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华论文,民族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族精神是民族生存、延续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整个民族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它传承于民族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和各个领域之中。当今时代,随着世界经济、政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活动的领域更加深广、活动的内容更加复杂、相互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民族精神的传承领域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的影响也就更加具体而深远。只有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问题,才能在中华民族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时期都始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一、文治教化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弘扬民族精神重在加强教育,贵在坚持不懈,关键在于将民族精神内化为人的思想灵魂和行动准则。教育系统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从古到今都为全社会的民族精神传承发挥着带头、示范和辐射的作用。历史表明,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培育,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从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人的全面发展抓起,贯穿于从家庭、学校到社会,从儿童到老人教育和做人的全过程。
创立民族精神的目的就是为了教化社会。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于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之中,分散于人民群众长期的历史创造之中,要将其概括提升为理性的民族灵魂,即积极进步、指导历史前进的精神力量,必须经过思想家提炼,才能成为一种自觉状态,并经过他们的传播,成为全民族所共同尊奉和自觉实践的特有精神支撑。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儒、墨、道、法、释诸家都对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形成做出了各自不同的贡献,并教育了子孙后代,使他们创造出更加灿烂光辉的文化精神。生活在中国最下层的受剥削受压迫的广大民众,从大量的大众文化所提供各种不同人物的生活经验与人生价值观中,得到精神的熏陶和教化,内化为自己的思想灵魂和行为准则。在当代,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注重民族精神的教化功能,着眼于“四有新人”的培养。
家庭是传承民族精神的最重要环节。数千年来,家庭几乎是人一生都难以离舍的政治、经济、道德、宗教、人格、教育、法律、生育、娱乐、心理等的场所。家庭的凝聚力与中华民族整体的凝聚力紧密联系。中国的家庭向来提倡内部互尊、互信、互帮、互商、互谅,邻里之间友好往来,而且通过日常生活之中融乐和谐的家庭生活和彼此间的爱心情感,以口头传授与榜样示范等最灵活最普通的教化方式,在人格塑造中传承民族精神。孩提时代,长辈有关良好品德培养的谆谆教诲和示范,能够对人一生成长产生规范和约束作用。中国民众在长期的艰苦劳动和生活中,形成了坚忍不拔、顽强进取的精神,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生活习惯,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良好品格,先人后己、敬长爱幼的良好美德,喜爱圆融、和谐,迷恋宁静、和平敦厚朴实的独特习性,爱家乡、爱故土、爱民族、爱祖国炽热情感,成为中华民族的遗传基因,深深地根植于中国民众意识之中,一代又一代不断发扬光大。虽然在当代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家庭组成和作用在逐步地发生着变化,但是家庭作为儿童的第一所启蒙学校、父母作为子女的首任启蒙老师和终身老师的地位和作用却没有变。抚养、教育子女是社会赋予父母的神圣职责,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要求,无条件地承担起这个责任。
学校承担着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任务。民族精神蕴含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是民族文化传统的灵魂和核心。进行中国文化传统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振奋民族精神。我国历史上普遍流行的众多教材,与广大民众的文化水准相适应,不但蕴含了丰富的文化知识,而且赞颂了节约、勤劳、谦虚、正直、诚信等良好的道德风范和传扬了忠孝仁爱等伦理道德观念。虽然封建统治者企图以此作为对民众进行教化的工具,但这些将儒家思想通俗化诠释后的读物,却使民众从中受益匪浅。各级学校通过文化教育,将民族精神和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尤其是通过为师者们的为人师表的感染和校纪校规的约束,容易使受教育者将民族精神逐渐地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当今的学校,担负着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必须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救化学生对国家、对历史、对祖先、对民族的认同感、自尊感、荣辱感,这是国民童识和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国民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宗教在传承民族精神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宗教作为一种社会信仰,决定了它直接参与着对民族成员社会信念、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塑造。虽然大部分宗教具有悲情、遁世、宿命的特点,但它也有着向善、宽容、追求、美好、诚信和献身精神等显著的积极因素。“当宗教向社会传布它的教义箴言的时候,它的积极精神也在塑造着一种进步和文明;当信众们虔城地接受这些要素的时候,他们的心灵也在经受着一种文明的熏陶。宗教具有的长期性和普及性使得民族精神中所需的积极的价值观和社会理念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熔铸。[1](P26-27)在古代中国,“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守静致虚,道法自然”、“雄赡浩博,赫奕天下”、“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分别成为儒家、道家、墨法兵诸家、佛家等文化精神和理想人格。特别是“儒家学说经历代学者加工改造,并与其他学说相斥相吸,丰富了自己的内容,经过社会的选择,完善了自己的形象。最后,终于凝聚为民族精神的主体内容,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之一,对我们民族的理想人格、思维方式、价值倾向以及社会居高不下心理等产生了深远影响。”[2](P283、470)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性,支持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和民族精神要求的解释,继续发挥并努力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在传承民族精神中的积极作用。
