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与中国电信服务业发展策略研究

入世与中国电信服务业发展策略研究

杨波[1]2001年在《入世与中国电信服务业发展策略研究》文中认为进入90年代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电信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电信服务产业的自然垄断特性日益减弱,已逐渐具备了市场化发展的基础。发达国家已经在电信服务市场自由化改革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和经验。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正面临着促进本国电信服务产业发展和电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本国电信服务产业面临发达国家电信服务企业强有力竞争之间矛盾。本论文首先分析了电信服务产业的一般特点及其已具备的市场化经营条件。其次,为了研究电信服务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本论文还研究了电信服务业发展较为典型的发达国家电信服务业改革的历史,并比较了目前中国电信服务业同发达国家电信服务业之间存在的差距。本论文最后结合研究世界贸易组织对电信服务业开放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中国进行电信服务业改革和本国电信服务业发展的一些策略。

齐春杨[2]2011年在《中日服务贸易政策比较及效果评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结构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刻调整,服务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成为一些国家的支柱产业,主导着一国经济的兴衰。特别是在发达国家,绝大部分新兴产业是服务业,而这些新兴产业已经成为这些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是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重要的推动力量。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成长,使国际服务贸易在现在国际贸易中比重逐年增加。2010年世界对外贸易总额为392440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总额为82130亿美元,所占比重高达20.4%。许多发达国家,服务贸易总额所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在20%以上,例如美国2009年国际贸易总额为34620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为8010亿美元,所占比重为23.1%。作为亚洲经济总量最大的发达国家,日本服务贸易额也在不断的增长。2008年日本服务贸易额达到历史最高点,为3183亿美元,占日本国际贸易总额的22.1%。日本国土面积狭小,服务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至关重要,所以日本政府在制定本国经济发展政策时,把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到战略高度。随着世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服务贸易水平也在不断提高,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67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的2770亿美元,占中国整个国际贸易的19.7%,占当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4.5%,比2008年上升0.4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总额虽然已经超过日本,但与日本相比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中日两国经济交往向来比较密切和频繁,相互影响较大,日本服务业发展政策对中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所以有必要对中日两国服务业总体政策和产业支持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寻找中国和日本服务业政策的区别和差距,为中国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参考性建议。根据上述背景,本文以中日服务贸易政策为研究中心,以为中国服务贸易政策提出参考性建议为目的,分四个部分展开分析。首先对WTO框架下中日两国服务贸易总体政策进行比较和分析,特别是对两国服务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金融服务、建筑服务、通信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因为日本服务业起步较早,发展水平高,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所以日本在GATS中对本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进行了非常低的限制;而中国则对服务市场的准入设置了较多限制,但随着中国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以及中国采取渐近式的开放策略,中国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正在不断的提高,特别是旅游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等行业。其次对中日两国服务业产业支持政策进行阐述和比较分析,主要包括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金融服务、建筑服务、通信服务的产业支持政策,得出中日两国服务业产业支持政策主要差别包括对服务业重视程度的不同、服务业法律法规的完整性与时效性不同以及对服务业管理方式的不同。第叁,对中日两国服务贸易政策进行绩效评估,主要对中日两国2000年来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变化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在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已经超过日本,说明中国服务业产业支持政策是非常有效的。但是中国服务贸易的综合竞争力还与日本存在差距,特别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例如专有技术使用费和保险服务行业,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与日本还存在很大差距。最后对中国服务贸易政策制定提出了参考性建议,即充分重视服务业的重要性,加大立法支持并提高执法力度,坚持全面适度的开放政策,促进各服务部门协调发展。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对中日两国的服务贸易政策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某单一行业内,如金融、旅游等少数几个行业。随后对两国贸易政策的绩效进行实证方面的检验,指出两国服务贸易政策制定上的成功和失败之处,进而对中国服务贸易政策的制定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由于个人理论水平和学术经验不足,在文章创作过程中难免对某些论点分析的不够透彻和深入,使文章显得有些空洞和宽泛,这些不足之处都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的改进。

