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韩立君

浅析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韩立君

昌邑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 昌邑261300

摘要:土地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及人口的不断增加,各类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所需土地大幅增加,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愈加严峻的挑战。本文拟从昌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几点解决的对策及建议,希望对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问题;对策

1引言:

土地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及人口的不断增加,各类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所需土地大幅增加,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鉴于此,国务院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从严土地管理,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政策,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几次较大规模执法行动,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土地违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土地执法难这一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地土地违法案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面临的形势愈加严峻。因此探究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且也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2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执法监察依据的制度不完善,执法手段不硬

现行法律赋予国土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虽有制止权,但缺乏强制执行权,在实施工作中,对一些拒不配合调查、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没有现场强制制止措施,造成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的送达、现场制止等方面无计可施,在快速处置上没有实施手段,制止软弱无力,在立案查处实施强制执行或处罚时,往往涉及公安、城管、法院等多个部门,有时会出现各个部门不一致的情况,执行时间拉的过长,土地违法案件的执行难度加大。特别是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但实际上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的案件往往也是久拖不下决,甚至拒绝受理,使得违法用地状态无法消除,久而久之,违法用地越积越多,呈蔓延态势。

2.2执法监察缺乏必要的保障

一方面执法监察队伍力量薄弱。基层土地执法监察队伍人数与所承担的任务极不相称,既要查办违法案件,又要进行巡查工作,还要忙于日常的业务工作,的确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装备。受经费所限,基层土地执法监察队伍长期在执法车辆、摄影摄像器材、手持GPS定位仪等执法装备上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3缺乏宣传力度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虽经多年宜传,但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仍有差距。人们难以从思想上产生共识,而自觉抵制各种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持续地加大力度深入宣传,才能逐步深入人心,唤起全民的觉悟,形成人人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土地国情的良好氛围,防止土地违法行为发生。

2.4土地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为了适应土地执法形式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土地联合执法的文件,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发改、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电力、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共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但在实际运作中,其他部门和单位往往以这样难的理由推诿,不予配合,致使国土部门在查处违法用地中孤军奋战。实践中,一些部门和单位认为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是土地管理部门的事,以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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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地方政府成违法用地主体或幕后者

这类违法用地主要是县、乡政府划定的工业园区,受“政绩考核“的影响,以GDP为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体系下,各级地方党政机构,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在所谓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引导下,为了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纷纷划定工业园区,大规模圈占土地进行招商引资,却受土地供应计划指标限制及现行建设用地报批要办农转用,征用和供地审批,手续繁杂,周期长,而建设用地单位尤其是招商引资项目又等不及,只能提前用地、边报边用或干脆不报就用,造成大量的违法用地。此类违法用地,因为有镇街区党委政府参与其中,导致执法监察制止乏力、查处困难。

3解决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问题的相应对策

就以上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并结合相应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缓解和解决相应的问题。

3.1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建立多元执法制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公安、法院、发改委、建委、规划、城管、供电、工商、银行和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联合制止违法。国土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后,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及时通报建设、城管、供电等有关部门,建设部门不予核准开发许可,电力部门不予供电,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予贷款。在企业用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工商部门不予办理经营执照。各单位共同防范和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协同处理机制,变单一执法为联合执法,既做到信息共享,执法无死角,又极大程度震慑违法建设分子,可谓一举两得。

3.2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对于违法建设,查处不是目的,一味打压反而会适得其反,导致群众矛盾激化,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长远开展。基层国土部门要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知识、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利用横幅、土地知识小册子、宣传车进村居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知识,尤其是农村宅基地、设施农业的申请条件等和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二是宣传与执法有效结合,创新形式,和当地媒体建立信息直通车,定期召开由村居负责人、土地信息联络员参与的国土知识培训会,利用互联网建立集宣传、举报、查处、反馈为一体的服务网站等,切实增强广大干群的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依法护地意识。

3.3加强土地执法监察的保障。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建设。根据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特点和任务,改变目前监察力量薄弱的现状,增加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编制数额,配足配强人员,形成一支强大的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同时强化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执法监察能力、执法水平和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现有的条件下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装备条件,包括车辆、数据处理、通信工具、办案和培训经费等,以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在已有的技术手段基础上,开发应用更加快速、高效、直观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立体网络体系,建立基础地理数据和规划信息集成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违法用地数据库,实现市、区(县、市)、乡、村四级共享、共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立体网络管理平台。利用遥感技术和GPS定位技术发现和定位每一宗违法用地,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执法监察动态立体网络体系。

3.4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问责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土地使用管理责任状》,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的任免、考核、提拔和处分挂钩。实行土地违法情况与干部使用挂钩,与经济待遇挂钩。实行土地管理、耕地保护“一手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明确镇街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土地执法监管第一责任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严格按规定实施问责,切实加大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追究,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的移送,让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真正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有效化解地方经济增长与保护资源、严格执法的矛盾,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4结束语

当前,我国土地资源正处于紧张阶段,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土地执法的监督力度对于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与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密切相关,土地资源能否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关键是看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是否到位。因此,在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土地资源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切实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仅有利于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而且也有助于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佚名《安庆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2009年9月27日.

2、《国土资源执法难浅析》洪伟仁《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2010年1月6日

3、《县级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孔令功《国土资源报》2008年第11期

论文作者:韩立君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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