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就业问题政策选择——对38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的调查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就业问题论文,县市论文,农村劳动力论文,农村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保持经济增长需要关注农村人口就业
改革以来党领导农村群众发展经济的过程,也是探索农村人口就业出路的实践。在我国,国民经济的起落,历来与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密切相关,而就业直接关系农民收入、农村发展
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改革前是农民的饥饿问题,80年代解决温饱以来,变为主要是农村人口的低收入,这与就业状况关系甚大。就业是人们与生产资料结合,以进行劳动、获得收益,求得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当前的农村人口就业,既指农业剩余劳动力如何实现就业,也指农业劳动力在现代化发展中向工商服务业向城市转移就业,在改革旧体制的时期,又有制度创新的意义。
从全国看,就业涉及经济发展中的人力资源配置、经济结构和收入分配。在人多地少、劳力多资金少、农村人口多城市人口少的发展背景下,农村人口就业是有伸缩性的长期问题,但在任何时候都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改革以来党领导农村群众发展经济的过程,也是探索农村人口就业出路的实践。改革赋予农民就业发展的自主权利。乡镇企业的兴起,是农民群众解决就业、推动农村发展和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至80年代后期又出现“民工潮”——农村跨地区流动就业,标志着农村人口就业走出单纯农村的范围,与城市发展的关联度日益增强。实践给了观察农村人口就业新的观念和方法,如就业、发展改革相联系的观念;农民群众是主动探索、积极创业、实现就业的主体的观念;不能离开70%的农村人口谈社会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观念等。
1994年后,城市人口就业问题逐渐突出,下岗人员再就业关系改革和稳定,受到国家高度关切,但这并未减弱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在中国由农耕文明向现代化社会转型中的战略地位,也不意味着处理当前社会经济问题时对它可以有所忽视。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两年出现差距缩小的良好情况不久,1997年农民收入又增幅下滑。同时乡镇企业吸纳就业增幅下降,外出就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而增长停滞。一些城市在强调安排下岗人员时,也对农民进城打工加强了限制。农民就业、收入遇到很大难题和挑战。但在我国,国民经济的起落,历来与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密切相关,而就业直接关系农民收入、农村发展。要保持经济增长态势,就要从实际出发设法促进农村人口就业。
改善就业的办法来自实际。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平衡,处在体制、结构转换期等因素,农村人口就业问题复杂,许多情况若明若暗。为把握实情,供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参考,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在1994年组织不同地区28个县市开展农村人口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情况调查的基础上,1997年又扩大范围,对38个县市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西部、中部、东部9、12、16 个县市。按1993年农民收入划分,相当和低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低收入县22个(其中相当全国平均收入的3个), 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但尚未达到小康水平的略高收入县市5个, 达到和超过小康线的高收入县市11个。低收入、略高和高收入三类县市,分别比上次多调查8、1、1 个。每县市还重点调查一个乡镇和两个村。调查县市抽取低收入、高收入两头的比重较大(对东部地区也抽取了5个低收入县), 是因为其分别处于农村劳力就业矛盾集中区或就业发展的增长极,便于了解就业问题,因此不太适合作严格的而上推断分析。虽然有此缺点,但样本布局能够反映农村人口就业的基本性质。调查发现农村劳力就业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矛盾和趋势。
