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全球化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差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自由贸易、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以及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在促进全球资源配置的同时,对各国经济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众多的影响中,收入分配是各种影响中最突出的方面。收入分配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而且还应包括发展中国家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和发达国家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倡导经济全球化的比较优势理论与经济增长理论都认为收入差距会缩小,但现实情况却是无论国别间的差距还是国内的差距都在扩大。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分析。
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从理论上讲,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必然会促使世界市场上要素价格趋于一致。但现实情况却是,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如果说资本还存在着利润率平均化趋势的话,在劳动力身上却没有看到工资有趋同的迹象。有人认为这是由于劳动力的全球自由流动还存在着一些障碍,但是如果资本是自由流动的,生产可以自由地转移场所,商品可以进行自由流动,不一定需要劳动力流动也能实现世界市场上要素价格的均衡。例如出口商品就是一种形式的劳动力出口。所以收入差距的存在一定另有原因。
1.直接投资中的劳动生产率、劳动标准
发达国家投资于发展中国家,利用了其廉价的劳动力,而劳动力的生产率并不低。决定劳动者产出的不仅依靠劳动者本身的素质,还要依靠投资的技术,如果跨国公司仅仅是将其作为一个生产工厂,投资的目的是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因而不转移技术,甚至不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那么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当然很难与发达国家劳动者相比。跨国公司一般对新技术进行控制,根据姚洋等(2001)的调查,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通过人员流动等途径而不是技术引进的方式在起作用(注:姚洋、章奇.中国工业企业技术效率分析[J].经济研究,2002,(10).),这也说明了发展中国家依赖引进技术的局限性。外资企业对发展中国家劳动者整体劳动生产率提高所起的作用不大,往往还从其他所有制企业挖技术人才。在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其中跨国公司对技术扩散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因素。
即使如此,与发展中国家劳动者获得的工资相比,他们的劳动生产率是足够高的。例如,1990年拉美国家制造业劳动者与发达国家制造业劳动者平均劳动生产率差距为1:2.6,而工资的平均差距为1:6(Meller 1998),这说明劳动生产率不足以解释它们之间的工资差距。另一个证据是在同一个跨国企业中,劳动生产率相似的发展中国家员工与外方员工却存在着较大的工资差距,这一问题已经引起许多的争议,它说明要素价格的趋同还有相当漫长的路要走。
其他因素如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垄断、工会力量微弱也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在劳动力买方垄断的情况下被进一步压低了。在发展中国家的就业机会有限,同时又存在着过剩的劳动力供给。廉价的劳动力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条件。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家外资企业是某一地区少数效益好的企业之一,这样企业在工资决定上就处于垄断地位。而且,劳动者一旦被雇佣,就要在长期内为企业服务,因为出现其他更好的工作机会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即便有,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也会造成劳动力流动的困难。结果,企业主可以按照劳动力供给曲线来决定工资,而不是像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工资由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同时决定。那么,为什么供给方没有市场势力呢?工会组织的匮乏这一事实进一步降低了供给方的谈判力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政府和劳动者往往忽视了劳动关系问题,他们将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与技术一样,看作是先进的,是值得学习的模式。外资企业中很少有工会存在。即使有,它的功能也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作为劳动者利益代表的工会很难与来自外国的老板沟通,更不要说是讨价还价。在法律上,也没有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劳动者一些基本权利。例如,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的罢工权没有法律保障,使得被雇佣的职工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利。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工资极其低下。按照新古典的分配理论,工资应该与劳动者的边际收益产品(劳动力的边际产品与产品的边际收益)相等,如果工资低于边际收益产品,就认为存在着剥削。这种意义的剥削不同于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剥削概念。即使按照新古典意义的剥削来看,在全球化过程中,也存在着工资支付低下的问题。
