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贝尔斯交往理论探析_雅斯贝尔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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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往——人存在的基本方式

雅斯贝尔斯认为,“交往”(Kommunikation )指的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自我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为必需的。“我只有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才能存在着。”(注:涂成林:《现象学——从胡塞尔、海德格尔到萨特》,广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如果失去交往,那么人将失去存在。

雅斯贝尔斯指出,我们之所以将交往视为人存在的基本方式,其根据是人具有的两重性。一方面,人是自我的存在,它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意识;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存在,他必须生活在他人中,生活在社会中,与他人、与社会打交道。

人作为自我的存在,是一个是其所是而不同于他人的“孤独个体”。雅斯贝尔斯承袭尼采和克尔凯郭尔的“孤独”思想,提出,个人在他的精神世界中总是将自己当作一个独立的自我,把自己的独特个性及其发展完善视为追求的终极目标。他认为,这是一个人最为宝贵的东西。在大众的世俗潮流中淹没自己的独特个性,是个人可悲的沉沦。在这一点上,雅斯贝尔斯显示出存在主义的基本精神,将个人独特的孤独自我放在至关重要的层面上。然而,与其他存在主义者所不同的是,雅斯贝尔斯并不因个人的“孤独”而拒斥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交往。相反,他认为,个人的孤独状况、个人的独特个性不是在个人自我的封闭状态下自生的,孤独只有通过交往才得以生成和消解,独特的个性只有通过交往才得以完善。“如果我只是我自己,我就是荒芜”。(注:雅斯贝尔斯:《哲学》第2卷,第56页。转引自汉斯·萨尼尔:《雅斯贝尔斯》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60页。)因为人还是社会的存在。

人是社会的存在。人注定要在交往中,使自我成为现实的自我。如果失去交往,自我必将丧失自身。雅斯贝尔斯说:“只要有一个人能够成功的实现从未圆满过的交往活动,那么,一切都成了。”(注:考夫曼:《存在主义——从陀斯妥耶夫斯基到萨特》第173页。)所以, 交往是自我形成发展的根本途径。然而,在雅斯贝尔斯那里,交往并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它是为自我服务的手段。如果没有孤独的自我,那么交往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源泉。由此观之,雅斯贝尔斯对交往的理解是从自我出发,并最终落实到发展了的自我上的。在他看来,交往就是自我走向自觉,成为完善的“生存”(Existenz)的道路。

但是,交往前的孤独的自我是从哪里来的呢?换言之,是什么导致自我的独特呢?雅斯贝尔斯认为,孤独是在交往中实现的,没有交往也就没有独特的自我。同时,孤独的消解和再生也只有在交往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从这里,我们依稀看到一些交往的本体论意义:交往是自我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孤独是在交往中产生的自我状态,独特个性只是个人在交往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品格和生活方式。因此,自我注定要交往,交流注定要在自我之间进行。雅斯贝尔斯试图在存在主义的基础上将孤独与交往、个人与社会统一起来,以克服个人本位主义和社会本位主义各自的片面性,他的探索是有价值的。诚然,他的这种统一主要侧重于个人自我的发展因而仍具有一些个人本位的倾向,但是我认为,在现代人精神危机突出表现为个人主体的精神失落、个人自我的泯灭的时期,雅斯贝尔斯的这种倾斜倒使其理论更具针对性。

从交往的基本观点出发,雅斯贝尔斯对轻视交往的各种思想进行了分析和批判。

个人主义是西方具有主流意义的思潮,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代社会到文艺复兴之后的近代社会,再到现代社会,个人主义虽然在形式上不断改变,但其基本精神实质是贯通一致的。那就是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的主体存在抹煞他人和社会的主体存在。因而在个人主义看来,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绝对不会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而是主体个人对作为客体的他人、社会的使用和操持。个人的成长、自我的发展只有在这些物的操持中才得以实现。在个人主义那里,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规范也只是操持规则,与生产性规则无异,其目的只是有利于个人的独自成长。在它们看来,他人、大众、社会只有功利价值而无主体价值。如果忽视这一点,自我就会走向沉沦。更有甚者,尼采公开提出役使他人犹如役使自然的观点。个人主义无视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与他人打交道的事实,无视将他人、社会当作客体也就意味着自己同样也被他人、社会当作客体的逻辑结论。因此在它们那里,个人作为主体的独特、自由发展只能是一种虚幻的梦想。