农村劳力三元就业的总体特点
农村劳力形成开发农业、乡镇企业、跨区域流动就业三元就业的格局。形成家庭经济就业、自我组织创办企业就业、打工就业三种就业形式
调查表明,我国通过改革走出农村劳力三元就业路子,但自1994年以来;就业转移受市场和不同地区发展条件的制约,进入相对平稳、多路求进的阶段。
1.伴随改革以来几个阶段的经济发展,农村劳力形成开发农业、乡镇企业、跨区域流动就业三元就业的格局。目前就地转移、出县就业两种形式的非农就业已占相当比重,但留在农业的劳力仍占大多数,其中1/5以上处于闲置状态。
历史地看,改革以来农村人口就业三个阶段带突破性的进展,形成当前三元就业的态势。第一阶段,农业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自主经营的变革,给农村人口就业带来两大影响:一是建立起激励农民经营土地的利益机制,农业发展,粮食大幅度增产,奠定了后来发展分工分业、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基础;二是解放了农业剩余劳力,寻求就业、脱贫致富之门,首先进入的领域,是农业的多种经营,向大农业扩展就业,出现突破性进展。第二阶段,是农民利用富余劳动力、农业经济剩余,乘市场轻工产品、商业服务业短缺之机,自办企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三阶段,农村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已不能囿于农地范围来解决发展和就业,抓住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发展建设提出劳力需求的机会,外出打工就业迅速发展。至今,农村人口就业开通了三个领域,取得前所未有的进展。
38个县市与全国一样,当前农村劳力三元就业的格局也是这样逐步形成的。
1996年,38个县市农村人口2756.3万人,劳力1224.1万人。其三元就业有两块是非农就业:(1)通过乡镇企业就地转入二三产业388万人,占农村劳力的31.5%(包括亦工亦农的半转移人员)。(2 )外出(出县)就业201.5万人,其中年在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149.4万人, 占农村劳力12%。两者合计非农就业已占农村劳力的43.7%。
表1 38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在农业、乡镇企业、 外出就业的分布比例
农村总劳力(万人)
1224.1100%
1.留在农业的劳动力686.6
56.3%
其中:农田常年作业301.8 35%
林果养殖蔬菜126
富余劳动力259.5 21%
2.乡镇企业就业 388
31.5%
3.外出就业201.5 16%
其中:6个月以上 149.4 12%
非农产业就业(2+3) 537.4
43.7%
第三块可称“留在农业的劳动力”, 即乡镇企业就业和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之外的劳力。这部分劳力686.6万人,占总劳力的56%。 但据各县市测算,留在农业的劳力比实际需要的务农劳力——包括农田常年占用劳力(农忙有乡村亦工亦农职工和外出回乡劳力帮忙(和从事蔬菜、畜牧、林果、渔业等多种经营劳力——多出259.5万人, 占农村劳力的21%。这些劳力仍处于潜在失业状态。
在转向买方市场的经济环境下,乡镇企业就业年均增速由1990年—1993年8.9%,降至1993—1996年的1.8%;同期外出就业增速也由年均21%降至4.5%,以至停滞。农村人口就业不论在开发农业、 乡镇企业、还是城市领域,都难以有过去那样的突破性进展。
2.农村人口就业经过体制变革,形成家庭经济就业、自我组织创办企业就业、打工就业三种就业形式,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发展,走向竞争性的市场就业。
当前农村的就业方式来自多年的变革。改革前农民没有国家给的“铁饭碗”,要自谋就业生计,这是与城市相区别的。但农民就业内受公社集中经营的束缚,外受计划经济、城乡分割的限制。1978年以来,农村人口就业经历了体制变革解放生产力、劳动力的过程。群众追求发展和改善就业的实践也推动了就业机制、相关制度的改革。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逐步形成了当前农民解决就业的三种方式。
(1)农户家庭经济的自我积累和就业。 改革前农户劳力使用是不自由的,除了少量自留地外,也不占有其他生产资料。土地承包到户和市场调节下的家庭经济,则是拥有一定资产,自主经营、自我积累,不但投资投劳发展农林牧副渔、而且兴办家庭工厂或其他非农产业,成为创造就业机会的一种基本载体。
(2)农民利用家庭、乡村社区资源,自我组织创办和发展企业, 实现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就业。包括办个体、合伙企业,乡村集团或合作企业,是农民自己创业解决自己的就业。与过去的社队企业类似,但成分和机制都有变化。
