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月琴(TRAN, THI, NGUYET, CAM)[1]2016年在《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提出越南国有企业改革是越南的经济改革工作中重要的问题,而企业产权改革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越南自1986年开展改革至今已三十年,在新的经济政策扶持下,越南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不少成就,但企业的效率仍然很低,其原因在于产权结构复杂,权、责、利不明确,管理权限不清楚等。若要促进越南国有企业的发展,必须先处理好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主导,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博弈论等方法,分析了越南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以及产权改革现状,探讨越南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明确提出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就是明确产权,实行股份制改革。本文分为六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陈述本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章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理论。首先介绍了产权的概念以及马克思主义对产权的定义,明确产权的概念与功能;其次介绍了公有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理论,并通过文献综述,为后面研究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越南改革开放以来产权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本章从始于1986年越南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入手,分析了改革开始至今国有企业产权的方向和步骤,探究了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发现了国有企业在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指出,国有企业产权所存在的问题在于过于集权,产权分配不合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过多,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创造性和灵活性的丧失。同时,从政府、企业管理者、购买者、企业员工与寻租者五主体分析了产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越南国企产权改革中行为主体的博弈分析。本章以上述五个行为主体为对象,对产权改革中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进行分析,针对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分析了产权转让中政府、购买者与寻租者的三方博弈,并就职工岗位和待遇合理安排等问题对产权改制中政府、企业与职工三方建立相应的博弈模型,基于模型分析了产权改革五个主体在改革中的博弈关系。第五章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制度创新。本章着重讨论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理论和制度创新,讨论了产权改革的目标、制度设计等问题,并归纳、总结国有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指出越南可以建立一个全新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越南现阶段发展状况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第六章结论与展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目前适合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办法就实行所有制多样化,政府协助国有企业成为私人资本企业是必要且可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通过股份制度来吸引国内外私人资产,调整企业财产结构和所有权结构,改变政府在国有企业从唯一所有者转成多元所有者的结构也是必要且可行的,这些改革的目的旨在增强国家经济的竞争力,促进越南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必须要转换,使之具有实际的自主权,但是要保留所有者的基本权利;此一原则对于建设一个有效的国家所有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国家所有权的机制改革才能得以成功,同时也可以建设一个既现代又有效的国家所有机制。第三,国有企业的财政机制要转换,既要确保所有者的权、责、利,又要确保企业的自主财政和资金积累,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这样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增值并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第四,对国有企业重新安排是决定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减少国家100%资本的企业,进行股份化、卖出、承包、出租等,实现公司化,发展母子公司模型,建立并发展经济集团骨干企业。这是越南国有企业改革重要的主导思想,旨在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创造一个各种股份制企业之间合作与竞争的良好环境。最后,虽然越南国有企业的数量、规模与经营范围的正在减少,非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但国有企业仍有发挥其作用的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厘清国有和民营企业的领域和轻重,这也是世界各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狄恒[2]2006年在《黑龙江省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有企业的效益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为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对推进黑龙江省的产权制度改革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深入黑龙江省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首先对黑龙江省国企产权制度本身的特征、弊端及其深层根源进行了分析,具体地从委托代理的角度论述了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然后采用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剖析了黑龙江省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特困企业状况、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四个方面阐明了存在的问题,并剖析了原有制度文化抵制改革、产权责任主体和交易主体不到位、产权制度改革遭遇严重的利益障碍、缺乏有效的选拔和激励约束监督机制、企业包袱沉重难以筹措巨额改制成本等因素的影响是阻碍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本文进一步探讨了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高效率激励性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国外改制经验,提出了股权和期权的改制新方法和加强监管规范改制、推进产权多元化的发展、根据企业自生能力分类推进产权改革、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几个方面的具体对策和建议。最后精选了案例,分析了其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原因,对黑龙江省其他国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和启示。