与个人主义不同,单一主体论一般地承认社会上每一个人的主体存在,但否认每个人作为个体主体的独特个性。在它们看来,每个主体都是相同的,因此世界上实际只存在一个单一的主体——抽象了的人。在这种理论中,人与人作为主体之间的交往就被逻辑地剥夺了。因为交往只有在不同的、有差别的主体之间才是有意义的,换言之,交往是以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差异为前提的。这种理论将世界上一切与人有关的关系都狭隘地归结为主体(即抽象的人)与客体(世界)的关系。这种主客体关系的模式作为传统的思维定势,从根本上忽视了现实的具体的人的研究,忽视了人与人具体关系的真切探索。每个人只能作为抽象人的一个样式,淹没在空旷的抽象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尼采、克尔凯郭尔对这种观念的反叛的确具有重要的意义。他们让哲学家回到具体个人的层面上来理解人。然而随着抽象人的观点被打破,具体人的如何存在又是一个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与尼采和克尔凯郭尔不同,雅斯贝尔斯认为,离开交往,这个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圆满的解决。因为交往是具体、现实的个人的基本生活。这个观点克服了以往弘扬个人具体性的哲学家的一大偏颇,是西方人的哲学的一个进步。

二、“生存”的交往——真正的人的交往

虽然对交往的重视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哲学的一个重大突破,但交往作为具体个人的基本生活具有与人类同样长久的历史,以至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交往的历史就是人的存在史。雅斯贝尔斯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描绘了一幅交往历史的图画。雅斯贝尔斯认为,人类的交往史是一个有经验性的“此在”(Dasein)交往走向超验性的“生存”交往的过程。

此在交往是人类从古至今的基本交往形态,其特点是从经验意义上进行的交往。这种交往形态有三种从低级到高级的具体形态。

最初是人与人之间原始的、不具怀疑意识的交往。在这种交往中,从处于蒙昧的、未开化的状态。他们尚无充分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在交往中,每个人只是努力地将自己的意识和普遍意识靠近,竭力模仿他人,从而达到和社会共同体的一致、融合。

雅斯贝尔斯所说的这种交往形态构成了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交往关系——“共体主体性”(Communal Subjectivity)关系。 在共体主体性关系中,共体(Community)是不变的主体, 而其成员却普遍地视自己为共体的手段和客体。如果说共体中某些成员取得了一定的主体角色,那么他们只不过是共体主体的人格化,是共体主体的个体表现。他们并不是一种独立的个体主体。所以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均是为共体主体服务的手段之间的关系。个体的主体性还未达到自觉的状态。我认为,这是与当时个人实践活动水平的低下相适应的。

第二是人在具有自我意识之后的交往。雅斯贝尔斯认为,在这种交往中,共同体失去了原有的辉煌。每个人都成为独立的社会原子主体,个人与个人之间借助于大家共同理解和接受的交往媒介进行交往,以实现每个人的目标。然而在这种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人格的交流关系。每个人在交往中,都把他人当成实现自己目标的手段,都把他人作为客体、作为物来使用。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顶多只是一种契约关系,它不是人格上的互尊和情感上的互爱。其中充斥着尔虞我诈、甚至你争我斗的残酷。

雅斯贝尔斯所说的第二种交往所构成的交往关系形态,实际上是一种“交互客体性”(Interobjectivity)关系形态。这种关系的特点是,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主体,并自觉到自我的主体性。在交往中每个人为了维护自我的主体性,就实质地将他人视为手段、客体。即使是为他人的服务,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手段互相利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6页。 )为他人服务的本质是为自己占有他人的所有物而服务,绝不是真正的为他人的主体发展而奉献。个人在何种程度上将他人当作客体,将自己的主体性加以发挥,从根本上依赖于物(货币、资本等)。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非人格的物的关系。我认为,这种交往关系也就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社会形态的人与人的关系,是资本主义世界盛行的经验性交往关系。这种交往关系虽则有个体主体性的自觉,因而较以前有很大的进步,但个体主体在交往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客体化,因而人的主体性终究还是残缺的。

