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论文,过程中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差距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目前社会上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就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的差距扩大的表现、特点、成因、衡量差距合理性的尺度及政府如何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及基本特点
收入分配差距目前国际上通常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基尼系数越小,越接近于收入的均等化;基尼系数越大,收入分配差距就越大,即距离均等化就越远。按此标准看看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的差距情况: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全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3,城市为0.16,农村0.26;最穷的20%人口占全部收入的6.28%,最富的20%人口占有全部收入39.3%。从这些指标看来,当时我国收入差距是非常小的。但到了1994年,我国城乡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由0.33变为0.434,城市由0.16变为0.37,农村由0.26变为0.411。最穷的20%人口占有全部收入的4.27%,最富的20%人口占有全部收入的50.24%[①],由此看来,我国收入差距急剧地扩大了。这是从总体上看收入差距的变化。
我们再从如下几个方面具体看看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化。
1.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根据有关专家1993年对全国7省市100家企业近万名职工的调查表明:人均年收入最高的商旅业为3045元,分别是人均年收入最低的工交业2114元和倒数第二位的纺织业2144元的1.44倍和1.42倍[②]。
另外,根据调查,广东199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8元。高收入行业的工资收入在全省52个大行业中,1995年月平均工资超过900元的行业有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邮电通讯业、仓储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租赁服务业、公共设施服务业、体育、综合技术服务业。这些行业的月平均工资为平均值的950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40%,其中,工资水平最高为航空运输业,月平均工资为1396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倍多。其次是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低收入入行业的工资水平在52个行业中,有10个行业的月平均工资低于600元,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507元,相当于工资水平最高的15个行业的一半左右。工资水平最低的是农业,月平均工资360元,只相当于航空运输业的1/4。
2.国有企业内部领导与工人的收入差距扩大
这主要是在一些实行承包的企业、公司。据调查,某市政府工程总公司,在近一年度月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奖金)分配中,总经理每月收入为6000-8000元,而工人月收入最低为1000元,年终超产奖分配:公司总经理18万元,普通工人2000-4000元,收入差距为90∶1,达到惊人地步。
3.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国有企业职工的人均年收入分别为4037元、2704元和2637元,三者之比以国有企业为1,即1.53∶1.03∶1[③]。
另外,根据有关单位对广州、河源、清远、珠海、茂名、佛山6市和省直37户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收入进行重点调查,1995年上半年企业经营者的平均收入为12495元,相当于同期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46倍。
低收入行业下岗人员月平均收入只有160多元。一些工业企业和商业饮食业,职工收入水平太低,生活相当困难。
三资企业和部分民营公司的职工,月收入在2000-5000元。外资独资公司中方雇员月平均工资都在3000元以上,部门经理的月平均工资则高达6000-7000元。广州市某外商独资计算机公司,月人均帐面工资高达万元。
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差距很大,低收入的个体出租司机,月收入也在2000-3000元,高的如私营企业的老板,有的资产可达数百万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目前,我国收入最高的是下列几种人:(1)私营企业和个体户;(2)“走穴”演员和组织演出的“穴头”,有的演员一个晚上唱几支歌曲纯收入就高达6万多元,这相对于许多职工和干部的收入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3)合资企业中方负责人及白领人员;(4)乡镇企业的承包者;(5)建筑公司及建筑工程队的承包负责人;(6)律师与高级厨师,年收入最低10万,高的达几十万元。
4.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1995年的1.72∶1扩大到1994年的2.54∶1。近五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年增长率为2%,而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年均增长为5%以上;(2)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差距由1985年的2.24∶1扩大到1994年的3.20∶1;(3)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差距由1985年的6.03∶1扩大到1992年的6.93∶1[④];(4)从城乡消费结构升级换代的时间差距来看,199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4元,扣除物价变动因素,相当于1980年的454.49元,再扣除5%的扩大再生产费用,折合生活费收入为431.77元,这与1980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39.40元大体相当,即同城市现有消费水平相比落后了整整12年[⑤]。
5.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1)从不同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看,1994年按省份统计的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的广东省人均4277元,与最低收入的内蒙古人均1712元之比为2.50∶1;(2)不同的省份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如1993年深圳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高达7070.5元,比广东省平均水平高出65%以上,比最低收入的内蒙古,高4.13倍多[⑥];(3)再从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域来看,1995年,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人均GDP差距分别为1745元和2027元,预计到2000年将上升到2770元和3220元。另据统计,1994年东部、中部、西部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以西部地区为1)扩大到2.80∶1.3∶1。目前,全国593个贫困县90%集中在西部地区,7000万贫困人口约6/7也集中在西部地区。
从上面分析看,当前收入分配差距有如下几个基本特点:
一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速度太快,从1978年全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0.33到1994年即经过16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基尼系数已达到0.434。这个差距甚至比资本主义国家都高,比如日本的基尼系数1979年仅为0.2700,比利时为0.2496(1978年),西德为0.3000(1984年),瑞典为0.3060(1981年),荷兰为0.2932(1983年),韩国为0.36(1985年)。
二是从收入分配的差距程度看,基尼系数0.434已超过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的中等不平等程度。“如果用城市29%的高收入户的平均收入与农村20%的低收入户的平均收入相比较,中国1995年初的贫富差距达10倍以上,若按居民拥有的金融资产计算,1995年初的中国居民高低收入户的差距也大体在10倍左右[⑦]。
三是个人财产收入增长非常迅猛。1993年比1985年增长了12.2倍,平均每年增长52.3%。“以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存款、各种有价证券和手持现金)为例,199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为8064元,总额达1.8万亿元,但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贫困型居民家庭人均水平为平均数的11.3%,而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富豪居民家庭的人均水平则为平均数的10.5倍,是贫困型家庭的93.3倍”[⑧]。
四是收入差距扩大的结果,在社会上形成了富裕层和贫困层。1994年全国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有440万人,10万元以上的100万人。另据报导,目前我国的百万富翁已超过200万人,在大城市中16.1%的私营企业主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占全国人口不足3%的高收入户的储蓄存款3000多亿元,占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的20%以上。此外,根据有关专家计算,1995年农村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530元,在这条线以下,1995年农村贫困人口为6500万,即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其贫困率占全国人口的5.32%,占全国农村人口的7.1%,这是绝对贫困,而不是低收入标准。在城镇也有2000多万贫民存在。大量亏损的国有企业中,仍有数以万计的职工每月仅能得到100多元的生活费。
二、收入分配差距原因的分析
形成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因素作用的结果。
1.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过去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为收入分配差距提供了条件。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方针,形成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等。不同所有制的经济形式与其相适应的有不同的分配形式,这在客观上就要求除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外,必须承认部分非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由此也就不能排除有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获得较高的收入的合法性,从而形成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因而在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任职的职工的收入就会明显高于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
第二,国家对传统的收入分配体制进行了改革,分配原则与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表现在:(1)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实行多种分配方式,资金、技术、管理、风险、机会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从而使行业之间因为资金占用、管理、技术水平、风险程度的差别而形成收入上的差别。(2)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企业在逐步改革产权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实施以市场效益、岗位贡献等为依据的新的工资分配制度,其结果是:不同企业的职工因其企业效益不同,而有不同的收入;就是在同一企业内部,不同职工因岗位不同,技能及贡献不同,所得的收入就不同,从而收入差距扩大。(3)在强调按劳分配为主的同时,非劳动收也取得了合法性,如租金、利息、经营性收入等,尤其资本收入的增长更具有不平等性。(4)国民收入分配不断向个人倾斜,到1994年个人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例已超过70%,而这部分国民收入分配已不仅仅是按劳分配了。
第三,国家根据产业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确保国民经济一些重点行业的优先发展,如对能源、通信、计算机、电力、航空等实行政策倾斜,在税收、信贷、增资政策上给予优惠,使这些行业获取较高的收益,职工也相应提高了收入,从而使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拉开了差距。
2.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形成的主要原因。(1)农村体制改革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了农村工业化迅速兴起和蓬勃发展,除了第一产业以外,第二、三产业也发展起来了,相应地使农村居民的收入构成发生了变化。根据有关统计,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从1987年的85%降到1994年的64%;而来自第二、三产业的收入,从1978年的8%上升到1994年的30%。由此看来,农村居民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是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低于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所致。因此,只有农村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工业化、城镇化,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别。(2)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虽然国家多次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但很快就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据有关专家测算,1990年至1992年,农业通过剪刀差形式转移出的剩余价值分别为969亿1350亿和1647亿元。(3)农民各种不合理的税收、摊派负担加重。(4)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自然资源和资金、技术、经济基础和经济结构等经济资源不同的制约,使农村经济发展远不如城市。
3.中国的改革采取渐进式的道路是成功的,但是这种双轨制的存在也带来了负效应。(1)使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尤其是有些掌握国家计划价格物资的人,为了个人的私利每年获取数以百万、千万甚至千亿计的“租金”而成为暴富;(2)双轨制的存在使一些人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使权力资本化。比如有些建筑工程在发包过程中,建筑公司或工程队要承包到某项工程就必须拿出工程造价的2-5%的工程介绍费,据报导,仅此一项,每年就有200亿元落到工程主管部门某些人的腰包。有些工程队要想得到某项承包工程而对工程主管人员发送“红包”。