(3)凭借市场方式打工就业。 这存在于外出就业和乡镇企业两个领域。农民外出就业分自营和为别人做工两类,后者才是靠价格机制组合劳动力供求的市场就业方式。乡镇企业的一部分也由社区或行政主体决定用工转向市场化就业。
从38个县市1006万农村人口就业来看,(1)农村家庭经济就业。如果不把农民从事农外个体、私营企业看作家庭经济式就业,那么,家庭经济式不充分就业686.6万人,占总劳力的56%。这种不充分就业,指农户留在农业的劳动力,有超出生产需要的绝对富余,或有季节性的剩余劳动时间。其中藏于家庭的富余劳力占21%。(2 )自我组织创办企业就业。其中乡村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约208.3万人, 占总劳力的17%。若包括农民的个体、合伙、私营企业,则要加上在本地自营就业137.7万人,异地自营就业39.8万人,合计405.8万人,占总劳力的31.1%。(3)被雇就业。打工型的跨地区就业169万人,占总劳力的14%。乡镇企业属于此类的尚缺乏统计。当前的农村人口就业方式,趋向自我雇佣、被用人单位雇佣两种方式,但农民联合起来创办企业实现就业仍是值得注意的,特别是在农业的运销、加工、服务领域。
3.农村劳力三元就业存在很大区域差异,并与收入差异相关。分东、中、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非农就业比重高,主要来自乡镇企业发展的贡献,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就业比重低,但外出就业多于东部,使其与东部非农业就业的差异得以缩小。
调查表明,东部16个县市农村劳力就业于乡镇企业的,占总数的38%。中部、西部县市就业于乡镇企业的比重,分别比东部低8和16 个百分点。但中、西部地区出县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力比重, 比东部地区高6个百分点,这使它们在非农就业上与东部的差距,缩小为2和10个百分点。因此外出就业带有校正地区差距、分享发展机遇和成果的倾向。
农村的劳力的三元就业,依农民高、中、低收入县市比较,其非农就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就业差异,远远大于三大地区间的差距。22个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低收入县市乡镇企业就业167.2万人, 占农村总劳力的23%,加上在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105.9万人,非农就业占农村劳力的38%。与11个高收入县市相比,乡镇企业就业比重低27个百分点,非农就业低16个百分点。这种高、低收入县市间的差异,比东、中、西部地区间的差异扩大了近1倍。
三元就业的各自态势
发达县市与中西部为主的低收入县市相比,不仅乡镇企业发达,而且“三高”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也较发达。一些多种经营商品基地有由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扩散或转移的态势。三大地区乡镇企业在产业发展和劳力转移上有着不同要求。蕴藏着发展和产业梯度转移的潜力。农民跨区域流动就业越过迅猛扩张期,进入平稳发展、正常运作、积极发挥经济效用的时期。进城农民工的竞争能力在增强。不发达地区凭借外出就业,锻炼培养了一些经市场经济风雨、见工业化现代化世面的经营技术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
(一)农业开发
1.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有地区比较优势的多样化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就业和收入的重要领域。发达县市与中西部为主的低收入县市相比,不仅乡镇企业发达,而且“三高”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也较发达。
38个县市1996年经济作物、林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6%。主要从事林果、蔬菜、蓄牧、水产等多种经营的劳力,已占农村劳力的10%。
分类看,以东部为主的11个高收入县市,林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5%,从事多种经营的劳力40.7万人,占农村劳力的12%。以中西部为主的22个低收入县市,林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9%,从事多种经营的劳力74.5万人,占农村劳力的10%。前者比后者分别高出16和2个百分点。
2.一些多种经营商品基地有由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扩散或转移的态势。1996年与1993年相比,东部为主的11个高收入县市,经济作物面积下降较多的有7个,而中西部为主的低收入县市, 经济作物面积上升较多的就有15个。22个低收入县中,一些县近年蔬菜、林果等发展较快,到1996年形成5—30万亩水果基地的9个;形成5—30 万亩水果基地的10个。