郑长娟[3]2004年在《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模式与中国服务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1世纪全球范围内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迅速增长显现了服务企业国际化的强劲趋势。中国入世相应地作出了服务业逐步开放的承诺,2001年以来,国际资本纷纷看好中国服务业,越来越多的服务型跨国公司进入金融业,流通业、电信服务业以及法律、会计、管理、公关等专业服务领域,服务业吸引FDI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对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状况的分析表明,中国服务业总体水平落后,在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领域尤其缺乏竞争优势。因此,要加速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引进外资是必由之路。 进入模式是指企业的产品、资本、技术、技能、管理诀窍和其他经营资源能够进入他国市场的系统筹划和安排。进入模式的选择不仅是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也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国际营销决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以后,服务业扩大开放是必然趋势,包括对许多战略性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也将逐步取消。目前,国际服务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明显,中国已成为吸引服务业FDI最具潜力的国家之一。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对中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的影响,也对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服务型跨国公司因其独特的所有权优势以及资本密集度较低等特点,一般具有追求高控制度的内在动力,更多地采用独资的进入方式,而独资经营与合资及合作等低控制度的进入模式相比,后者对东道国的技术扩散效应更为明显,更有利于东道国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和技巧,提高国内服务业的竞争力。因此,研究外资服务企业投资进入模式的特征对于中国服务业制定有效利用外资的对策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和中国入世后服务业扩大开放为背景,以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服务营销与管理理论为基础,旨在建立一个服务企业国际市场进入模式选择的一般分析框架,试图在考虑各种进入模式内在特性以及区分有形产品和服务的不同特性的基础上,建立服务企业进入模式决策的分析模型,并实证研究中国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揭示外资服务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投资模式特征,从而为研究制定中国服务业有效利用外资的原则和策略奠定基础。为此,该论文的研究立足于解决五个基本的

徐卓斌[4]2009年在《商业存在式电信服务贸易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直到目前,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引进技术、设备、管理方法、经营理念的过程,与此相应的,电信服务业的法制建设是一个法律移植过程。为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对国有电信服务企业进行了改革,各级政府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出台了大量有关电信服务的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以符合WTO有关规则和中国的入世承诺。政府和国有企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向国外先进学习,因此并不存在对其他国家或国际社会法律制度的陌生或隔膜,关键在于要深入分析、预计其在本国的适用效果,避免生搬硬套,让好的法律制度生发出好的社会效果,达到各方利益平衡和产业整体健康和谐发展的目的。所谓商业存在式电信服务贸易的法律问题,从中国的视角看,也就是外国资本以商业存在模式进入中国电信服务市场的法律问题。因此,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叁个层面:一是国际法,主要是WTO规则;二是国内法,因为商业存在在中国提供服务,享受国民待遇,要遵守中国法律,中国法律的完善甚为关键;叁是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冲突与调和。本文不是全景式的,而是撷取其中叁个主要问题:市场准入、互联互通、竞争保障,这是外国资本以商业存在模式进入中国电信服务市场的关键环节。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主要部分:第一章对电信服务贸易及其法律制度进行概述,描述本文论题的背景,对电信服务贸易、商业存在等基本概念进行解读,整理回顾了外资进入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历史和现状,明确识别外资商业存在的目的是对其进行特别监管,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外资在华商业存在的标准是实际控制权。第二章主要探讨商业存在式电信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深入评析了墨西哥电信案专家组报告涉及市场准入的部分,揭示专家组对有关规则解释所持的观点,指出中国入世承诺有关电信服务准入的缺陷,评析了中国相关国内法,提出应明确外商投资中国电信企业的审批标准。第叁章主要探讨商业存在式电信服务贸易的互联互通问题。评析了WTO有关规则,认为其所规定的高标准的互联义务体现了发达国家利益。探讨了墨西哥电信案中的互联互通问题。分析了中国电信服务市场的互联互通问题,认为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不合理的网间结算机制,而且该机制不合WTO规则要求,建议合理认定主导运营商,建立以成本为导向的网间结算机制。第四章主要探讨商业存在式电信服务贸易的竞争保障问题。评析了基础电信协议中《参考文件》有关竞争保障的规定,分析了墨西哥电信案中的竞争保障问题,明确了专家组在该问题上的立场。电信服务业是自然垄断行业,但并不当然意味着没有竞争,中国市场上有垄断也有竞争。本文分析了《反垄断法》在电信服务业的适用,其对市场上垄断行为的禁止和制裁有助于电信服务市场竞争。文章还分析了政府对电信服务市场采取的非对称管制措施及其实施效果,认为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上,政府不宜出台强制性的措施,仅需建议或倡导运营商共律共享,避免外资商业存在“搭便车”。

