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表演的艺术个性_艺术论文

论音乐表演的艺术个性_艺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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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是人们情感交流的一种特殊语言,是典型化、概括化、感性化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艺术手段之一。音乐表演及其表演意识和手段并不是某一时期、某一条件下的孤立产物。长期以来,一个包括音乐表演形式在内的各种艺术现象的总和构成了各个时代音乐表演精彩纷呈的流派与个性特征。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在不同的条件下常常体现出各种特有的精神气质,形成跨越国界、跨越时空而又丰富多彩的艺术效果,成为种种能够征服观众的巨大力量。本文拟就这个角度探讨音乐表演中艺术个性的产生与作用。

一、音乐表演是一定社会背景的产物

音乐艺术具有依赖于表演反映音乐存在的一种属性,同时也是这种二度创作有别于其它艺术形式的主要原因之一。同一作品在不同条件之下其表演效果是不同的,或与原作风貌如出一辙、或与之殊途同归、抑或干脆与之分道扬镳,则反映了表演功能的另一种存在属性,即其与社会需要紧密相关的特点。因此,对于音乐表演来说,具体作品中的所有音乐因素都体现出一定社会背景中人们审美的需要。

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是器乐艺术开始趋于独立和成熟,具有一定的社会规模并使音乐表演者的艺术个性存在和发展成为一种可能的重要阶段,这方面集大成者的人物是贝多芬,由于其所处的特殊时代及个人境遇,以资产阶级启蒙时期特有的敏捷和激情思想及桀傲不驯的独立音乐家的非凡气质和作品,在音乐表演的艺术个性方面给人以巨大启迪和感染。十九世纪的欧洲,音乐、文学、戏剧、绘画等领域无不体现出这样两种主题与风格:(1)从个人到社会的强烈主观感受;(2)对于理想的超时空渴望与陶醉。拜伦、雪莱、司汤达、巴尔扎克、梅里美与威伯、舒伯特、舒曼、门德尔松一样,其作品的集点均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喜怒哀乐。音乐,尤其是器乐表演艺术作为浪漫主义文化中的一个独立而极富表现力的门类,在揭示音乐规律、展示作品内涵及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各种复杂心态方面体现出无穷的潜力。也正是由于这种体裁、曲式及配器艺术高度复杂与技巧化的形势,加速了作曲者与音乐表演者的完全分工。音乐表演,在音乐文化史上第一次具有了无可比拟、无可替代的功能和社会规模。

二十世纪以来,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矛盾造成了多元且又瞬息万变的文化动态,酿成层出不穷的社会思潮。在音乐中,先锋派、序列音乐以及爵士乐、摇滚乐等均应运而生。这些音乐的表演通常都比过去任何时期更具有广阔的二度创作空间,即音乐表演者所担当的创造性再现原作面貌的责任更为重大。二十世纪的音乐,尽管其具有更加完备的表演模式,表演者本身的个性发挥也获得了更加独立的地位。但由于科技文化、商业文化及各种功利因素的影响,音乐表演者所面临的社会形势变得更加复杂,其个人的综合修养及专业技能也不得不接受新的考验。

二、音乐表演与艺术真实

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不是孤立存在的,是表演者对自己个人审美及技术特点的高度艺术加工。由于历史及音乐艺术本身发展的原因,音乐表演者在表演中的个性状况对于音乐作品的体现已成为音乐创作及表演中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在很多情况下,作品的艺术真实性、生命力如何,几乎完全由音乐表演所决定。音乐表演中的艺术真实,是指表演者通过对一定作品中的曲调、节奏、和声、配器等音乐要素的艺术处理达到对现实生活中某些情感现象的典型概括及提炼的过程。这个过程体现了表演者感性与理性的综合能力及经验。表演者驾驭不同历史时期作品、不同内容及风格作品的能力及其艺术感染力如何,不仅反映了表演者具体技巧手段的熟练程度,同时更体现出表演者对艺术真实的理解及对具体作品所牵涉的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特征的了解与态度。表演者掌握具体作品所经历的思维通常可分为两个层次:

1、对于“形象”的认识

音乐表演是一种声音的组合手段。这种组合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二者在不同情况下的组合表达了人们不同的思想与情感,并由此造成某种音乐“形象感”。然而,音乐作为一种艺术门类有其自身规律及发展着的文化特征。任何人不加思索地演奏、演唱非自身时代所创作的作品显然难以获得其准确的文化内涵。与作品创作的第一过程不同,音乐表演者在进行作品再创作时除了对于整体的基本认识以外,还应以十分缜密而又复杂的技能去处理作品各部分的轮廓及细节。尤其是当代音乐表演者通过现有表演手段再现过去历史时期某些作品时更是如此。因为不同时期人们对于某些音乐术语、谱面标记符号所反映出来的表情、速度、力度的理解是不完全一样的。如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大多器乐作品中的装饰音的节奏与时值处理就与现今不一样等等。在对待这种历史文献时,所有细节的正确处理通常构成了作品风格的总和。

对于音乐“形象”的认识在于它能够通过一定的感性素材与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及情感形成联系。

2、生活积累及艺术态度

音乐表演是表演者对作品中的一定思想内容、一定音乐风格的补充与再创造,是作品真实而又完整的演绎过程,表演者从接触作品的一开始就体现了其现实生活的积累基础与一定的艺术态度。艺术家是社会中的一分子,其职业特点常使他们更具有对于社会及生活现象的敏感性这种敏感性与对于生活的追求使得他们与整个社会群体一起,以不同的方式在各种社会潮流中或随波逐流,停留在浮光掠影的印象中;或洞察秋毫,深明大义,成为大众心声的呐喊者。其作品的喜怒哀乐均从一定的角度反映出各自不同的基本生活积累及其它个人特点。

音乐表演中最复杂、最困难,与表演者个性体现联系最密切的问题在于如何处理表演者个人感受与作品客观范围的关系。表演者所接触的作品,其题材内容及形式可能是表演者直接或间接经历过的,也可能表演者对此并无成熟的经验。这种情况下固然需要表演者对此具有相应的了解与熟练技能,但所有手段能否完整地树立作品“形象”,正确表达作品的主题意图,表演者自身是否具有正确的艺术态度乃是至关重要的。正如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所说:“只有当演员的体验是在和创作对象进行相互影响的过程中产生,这种体验才能打动观众的心”(自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演员自我修养》)。音乐表演是一种感性化手段,其非视觉、非语言特点造成了音乐表演艺术形象上高度的典型性和概括性。在这种情况下,音乐表演者表演某一作品既非作曲家的个人代表,更非自身经历及个人爱好的单纯描述。而是在确切理解作品艺术思想基础上所赋予该作品的更加广阔、更加完美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在某种情况下,表演中有些艺术处理甚至超出原作的谱面范围,但其效果却常使整体音乐锦上添花。谢罗夫说:“伟大的表演家的巨大秘密是他们用自己的天才力量从内部来光辉地阐明他们所表演的作品,并把自己心灵所感受到的整个新境界都放入作品里,但是仍然非常客观”(自《谢罗夫文集》第一卷)指的正是这个道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衡量一个音乐表演者是否具有优秀艺术态度个性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他是否具有正确的艺术态度及相应的再创造的尺度感。

三、音乐表演者如何塑造艺术个性

音乐表演不是现实生活中某种现象的简单描摹,更不是表演者偶然心情在随心所欲中的片面表现。成功的音乐表演及其所形成的富于感染力的音乐效果通常是以创造性形象概括及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手法为基础而形成的。这种创造性概括能力既表现出表演者自身生活积累的总值,同时也反映出表演者对一定作品思想内涵及技巧范围的理解、趣味及驾驭手法。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一种把表现作品中的技术手法当成唯一或最高目的,以过分夸张、哗众取宠的“高超”演奏、演唱技巧来卖弄“个性”的表现都是违背艺术规律的,然而,音乐表演中的个性塑造并不由于这种概念的澄清而减少其本身的复杂性。现将音乐表演中艺术个性的基本含义,表现及培养方法分别分析如下:

1、艺术个性的基本含义

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是一种融表演者生活感受、艺术态度及表现技巧为一体的精神气质,是一种既恰当地体现一定作品中基本思想内容、音乐风格,又能创造性地补充、完善原作精髓成分的艺术能量。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常具有如下特征:

a、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生活性。由于现代科技,交通及信息的发达,现代社会的人文环境日趋多变,音乐作品所表现的生活空间随之变得越来越大。这一切要求音乐表演者具有更为丰富的生活积累及生活知识,并藉此在自身条件下进一步充实、完善不同作品的表现空间。由于音乐表演者较之作曲家更具有舞台表演的直接性、灵活性,其各种细节的处理所形成的总体音乐效果因而更具有现实中的感染力。

b、现代音乐表演就其实质而言应是一种独立艺术形态。因而表演者的审美意识、艺术追求具有客观而又真实的价值。合理公正的艺术批评、学术交流正是充分维护这种独立艺术形态及其正常个性发展的保障。

c、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不是纯粹的“自我”体现。这种艺术个性是作品内容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的补充与完善,是作品艺术上的升华,因此,即使是在作品中重要的高难度技巧段落,表演者亦不应当存在有片面的炫耀心理,而应将其看作是作品本身一定内容与情绪的发展与延伸。

d、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是具体的,高度发展的。优秀的艺术个性通常具有丰富而又细腻的音乐表现色彩,能够自如地掌握乐器、嗓音等不同发音体的技巧变化,能够熟练而完美地处理调性、调式等各种和声,乐句层次等环节的性格变化。

e、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包括对于作品中某些段落的富有成效的即兴处理。音乐表演中的“即兴艺术”是音乐基本属性的一种体现。由于音乐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谱面的作品与舞台效果永远存在着一个艺术空间。可以说,没有即兴的艺术就没有作品在某种程度上的再创造,也就没有表演者艺术个性更加生动的体现。

2、艺术个性的表现

在音乐表演中,缺乏艺术个性其效果是机械、单调的。纵观音乐文化的发展过程,从帕格尼尼、肖邦、李斯特到奥依斯特拉赫、海菲兹、帕尔曼的精湛音乐表演技艺,无不体现出他们对生活的强烈体验及其与高度的艺术个性的交融。那么,音乐表演者在具体作品中究竟如何体现其艺术个性,其中独奏、独唱者与乐队队员、合唱队员在体现艺术个性方面的区别又是怎样呢?了解这一点对于正确把握不同的作品形式,不同表演条件中的艺术个性发挥十分必要。

a、联想的触发

在实际过程中,音乐表演者对于某一作品的认识多从感性体验开始。如指挥家研究作品无论是从先默读还是先在钢琴上视奏总谱入手,其目的都是首先从缜密的配器与结构中获取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组合的基本印象。这种基本音乐因素使人产生或近或远,似曾相识的思想或情绪,同时在音乐的进行中给人以一定民族文化特征、生活背景方面的联想。成为既奠定表演者对作品感性认识的基调又与观众形成可能的共鸣关系的第一条纽带。

b、理性构思

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并不是表演者无论何时何地可以心血来潮、随心所欲地呼来唤去的表演冲动。不同形式的作品、不同的内容要求、不同的曲式段落在艺术个性方面的技术要求是不一样的。艺术家对于具体作品的理性认识及恰到好处的个性体现是其作为艺术家的重要标志之一。如奥依斯特拉赫与海菲兹演奏的门德尔松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第2乐章,后者在速度及力度处理上比前者显得含蓄,有所保留,体现出后者对该乐章悠扬柔美情绪及曲式结构上的另一种认识和体验,目的在于使情绪更具有效果地过渡到热烈欢腾的第三乐章,从而形成自身更富光彩的个性特色。通常,成熟的音乐表演者面对一部新作品时,都不同程度地经过如下步骤:分析乐谱(视奏、视唱)——确定曲式、曲调、节奏、和声的构成及其风格——区别结构重点(开始、过渡、高潮、结尾等)——确定即兴范围(情绪;速度;力度等)。