3.农村有农地保险,部分转移劳力回流农业,表明农业领域就业有弹性、有潜力,但向大农业扩充就业也面临农产品市场的较大制约。近两年随着城市经济建设对劳动力需求不振和下岗人员就业矛盾加大,有些县市外出劳动力出现回流。如以外出搞建筑为主的山东桓台县和河北定州市,分别有2、3万劳力回乡,除在当地搞个体工商服务业外,约有半数是回到农业。有的处于隐蔽失业状态,但相当一部分是搞蔬菜、专业化养殖、农产品运销加工。这表明,在农业劳动力转移环境欠佳时,有退缩农业的回旋余地,反而有利于大农业的开发。不利的是许多产品开始供过于求。
(二)乡镇企业
1.从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看,中西部地区的工业产值比重远低于东部地区,显示出三大地区乡镇企业在产业发展和劳力转移上有着不同要求。
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22个县1996年乡镇企业产值716亿元, 其中工业产值占57%。1/3以上的低收入县工业产值仅占乡镇企业产值的40%左右。而东部为主的11个发达县市,工业占整个乡镇企业产值的比重高达88%。
中西部农区的乡镇企业多是从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起步的,这些行业对当地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他们目前短缺的不是低层次的第三产业。而东部发达地区则有调整乡镇企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的较大潜力。
2.不同地区乡镇企业在资本和技术集约度、职工工资水平上,存在着差异较大的阶梯,蕴藏着发展和产业梯度转移的潜力。
在劳力与资产的配比上,22个低收入县市乡镇企业1996年固定资产总值123.7亿元,劳力167占有2万人,劳均占有7398元,流动资金71.6亿元,劳均4289元。11个高收入县,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总值为540.5 亿元,劳力172.2万人,劳均占有固定资产3.1万元,流动资金318.3 亿元,劳均占有1.8万元,两项合计,劳均共占资产4.9万元。综合起来,后者是前者劳均占有资产的4.2倍。
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相差了很大,22个低收入县市中有18个县月工资在160—250元,11个高收入县市仅有1县市低于400元,有8 个县市在450—740元。
这表明,乡镇企业的集约度已有较大的地区差异。资本就业弹性,在不同地区之间也有一定悬殊,不能一概否定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3.企业制度的不同,成为引起乡镇企业发展和吸纳当地及外来就业出现明显化差异的重要原因,显示了发展、就业要求深化企业制度改革、改革孕育新的生机的趋势。
长时间里,我国乡镇企业由于历史、区位、环境条件的不同,形成的三种模式:以乡村集体企业为主的苏南模式;由个体、私营企业起家的温州模式;以外向和“三资”企业多为特点的珠江三角州模式。他们各有所长,相互影响,不断创新。相比之下,苏南乡镇企业受传统政企不分、产权模糊的企业制度影响较深。1993年以来,随着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和宏观环境的变化,传统企业制度对经营发展的障碍变得明显。1993—1996年间,以温州模式的乐清、余姚,苏南模式的吴县和四川广汉,珠江模式的顺德和中山市相比,三组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就业出现了较大差异。
1993—1996年期间,浙江乐清、余姚2县市发展快, 产值现价增长2.7倍,吸纳当地就业增长29%,吸纳外来就业增长49%。 吴县和广汉却出现产值、就业下降,其中现价产值增长20%,扣除价格因素,则是负增长;吸收当地就业下降23%,吸收外来就业持平。珠江模式的2 市,现价产值增长141%,就业人数没有大的变化。这种差异显示, 市场经济大环境,要求推进企业改革,一些地区进行的企业改制会增添发展、就业的动力。
4.低收入县市个体、私营企业占乡镇企业产值、就业的大半,是非农产业发展和就业的重要增长点。
据20个低收入县市调查,个体、私营企业在乡镇企业的地位是:占企业数量的90%,产值的45.5%,对吸纳就业和农民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做出了53%的贡献。
5.中西部县市个体、私营企业正在发生分散农村与汇入小城镇的两层分化。一些县市调查表明,相对于乡村集体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劳力,较易在市场调节下重组,向小城镇集中。据内蒙古赤峰松山区调查,全区乡镇企业从业劳力8.8万人,其中个体、 私营企业就业占56.4%。在个体、私营经济从业的农村劳力,逐渐发生了分化。一部分人经营的店铺和米面、饲料加工厂等,散落在村,就近给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边务农边经商,或白天务农、晚上经商,或主要劳力务农,辅助劳力经商。他们离土不离乡,或不离土不离乡,是目前沟通城乡经济的底层经商者。这部分人有2.8万人,占个体、私营从业劳力的57 %。另一部分,已基本迁入或迁居小城镇,脱离了农业生产,在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有2.1万人,占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43%。 这类就业和村镇发展动向在中西部其他县市也有发生。