李洁真[3]2017年在《产权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其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文中认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企改革仍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结构性供给侧改革的主线。这说明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而产权制度改革当然要有科学的产权理论作为依据。从我国理论界看,近年来对产权理论进行了不少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还是有不少争议,如产权的具体含义、产权制度类型及其选择标准、产权具体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等问题上,有诸多歧见。本文用历史的视角,辩证地阐述了产权理论发展的不同阶段。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产权理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诞生之后才有的,之后,新制度经济学派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了一些修正,将产权纳入其分析框架,形成了西方产权理论。本文先考察了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详细分析了不同阶段马克思有关产权思想的探索。其大体是从黑格尔的唯心哲学观看待私有制转向初步的唯物主义产权观,再把对产权的研究从法学和哲学领域转向经济学领域,进而又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产权加深了认识,最后指出产权的真正本质是体现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它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至此建立了产权分析的科学框架,并据此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运动进行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提出了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分工发展的必然要求。相应地,本文对西方产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也进行了追溯和梳理。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私有财产制度和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增长,但之后的新古典经济学家把私有财产的初始分配看成了经济学分析前提而忽略了产权问题,由于新古典对现实经济社会的解释力太差,到20世纪30年代产权理论开始兴起并形成,科斯的《企业的性质》发表标志着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系统提出,1960年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明确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这本书的核心思想被后来的斯蒂格勒定义为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成为西方产权理论的核心,之后在科斯开辟的产权研究领域,一些西方学者又提出了现代企业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等。通过分析和对比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不难发现马克思产权理论的视角更广,尤其是在揭示产权的本质和宏观层面产权制度的发展规律上胜于西方产权理论,而西方产权理论以提高经济绩效为中心的产权权利束配置的思想完全可以在改变私有制的前提下为我所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保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以要坚持公有产权的主体地位,同时引入多元产权主体,实现有效激励和约束。国有企业可以发展由国有产权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提高经济效率。国企产权改革还要加强核心性制度建设和支持性制度建设,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创造出一种竞争性的制度环境,盘活国有经济,使国有企业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和担当社会责任。
魏海艳[4]2006年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20多年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等阶段之后,虽然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相当的进步,但终究没能走出困境,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存在,其根本原因是产权没变。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和西方的产权理论都强调效率的作用和经济主体的激励作用,系统掌握产权理论对分析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己进入攻坚阶段。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更好发挥应有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在分析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同时也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又系统总结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弊端,分析了国有企业传统产权制度存在的所有者缺位、激励不足和委托—代理链条过长等问题,由此解释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经济效益差的根本原因。中国国有企业想要走出困境,就必须直面产权改革,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最后本文还进一步讨论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思路和具体措施。笔者根据对现行国有企业的现状研究,针对一些实际现象指出在改革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认识。笔者认为,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产权改革之路至关重要。文章论述了改革的整体思路,并由此提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实行产权结构多元化等政策措施,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提高经济效率。