雅斯贝尔斯提出的第三个交往形态是理念支配下的交往。他认为,在这种交往中,每个个人主体都服从于象征整体精神的理念以及由此导出的具有普遍性的规范。通过对理念的理解,人们达到共同的意识并内化为自己的精神,在理念光辉的照耀下人们进行着超越功利的精神交流。人与人构成了同志式的关系。雅斯贝尔斯说,这种交往是人们投入的第一次实体性的交往。在这种交往中,人们之间比以往更加接近。但是,在这里,理念和规范对每一个个体主体来说,始终具有外在的支配意义,它们对每个个体的内在发展发生抑制作用。这种交往所追求的其实并不是真实自我的主体性、个人的完善,而是整体的有效性、整体的发展。因此,这种交往也难以建立真正的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统一性。

这种交往形态所构成的交往关系我认为就是所谓的“外在交互主体性”(External Intersubjectivity)关系。这里的“交互主体性”关系指的是将他人理解为与自己一样具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在交往中,交往各方均被视为目的,扬弃了利用他人、改变他人的意图和行为。每个人通过交往促进他人的主体性发展,同时反过来也促进自我的主体性发展。这里的“外在”指的是这种关系仍具有外在于个人自我的意义,它受一定的整体理念和规范的制约、指导,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真正内在人格所支配的交往关系。所以交往的个人还是不自由的,其主体性仍是不全面的,交互主体性关系还是不完整的。在个人之上还有一个精神主体——理念在驾驭着他们,即使个人通过内化使理念成为自己行为的内心准则, 但它依然是一个“超我” (Super Ego)。可见,在雅斯贝尔斯那里, 自由并不是“不逾矩”的自由,不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世界改造”的自由,而是一种自我对自我的全面拥有和全面决断的自由,即内在自由。应当说,雅斯贝尔斯的看法是深刻的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当今世界工具理性的合理化,人们的确得到了很多外在自由,但是,如果在得到外在自由的同时,人们遗忘自我的全面决断,失落对自我的全面拥有,那么他们不但不是自由的,反而会成为无家可归的精神浪游者。这里涉及一个自由的再认识问题。当然,雅斯贝尔斯的自由思想从总体上讲还是片面的。他只看到内在自由的重要性而忽视外在自由的不可或缺性。与此不同,马克思在他对自由的探索中,一方面看到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所产生的外在自由,另一方面也注意到隐藏其后的人的精神性的内在自由。他认为,只有当人作为“自由自觉的人”在生产活动中确认自己的本质,拥有全面的自我,实现精神上的全面解放时,人才是自由的。据此,我认为,真正的自由是外在自由和内在自由的统一。仅有外在自由而无内在自由,人的自由就是经验的、无根的自由;仅在内在自由而无外在自由,人的自由则是抽象的、虚幻的自由。

雅斯贝尔斯指出,人类历史上的每一种交往形态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他们在历史上构成了人类生活的经验基础。没有它们,人类文明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但是,这种必然性绝不是自然的必然性,而是历史的必然性。它们终究是要被超越、被扬弃的。而真正具有理想意义的交往是“‘生存’的交往”(Existentille Kommunikation)这种交往将使人的自由得到全面的实现。“‘生存’的交往的必然性仅仅是自由”。(注:Karl Jaspers,Philosophy, vo1. 2, Trans.E.B.Astition Chicago & Londo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7, PP.54)这种交往达到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真正统一性。

