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信息产业化发展中的障碍因素及其对策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障碍论文,因素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科信息产业化是近几年我国社科信息机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一项尝试性改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科信息机构大多是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组建和发展起来的,在“小情报”观的思想指导下,主要工作职能是为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无偿提供信息服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科信息机构逐步打破原有的工作模式,在继续为本部门科研和上级领导部门无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同时,逐步将触角向社会有关领域和部门延伸,从而使部分社科信息产品的生产做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步入市场经济运行的轨道。然而由于我国社科信息机构在组织与人员结构上与社科信息产业化不适应、社科信息产品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社科信息商品在价格确定上的特殊性以及目前社科信息市场运行中的缺陷与不完善等,使社科信息在产业化进程中遇到了种种障碍,因而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
1 社会信息产业化发展中的障碍因素
1.1 组织结构、 人员结构与社科信息产业化的发展不适应我国社科信息机构的组织结构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和“小情报”观的指导思想而设置的,虽然不同的机构存在一些具体的差异,但从总的情况看,其结构模式仍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科信息产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人员结构上也没有按照社科信息产业化的需要,实现最佳匹配和最优组合。社科信息的加工、生产不仅需要信息资料方面的专业人才,而且需要有具备社会科学知识的人才,才能满足社会不同用户对社科信息质与量方面的要求。然而从目前状况看,在多数社科信息机构的人员构成中,学习图书、情报专业的居多,而且由于社科信息机构经费不足,有的机构和人员还在萎缩、减少。这种状况,使社科信息产业化的进程受到一定的阻碍。
1.2 社科信息产品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信息意识的增强,社会无论对社科信息产品的数量还是质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河北文献信息中心前不久做的一次“社会科学信息需求调查”表明,目前我国社科信息市场的供求状况是:需求旺盛,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1.各级决策机构对有调查有分析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决策信息需求强烈;2.科研、教学人员急需大量的经过整理与深加工的国内外学术、理论信息;3.社会实际部门、企业界在生产经营中特别需要了解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分析、预测方面的信息。但是由于社科信息机构人员结构的不合理、科研经费不足、现代化生产手段缺乏以及不能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信息的开发和生产,结果使产品不能适销对路,造成需求旺盛和有效供给不足的局面。社科信息供需脱节和不平衡的矛盾也影响着社科信息产业化的进程。
1.3 社科信息产品价格合理确定的困难
社科信息既然要商品化、产业化,其产品就必须做为商品确定较合理的价格。但是由于社科信息产品与其它信息产品一样,与一般商品相比在生产和交换等方面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在客观上对社科信息产品确定合理的价格增添了难度和复杂性。
社科信息产品在价格确定上的特殊性表现在:
(1)信息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信息产品生产的个别劳动量。 一般物质商品价格量的确定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而信息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的产物,是非重复性的一次性生产。因而一类甚至一条信息的开发就能形成一个产品或者形成一个生产部门,生产它的劳动消耗就接近或形成社会必要劳动,它的个别价值,就代表该信息商品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信息商品的价格确定上有一定的垄断性。
(2)生产信息商品劳动的不确定性。 信息产品的生产具有探索性,付出的劳动有时往往是无法确定的。同时信息商品又存在多次出售的可能性,但由于受到竞争和市场容量等因素的影响,具体销售次数难以确定,这必然会影响到劳动消耗在商品上的合理分摊。这些因素对议定信息商品的合理价格增添了难度。
(3)信息商品的价格缺乏可比性。一般商品经过长期交换、 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价格体系,各种商品的价格可以进行纵向、横向的比较,易于确定比价关系,而信息商品价格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沿用一般商品的价格体系。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社科信息商品生产还不够发达,交换还不充分,其交换量的比例不是在交换正常化的情况下确定的比例关系,因而也不利于合理确定社科信息商品的价格。
1.4 社科信息市场运行机制结构的不完善
社科信息市场运行机制结构指社科信息市场运行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规律和经济杠杆的关联状况和比例关系。社科信息市场的运行结构主要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构成。
目前我国社科信息市场仅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信息市场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例如由于价格机制未确定使社科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上的价格表现得比较混乱,在价格确定上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由于供求机制不成熟,使各类社科信息的供给与需求落差较大,市场上同时存在某些商品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的现象。我国社科信息市场运行中缺乏竞争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各社科信息机构之间的竞争条件还不成熟,许多不平等竞争现象严重存在,许多信息机构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规范的竞争行为。
以上种种障碍因素,使社科信息商品化、产业化的进程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而有必要针对性地开展对策性研究。
2 促进社科信息产业化的对策思考