二、道德建设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道德建设在传承民族精神中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是将民族精神塑造成为个人人格的最基本途径,是中华民族历史经验的结晶。中华民族是一个特别注重道德礼仪的民族,历来非常重视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礼仪礼节,从而使“以德治国”成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方略。中华传统美德内容极为丰富,主要有:一是重视人伦关系的和谐与“爱人”。中国历来被称为“礼仪之邦”,称谓礼仪成为联系家庭关系和人际交往的重要纽带。古代关于教导人们在处理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注重言行礼仪的思想,虽然带有浓厚的尊卑等级秩序的封建色彩和局限性,但其积极意义就在于反映了古人追求人伦关系和谐以及爱人的美好愿望,它作为一种传统美德长期在社会中起作用,并对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是重视整体利益和民族大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国传统文化决定了中国人普遍关注国家和民族利益。利民、富民、“民为贵”的民本思想和反对祖国分裂、抵抗外族侵略的爱国主义传统在传统伦理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中华民族宝贵的民族性格,爱憎分明的荣辱观、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积淀和爱国情感的高度升华。三是重视言行一致与身体力行。在中国道德传统中,既非常重视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又更加强调“言行一致”、“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修养践履”。四是提倡奋发有为和自强不息。早在战国时期,就形成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顽强奋进、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五是崇尚理想和志向。为了实现人生的理想和志向,必须加强自身的修养,不少思想家提出“修身”、“洁身”、“省身”、“正身”、“诚身”,强调“善心”、“善性”、“良知”、“良能”对自身修养的重要作用。六是追求人格的完美和完善。历史上的思想家们讲求人格的自我完善和道德的自我实现,主张“正心诚意”,“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焉”,“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日三省吾身”等。在中国人的传统伦理中,“修”、“齐”的目的是“治”、“平”,是实现人生的理想,实现“天下大同”。这种精神已经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一种特有的价值追求,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精神动力。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产生巨大作用,为人类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继承、弘扬中国传统美德,有利于加强和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有利于在全民族树立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改善社会道德风尚,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和综合国力。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切实加强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任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与时俱进的优良道德规范,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制定了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热爱科学,热爱劳动,革命英雄主义,革命人道主义,以及新型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上述新的道德建设规范,不但吸收了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道德成果,而且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反映了道德规范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弘扬了中华民族的时代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我们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使中国的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切实加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新的高度。
三、民俗民风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历史悠久的良俗良风广泛地体现了民族精神。我国自古代民族形成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民俗结构。民风民俗有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之分,良俗良风广泛地体现了民族精神,有利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而恶习陋俗则会降低人们的思想意识水平,导致社会的无序与混乱。在中国社会里,民俗民风不仅历史特别悠久,而且范围非常广泛,从生产到生活、从物质到精神,从心理到口头再到行为,几乎无所不包的习俗惯制世代传承,对社会的不同阶级、阶层的人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各民族的民间良俗良风,民间艺术的惊人创造,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成为鼓舞广大人民奋发向上的力量。[3](P27)我国是一个在人际交往中非常注重称谓礼仪的民族。古代中国,礼是大至安国立邦、小至日用伦常、洒扫应对的基本准则。孔子就提出:“不学礼,无以立。”就是说,不知礼,就不能真正地立足于社会。“礼”不仅约束、引导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而且构成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所以,自古以来中国人在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中都很注重各种礼仪、礼节和礼貌,有着许多言语、举止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且形成了一种道德上的共识和态度,即按规定的礼节、礼貌行事说话是文明的,否则就是失礼和粗鲁,严重的还会给人的声誉以及人际关系带来不良的后果。讲礼貌是一种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它来自于一个人的长期修养。人际交往中注重称谓礼仪是文明礼貌的表现,它直接关系到个人所代表的社会整体形象和精神面貌,当社会成员普遍地接受了礼或能循礼而动时,社会就必然进入民风淳厚的境界。