4.机会垄断造成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从而形成收入差距和收入差距扩大。相对于人的需求来说,任何物质资源都是相对短缺的、有限的,竞争过程中的位置资源也是有限的,当某种优厚的资源位置或某种资源优厚的行业被社会某一群体所垄断后,他获得的收入就远比资源不丰厚的行业高出一倍甚至几倍。比如电力、煤气、邮电通讯、金融、航空等行业,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这些行业工作才几年,月收入就3000-4000元,年收入达5万至6万元,而工资水平最低的农林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只相当于航运业的1/4。又如城乡分割的两种户籍制度,人为地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严格地区分为两个难以逾越的壁垒。户籍在农村的人口进入城镇公有制经济做工并享有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待遇就成为很难的事,而在城镇的人口对公有制内的各种就业位置及相应的各种待遇以至资源的分配,便形成了机会的垄断,由此而形成收入差距。
5.现行税收制度的不健全也造成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据统计,199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工商税收入总额的比例仅为1.6%。对于那些高收入和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大户、国有集体企业的承包者和经营者、包工头、经纪人、影视歌星、新办公司的经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外资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的中方高级雇员等的收入的征税手段较落后,漏洞较多。
6.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超前,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在企业经营机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过早地强调了企业自主分配,从而造成分配失控,收入差距扩大。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分配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报告中强调的是要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但我们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刚刚试点,多数企业产权制度没有理顺,政企没有真正分开,企业各种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过早地强调了企业自主分配,实践上导致分配失控,企业可以不负盈亏的责任、无论盈亏照样发放奖金和各种实物。有的学者指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简政放权承包制等项政策措施,财富或财产的实际占有和控制部分地就从国家手里分离出来了,财富的名义分配与财富的实际占有和控制已不再一致。其严重效果是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据统计从1982年至1992年10年间,有5000亿元资产流失。
可见,我国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既受经济增长的影响,又有经济体制变革转型过程的多种复杂因素,而重要的是双轨制的并存、国家的调控手段和配套改革措施滞后所致。
三、收入分配差距的合理性及其差距过大的严重性
分配原则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既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这就意味着还有非主体的非社会主义经济存在,要求除了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承认非社会主义分配方式存在的合理性。
首先,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存在着以下几种收入差距的合理性。
第一,按劳分配原则的真正贯彻必然产生收入分配的差距。因为“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的特权”[⑨]。所以,真正的按劳分配,就是有差距的分配,有高收入与低收入差别的分配。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的劳动而先富起来的政策,正是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下产生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
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非公有制的范围内就存在着按资分配的收入。投资于产业、商业、股票、债券等,就产生按投入资金的多少取得相应的收益,如股息、红利和利息,以及银行存款所得的利息,这是凭借资金所有权获得的资金收入,资金投入越多,收入就越多,没有投入就没有收入,这种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和保证下的按资分配的收入更容易产生收入高低悬殊的差距。此外,在公有制企业中由于拥有或使用的生产资料的质量和数量不同,占有的自然资源不同,就会形成级差收入,除按章纳税或上缴利润外,所形成的企业收入中,有一部分会转化为该企业的职工个人收入,这种收入也不是由劳动者的劳动所带来的,而是由于拥有优越的生产条件而又被垄断获得的,这也属于资金或资产收入。
第三,合法性经营收入形成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
其次,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存在着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性。
这种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而导致工农收入的差距。根据报导,1993年农民人均得到农产品提价的利益为107.7元,而人均受工业品提价的损失为119.4元,两项相抵,农民实际人均损失13.7元[⑩]。
第二,“脑体倒挂”形成收入分配的差距是不合理的差距。那些在三资企业和部分民营公司任职的职工,月收入3000-5000元,而在我国一个赫赫有名的核潜艇总设计师、大科学家,月工资收入才1200多元。社会上流传的“造导弹的不如卖鸡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俗语,在很大程度上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脑体倒挂”这一客观现实的反映。
第三,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有相当部分亏损的企业维持不了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了最低生活水平,这样的低收入是不合理的。
最后,非法收入所形成的收入差距。社会上人们把这一类收入叫做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如权钱交易收入、卖官收入、非法经营收入、偷税漏税收入、利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收入等所形成的收入是不合法的收入。
从我国现有的各种统计资料分析,由正常的合理收入所形成的收入差距并不大,其基尼系数为0.23左右。但非正常的非法收入所形成的收入差距却大得惊人。有人估计,1992年仅各项寻租租金总额就相当于当年国民收入使用额的1/3,超过居民消费基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和一些非法经营者的非正常收入,不仅其数额巨大,而且分配在少数人手中。