2.1 调整组织和人员结构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社科信息产业化的进程,我国不少社科信息机构在组织和人员结构上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改革。归纳起来大致形成三种模式。1.图书情报一体化模式。大约在90年代初,在国内外图书情报一体化趋势的影响下,中国社科院率先进行了这一改革。即将图书馆与情报研究所并为一体组建为文献信息中心。随后,河北、福建等地方社科信息机构也相继进行了改革。这种结构模式的优点是,文献信息一体化,有利于二者紧密和相互促进,使文献信息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缺点是,在人员构成上仍以图书情报人员为主,缺乏社科信息咨询研究开发人员, 因而仍不能很好地适应社科信息产业化的需要。 2.小社科院模式。上海社科院信息所一直保持这种形式,即信息所按学科下设各研究室和研究人员。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利用各类社科专业人员开展文献信息的深加工,以高质量,多品种的信息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缺点是信息的研究开发与文献信息的管理缺乏及时的沟通联系,因而不能及时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3.文献、信息、咨询一体化模式。天津社会科学院近年来适应社科信息产业化的发展,对社科信息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性改革,建立了文献、信息、咨询一体化发展模式。即信息所下设经济文献资料室、社科信息综合开发研究室、企业战略咨询与市场调查研究室。并在人员结构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经过几年的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当然就目前来说,社科信息机构还没有一种确定了的组织与人员结构模式,具体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应根据社科信息产业化的要求选择,但从目前和将来社科信息产业化的发展趋势看,应形成这样的布局。即社科信息研究中心(所)下设文献信息管理部(可以某一学科为主)负责文献信息的贮存、管理、检索等;社科信息研究开发部,负责各类社科信息的综合开发研究;社科咨询部,负责开展各类社科咨询的研究与开发;用户联络部,负责与广大用户沟通联络,包括发展长、短期用户,了解用户需求等。在人员构成上一般要由以下人员构成:1.文献资料管理人员;2.计算机使用和数据处理人员;3.社科信息研究开发人员(包括外语人员);4.编辑人员;5.社科咨询人员;6.对外联系与行政秘书人员。
2.2 积极提供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为解决目前社科信息产品供需脱节和不平衡的矛盾,应采取如下对策。1.积极进行用户需求调查。在调查中找出不同产品的需求者群,并根据不同用户的要求和信息吸收、支付能力以销定产。2.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开发质量高、品种多的社科信息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各种需要。3.积极提供有效供给,刺激用户的潜在需求。社科信息的供给对需求来说并不总是被动的无能为力的,有时积极提供有效供给,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用户的潜在需求。因而社科信息人员要为用户创造性地生产时效性强、观点新、有分析有预测的社科信息精品,使用户从中得到较高的效益,从而刺激用户的潜在需求。4.以良好的信息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吸引用户,使用户用较少的时间和钱得到较多的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社科信息市场。5.采用现代化的信息加工生产和服务手段,以保质保量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6.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提高广大用户的信息意识和信息价值观,增强用户的有效需求量。
2.3 社科信息产品定价应遵循的原则
虽然社科信息商品在生产与交换方面与一般商品不同,有自己的特殊性,但做为商品它又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因此在社科产品的定价上就要既遵循一般商品的定价原则,又要按照其特殊性采取特定的原则。一般来说讲社科信息产品定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 价值决定原则。价值是价格的基础, 确定价格必须与价值相适应,这是一切商品的基本定价原则。只是由于信息商品生产的独创性和一次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转化形成了个别劳动时间,因而使生产信息商品的单位成为信息商品价值和价格确定的基础和依据。
2.3.2 按质论价原则。所谓按质论价, 就是根据信息商品质量的差别,议定不同的价格。因为信息商品的好坏,与其花费的劳动量大小有关。评价信息商品质量的主要依据,一是信息商品的水平;二是信息商品的经济效益。质量高的商品其价格就应当高,否则就低。对信息商品实行按质论价,有利于促进商品生产提高商品质量,多出高质量的产品。
2.3.3 按供求关系灵活定价的原则。 由于信息商品生产和交换上的特殊性,使信息商品在价格确定上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考虑到供求关系和买者的支付能力,信息商品的价格确定上比一般商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2.3.4 按信息商品的转让权限和次数定价的原则。
信息商品的让渡形式与一般商品不同,一般商品的所有权通常只能出售一次,而信息商品既可以采取一次出售,也可以采取多次出售使用权,而不出售所有权的形式。因而信息商品应根据商品出售形式和转让次数的不同,采取价格递减的原则。例如,对于独占性转让,即信息商品所有者一次性将使用权出售给买方,卖方无权使用,也不得卖给第三方使用,其商品定价应从高,反之,从低。又如,对于时效性强,转让次数少的信息商品定价应从高,随着信息商品转让次数增加,价格应递减。
2.4 发展与完善社科信息市场
2.4.1 完善社科信息市场运行机制。 我国社科信息产业化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社科信息市场未完全形成,因此要尽快完善社科信息市场运行机制,其中主要是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
价格机制能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的调节作用,使信息商品的供求关系在信息市场的运行中趋于平衡,使信息市场的竞争机制日益成熟。因此,要以完善信息市场价格机制为突破口,逐步完善整个信息市场运行机制。同时,要采用市场导向经营方式完善供求机制,使社科信息的生产和销售过程逐步纳入市场运行的轨道。此外,还要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形成事业型与企业型并存、公有制与各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科信息市场主体体系,从而使社科信息市场形成各类社科信息机构并存互利,互相竞争、优胜劣汰的局面,促进社科信息市场的繁荣。
2.4.2 加强社科信息市场的管理,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 为了维护社科信息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培育市场、繁荣发展市场,使市场朝着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社科信息市场管理机构,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同时要加强执法管理队伍的建设,以保证社科信息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2.4.3 采取扶植政策,鼓励和支持社科信息机构实行产业化, 进入市场。为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功能社会化、结构网络化、人员高层次化,面向经济,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公益型和服务型并举的社科信息体制结构,一方面国家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社科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训;另一方面应采取一定的扶植政策,鼓励和支持社科信息机构尽快实现体制转轨,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开发各种信息咨询业务,加快社科信息产业化的步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信息意识的加强,社科信息机构体制的改革以及社科信息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社科信息产业化的进程必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