与上述剥削问题相关联但决不能等同的是劳动标准问题。劳动标准包括自主结社、集体谈判、平等就业、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发展中国家本国企业的劳动标准一般较低,低的劳动标准是发展中国家固有的问题吗?不是。在跨国投资的中小企业中也存在这一问题。发展中国家劳动标准低的原因在于其经济的长期贫困落后,而贫困落后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与上一次全球化过程中的殖民掠夺分不开的。
2.国家贸易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按照新古典的收入分配理论,影响工资高低的因素还有产品的价格。在全球化的形势下,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能否获得合理的价格,将影响到劳动者的收入。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原材料、能源等初级品,但是作为初级品,其价格在世界市场上往往被低估,这里存在着不等价交换。如果不进行低价销售,发达国家就不愿意接受。伊曼纽尔和阿明的不等价交换理论认为,由于发达国家垄断势力的存在,国际市场上存在价值交换的不等价现象,即发达国家以较少的国民劳动换取发展中国家较多的国民劳动的现象。但是,并非所有原材料、能源生产国出口的产品都被压低价格,而是生产者界定了产品的价格。如果生产者是发达国家,其价格就不会被压低。从历史上看,木材和石油虽然都是原料,石油的价格较低,而木材价格较高,因为木材主要由北欧和北美等发达国家出口。英国把印度和澳大利亚分别变成英国纺织业的棉花供应地和羊毛供应国,但是在一个国家这种原料出口生产导向了不发达而另一个却导向了发展。今天的全球化也没有改变这种格局。90年代以后,大部分初级品的出口价格普遍下降,但发展中国家初级品出口价格下降得更多,即使有的年份价格又上升,发展中国家商品上升的幅度也小于发达国家。
如果发展中国家转向生产和出口高价格商品(先是纺织品、钢等制成品),这些商品很快又会变成低价格商品,因为现在是不发达国家在生产它们。从劳动者的收入角度考虑,不等价交换使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长期低下。而且不等价交换有累积性,不等价交换决定了不平等发展。
另一方面,在今天的全球化过程中,低附加值制成品出口价格过低经常被视为发展中国家为获得更多贸易利益而主动采取的策略,又会被扣上倾销的帽子,遭到发达国家反倾销的制裁。因为发达国家认为这样的低价会损害本国生产同一商品的生产商和劳动者的利益。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低价主要来自其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而很少是政府补贴的结果(倾销的真正含义)。而低的劳动成本虽然可能来自低的劳动标准,但却无法证明劳动标准与贸易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低的劳动标准不一定会推动出口,反而会损害长期的经济效益。根据经合组织1996年发表的《劳动标准与贸易》的报告,无法证明劳动标准与全球贸易表现(或者外国投资)存在着实际的联系;同样不遵守核心劳动标准会造成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观点也无法实际证明(注:周长征.全球化与中国劳动法制问题研究[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3-114.)。且低劳动标准也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本国企业的行为,更应该受到指责的是推行全球化的跨国企业和发展中国家贫困落后的历史根源。提高劳动标准虽然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劳动者收入的提高,但劳动标准的提高是长期的历史过程,如果不顾实际地与发达国家标准看齐,则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业,从而使劳动者提高的收入不能长久地维持下去。其实,发达国家并非出于社会公道来关心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标准,而是要通过迫使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提高劳动标准来使其劳动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不断加强,正如上面所说,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低价销售,因此,表面上看到的主动卖低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行为。退一步说,即使通过低价销售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但利益的归属者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全球化环境下主要是外资企业),而在企业主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等价交换”,发展中国家劳动者与发达国家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
从发达国家来看,由于存在贸易保护和反倾销策略,其劳动者的利益不会受到很大的损害,虽然这种保护对发达国家的长期发展并非有益。在发生贸易纠纷时,获胜的往往是发达国家。这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缺乏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发达国家控制着国际贸易的规则。例如在1980年7月——1995年6月世界反倾销税案件中,美国、澳大利亚、欧盟、加拿大提出的案件分别占28.2%、25.4%、17.5%和16.8%,而在获胜的案件中,它们分别占37.2%、19.6%、14.2%和19.3%(注:[英]阿兰·鲁格曼.全球化的终结[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99.),从中可以看出主要是发达国家在运用这一手段来保护本国的企业,同时它们在国际争端中获胜的可能性非常高。一旦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制裁,则出口部门的劳动者会受到冲击,甚至面临失业的危险。