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价值的合理性_价值理性论文

浅谈价值的合理性_价值理性论文

价值理性简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性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科学技术及其所范导的价值活动充分显示了人类的智慧和能力,但是正当人们陶醉于他们所取得的伟大胜利时,却突然发现自己深深陷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发展困境与生存危机。这些困境与危机暴露出理性的局限,迫使人类对自己活动的反主体性效应进行理性的反思,反思指导自己活动的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引导、规范与重建理性。价值理性正是由此而成为价值哲学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本文通过溯源理性一般及其演化,从价值与理性的内在结合上试探价值理性的本质、结构与功能。

一、理性一般及其演化

理性是人的一种能力,就它的运行是主体的思维功能,就它的结果是思维着的主体对外部存在的理智审定。它是最高层次的理智,但还没有诉诸行动,还没有对外部世界发生作用,还是思想范围内的东西。理性历来是哲学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历史上的哲学家们曾从不同的角度对它进行过探讨。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理性这个概念既有对象属性的含义,也有主体的含义。儒家哲学中,理性乃是一个既普遍又具体的概念,“理性的运用不是表现为某种抽象的纯形式或逻辑一般,因为它与具体的生命存在没有分离。理性既是生命的内在本质,也是生命自我实现的理想状态。”(注:参见郑家栋:《理性与理想:中国现代人文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哲学研究》1993年第8期。 )人的本质的自我实现既不是表现为以理性压抑感性生命,也不是表现为以感性生命对抗理性,而是表现为理性转化、点化感性生命,以求达到知与行、理与情、理性与理想、真理与价值的完美统一。在西方,从古希腊时代起,理性一直是其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古希腊哲学家在本体论层面上对“宇宙理性”的揭示,建构起西方人最基本的理性主义文化信念:世界是合乎理性的存在结构,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可以通过理性把握世界的结构,从而控制和操纵自然。赫拉克利特把世界归结为一团按照“逻各斯”而永恒地燃烧着的大火,这“逻各斯”的原初意义就是“集聚”、“规律”、“理性”;柏拉图视理性为宇宙的本质,提出“宇宙理性”,“宇宙理性”是解释世界存在的根据,是宇宙世界普遍的客观性。

到了近代,弘扬人性,弘扬理性的创造性、批判精神,怀抱理想主义、现实主义与乐观主义的人生态度,是其理性主义的基本特征。笛卡尔宣布“我思故我在”,从理论上确立了人的理性相对于客观事物的优先地位,为近代人以自己的理性直面人生世界、批判传统理论奠定了坚实基础。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宣言不仅使人的目光从“天堂”转向“自然”,“更重要的是它宣告人可以凭自己的理性自立于自然”(注:参见金延:《理性主义辩证》,《哲学研究》1996年第2期。)。 霍布斯追求把个人主义哲学与社会利益和价值二者结合起来的传统,“认为人性具有两项原则,即欲望和理性,推崇人性中的道德理性的作用,因为它既可以满足个人自利的欲望,又可以使社会达到平和的环境”(注:参见张雄:《理性的崇拜及其缺感》,《哲学研究》1996年第5期。)。洛克更以对人的理解力的全面探索,论证了人能够认识自己面对的世界。康德把理性同知性概念区别开来,认为知性是有条件的、有限的,理性概念是关于无条件的和绝对的东西的概念,是超越经验的纯粹理性形式;他还进一步将理性区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为追求无条件的总体而有理念,实践理性为追求无条件的总体而有‘至善’”(注:参见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84年6 月版,第311页。),并认为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 发出“人为自然立法”与“人是道德的立法者”的宣言。黑格尔把理性(理念)看作是概念发展的最高阶段,是概念与实在、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认为理论理性是真的概念或概念的理论活动,它要求获得对象的真知,并接受已经给予的外在世界的规定以充实自己;实践理性则是善的理念或理念的实践活动,它要求达到善的目的,并通过扬弃现存外在世界的规定以实现自己。黑格尔把近代理性主义精神推到其发展的顶峰。