(三)流动就业
1.农民跨区域流动就业越过迅猛扩张期,进入平稳发展、正常运作、积极发挥经济效用的时期。
据县市调查,1994年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呈增幅减小、数量相对稳定(或略有下降)的态势。据1994年对28个县的调查,流动就业在1985—1990年间,年平均增长16%,1990—1993年间均增长21.7%。而1993—1996年间,38个县市外出就业劳动力年均增长率下降到4.5%,1996年比上年仅增长不到2%,1997年则略有减少。可以说,流动就业的规模在短期内已大体稳定下来。
2.农民外出就业在当前农村就业、收入中占有一席之地,尤其对经济发达的高收入地区、不发达的低收入地区的就业和发展,起着更重要的作用。进城农村工的竞争能力在增强。
在就业上,目前外出就业占38个县市农村劳力的近1/6。低收入县市,外出就业则占农村劳力的20%,相当于就地非农就业的85%。高收入县市,流入劳力相当于当地劳力的28%,当地乡镇企业职工的66.9%。
在收入上,38个县市1996年外出农民工和经营者的纯收入116.7 亿元,寄带回家乡68亿元,占收入的68%。1989~1996年共寄带回家乡资金348亿元。就22个低收入县来看,1996年寄带回家乡资金45.3亿元, 县均2亿元多;1989—1996年寄带回乡资金220.3亿元,县均10亿元,对低收入县市农村、农家来说,这是有份量的收入来源。
进城农民工数量发展的背后,是人的成长,市场竞争力的增强。这是由于,他们不仅年轻,有一定文化水平,而县异地自我负责地解决就业生计的机制,要求他们为生存而竞争。既吃苦劳动,又用心学习,有的白天劳动,晚上参加技术学校培训。在城市工业文明薰陶和自觉努力下,一些人的素质得到较快提高。
3.不发达地区凭借外出就业,锻炼培养了一些市场经济风雨、见工业化现代化地区世面的经营技术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他们回乡成为创办企业、发展开发农业和小城镇的新生力量,给不发达的地区催生出多方面的经济增长点。
据22个低收入县市调查,打工回乡的农村约有92万人,相当目前外出就业劳力的86%,占农村总劳力的13%。回乡农民工已创办企业0.88万个,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7.6万人。 他们除了在家乡自我实现非农就业,一些人是由打工者变为厂长、经理,还带动138 万人就地实现非农就业。此外,还有2.8万回家农民工成为乡镇企业的经营技术骨干。回乡农民工给家乡带进一股新的观念和力量。
促进就业增收的政策措施
要统筹协调发展、改革和就业,投资和投劳,多路推进农村人口就业。把握区情,分阶段循序发展和促进就业转移。实行有利于劳动力开发就业的发展政策。
1.在经济不发达而又进行体制、结构艰难调整的时期,要统筹协调发展、改革和就业,投资和投劳,多路推进农村人口就业。首先是就业与发展、改革、稳定的综合协调。核心是协调发展和就业。经济持续发展是改善就业的基本条件。就业也关系发展中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发挥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增强出口竞争力;在低收入的发展阶段,比起少数高收入人数,一般群众因增加就业而增收,其收入用于消费购买的比例是高的,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妨碍就业就是损害发展。在发展的资源配置、产业、技术选择,企业规模及群体结构的确定上,都要协调好与就业的关系。
其次是城乡就业的协调。改革以来就业的趋势是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在市场基础上相互开放。当前农村人口进城打工,已关系城乡两方的利益和发展。一面解决了不同地区10%—30%的农民就业,近期每年寄带回农村的资金达1200亿元。一面也构成城镇800—1000 亿元的消费市场,并对企业积累和上交税收作出大的贡献。除了在少数国有企业多、下岗职工比较大的城市和地区,为缓和就业压力,可暂时对农民进城就业进行适当限制外,不宜不分地区,纷纷出台限制农民在城镇就业的措施。这样做,农民工和城市的企业、市场和就业,会同受其害,并与市场配置劳动力的趋向相悖,为企业和就业改革设置障碍。
第三,多路就业的协调。现在农村人口就业没有在某一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条件,要多路求取就业转移的进展。在哪个领域有机会,就在哪个领域多就业。
2.把握区情,分阶段循序发展和促进就业转移。
