能够贯通实现时,莱西所批判的幕后“唯物主义战略”才值得批判,也才有批判的可能和必要。
其实,人能够制造技术,但不一定能够控制技术;人制造技术是按照技术的规律(本质)来进行的,这种制造并不等于控制,而是人顺应规律(本质)的表现。因此,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海德格尔以“座架”概念来表示技术的本质对人的强制、规定和促逼,表示技术对人的控制,并尖锐地指出:“因此之故,现代技术既不仅仅是一种人类行为,根本上也不只是这种人类行为范围内的一个单纯的工具。对技术所作的单纯工具的、单纯人类学的规定原则上就失效了;这种规定不能通过一种在幕后控制的形而上学的或宗教的说明来得到补充。”[29](P939)
所以,莱西以科技“对自然的控制”所表达的技术工具论思想没有切入技术的内在本质规定之中,而是试图以对“唯物主义战略”这一“幕后控制”的批判来转嫁人类对技术本质的思考,转嫁对人类生存危机的技术批判。
总之,莱西对科学公正性的新阐释,力图体现他在科学价值观上的新立场,体现他对什么是科学理论以及什么是可以接受的科学理论的新看法。当然,莱西对公正性的解释也暴露出了一些理论缺点,存在许多尚待完善的空间,特别是他对“唯物主义战略”的批判缺乏本质性揭示,使得他对科学技术的本质意义缺乏更为深层的存在论思考。关于莱西对“唯物主义战略”内涵的批判,笔者将另文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