进入现代,西方理性主义同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形成了技术理性主义文化信念。一方面,人们相信人可以凭借理性把握的手段或技术征服的办法来无限地控制自然,而不必求助于某种超人的实体或力量;另一方面,人们相信人对自然的理性把握和技术征服的结果必然是人的自由和主体性的增长,并且会导致人的最终解放和完善完满。然而在本世纪,技术理性主义文化信念开始发生危机。持术理性虽带来了技术与科学的高度发展,带来了现代工业与经济的飞跃增长,但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同时带来人的全面自由和解放。技术理性毕竟是一种有限理性,它是以支配自然为前提的集中于工具选择领域的一种理性,人生问题、价值问题、社会目标问题等等都被排除在外。这就使技术成为一种异己的、毁灭性的力量横陈在人类面前,窒息着人的生存价值和意义,造成了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与生存危机。在这种背景中,技术理性批判思潮开始兴起,韦伯及其后的法兰克福学派、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等是这一思潮的重要表现,例如韦伯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贝尔的价值理性与功能理性、法兰克福学派的工具理性与交往理性等等。

由上关于理性思想的溯源观之,历史上的哲学家们对于理性概念的理解不乏独到、深刻的见解,尤其是韦伯将人的理性行为分解为价值理性行为与工具理性行为,于我们探究价值理性多有启迪。但是勿庸置疑,他们都这样或那样地对理性作了唯心主义或神秘主义抑或形而上学的解释。马克思第一次把理性置于社会生活条件制约之下,认为理性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范畴,不仅应从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上把握理性,还要在实践基础上把握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这就为我们探寻价值理性提供了基本指导原则。

二、价值理性的本质

价值理性是主体在观念中对未来价值实践活动的目标、方法、手段、结果所做的超前设计和筹划,是人们在现实的价值实践活动之前事先建立起来的、关于未来价值实践活动的观念模型、理想蓝图和行动计划。价值理性是人们根据理论理性提供的知识,从主体需要和意志出发进行价值活动的自控能力和规范原则。作为自控能力,它包括主体对价值活动的指导、调控、平衡、组织的能力,以及主体在价值活动中的自主、自决、选择、创造、对象化价值目标等方面的能力;作为规范原则,它包括主体自身制定在全部价值活动中生效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价值理性意味着对理论理性知识的现实利用,对主体价值需求的现实评判与取舍,在观念中对现存客体的变革和对未来理想的价值客体的追求及对未来实践活动过程的自觉调控。我们认为,科学的合理的价值理性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本质规定。

1、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统一。 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是价值活动的两个基本尺度,它们共同制约着人的价值活动,规定着价值本质。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内在统一正是价值本质的内在要求,但是在现实的价值活动中,由于人们对主体尺度的反映和对客体尺度的认识难免造成失误,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并不总是内在地统一的,而是有时统一起来了,有时又发生背离与冲突。这就使人的价值活动出现下述情况:有时主体尺度达到与客体尺度一致,形成理想的价值物,产生合主体效应即正价值;有时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相背离,没有形成预期的价值物,未能给主体带来效应即零价值;有时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相冲突,形成片面乃至有害的价值物,造成反主体性效应即负价值。由是观之,人们才有反思价值理性、对价值进行理性规范之必要。既然当代人类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发展困境与生存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发生分离或冲突所造成的反主体性效应,我们就必须立足价值本质的内在要求对未来价值活动进行理性建构和理性规范,亦即立足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的内在统一上去建构科学合理的关于未来价值活动的观念模型。