雅斯贝尔斯说,“生存”的交往过程是一个“爱的斗争”(LovingStruggle)的过程。他认为,与以往交往中的斗争不同,这种爱的斗争不是将他人当作手段甚至敌人,削弱乃至消灭其主体性,相反,他正是为了使他人的主体性得到真实的显现。这种斗争是人与人之间爱和团结一致的交往,在这种斗争中,人与人保持人格的严格平等,它们相互提醒、相互追问、相互为对方的发展创设机会和条件;这种斗争使人自上的经验的、非理性的、自私的缺陷得到充分揭露和消解,使每个人超越有限的经验自我,实现自我的充分完善和真正的自由。通过爱的斗争,人们才会切实地认识到“只有他人有意成为他自身(Himself), 我才能成为我自身;除非他自由我才能自由;除非我确信他我才能确信我自己。在交往中我感到我不仅对自己负责还必须对他人负责,似乎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如果他的行动不建立起他的自我存在,我的行动也不能建立起我的自我存在。……只有在一起,我们才能达到每个人所要达到的目标”。(注:Karl Jaspers,Philosophy,vo1.2,Trans.E.B. Astition Chicago & Londo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7,

PP.52-53)同时,这里的爱既不是功利使然, 也不是理念和规范使然,它是主体摆脱一切外在因素的真情涌现。这是一种追求相互统一的过程,是相互真诚、相互信赖、相互创造、共同发展的光辉过程,使超越经验束缚、超越功利制约的无条件的、纯粹的爱的流动。

雅斯贝尔斯的“生存”的交往所构成的交往关系,可以称为“内在交互主体性”(Internal Intersubjectivity)关系。从他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宗教道德式的召唤。雅斯贝尔斯在这里把人的自然性、经验性、外在操持目的性等从人身上一层层剥去,使人只留下一个与超验存在(Transzendenz)达到统一的超验性自我。这种人与人的交往,实质上是心灵与心灵纯粹的,以达到自我与超验存在融合,与天地同流。这是雅斯贝尔斯对交往关系理想形态的超俗想象,但也是他对现实交往关系缺憾的反思和批判。

三、“生存”共同体——真正的人的联合体

人与人通过交往构成了一定的社会共同体(Gemeinschaft),这是人们活动的舞台。可以这样说,人总是生活在各种不同的共同体中,而各种不同的共同体对人的发展又起着不同的作用。雅斯贝尔斯认为,从总体上看,共同体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是“所有的普遍的共同体”(das allen Gemeinsam Gemeinschaft), 一是“‘生存’共同体” (Existentiell Gemeinschaft)。 他认为只有“生存”共同体才是真正的人的联合体,才是人的自由王国。

雅斯贝尔斯说,所有的普遍的共同体是指那些通过一定的外在纽带把人们联结起来的共同体,有的以共同的经验研究对象和知识水准为纽带,有的以共同的肤色、语言等共同特征为纽带,有的则以共同的处境为纽带,还有的以共同的素质为纽带等等。这些纽带都不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东西,因而,由此联结起来的共同体是外在的共同体。虽然这种共同体也为人们的相互理解、相互合作提供一定的条件,但它往往遮蔽了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主体的独特个性,因而对每个成员主体的独特存在和自由发展不仅不能起有效的促进作用,相反起破坏作用,使成员主体在共同体中丧失自我。

与此相反,“生存”共同体是无条件保证自我实现的共同体,是符合每个人自由的内在的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每个人的自我都可得到本真的表现,每个人都可作为主体和目的得到发展。这种共同体不以某种超越个人的外在原则(即使是符合每个人的普遍原则)作为纽带,而以每个成员主体内在的本源情感为纽带,是通过成员们的心灵的超验沟通即“爱的斗争”构成的。这种共同体对于每一个成员来说,已不再是外在于自己的某一个群体、集体,而就是自己本身;同时,对于这种共同体来说,每一个成员也不再是仅仅处于其中的分子,而就是它的内在存在。在这种共同体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无条件的爱的关系,他人是我自由的源泉,没有他人我就不能活,他人的一切与我息息相关。这里真正体现了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共同体的统一性。