蓝定香[5]2009年在《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我国是一个由计划经济逐步转轨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大型国企)既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得以实行的“中坚”力量,也是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束缚最深的典型代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包括大型国企的改革也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大型国企的改革进展相对缓慢,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国企改革攻坚的最后“堡垒”。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工业企业虽然仅1272户,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的0.38%,但是,其资产总额、利税总额的比重占到了30%左右;其户数占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总户数的44%,但其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所占比重都在60%左右,特别是利税总额高达74%。这就充分说明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工业企业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这就要求大型国企的改革既要大胆,使之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牵引力”,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又必须稳妥,使之健康稳定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阀”、“减震器”,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出现大的波动。因此,研究大型国企的制度创新、产权改革和机制转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研究的主要内容(一)寻找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理论依据在比较、评析中外企业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探析国有产权原始主体“虚置”以及国有产权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国有股权控制力严重耗散的过程。大型国企由于其国有股权(经济)控制力低下,需要搭非国有股东的“便车”,因此,应当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二)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实践进程及现状评价分析我国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历程,评判我国大型国企产权结构现状,剖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弊端。(三)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笔者认为,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应当是:除了两个“极少数”大型国企——极少数处于“公共性”领域的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和极少数必须关闭破产的企业外,其余大型国企都应当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控股股东制衡的混合股权结构。(四)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的主要方式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的总体方式有:增资扩股的增量型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存量型方式和比较特殊的股权置换型三种方式。其具体方式较多。在实践中,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往往是多种方式结合使用的。(五)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具有动态性,本文归纳如下表所示:表中国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的重点(六)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措施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体地位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分离国资管理部门的双重职能,明确其角色定位,理性推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国家有关政策,鼓励非国(公)有经济参与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此外,要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程序,既促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又防止国资流失;消除大型国企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筹措改制成本,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为加快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创造条件。三、研究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一)研究可能的创新1.本文提出:应当从股权控制力耗散视角研究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问题。由于国有股权的原始委托人虚置,加之大型国企的国有股权经过多层次多环节的(行政性)委托—代理后,国有股权的控制力严重耗散,原始委托人的控制力极弱,没有真正的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因此,需要借助其它非国有股权的控制力(“搭便车”)及其治理中的制衡作用来保障大型国企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就需要引进非国有股东,即推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2.本文提出:不同性质的股权的控制力是不同的。由于产权界定和明晰程度的差异,在同一股份制企业中,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同等数量比例的不同股权的控制力是不同的,其强弱关系大致可以表述如下:个人股权的控制力>法人股权的控制力>国有股权的控制力。类似地,企业经营层个人股权的控制力>内部职工个人股权的控制力>外部个人股权的控制力。3.本文提出:在大型国企国有股权的委托—代理链条中,不同节点(代理人)对国有股权控制力的耗散程度是不同的,有的是高耗散,有的是低耗散,有的还是不确定耗散。这对于不同大型国企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国有股比例的确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意义。4.本文提出: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除了两个“极少数”(公共性国企和必须关闭破产的国企)外,其余大型国企都应当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控股股东制衡的混合股权结构。5.本文提出: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具有动态性。由于改革的内外部条件是变化的,有关的政策也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而不断调整,因此,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也是逐步深入的,其改革的重点具有动态性。在最初阶段或者说近期阶段,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是非公共领域和半公共领域企业、较小的大型企业、经营一般甚至较差的企业、地方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孙公司及子公司;而在中长期阶段,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则是公共领域的企业主要是其非关键和非核心环节的企业、特大型或航母型企业、优势企业、央企、国家绝对和相对控股公司、集团(母)公司。6.本文提出:国资管理部门作为国资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股的股东代表),对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理性推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必须分离目前国资管理部门作为行政管理者与“出资人”的双重职能,消除其角色冲突,明确其角色定位——国资管理部门作为宏观的行政管理者,而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作为出资人。(二)研究的不足1.对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控制力的定量比较研究不够。2.对大型国企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等多元产权主体相互制衡(制衡度)的定量研究不够。3.对公共性领域中的非基础、非关键环节国有大型企业引入非国有产权的数量比例及引入方式的研究不够深入。