2、主观理性与客观理性的统一。在不同时代的不同哲学家眼中, 理性一词的涵义尽管各不相同,但大体上可归纳出这样两种不同的理性概念:主观理性与客观理性(注:参见高华亮:《技术理性问题探讨》,《哲学研究》1993年第2期。)。所谓主观理性是以工具的、 主观的意识来理解的理性,“本质上关心的是手段和目的,……但它却很少关心目的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注:《理性之烛》,纽约1974年英文版,第3页。),也就是说是一种被限制于工具而非目的的领域的理性。它追求知识,追求工具的效率和各种行动方案的正确抉择。所谓客观理性是一种更为本质的、综合的理性,是“一个包括人和他的目的在内的所有存在的综合系统,……在这里,关键的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注:《理性之烛》,纽约1974年英文版,第4—5页。),亦即它关心的是事物的“自在”,要说明的是那些无条件的、绝对的规则。它追求目的,承担着理性地决定人类的美好生活究竟是什么的任务。不难看出,上述两种理性概念代表着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哲学主张。回溯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史,哲学家们要么彼此割裂、各执一端地理解这两种理性,要么给予这两种理性以唯心主义的解释与说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既把人类社会理解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又把社会历史看成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科学揭示出理性与价值的内在统一,也即理性视野(大体相当于主观理性)与价值视野(大体相当于客观理性)的内在统一。这就为我们唯物辩证地理解主观理性与客观理性并进而科学地揭示价值理性本质提供了方法论原则。

3、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价值活动是一个从价值主体需要开始,经过价值意识、价值理念、价值创造,到价值物生成与价值实现的长过程。在主体需要、价值意识阶段,价值活动的目的性十分突出;在价值理念、价值创造阶段,价值活动的工具性成为关键。反思人类一些非合理的价值活动,有的是目的不合理造成的,如对自然资源的毁灭性开发;有的是工具不合理造成的,如当代全球性的环境污染;有的是目的和工具都不合理造成的,如人类探究永动机的失败。由是观之,人的价值目标并不总是理性的、正当的,而是常常会建构出非理性的、非正当的价值目标;即使人的价值目标是正当的、理性的,价值活动的手段、工具并不必然指向价值目标。因此,我们考察价值理性不仅要研究目的和工具本身合理与否,还要将目的和工具统一起来加以思考。韦伯也曾对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进行过探索。在韦伯看来,目的理性只注意对目的本身的合理性进行反思,仅限于考察目的合理与否;工具理性仅考虑达到目的的工具、手段的有效性,而不关心目的本身是否合理。这就把目的与工具彼此割裂开来了。我们揭示价值理性本质,必须克服上述两种理性存在的缺陷,将目的与工具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价值理性的本质作出又一规定:价值理性是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4、需求性与效应性的统一。 主体需要的产生和价值物的生成是价值认识与创造活动的两极。从主体需要的产生到价值物的生成,作为一个完整的价值认识与创造活动过程已经结束,但是这个价值物是否能真正与主体需要契合,亦即是否对主体产生积极的效应,则有赖于价值实现过程来测度与验证。诚然,价值理性是人们在现实的价值创造与实现活动之前事先建立起来的观念模型,对于未来价值活动生成的价值物是否与主体需要契合是不能现实地测度与验证的。虽则如此,价值理性仍然应立足主体需要与客体效应的内在统一,从观念上对未来的价值物与主体需要是否一致与契合作出预测和判定。其理由在于,离开客体对主体的效应就难以揭示价值的本质,当然也就不能全面揭示价值理性的本质;全面揭示价值理性的本质意味着不仅揭示价值认识的本质,还要揭示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本质。因此,我们还可以对价值理性作出这样的规定:价值理性是需求性与效应性的统一。

三、价值理性的结构

价值理性的本质决定着价值理性的结构。价值理性并非只由主体性和客体性二重结构所构成,而是一个由多重要素整合而形成的价值理性系统,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要素。