刘洪敏[5]2004年在《论中国电信服务业规制改革》文中认为本文主要就中国政府部门如何完善对电信服务业的规制体系,实现电信市场充分有效竞争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文共分为5个部分,首先对电信规制的含义、有关电信规制的经济学理沦、电信规制的目标以及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然后对国际电信规制的发展历程以及WTO关于电信规制的普遍原则进行了介绍。由于发达国家的电信规制改革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积累了不少经验,比如在电信立法、管制机构设置以及管制思想和措施等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因此,在第叁章中,本文通过美国、英国、日本叁个国家的电信规制改革历程进行分析,寻找其各自电信规制改革过程中的闪光点,并结合其它国家的改革经验,总结出国家电信规制的先进经验以及改革的未来趋势。接下来,在第四章中首先对中国电信业规制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分析了中国电信行业规制的现状和问题,在此基础上,第五章主要围绕着我国目前电信规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电信市场准入、资费管制、普遍服务以及互联互通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经验以及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建议。

吴继凯[6]2009年在《中国电信服务业竞争力的国际比较和影响因素分析》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呈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势头,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型产业,电信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同样吸引了世界的广泛关注。2008年,我国电信服务行业通过重组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叁家全业务经营的基础电信企业,这标志着中国电信服务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按照中国加入WTO时所提交的《中国入世议定书》,我国将逐步开放电信服务市场。但是考虑到电信服务业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电信业起步较晚的现实,我国政府仅仅允许极少量的外资进驻电信服务业。可以说我国的电信服务业尚处在国家保护阶段,适当的保护将有利于电信业的发展,过度的保护则将抑制电信企业的潜力。况且,电信服务市场开放的一天总会到来,残酷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电信企业只有认清形势,把握时机,努力提高自己的生产效率,积极应对挑战,才能不被竞争所淘汰。因此,中国国电信服务业如何应对电信服务市场开放的挑战,如何缩小同发达国家电信服务业发展的差距,如何提升电信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政府和我国电信企业所必须正视的问题。本文回顾了产业竞争力和电信服务业研究的相关理论,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电信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在国际电信行业中的地位,利用部分要素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全面地分析了我国电信服务业的竞争力水平。本文通过建立指标评价体系计算电信服务业竞争力综合得分,得出我国电信服务业虽然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但是同发达国家的电信服务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文章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从生产要素、需求、相关支持性产业、企业组织结构和竞争、政府和机遇等六个方面实证分析了影响我国电信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我国电信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建议。

张雷[7]2002年在《电信服务业及中国国际竞争策略分析》文中提出本文首先分析了电信服务业的范畴、特点和产业组织情况,接着对世界电信服务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其中主要介绍了美国、欧洲和巴西的电信服务业概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世界电信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前景。同时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对电信问题曾进行了多轮谈判,其签署的相关文件实际上成为电信国际贸易的准则,本文主要介绍了基础电信协议的大致内容及对各国电信业的影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电信服务业面对来自世界各国电信企业的竞争压力,本文从加入WTO后中国电信业的开放框架入手,分析了中国电信服务业的现状和存在差距,并论证了中国应积极参与电信颁域国际竞争的观点,其中既包括中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可行性,又包括其必要性。最后,本文对我国电信服务业的国际竞争策略分政府和企业角度分别进行了阐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陈慧[8]2001年在《面对入世: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文中指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面对入世: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主 题 词:电信服务业,保护,垄断,开放,WTO