实际上,从发达国家进口商品的价格变化可以说明问题,如果进口价格没有显著下降(由于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则说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导致发达国家本国产业受损就没有道理。以美国为例,如果1995年的进口单位价格指数为100,则1999年、2000年、2001年分别是93.4、99.4、95.9,高于世界进口单位价格指数平均水平(分别为85.1、86.2、83.3)(注:数据来源《国际统计年鉴2002》。)。而从工业制成品出口价格来看,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价格变化也缺乏竞争力,以1990年为100,1975年、1995年、1999年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价格为55、111、89,发达国家为46、110、94(注:数据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2002》。)。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比重不大,因而对发达国家的竞争影响很小。
从比较利益和长期发展的角度,发达国家的劳动者可以从消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商品中获益。贸易保护无助于提高他们的国际竞争力。如果他们能够迅速提升自己的技能,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并出口海外,那么,发达国家的劳动者和发展中国家劳动者都能从贸易与全球化中获得好处。Bhagwati(1998)从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价格变化,发达国家国内需求等方面说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不会对发达国家劳动者带来负面影响。但是,这一理论推想却受到现实制度的约束。发达国家的劳动者尤其是一些工会组织同样反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反对发展中的低劳动标准。由于本国资本投向海外和来自发展中国家进口产品的竞争,发达国家劳动者的就业状况恶化,因而迁怒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他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造成发达国家劳动者失业增加和工资下降的罪魁祸首不是南方和东方的廉价工人,而是从全球化中获利的大企业。
3.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
如果通过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贸易不能缩小不同国家劳动者的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差距的存在又会进一步激发劳动力在国际劳动力市场上的跨国界流动。流动的结果会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吗?首先取决于流动的规模大小,如果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为追求更高的收入,大量进入到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市场,则发展中国家国内的劳动供给减少,劳动者的工资会相应提高。而发达国家则由于劳动供给增加,在劳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水平会下降。这样一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劳动者的收入差距会缩小。如果流动的规模较小,则不会对两国的整体工资水平造成多大的影响。其次,取决于劳动力的结构,即流动的是高技能劳动者还是低技能劳动者。如果从发展中国家流出的是低技能劳动者,则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两国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可能会缩小。如果从发展中国家流出的是高技能劳动者,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会因缺乏高技能劳动者而陷入发展的困境,从而大部分劳动者收入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下降。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经济则会受益于流入的高技能劳动者,从而使得劳动者的整体收入水平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两国劳动者收入差距的扩大。
但是,在目前的全球化过程中,劳动力跨国界流动受到很多的限制。发达国家劳动者反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认为是他们导致了自己收入水平的下降。其实,流入到发达国家的移民从总体数量上依然只占发达国家就业总量的一个很小的比例,对劳动者的收入、失业的影响不大(Bauer and Zimmermann 1998)。其次,高技能劳动者自不用说,即使是低技能劳动者,也并不一定就与发达国家的劳动者形成替代和竞争的关系,很大一部分是互补的关系,这样,就不会对发达国家劳动者形成威胁。但是,现实情况是出口劳动力与出口商品相比,对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宏观经济效益要小一些,对整体收入分配差距的解决也影响不大。
总之,由于上面分析的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各种因素以及国内、国际劳动力市场上的势力不平等、不充分竞争性,发展中国家劳动者并没有因经济全球化而获得更多的好处,发展中国家劳动者和发达国家劳动者的工资差距依然存在,说已经缩小还为时过早。
二、发展中国家内部、发达国家内部的收入差距