1、客体要素。 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需求与满足需求的关系和意义。在这里,客体和客体的属性、功能是价值的承担者,是主体与客体之间产生价值关系的客观前提。价值理性是主体为指导行将进行的价值实践活动,在观念中对未来价值实践活动的目的、方法、手段、结果所作的超前设计与预测。欲使这种理性能在未来价值活动中现实而有效地将外界客体变革成为能满足主体需要的新的价值客体,就需要对外界客体有合乎规律性的科学认识,形成关于客体的“外在尺度”的完整理论。客体系统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主体只有掌握并遵循这种规律也即以认知理性为前提,才能保证价值理性的真理性和有效性,抑或科学性和价值性。总之,客体状况是价值理性构成的一个基本要素,主体建构的价值理性是否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它对价值的客体性内容的反映与把握。

2、主体要素。价值不但取决于客体, 同时还取决于主体及其生存和发展的需求性。离开了主体需求,客体就只能是自在的即尚未价值化的客体。价值理性对主体自身需要的反映与把握,最主要的是按照主体的需求、愿望、目的和意志在观念中将客观事物塑造成为能满足主体需求的新客体。主体需要从性质上看有真实的需要与虚幻的需要,从主体角度看有个体需要、群体需要与社会主体需要,从合理性的角度看有合理的需要与不合理的需要。价值理性所应该反映与把握的是真实的需要、社会主体的需要,抑或合理的需要,否则就无法理解价值理性生成的根据和意义。

3、实践要素。实践因素是构成价值理性的基本依据之一, 这是因为:实践活动是价值和价值关系形成的基本途径;价值目标的形成就是实践目标的确立;在价值和价值关系中逻辑地蕴含着实践关系;而且,实践又是价值现实化、对象化的根本手段。价值理性的目标是力图把理论认识转变为能够指导价值实践活动的观念模型,这就要求价值理性在反映与把握客体要素和主体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作为实现客体要素与主体要素之统一的中介和桥梁的实践及其工具要素。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实践工具及其使用方式。现实的价值认识与价值创造活动总离不开掌握和运用一定的物质工具,实践的工具意识、手段意识以及使用实践工具的操作意识是价值理性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二是实践过程的行为方式。人们在价值实践活动过程中不但要掌握和运用一定的物质工具,而且还必须掌握和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这也是价值理性必须反映与把握的。概而言之,价值理性所必须反映与把握的实践要素也就是解决未来价值活动的手段、途径和方式问题。

4、社会要素。 所谓价值的社会性是指在客体属性价值化和主体需求价值化的同时,还有一个“社会”参与其中。人的价值活动的条件和方式都是社会所给予和创造的,价值活动的结果又必然影响社会,真正的价值既是主体需求与客体效应的统一,又是社会需求与客体属性的统一,既对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的生存和发展有意义,也对社会主体的生存和发展有意义。因此,我们建构价值理性不仅要站在自身需求的立场上对价值关系作出判断和选择,而且还要站在“社会主体”、“社会需求”的立场上对价值关系作出判断和选择,进而还要对主体自身需求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价值关系”作出评价和选择。价值理性所反映的社会要素首先是指它所指向的价值实践及其过程的社会性,表现在价值认识与实践活动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之中,无论是价值客体的类型与范围、价值主体的素质与能力、价值认识与实践手段的水平和数量,还是价值理性所指向的价值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方式和方法,都无不打上时代和社会的烙印。价值理性所反映的社会要素还包括它所指向的价值实践及其结果的社会性。价值活动都是由彼此相对独立的主体发动和完成的,而相对独立的主体之间往往有着不同的需求和利益,价值理性所范导的价值实践结果都必然会对诸多主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利害效应,而决不仅仅只触及当事的实践主体的利害关系。历史与现实表明,不同价值主体之间亦即个体主体、群体主体与社会主体之间,其价值追求并不总是一致的,而是常常会发生矛盾与冲突的,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规范以协调不同层次主体之间的价值活动,使价值活动的结果合社会主体需要,于社会主体有益。因此,价值理性中的社会要素就在于反映它所指向的价值实践活动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利益,使价值活动的结果既符合个体的利益,又符合社会主体的利益。总之,价值总具有社会性,价值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价值理性也就是一种社会理性,它的结构中就必然蕴含上述社会性因素。

