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 200122)
【摘 要】 根据现行规范及笔者所设计高层住宅项目的地下车库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包括消火栓、喷淋等消防系统进行分析。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消火栓;喷淋;机械停车库;消防灭火系统
【中图分类号】TU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7)24-0241-02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化发展,人均汽车拥有量不断的攀升。大型汽车库及地下车库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小区而言,为保证小区居住环境优美,有限的地面面积多用于环境绿化,景观,为解决停车问题,住宅小区多设有大型地下停车库,停车库的上方为数栋高层住宅楼。地下停车库的面积比较大,由数个防火分区组成,停车数量大多都超过300辆为I类地下停车库。现以如下项目为例:
某大型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约58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59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8340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37655平方米。地下一层为汽车库,局部为机械车库,局部战时为人防物资库。机动车停车位有1248辆。本文根据该大型地下车库的消防设计提出个人的一些观点,供大家探讨。
1.消防系统的设计
本工程地下车库面积约37655平米,停车位为1248辆车。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以下简称《车规》)3.0.1条停车数量超过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米为I类地下停车库。
根据《车规》7.1.5条规定I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7.1.8条规范规定I类汽车库、修车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相应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且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7.2.1条规范规定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机械式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7.2.3条规定I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宜采用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
根据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以下简称《喷规》),I类地下车库所需设置的消防灭火系统有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及灭火器。对应的消防系统用水量为:
室外消火栓:20L/s,火灾延续时间2h;
室内消火栓:10L/s,火灾延续时间2h;
自动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38L/s,火灾延续时间1h。
2.消火栓系统的设计
消火栓系统的设置位置除应满足地下车库两个相邻消火栓充实水柱必须同时到达室内任何位置外,还应满足设置位置应处于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且消火栓的设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在实际工程中,消火栓一般布置在汽车车道两侧,在不影响汽车行驶和停泊前提下,固定在结构柱或短墙上,如图1。消火栓箱可采用钢架固定,短墙可由建筑专业加设。
图2 立体停车位喷头的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3 立体停车位喷头的剖面布置示意图
4.自动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
喷淋系统根据《喷规》附录A确定汽车停车场为中危险级Ⅱ级。且按5.0.1条规定中危险级Ⅱ级喷水强度8L/min•m2,计算面积160m2,设计用水量按8*160*1.3/60≈28L/s考虑。
但根据《车规》7.2.3条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以下简称《泡规》)的规定。根据《泡规》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设计参数有如下规定:
7.3.4条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作用面积应为465m2;
7.3.5条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7.3.6条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7.3.9条 泡沫-水湿式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根据《泡规》要求计算面积为465m2,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则设计用水量计算得6.5*465*1.3/60≈66L/s。这与《喷规》的要求有较大差异。
按照《泡规》第7.3.4条条文说明关于作用面积认为:油品等液体火灾,不但热释放速率大,而且会产生大量高温烟气,高温烟气扩散至距火源较远处时还可能启动喷头。因此,开放的喷头数量可能很多,开启喷头的总覆盖面积比着火面积要大,甚至大很多。因此,规定作用面积应为465m2。但是此条规范条文根据的灭火试验做的是油盘火灭火试验,而不是地下车库汽车库灭火试验。试验的偏差在于:汽车类火灾有油类火灾,也有电气火灾,但还有一个壳体,不同于油盘。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油盘火蔓延速度特别快,温度上升也特别快,喷头开放的数量也较多,作用面积也会较大。
按照《车规》第7.1.5条条文说明,在调查15次重大汽车库重大火灾案例中,消防最多使用4只水枪(每只水枪出水量约为5L/s)扑救汽车库火灾,20min约20L/S就将火扑灭,最大的火场面积237m2的案例是一座四级耐火等级的造船厂汽车库。以上说明造成重大火灾是靠灭火器灭不了而发展为大火灾的,若设置水喷淋就不会发展为大火灾。且这些案例发生大火灾靠消火栓就能把火扑灭。也说明设置水喷淋是可行和有效的,不会对车库造成严重损失。
综上所述对于汽车库火灾,如果喷头能及时动作,火灾能基本限制相对小面积的范围内。只要每辆汽车都有喷头保护到,且喷水强度到位,可以认为满足灭火要求。因此,笔者认为,汽车库喷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可以按照《喷规》的规定设计,即按中危险II级考虑,喷水强度8L/min•m2,计算面积160m2,设计用水量为38L/s(本工程按照机械车位考虑)。
5.结语
地下车库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是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经常会遇见的问题。
现在的汽车库规模越来越大,汽车库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如何安全、经济、合理的消防设计是火灾发生时能否及时迅速扑灭火灾的关键。上述为笔者在实际工程经验中的一些浅显见解,由于笔者水平所限,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版)
[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5]崔宪文《浅议车库泡沫—水喷淋系统设计参数》
论文作者:严沸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7年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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