在移风易俗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传承性是民俗民风发展的重要特征和规律。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就是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移风易俗,推陈出新,建设新风俗新风尚的过程。任何民俗民风都是一种文化性质的表达方式,民俗民风的表达方式会因时宜而消亡,但民俗民风中那种特定的生活情感会犹存如故,并以新的方式来表达。民俗民风都是历史上形成的,是人们对当时历史认识所形成的民众意识和行为。随着历史的发展,优良的民俗民风以其与时俱进的适应性,满足人们的需要,对激发人民群众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热情,对激发人民群众的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都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对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充分显示了其生命力。民俗民风作为一种世代相传的文化现象,和一切文化现象一样,恶习陋俗也会由于其自身因袭保守的习惯势力和旧社会旧时代的残余势力的需要也传之于后世,虽然会最终被历史所淘汰,但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着消极腐蚀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民俗民风在传承民族精神和促进社会发展中所起的巨大作用,自觉地促进民俗民风的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地倡导和创建新的民俗民风,并坚决的剔除恶习陋俗,适应新时代,提倡新风尚,推进新生活,始终保持中华民族的良风良俗,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培养出真正具有中华民族良风良俗特征的、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的中国人。
四、历史遗产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历史遗产浸透着丰富的民族精神。历史遗产是社会文明和民族精神的物化载体,其内含非常丰富,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历史上遗留下来并具有价值的历史财富。历史上遗留下来有价值的财富非常之多,主要有:一是在文学方面,它包括以意境为核心的中国的诗文化、以杂文为特征的中国古代散文、俗文化与取得辉煌成就的中国古典小说等。二是在艺术方面,它包括音乐、舞蹈、体育、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戏曲、曲艺、建筑、园林等诸多领域。“这种特殊的风格特色,是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反映,与华夏的地理环境、社会结构、经济生活、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因素有密切关系。”[1](P27)三是在史学方面,中国古代有众多史学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留下了一座丰博浩繁的历史文化宝库,且其源远流长,包罗万象,经历了结绳记事——口耳相传——纪传体等历程,留下了先秦——魏晋南北朝史学文化、唐宋史学文化、元明清史学文化等宝贵遗产。四是在科技方面,中国古代在科技方面曾取得过斐然可观的成就,有过辉煌的历史,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一直居于世界前列,不仅有享誉世界的火药、造纸、印刷术、指南针四大发明,而且在天文、数学、中医、农学及陶瓷、造船、纺织、冶炼等制造业领域都有过无数的创造和发明,为人类的文明进程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五是在日常生活方面,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娱乐文化、乡村文化、城市文化等等生存景观文化遗产。所有这些历史遗产都是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产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并不断地积累和传承,不仅浸润着民族精神,而且表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不同民族以及各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由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物质资源的状况不同,特别是物质生产、经济状况、社会政治状况以及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审美观念等)的差异和变化,其生活方式各有不同的特点。民族的生活方式,既受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制约,又受到精神文化的影响。由于生活方式直接受到人们所需要并实际上能够生产出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制约,甚至影响着生活方式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也折射着历史遗产的发展状况。[4](P142)包括生活日用品在内的物质文化产品,还吸纳了各民族和外国的精华,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
对文化遗产的态度检验着民族精神。中华民族一贯重视自己的历史遗产,无论是对历史遗产的批判继承、丰富发展,还是在研究、保护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成就,使许多历史遗产得以挖掘、保护和流传。但也应当看到,在社会发展中,总有一些人对自己民族的历史遗产不能采取正确态度,特别是有的人对自己民族的历史采取虚无主义态度。历史不能再现,文物不能再生,文物具有惟一性和独特性的特点。应该越是现代人越应保护历史文明、民族文明。但在当今的开发热中,许多城市的历史建筑被拆除,许多古墓被挖掘,许多人文景观被“现代化”,许多良好习俗礼仪在消失,许多民间绝技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境地。我们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就必须加强对公民进行历史遗产保护和民族精神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历史遗产保护意识,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制度,严惩那些盗窃、走私、破坏文物的民族败类,这也是对当代人民族精神的检验。