梁德明[6]2010年在《国企产权制度变迁中的民众集体失语》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地方国企管理层收购中的民众集体失语为研究对象,以法社会学的组织分析和制度分析为方法,以有组织行动理论为基本框架,以无结构式访谈调查研究为接近社会事实的手段,阐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1997年以来中国地方国企产权制度变迁中的民众集体失语现象及其所体现的社会意涵。地方国企民众集体失语现象,它是中国深化国企改革进程中所出现的一个副产品,直接与国家法律、政策等制度相违背,它是我国国企改革中一些特殊利益群体规避法律政策等制度的结果。地方政府部分官员与地方国企高管层,他们从地方财政减负或小集团利益最大化角度,借助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组织展开有组织行动,采取避让、曲解、抵抗、放任等方式,消解宪法、法律、政策等制度的效力。在地方国企改制方案制订、审批、国有产权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国有产权转让等一系列改制过程中,地方政府部分官员与国企高管层、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主体联合采取的“遮蔽机制”,使地方国企普通职工等民众对本国企改制和产权出售过程处于全然无知状态。地方国企普通职工等民众,既无法通过本企业职代会、工会党委等组织来了解相关改制信息、参与改制过程,无缘分享改制国企产权再分配,也不能通过地方的党组织、人大、司法、政协等组织来及时获得事后保护或充分的经济补偿。地方国企民众集体的渐进失语,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它既构成地方国企改制过程中利益失衡的原因,也成为我国地方国企深化改制出售的必然结果。地方政府部分官员、国企高管层、以及国企普通职工等民众,各自在本企业改制出售中所采取的关系策略,以及各自背后所拥有的权力或人力资本等资源的多寡,从根本上决定了地方国企改制中谁受益、谁受损,进而使得我国宪法、法律和党和国家政策等制度,在事实上出现许多扭曲变形。当前亟须在国企改制中实事求是地建立起保障机制:其一,职代会、工会等组织不能限于空设,否则,老百姓的利益会继续受损;其二,与改制有关的法律政策等制度不能停留在纸上,一定要能有效地指导改制实践。我们需要研究,怎样才能有效监督、引导和控制政府部分官员、国企管理层以及中介机构等主体的行为,使其合法合规,从而有效维护普通职工民众的基本利益。然而,我国目前国企只要一触及改制,却依然普遍缺乏这种保障机制。地方国企改制的相关法律政策等制度规定应充分体现宪法精神,地方国企改制中普通职工等民众利益保护不能流于空谈,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精神不能淡忘。为了化解日益积聚的社会矛盾、避免失衡的行政权力过度放纵所可能造成的各种消极社会结果,保持长期安定团结的局面,亟须通过特殊的制度和相应的机制设计,使普通职工等民众的意见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及时反映,使普通职工等民众、国企管理层、政府这三方权益得到恰当的平衡与保护。这就需要对地方国企和地方国企的职代会、工会、人大、司法、政协、地方党政组织加以制度性重构,使得与国企改制相关的各种社会力量趋于相对平衡状态。这种制度和社会力量的重建,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和国家政府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以及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制度重建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因为,这将对其它类型企事业单位改制乃至我国整个经济体制转轨的顺利、社会转型的和谐乃至全社会共同富裕创造条件。本文篇章结构安排如下:全文共分七章,除了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文献综述之外,主体部分有五个章节,通过五个方面展示我国社会转型期地方国企MBO行动中的民众集体失语。在这一过程中,国企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分层,职工和社会民众的社会角色发生根本逆转,而这将是国企MBO改革中民众集体失语的社会学本质所在。第三章以华东地区K市四家国企产权制度变迁为背景,回顾国企产权制度变迁的动因和依据。具体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国企产权转让的动因和理论支持;第二,国企产权转让的法律政策等制度依据。其中,国企产权转让动因和理论支持涉及三方面内容:国企产权转让前期的行动、国企产权转让全面改革的启动、国企产权转让全面改革的理论支持;地方国企产权转让中的法律政策等制度依据,从促进中国生产力发展、保证改制过程规范、透明和程序公正、维护国家、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等制度性规定展开。第四、五章借助法国组织社会学派的有组织行动理论框架,实证分析K市四家地方国企改制的方案制订、审批、国资产权界定、以及审计评估与国资产权转让环节的基本过程与民众集体失语结果:这四家国企分别是I罐头食品厂、H焦化集团、东城区Y公司和L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第六章再现K市四家国企MBO之后,在国企外部寻求权利救济方面,普通职工等民众的集体失语,以及其中、宏观经济社会后果。具体内容涉及高管买断I罐头食品厂后民众集体抗争无效、H焦化集团管理层和主管部门联合买断后民众抗争失语、Y公司、L公司被买断后民众集体的麻木不语。地方国企MBO中民众集体失语后果是严重的:民众集体经济利益普遍被篡夺、官员权力和国企高管人力资本结盟愈发无从制衡、民众政治地位日益底层化、收入分配畸形、内需乏力与经济危机逼近。第七章描述K市国企产权制度失灵状态与相关行动者关系策略,这主要是对K市国企产权改制不同阶段出现民众集体失语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国企产权改制中出现民众集体失语的直接原因,在于国企产权相关制度失灵,无法对国企普通职工等民众加以有效保护;而深层原因则是相关行动者、特别是既得利益群体的关系策略主导了国企改制过程。国有产权正式制度的失灵,包括正式制度的搁置不用、变通或修正执行。国企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策略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国企内部各主体间的关系策略,包括高管层对中层正职干部笼络买通或弃之不顾,高管层对其他技术骨干的交易、利用,管理层对普通职工的蒙骗、专制,以及职代会、工会组织对普通职工的形同虚设;二是国企高管与“中继者”之间的关系策略,包括国企高管与政府部门中继者之间送礼处感情与提供庇护、国企高管与中介组织中继者之间的“礼”遇、尊重与互给面子。非正式产权制度的创设与盛行背后,是国企高管层、政府部分官员主导和控制着整个局面,于是,在国资产权改制、转让中新规则渐次生成,非规范MBO的实践规则逐步合法化。最后,本文提出尚需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如何有效控制非正式国有产权制度创设中的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关键是在国企改制再分配中如何保持各行动主体的权益相对平衡——特别是要在职代会、工会等相关制度实践中,切实落实对普通职工等民众的保护措施。