王芳芳[9]2012年在《中国电信服务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信服务业是一国重要的战略性基础产业,电信行业发展水平的高低不仅仅决定了一国信息化水平,更影响了一国未来发展潜力。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叁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电信服务业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中国的通信网络建设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网络规模居世界第一,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叁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也已先后跃居“世界五百强”排行榜。世界范围内的电信业发展正面临新的机遇。发达国家市场对于通信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高速上网、叁网融合、云计算以及物联网等新业务方面有着更广泛的需求;而发展中国家为了弥合“数字鸿沟”追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也在努力进行通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固定、移动电话接入率和互联网覆盖率。各国电信运营商为了抓住这一发展机遇纷纷开展国际化业务,掀起一次次的并购高潮。中国电信服务业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运营经验,抓住世界电信业发展的这一大好时机,采取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电信市场竞争。我国的电信运营商都曾进行过国际化的尝试,但是步伐谨小慎微,收效不大,与我国巨大的国内市场和电信企业规模不匹配。因此,我们应当认真研究中国电信服务业所面临的现状,分析自身竞争力所在。通过分析其他国家国家电信运营商海外发展战略,总结出适合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战略路径。本文首先从基本概念着手,理清电信服务业的基本范畴和特点,并且具体阐述了中国电信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基本承诺。电信服务业的基本概念包含了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方面。’基础电信服务是指为信息流量提供基本的传播能力和设备设施;增值电信服务主要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提供的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商需使用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线路才能够提供多种形式的全球网络服务。由于增值电信服务在整个电信服务行业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大约只占到基础电信服务总量的1/4,业务种类繁多且参与企业数量巨大,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基础电信服务业的国际化战略。其次通过对我国电信服务业自身优势与劣势的分析,评析了中国电信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现状,认为经过叁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电信服务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国际竞争力。另外通过对国际电信市场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分析,梳理了我国电信服务业国际战略中的国际市场环境。在本文第叁个部分,首先通过分析德国、新加坡电信以及法国电信叁家跨国电信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成功经验,将其经验作为中国电信服务业国际化的战略借鉴。然后通过对目标市场和进入方式进行了对比,总结出我国应将周边国家以及新兴国家市场做为重点发展对象,优先选择国际并购的方式作为国际化路径选择。最后从政府以及企业两个层面上提出了一系列的战略建议。在政府层面上,应该尽快通过立法、向民间资本开放电信市场等措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竞争和国际环境。而在企业层面,应该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通过企业制度设计、品牌创建等方式,有计划有选择的实施国际化战略。

冯其卫[10]2002年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市场准入》文中研究说明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服务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已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中国加入WTO后,服务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服务贸易必然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加速发展的新引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将是中国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分析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 文章共分五章,内容如下: 序言,简单介绍本文服务贸易定义的界定和形式。 第一章,各国服务贸易现状及趋势。本章首先让读者对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及自由化趋势有初步的了解,从而进一步理解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深层次原因和特点,从总体上了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为下文中国服务贸易根据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情况如何趋利避害有初步认识。 第二章,中国加入WTO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本章先阐述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再根据中国加入WTO后的国情从利弊两方面分析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认识到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劣势,为下文的适度保护重要性埋下伏笔。 第叁章,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分析和思考。本章先对世界各国在服务贸易战略中的市场准入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市场准入的重要性。再借鉴相关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理论基础,从而得出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引出下文的适度保护。 第四章,中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适度保护。本章首先要阐述中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模式的选择,即适度保护。再进一步深入说明中国服务贸易适度保护的原因和依据,以及适度保护的对象,适度保护度的确定,梯度开放策略。 第五章,中国四大服务产业市场准入分析。本章根据以上各章的论述选取中国服务业具有代表性的四个产业(金融业、商业、电信业、旅游业)进行分析,每个产业都首先分析该产业市场准入状况和中国加入WTO对该产业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对其发展的影响,从而提出该产业适度保护的原则,进一步提出该产业以开放促进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对策。

参考文献:

[1]. 入世与中国电信服务业发展策略研究[D]. 杨波. 苏州大学. 2001

[2]. 中日服务贸易政策比较及效果评价[D]. 齐春杨. 东北财经大学. 2011

[3]. 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模式与中国服务业发展研究[D]. 郑长娟.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4

[4]. 商业存在式电信服务贸易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徐卓斌. 复旦大学. 2009

[5]. 论中国电信服务业规制改革[D]. 刘洪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4

[6]. 中国电信服务业竞争力的国际比较和影响因素分析[D]. 吴继凯. 浙江工业大学. 2009

[7]. 电信服务业及中国国际竞争策略分析[D]. 张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2

[8]. 面对入世: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D]. 陈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1

[9]. 中国电信服务业国际化战略研究[D]. 王芳芳. 安徽大学. 2012

[10]. 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市场准入[D]. 冯其卫. 广西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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