c、局部个性与整体个性的谐调

一个表演者在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后在某一作品中可以令人信服地体现相应的艺术个性。但如果是集体表演形式,如重奏、重唱、乐队或合唱表演呢?其艺术个性的表现尺度又如何呢?通常说来,集体表演形式比单独表演更具有艺术个性方面的和谐与严整性。这样说并不是抹煞集体表演形式中的表演者的个性发挥,而是在更高的艺术水准上对表演者提出了更严格的艺术个性尺度,从而在根本上保证了一定形式的集体表演本身的艺术特点和艺术感染力。当然,这种整体艺术个性的谐调与统一是极为复杂的,只有在指挥的高度艺术调度下才能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乐队演奏员或合唱队员,在如何谐调并充分发挥自身艺术个性而又与整个集体表演融为一体方面,比一般独奏家、独唱家更困难,更复杂。

3、艺术个性的培养

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的培养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程,牵涉到其人格塑造、文化教育、个人经历、个性、专业技能及综合修养等诸多方面。如何挖掘自身潜力,利用客观条件使自己扬长避短,因人而异,因作品而异。从艺术追求上来说,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课题。

a、严格塑造人格

现代音乐表演集人文环境、时代特征于一体,以多元角度反映现实生活。没有健康、稳定的文化心态便不能立足艺术本身,不能正确反映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真实的思想感情,更谈不上深刻理解那些具有时代意义和社会进步价值的作品并对之进行有效的再创造。

b、重视生活积累

加强生活积累,勤于探索思考。培养自己基于现实生活却又不拘于琐碎细节而认识人生、认识世界的观点和方法,将生活体验、人生进取当作艺术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不断提高自己观察、概括、描述生活现象并使之充分典型化、艺术化的思维能力。

c、提高专业技能

音乐表演者的职责不是简单说教,而是以艺术手段与观众形成内心情感的交流,因此,全面而又过硬的专业技能往往成为实现自身艺术个性的前提条件。在这方面,“艺高胆大者”、“胆大艺更高者”常常成为艺术个性发挥的技术保障。不过,并不是每一个表演者都具有全能而又天衣无缝的技能手段的,灵活、变通地处理一些特殊的技巧段落,有时也会令作品获得意想不到的动人效果。

d、加强舞台实践

音乐表演是一种复杂的技能过程。表演者具备了基本的专业技能,并不等于已具有了随时可以充分展示其艺术个性的条件。表演艺术的规律告诉我们,演员在舞台上面对观众时其心理特点、思维状态及技能发挥过程是很复杂的。缺乏坚强的意志、坦然的心境和舞台表演本身的经验,即使表演者在台下准备得再充分,但一上舞台表演,其效果也常是不尽如人意的。因此,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应尽可能多地研究作品的音乐结构,使自己的技能动作熟练、再熟练。加上其它积极因素的配合,便能在舞台上较快适应剧场效果,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艺术长处。俗话说:“熟能生巧”,其“巧”便在艺术上意味着更大的可能性,更大的表现空间。

e、提高综合修养

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是表演者综合修养的集中体现。事实上,某一作品在正常条件下表演效果不尽如人意,常常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表演者在理解、驾驭该作品时的缺陷。表演者要想完全理解不同作品的创作意图及艺术特点并对其进行更高阶段的艺术再创造,就必须具备尽可能丰富的综合文化修养。

音乐表演中的艺术个性是一种难以完全用语言描述的艺术现象。十九世纪以来,尽管音乐艺术本身的相对独立为音乐表演者的艺术个性发挥提供了一个较大的空间,但历史所遗留的习惯性文化意识、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商业观念以及音乐艺术自身的发展又给音乐表演者的艺术个性发挥提出了新的观念和要求。现代社会中,音乐表演及其艺术个性的体现尽管呈多元化趋势,但这个时代特有的艺术需要终将把音乐表演艺术个性的发挥推向更广阔、更丰富多彩的舞台,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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