五、人格风范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中国是一个非常注重人格修养、人格自律和人格影响的国家。古往今来,高尚的人格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体现,又激励着一代代后人实践升华。中华民族用这种代代相传的榜样力量,铸就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人格风范在民族精神传承中具有巨大的榜样辐射作用。中华民族历史上出现的无数具有高尚人格风范的名人及其事迹,历来都是后人学习的楷模。从古流传至今的民间传说“神农尝百草”、“精卫填海”、“夸父追日”、“后羿射日”、“女娲补天”、“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都是以英雄神话故事的形式为后人树立了弘扬民族精神的楷模。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在许多领域都涌现出了载入史册流芳百世的、体现民族精神的楷模。正是这些坚实有力的民族“脊梁”,挺起了我们的民族之魂。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力量,它哺育和促使着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为了中国的生存和发展,为了推动历史车轮的前进而前赴后继,奋斗不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用弘扬民族精神的楷模来激励人民为着美好目标奋斗,先后树立了张思德、白求恩、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王进喜、蒋筑英、孔繁森等英雄人物,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典型人物的榜样力量和广大群众的实践相结合是塑造健康人格和昂扬向上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人格虽然是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但这种行为方式对社会、他人和家庭都有着重大的直接影响,这就是人格的力量,即表现为以身作则、模范实践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目标和道德标准,它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和亲和力,能够令人心悦诚服地以其为榜样去实践去创新。虽然每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行为方式既丰富多彩而又复杂多变,但如果能像毛泽东所说的,做一个“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和“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这就是一个既满足了自己个性发展的需要,而又有益于集体、民族、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以后者为归宿的具有崇高理想人格的人,就是一个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始终保持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状态的人。
六、国家主导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国家掌握着社会意识形态的统治权、支配权,对民族精神的塑造所起的作用相对于社会其他方面而言具有主导作用。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取得国家统治权的统治阶级必然会选择社会的主导薏识来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于对媒体和教育体系的支配而取得社会的思想导向权。就是杰出人物、宗教活动、道德建设、民俗民风、历史遗产等在传承民族精神中作用的发挥,也只有通过国家的认可或与国家的意志相协调才能产生相应的效果。
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对民族精神的塑造具有主导意义。一方面,为了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任何一个国家都会自觉提倡一种意识形态以凝聚社会。由此,这种意识形态也就很自然地成为这个国家民族精神的一种培养基,它的一些内容也便成为民族精神的一部分。”[1](P27-28)在我国历史上,就曾因汉武帝刘彻“独尊儒术”的选择,并相继得到其后统治者的认可,才使中华民族精神包含了更多的儒学成分。另一方面,任何国家都会始终把爱国作为其倡导的意识形态中的主要内容。“无论意识形态上有多大的差别,也无论在认识水平较低的古代还是科技文化高度发达的当代,任何国家在向它的民众进行教化的时候,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内容都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进入近代以后,随着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风行,国家和民族的界线开始对接,现代国家被称为‘民族国家’,一国国民成为一种国家层次上的民族。于是国家意识也便和民族意识吻合起来,爱国主义的倡导也便成为国家层次上民族意识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努力。当然,无论是对某种意识形态的推崇还是爱国主义的教育,国家对民族精神的塑造很多情况下还是无意识的,特别在近代以前,限于认识水平,人们对民族精神并没有科学的认识。但现在不同了,以国家为单位的民族竞争在世界各个领域展开,人们对民族精神的重要性和认识的科学性都在提高,于是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对于民族精神的塑造便有了完全自觉的意义了。”[1](P27-28)特别是在当代,“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5]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对中华民族精神的认识、弘扬和培育有了完全自觉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奉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集中制、严格纪律、注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所产生的崇高精神,如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五种革命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精神、以及“六十四字创业精神”;所倡导和要求培育新的民族精神,如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精神、民主法制精神、竞争精神、终身学习精神等等,都是中华民族精神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和要求。党的十六大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和我国社会的巨大转型,把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的重要内容和思想主旨,作为关系我们民族在新世纪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显著地位,要求我们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在党的执政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必将对我国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