一个地区搞清目前处在发展、就业的什么阶段上,按照循序发展的原则,寻找操作点,才能找到合适的增长点和促进策略。县市经验表明,农业、非农产业和就业,都是分阶段发展、有规模可循的过程。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及相关就业的进展,一般先是培育有市场前景和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继而围绕优势农产品发展相关的市场运销、服务,分工分业,形成产业群;进而走向纵向联合,一体化。没有前一阶段的基础,就不易搞好后面的。有的地方缺乏工业基础,却看不起商品农业、小企业,热衷上大工业项目,结果上不去,贻误时间,或是勉强上去了,变成亏损包袱。
为此,中、西部,包括东部不发达县,当前阶段尤其要注意三个领域的发展和就业;开发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由农而商而工;个体、私营小企业的成长、商业、服务、建筑业的发展,多路探索,逐步提高;通过农民跨区域流动就业,增加原始积累,锻炼培育人才,并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推动各业建设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3.实行有利于劳动力开发就业的发展政策。(1 )鼓励挖掘农业农村就业空间,国家在实行扩大内需的财政、信贷政策中,给农业开发和产业化经营,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以支持。(2 )实行鼓励创业、发展中小企业、劳动密集企业,促进较充分就业的发展政策,并改进或创造面向城乡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和制度,增大对有效率和活力的城乡非国有经济信贷投入力度。这样,既可多就业,也可促进经济增长。还可以此作为逐村群众分享发展成果,缩小收入差异和避免失业的最重要的社会稳定措施,辅之以现实可行的社会保障。不可强行把城市养老等保险制度移到农村。尽量减轻负担,保持企业发展活力。(3)以改善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市场流通、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 搞好小城镇建设,促进开发农业、服务乡镇企业,为农民进城镇务工经商提供便利。
4.以乡镇企业改制为动力,提高经营效率,推进发展和就业。就业依靠企业载体发展。一些集体乡镇企业,政企不分、产权不明,影响了经营效率,妨碍了发展,导致就业不能扩大,甚至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回流。当前要推动改革,一方面,分类搞好企业改制,除宜于拍卖、租赁的外,切实以股份制等形式,明晰产权,为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搞好政企分开,解决那种对企业自己不懂行,情况不明,却盲目决策,又不承担决策后果,造成投资、经营失误的问题。
5.继续支持劳动力市场发展,构造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城市和农村企业改革的深入,势必要以劳动力市场的深化发展来适应。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加强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硬件、软件建设,加大农村人口接受技能培训的覆盖面,以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规范管理,创造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城乡就业协调的机制、环境。
表2 三组县市乡镇企业近期发展和吸收就业的比较(1996年) (单位:亿元、万人)
1993年 1995年
产值当地就业外来就业 产值 当地就业
江苏吴县 231273 32119
四川广汉
67 14.9 0.3 14817
浙江乐清
3812 6.1 11215
余姚
7016 1.6 15920
广东中山 12131
39 24031
顺德 15828 30.9 30628
外来就业产值当地就业外来就业
江苏吴县2.7
28418 2.5
四川广汉0.674
9.6 0.8
浙江乐清7.2
14816 8.4
余姚2.5
25120 3.1
广东中山 46
30231 44
顺德 32
37028 32
表3 20个低收入县市乡镇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的比重(1996 年)
乡镇企业
个数(万)吸纳县内就业(万人)
产值(亿元)
总数29.95 152.7100% 599.4 100%
乡村集体 2.08 58.1 38 263.944.5%
股份制
1.07 10.5 7
68.4 11
个体私营26.79 84.1 55 267.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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