物质利益是在人类社会中人们的根本利益,社会各种矛盾的冲突归根结底集中在物质利益的分配不公上,在有限的物质资源和财富分配不公平,尤其一些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非法谋取财富,而一些处于无权地位的普通平民百姓的收入却较长时间处于低下状况下,就必然产生强烈的不满,可能诱发社会的动荡。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刘易斯曾评价说:“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社会动荡混乱的方面”[(11)]。因此,对当前我国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和不公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其严重性,绝不能掉以轻心,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对策
我国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既然一方面是在现有既定的分配原则和政策下产生的合理的高收入和低收入,和不合理的高收入和低收入,另一方面又存在非法的收入。我们在治理过程中就应当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在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基础上,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为此,要保护合法收入,努力提高低收入、调节控制过高收入,依法打击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具体说,应采取以下对策:
1.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尽快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改革。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关键是要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只有具备了这三个最主要的前提条件,企业才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才能自我约束,才能合理分配,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
2.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企业真正自主经营后,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建立由“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的工资分配机制。为此:(1)政府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给企业提供一个市场上劳动力价格的信号,为企业制定合理的工资水平、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服务。如深圳市实施工资指导线一年多来成效显著,他们的做法和内容是:一以工资增长率18%作为工资增长基线;二是以工资增长25%作为工资增长预警线,企业经营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也可以相应提高,但工资增长不能过快,工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工资预警线是一种危险信号;三是以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作为工资增长下限,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工资增长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工资标准。他们确定“控两头,调中间”的工资调控体系,规范了工资增长行为,宏观调控成效显著。(2)逐步推行劳资双方参与的企业谈判工资制度;(3)充分发挥工会在这方面的作用。
3.通过税收政策和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等调节社会收入分配。(1)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行累进税制,高收入的人必须交纳高税款甚至征收巨富税,控制按资分配的比重,使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缩小。(2)通过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储蓄存户实名制,对个人收入实行监督、限制非法收入。
4.逐步缩小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这些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他们的先决条件不同而造成的,如政策因素、管理制度、所处的地理条件等不同所造成的。也就是说由于机会不均等,缺乏平等竞争的条件等因素所致。由此,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将会长期存在,我们只能逐步缩小差距。为此:(1)要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尽快取消价格双轨制,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2)政府要对垄断性行业及部门的收益分配进行必要调节,如规定较高的税收和职工收入分配调节政策。(3)对租借、使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及个人要征收资源税和补偿税。(4)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落后,而经济发展落后集中表现为发展农业的条件落后,二、三产业发展落后所致,根据统计,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约40%来自乡镇企业,其中沿海发达地区已达80%以上,而西部地区却不足8%,就足以证明。为此,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重点是扶持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交通运输、电力、通信、水利建设和教育事业,为这些地区发展现代化农业和乡镇企业提供先决条件。二是切实采取措施,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增加农民的收益,同时要严格限制对农民各种不合理的税收和摊派。三是要规划农村城镇建设,加速城镇化进程。四是分别设立农村和城镇贫困线,对贫困线以下的家庭进行救济。
5.确立从政策上和制度上保证哪些具有较高学历、较高文化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并对社会、国家作出较大贡献的人的收入远高于一般职工的收入,以真正体现人力资本的作用。
6.对那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富和非法经营者要依法坚决进行打击制裁。
本文1996年12月收到。
注释:
[①] 引自赖德胜《当前收入差距缘何扩大》,《经济学消息报》1996.1.26。
[②][④][⑥][⑦] 见翁杰明等主编:《1995-1996年中国发展状况与趋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7页。
[③] 引自《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企业职工内部关系和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
[⑤] 引自马洪、孙尚清主编:《1993-1994中国经济形势与展望》,中国发展出版社,第269页。
[⑧] 靳共元:《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研究的新进展》,《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8期,第27-28页。
[⑨]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页。
[⑩] 钱津:《关于低收入问题研究》,《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8期,第32页。
[(11)] 刘易斯:《发展计划》,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