四、价值理性的功能

价值理性的结构决定着价值理性的功能。价值理性的主要功能有:

1、预测功能。价值理性是关于未来价值活动的观念模型, 是规划未来、塑造未来、设计未来的理性思维活动。因此,预测是价值理性的一个基本功能。价值理性所以具有预测功能,首先在于它作为一种价值认识与创造观念而具有相对独立性。这是因为,价值理性从本质言,它已经摆脱了直观,是对价值活动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这种把握就已经向人们观念地展示了价值活动的未来,这种展示就是预测;价值理性所以具有预测的功能,还在于它是一个有结构的整体。作为有结构的整体,价值理性是具有内在逻辑的,这种逻辑就构成理性预测。价值理性的预测主要是以未来价值实践活动为对象,这种预测表现为对于价值实践结果的预测,以及对于价值实践过程的预测。在实践过程之初,对于实践结果的理性预测便形成价值目标,因为实践过程结束之后的理想的结果应当是实践过程之初的目的,这样的价值实践才是合目的的实践;对于实践过程的预测,便形成价值实践活动何以进行的实施方案。

2、批判功能。 价值理性的要旨在于以对价值活动之未来的探索扬弃性地批判现实并超越与重建现实,其中对现实的观念批判是价值理性的重要功能。一方面,价值理性活动是以对当下价值现实的不满足为前提的,如果现实价值关系已十分完善,价值理性建构也就没有必要了,价值理性就是通过对未来价值活动的筹划以追求和创造新的更美好的理想价值客体;另一方面,价值理性体现着人的批判和创造本性,如果一成不变地重复以往活动,也无价值理性可言,价值理性之为价值理性在于扬弃性地批判现实,并达到对现实的超越与重建。价值理性的批判功能是通过这样二条途径实现的:一是批判和拒斥现实的非合理的价值实践行为;二是批判和拒斥对于观念建构的未来价值实践模型的种种非难。马克思曾把哲学比作“批判的武器”,从一定意义上说价值理性就是“批判的武器”,利用这个武器才能完成批判现实和建构未来价值活动模型的理论任务。

3、创造功能。价值的本质在于超越,没有超越就没有价值, 而主体的超越性在本质上表现为创造性。创造是探索未知的能力,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目标构思现实中不存在的新模型、新图象的思维活动,离开创造就不会有新的价值客体。价值理性的创造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价值理性的形成表明主体对现实的不满足,进而提出了要改变现成事物的任务,因而它包含着对现实的观念批判、否定与超越;二是价值理性的确立表明价值主体要作用于价值客体,要创造出新的价值客体;三是价值理性的确立也表明主体按照自己的需求、意志、能力的客体条件选择价值客体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虽然是有客体根据的,但它是通过主体的创造本性才能确立起来并得到实现的。可以说,价值理性活动并不只是功利、效用目的的对象化的观念建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全部本质力量发挥和运用过程,它充分体现了主体自由自觉的创造精神。

4、规范功能。 价值理性活动不仅仅只是着眼于客体之于主体的效应,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追求也常会发生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规范以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活动;价值理性作为对未来价值活动的设计与建构,必然包含有对未来价值活动进行理性规范的内容,因而也就必然具备规范未来价值活动的功能。价值理性的规范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不同层次主体行为之间社会价值关系的实践调节,它通过对个体主体行为的适当约束,起着协调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追求的作用。价值理性规范强调客体与社会主体需要的一致与契合,强调客体系统对于社会主体系统的适应与顺从,或言之,它不是要求适应或顺从个别人或个别集体的零散需要,而是要求适应或顺从人类生存、发展、完善的整体要求。因此,价值理性的规范功能具有全面性、至善性、客观性的特点,它能够范导人的未来价值活动朝着合社会主体乃至合全人类之需要的最高价值理想迈进。

标签:;  ;  ;  ;  ;  ;  ;  ;  

浅谈价值的合理性_价值理性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