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的现实思考论文_韦耀宁

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的现实思考论文_韦耀宁

广西科技大学 545006

摘要:本文论及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对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分析指出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划分不明晰,收集不完整;分类不适应新常态,材料整理方式不规范;提供查阅服务不灵活,资源开发利用匮乏等;提出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依规办案严惩腐败同时形成了大量的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如何管理好案件档案,更好地发挥其更大功效,是目前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人员实践中务必思考的问题,以往“粗放”式的案件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用于新常态下的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本文对此进行探索与思考。

1 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重要作用

开展依规办案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作为真实记录办案工作过程的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对高校开展纪检监察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1.1案件档案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是记录纪检监察人员研究成果与历史史实的原始资料,是最可靠的情报源和信息源。任何办案进步均是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之上进行的继承和借鉴,高校纪检监察办案也不例外,通过案件档案了解过去和同期校内外对某案伯的研究情况,才有可能进行创新和发展,因此,案件档案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1.2案件档案是提高纪检监察质量的重要保证。查办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纪律,保持查办违纪案件工作力度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自身要及时了解所办案件的最新动向,还要不断掌握行业最前沿信息,充分利用同类或相关案件档案,将办案中取得的办法与经验充实到工作实践中,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1.3案件档案是评估纪检监察管理的重要依据。要评估办案工作质量、评价办案成果、考核纪检监察人员、衡量案件管理水平需要案件档案作为依据。高校案件档案记录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案情和案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文字、图表及声像材料。一所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得如何,从办案经费、人员投入、办案成果等各方面予以体现,而这些均可从案件档案中找到依据,从而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2 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划分不明晰,造成档案收集不完整。国家档案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案件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应重视案件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指导与监督,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然而,不少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并没有真正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缺少档案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办案人员对档案的认识与职责的不明晰,以及现实中各种原因考虑,案件档案材料收集从开始到结束的全程都存在散乱与不完整。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归档单位,往往收集到什么就归档什么,只是“二传手”,对得到的档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看不出,更谈不上指导,长期“粗放”式管理办法使得其认为,材料归档鉴定、整理那是档案人员事,导致许多重要材料未归档,造成案件档案材料收集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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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案件档案分类不适应新常态,材料整理方式不规范。随着高校查处违纪办案工作的新发展,旧的案件档案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常态需要。首先,体现在案件档案分类与归档范围。18年前1998年国家档案局发布施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将案件档案分为案件检查(调查)类、案件审理类、信访类共三大类,各类有其归档范围,但只对纸质材料进行规定,目前绝大多数归档材料均为电子文档,收集范围需要重新明确。随着新常态的发展,出现新的案件类材料,如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最新五大类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形成的纸质及电子材料;对此,尚未明确其归类,现实操作中没有统一规范,随意性较大,不利于日后检索利用。其次,体现在档案材料整理方式不规范。由于前期分类不明晰,给案件档案材料的整理造成较大影响,不能做到规范。

2.3 案件档案提供查阅服务不灵活,资源开发利用匮乏。作为案件档案,其价值不仅具有凭证作用,还具备查阅借鉴价值;但长期来案件档案的提供利用一直是特别谨慎,主要原因是涉及保密要求和个人名利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出于各种考虑未及时移交档案部门归档集中统一管理,即使归到档案部门也没有建立开放案件档案目录,从而造成案件档案信息资源长期被积压存放于档案库房,而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3 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健全案件档案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第一,为利于对案件档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改革管理体制,纪检监察部门应为案件档案管理主责部门,档案部门为协助管理部门,即在具体操作中,由纪检监察部门运用行政管理职能完成案件材料的收集环节,档案部门主要行使档案业务指导职责,体现在监督、检查和保管、利用等环节。第二,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深度沟通,建立健全一套规范性操作性较强的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协同做好案件档案管理的各环节工作。第三,通过全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案件组设立专兼职档案人员,构建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网络体制。在专兼职人员的职责中,要强调做好本部门、本专案组案件档案的归档检查工作,同时档案部门要定期对专兼职人员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和培训。第四,建立案件档案归档行政制约制度。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的联合,在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各环节实行行政制度约束,进一步确保案件档案的收集齐全;如申报职称评定时相关材料增加档案部门审核盖章环节等,同时,为保证案件每个环节材料齐全,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比例利用办案经费保障档案材料齐全归档。

3.2 建立科学分类大纲,明确归档范围,严格整理标准。案件档案类在我国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分类大纲,原有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原则及对照表已不能适应新情况,作为高等院校行政档案分类,主要是参照《高校档案实体分类办法 》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规范》两个规定,但也只对高校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分类作了一个宽泛的基本要求。为了适应现实反腐败斗争发展需要,要求全面完整地收集各类案件档案材料,必须进步明确其分类大纲,修订其归档范围,使立卷人能正确掌握归档对象及分类,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在整理时,在参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基础之上,可采取案件或卷为单位或二者相结合的整理方式,做好归档流程设计和规范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案件档案的主要归档单位,而各案件组为具体立卷人(可指定专人负责);只有设计一套操作可行的归档流程,才能保证归档工作规范化,确保相关材料的收集完整和标准化整理要求。

3.3 建立科学系统的案件档案信息数据库。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现代信息化管理需求,无论是纪检监察部门还是档案管理部门,案件档案电子信息资源都十分重要;二者可以通过信息对接处理,完善案件档案数据库,实现双赢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利用案件管理软件在行使工作职能过程中,建立了大量的案件档案数据库,通过与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系统对接,形成一个案件档案信息数据库,从而更有利于提供利用。

3.4 确保案件档案安全保密,提高案件档案利用率。《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指出:“已建馆的学校,对馆藏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的,除未解密可需要控制使用部分外,均应按国家规定,报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该条也应适用于案件档案。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馆藏案件档案进行鉴定,建立开放目录,以方便使用查询。因案件档案自身特殊性,在对其查借阅上要求更为严格,可根据工作实际,对案件档案查询利用审批权限上进行等级划分;如本校教职工查阅已开放案件档案,档案馆人员有权限办理;如需查阅复印没有密级的未公开的档案,可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作为案件档案一般是不应外借的,如是特别需要,则需经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审批,同时,为方便利用者查询,可采用先进的电子管理系统审批服务方式,提高案件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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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韦耀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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