伴随着经济开放和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也逐渐严峻起来。很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差距已经扩大了。收入差距与发展中国家阶级结构的变化有关,而阶级结构的变化要追溯到殖民地的统治时期,上一次的全球化改变了发展中国家的阶级结构,并使其产生长远的影响(注:例如,Wolff分析了殖民统治对非洲国家阶级结构的影响,并将其与战后非洲国家经济的长期落后相联系。),而新的一轮经济全球化则使阶级结构又发生新的变化,改变了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从而拉大了收入差距。
为什么全球化会给不同的阶级带来不同的影响呢?首先,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在发展中国家逐渐稳固,资本主义生产的范围扩大了。外资的进入使原有的发展中国家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受到冲击,很多企业破产或被兼并、收购,并产生了大量的失业工人。这些工人要寻找新的生活出路,到外资企业工作是他们的一条重要选择。而少数生存下来的企业则受益于全球化的开放环境,企业主从中获得了很大的利益,逐渐成长为新兴的资产阶级。
其次,许多外资企业为吸引一些高技能人才,为他们提供了相对较高的工资,并晋升到高级职位,但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收入较低。虽然同是劳动者,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却比对外开放前扩大了。有人认为,劳动者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因为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的需求结构随着全球化发生了变化:对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相对增加,而对低技能劳动者的需求相对减少,所以,高技能劳动者的工资远高于低技能劳动者的工资。诚然,技能高低确实是产生工资差异的因素,但是它并没有说明差异的全部。我们看到,外商在投资过程中对低技能劳动者的需求是非常之大的,但对他们的工资支付却没有让市场供求来决定。因为外商看清楚了这一事实:低技能劳动者要谋生,只要工资能够维持其最低生存,就会接受这一工作。另外,由于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本培训资源的缺乏,低技能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很难获得提高。而全球资本生产正是要求这样的低工资、低技能者大量存在,全球资本家希望将发展中国家变成资本生产链条的一个加工工厂、并且长期存在下去。
无论是新兴的企业主还是外资企业中的白领阶层,这些少数幸运者对于全球化都持欢迎、赞同的态度,因为他们是受益者。鉴于此,一些学者提出,要重新分配这些对外开放的收益(王绍光2002)。但是,在既定的阶级结构已经形成的条件下,重新分配利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而且,这已经不是发展中国家单独能够解决的问题,它受制于全球资本主义的生产结构。
今天,在发达国家内部,收入分配差距也在扩大,这同样是全球化产生的后果。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发达国家的对外投资高涨,许多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造成国内产业空洞化。一方面,发达国家传统产业中工会组织活动下降,无法维护工人的利益,劳动者大量失业,甚至包括一些高技能劳动者;另一方面,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获得大量的利润,他们大部分时间仍生活在发达国家。通过贸易和投资的利润汇回,垄断资产阶级和劳动者的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减少)加剧了。而且,这些大的垄断资产阶级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在税金最低廉的地方纳税,但生活在最美好的地方,他们成为昂贵的基础设施福利的“搭便车者”。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劳资关系的比较来看,发达国家的劳资关系更紧张些,这也是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寻找温和的劳资关系的原因。同样,发达国家内部也存在产业结构的升级,存在由于就业人员的技能结构变化导致的收入变化。在劳动力跨国界流动方面,如果流入发达国家的是低技能劳动者,低技能劳动者的工资可能会下降,从而发达国家内部不同类型劳动者的收入差距会扩大。反之,如果流入的是高技能劳动者,高技能劳动者的竞争加强,而又由于低技能劳动者和高技能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对低技能劳动者的需求会上升,这会有利于发达国家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
三、总结
本文从发展中国家出发,分析影响开放条件下低技能劳动者工资的因素,认为跨国公司投资过程中的技术扩散与发展中国家劳动生产率是相关联的,而工资高低还受到不等价交换的贸易条件影响。此外,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垄断、工会组织率低下都会对工资有向下的抑制作用。这些都导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劳动力跨国界流动在存在限制的情况下,也不能缩小收入差距。其次,在发展中国家内部,由外资进入带来了既得利益者,使一部分人资产增加,而雇佣劳动者阶层的数量却扩大了。全球生产基地的形成也具有累积的效果,使发展中国家的雇佣劳动者受世界资本家的剥削,地位长期得不到改善。不同技能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并不是技能本身所能说明的。最后,面对来自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竞争、海外移民的增加以及发达国家海外投资的扩大,发达国家低技能劳动者的收入下降了,从而出现了发达国家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但这种扩大的“罪魁祸首”并不是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而是推行全球化的资本家。
标签:收入差距论文; 标准工资论文; 工资结构论文; 全球化论文; 贸易结构论文; 商品标准论文; 投资结构论文; 收入分配论文; 发展中国家论文; 发达国家论文; 发展社会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