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风气之先 垂文明之范——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四大鲜明特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会论文,风气论文,鲜明论文,十五届论文,六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是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之初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这是一个坚持治党和治国紧密结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决策,是一个以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的决策;是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从现实中提出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以创新精神解决问题的决策。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质。社会实践的前进是没有止境的,党的事业的发展也是没有止境的。每一代共产党人总要根据新的条件和可能,提出和解决不同的问题。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如此,党的自身建设也是如此。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鲜明特点,就在于它围绕党的作风建设的主题,用新思路、新思想、新办法回答和解决了当前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决定》密切联系党的自身状况、密切联系党所面临的环境和形势任务、密切联系党和国家的大局,来解决党的建设问题,具有全局性。
这是党的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六中全会《决定》的一个主要特点。我们党在当前作出这样一个重要决定,归根到底,是由党的事业全局和党的建设全局决定的。
首先,这是党的事业发展全局提出的要求。《决定》提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考验。这个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随着冷战结束,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队伍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三个重大变化,对我们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仅要有正确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还要有好的作风。在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作风问题突出出来了。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具有优良的作风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原因。一个执政党,没有好的作风,不可能承担起自己的领导责任。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保持好的作风,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这是党的建设发展全局提出的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利益的大政方针,党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党的作风总的是好的,既坚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又有新的创新和发展。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党的作风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还很突出。主要是: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独断专行、软弱涣散问题突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严重脱离群众。大量事实告诉我们,执政党不注意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泛滥,发展下去,就会丧失民心、甚至丧失政权,是十分危险的。因此,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作风建设提到重要日程。只有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把党的作风搞好了,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的其他方面的成果,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六中全会《决定》确定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正是根据“两个全局”提出的要求确定的。党的作风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抓住作风建设,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抓住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解决好党的建设两大历史性课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
《决定》涵盖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非分明、旗帜鲜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涉及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党的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文件,也是我们党建国以来、建党以来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文件。它充分体现了马列主义建党学说、毛泽东建党思想和邓小平建党理论,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在思想作风上,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自觉做到“三个解放出来”;就要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际;就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
在学风上,强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指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领导干部要加深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努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增强驾御全局、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工作作风上,强调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指出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官僚主义的要害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在领导作风上,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指出党的委员会应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全党都要在大局下面行动。既要发扬民主,调动积极性,又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防止和纠正分散主义倾向。
在党的纪律上,强调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允许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行为,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人民形象的言论,禁止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在党风廉政上,强调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指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保证党的各级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针对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的薄弱环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取信于民。
在生活作风上,强调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指出只有坚持不懈地艰苦奋斗,我们的民族才能生生不息、兴旺发达,我们的党才能永葆政治本色和蓬勃活力。坚持艰苦奋斗,就要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就要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的革命气节。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不是小事,要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来影响和带动群众。
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强调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指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选作风好的人、用好的作风选人,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所有这些要求,都是从我们的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也都是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决定》既坚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和我们党新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又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在党的建设理论上具有突出的创新性。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灵魄。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坚持党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在理论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决定》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主要有:
(1)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
(3)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永葆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顺应时代进步潮流,经受住各种考验的思想武器。
(4)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必须坚决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倾向,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右主要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左”主要是思想僵化,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在新的形势下,“左”和右都会有新的表现,全党同志应保持清醒头脑,要警惕右,主要是防止“左”。
(5)理论联系实际是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党具有旺盛创造力的关键所在。大力弘扬这一学风,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6)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症,要从提高觉悟、加强教育入手,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一致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点。勤政为民,真抓实干,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
(7)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发扬民主,维护集中统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必须认真执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决维护。
(8)纪律严明是党的重要作风,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全体党员要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9)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必须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0)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团结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对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和国家政权永不变质具有重大意义。
(11)党的优良作风,说到底,要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实际行动来坚持和发扬。要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用好的制度和作风选人,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
这些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对党的作风建设理论的新发展,是对这些年党的建设新鲜经验的新总结,是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化,深刻回答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地位、作用、核心、重点、方针原则、主要途径和基本方法。我们要全面理解,积极贯彻落实。
《决定》提出和重申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明确具体的措施和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坚持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解决问题,坚持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坚持原则要求和具体措施的统一,是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又一个突出特点。《决定》不但强调了抓落实的重要性,而且提出了一整套保证工作落实的实际措施。
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方面,提出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育,重申坚持开展党的思想路线教育、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教育、国际国内形势教育,重申要在全党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方面,提出要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建立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严格督促检查。重申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脱产进修和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到党校干校学习的规定,提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县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要自己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中央报送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
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提出要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政绩,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反对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不准向下级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准强迫命令、欺压百姓,切实解决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的问题。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领导干部要带着问题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把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带到面上去推广。党政领导机关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坚持领导机关干部到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锻炼的制度。进一步解决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而造成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党政领导干部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庆贺、剪彩和迎来送往活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准层层陪同,不准搞宴请。
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提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重要的方法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违反。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讨论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讨论重大问题意见一时不能统一的,可以再做酝酿;必须马上办的,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果断地作出决定。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在坚持党的纪律方面,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执行纪律的情况,对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经教育不改的要清除出党;对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替违纪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的,要坚决纠正和查处。
在坚持清正廉洁方面,重申切实保证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强化党内制约和监督。提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把下一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保证其有效履行职责。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申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举报事项,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在坚持艰苦奋斗方面,重申禁止用公款搞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巧立名目出国旅游。不得违反规定修建高标准楼堂馆所,违者坚决予以没收,并追究领导责任。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审批管理和审计监督,经费按预算支出,不得随意追加。认真清理和取消“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执行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执收执罚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转移费用负担,提出按照货币化和透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福利待遇制度和公务活动接待制度。
在坚持任人唯贤方面,重申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扩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范围,改进方法,提高质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提出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用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的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在决定前要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各级党委决定其他干部的任免,也要在充分酝酿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抓紧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和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制定不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力度。重申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实行全过程监督,提出逐步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在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方面,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抓紧落实《决定》,明令禁止的,要立即停止;能够做到的,要马上去办;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中央有关部门要尽快对精简会议和文件、简化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停止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改进有关会议和领导干部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制定具体方法,认真加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实际,在加强学习和教育、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和各类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党委(党组)工作规范等方面,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中央要派出工作组,对贯彻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这些具体措施和规定的提出和重申,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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