在雅斯贝尔斯那里,“生存”共同体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方向、一种理想和趋势,是对所有的普遍的共同体的超越。然而,雅斯贝尔斯认为,它既不是远离尘世的“上帝之城”,也不是一定理性、规范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理性王国”。它就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存在于现实的共同体中。只要我们在交往中,通过深切的体验,领悟每一个现实共同体中所含有的真诚的爱的情感,那么“生存”共同体就与我们亲近,它的光辉就会照亮我们的心灵。只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理想不再遥远,自由就在当下。

在这里,雅斯贝尔斯与西方将理想和现实截然两分的传统不同,倒具有一定的中国哲学的韵味。李泽厚先生曾说过:“在中国哲学中,……不舍弃,不离开伦常日用的人际有生和经验生活去追求超越、先验、无限和本体。本体、道、无限、超越即在当下的现实生活和人际关系中。‘天人合一’、‘体用不二’,都是要求于有限中求无限,即实在处得超越,在人世间获道体。”(注:李泽厚:《李泽厚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页。)

雅斯贝尔斯的“生存”共同体思想是它存在主义哲学探索的理论结论,同时也是西方社会理想的新突破。

人们在交往中构成他们的共同体,在共同体中进行着交往和实践。可以说,人总是一定共同体的人,共同体是人们活动的舞台。然而,人们活动的舞台不是亘古不变的。人们在舞台上活动,同时又改变舞台,用新的、更有利于自己活动的舞台代替陈旧的、限制自己活动的舞台。人活动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就表现为共同体的演变史。所以,人们在活动中必然会不断产生有关共同体理想状态的探索。作为这种探索的升华,社会理想问题也就成为思想家长期思考的重要问题。什么是人类最完美、最理想的社会共同体?思想家们在寻求着。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从培根的“新大西岛”到法国启蒙学者的“理性王国”,从托马斯·摩尔的“乌托邦”到欧文的“新和谐村”。……雅斯贝尔斯的“生存”共同体就是这种历史的延续。然而,与以往的社会理想有所不同,雅斯贝尔斯是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索社会理想的。

以往的社会理想或是建立在理性的推演上,或是建立在利益分配的思考上,忽视对理想共同体关乎个人内在自由的意义的沉思。与此不同,雅斯贝尔斯着眼于共同体对个人内在自由的意义,把“生存”共同体理解为个人自我发展、完善的理想状态,这显示了雅斯贝尔斯的独特的思考层面,是他对以往社会理想建构原则的一个超越。

以往的社会理想至多只是将外在交互主体性关系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关系,在这种理想的共同体中,外在的个人理念、规范仍限制着个人的自由发展。甚至在有的理想共同体中,个人人格上的平等、个人的独特个性问题还属于盲点。所以在这些社会理想中,共同体的整体有效性和个人自我的主体性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尼采和克尔凯郭尔正是看到共同体对个人的消极意义而走向绝对弘扬个人独特、孤独,反对共同体的哲学道路的。与以往的社会理想不同,雅斯贝尔斯将内在交互主体性关系看作“生存”共同体的基本关系,强调共同体对个人的内在意义和对个人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避免了个人在共同体中的遮蔽和沉沦。雅斯贝尔斯在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协调一致问题上所做的独特努力,既是对以往社会理想基本范式的超越,又是对尼采和克尔凯郭尔反共同体思想的积极扬弃。

以往的社会理想大多割裂理想共同体与现实共同体的关系,把理想共同体视为人类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取代现实共同体的未来状态。他们有的将理想共同体推现实的彼岸、来世的王国,有的则将之描绘成即将来到的乐土。结果,太远的导致向往热情的衰退,太近的又导致对理想的幻灭。与此不同,雅斯贝尔斯把理想的“生存”共同体与现实的所有的普遍的共同体联系起来。把“生存”共同体理解为存在于现实共同体中的光辉,人们只要通过现实共同体就能体会到它的存在。因而理想不再渺茫,只要你把爱洒向人间。这对人们的现实交往生活具有实际的激励作用。这里表现了雅斯贝尔斯社会理想的辩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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