刘明越[7]2013年在《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任何所有制都存有一个实现形式的问题。所有制改革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即社会中不同所有制比重的变化;其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即所有制具体采取怎样的形式来实现。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沿着这两方面展开的。所有制结构改革,是从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是从传统的公有制企业变为现代公司制度,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清晰地显示了这一演化过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要不要坚持国有企业的的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围绕实现形式这一重点问题展开的。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了产权社会化。在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担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性的重任,体现公有制的性质,而其创造的财富必须实现社会共享。但国有企业又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成为独立运行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按照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强调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即国家所有的性质;一方面也要强调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有企业经过股份制改制后,宏观层面的产权多元化的结构已经形成,而企业微观层面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也随着产权多元化结构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也逐渐因产权制度改革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除涉及国家绝对控股的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产权已经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国有相对控股和国有参股的产权模式。根据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国资委的成立,解决了国家所有权出资人的代管问题,解决了国有资产具体管理的问题。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目标是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如何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实现国企经营成果全民共享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国资委的定位:国有资产代管者职能的完善;其次是对国有资产代管者的监督,以便确保代管者能够真正履职;第三是探索和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共享机制,实现全民共享。
张媛[8]2013年在《《资本论》中产权理论与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企产权改革是我国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的问题。对于国企产权改革,改什么如何改成为理论界和实践领域争论的焦点。本文试图通过研究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产权理论,并以此为依据,提出我国国企产权改革的路径。首先,通过对马克思《资本论》的深入研究,归纳总结了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基本内容,比较和分析了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的产权理论的辩证关系。认为马克思产权理论符合当代中国的国情,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中国国企产权改革才能不偏离公有制的轨道,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制度才能得以巩固和发展。其次,论述了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在中国产权实践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晰了其产权理论的实践价值。再次,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学术界对国企产权改革的观点以及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国企产权改革必须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才能发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主导地位。本文对学术界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研究和探讨中,认同主流学者们的观点。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绝不能走完全私有化的道路,股份制的推广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去走资本主义道路。但我们可以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在中国的未来,在这一领域我们还将会继续深化。毋庸讳言,在三十年的改革历程中,国企产权改革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文章力图通过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支撑,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路径,为中国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寻找突破口。
邓沛琦[9]2015年在《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文中指出“混合所有”、“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报告等党的文件中先后被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中,针对传统所有制结构的弊端和转轨中存在的问题,逐步突破所有制界线,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大改组和大转型的产物,它是多元化产权投资主体跨行业、跨所有制、跨产业的多样化经营的一种企业发展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组织经营模式和经济形态,在我国20多年实践发展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规模。截止2012年底,从全国整体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我国500强企业的80%。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为122.9万个,占企业登记总数的15%,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规模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3%,其税收贡献比占47%。其中,央企及其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有少数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占比达到了80%。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强大生命力,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经济增长处在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在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战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混合所有制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相互投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其基本表现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资联营等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在我国经历了初步发展、基本形成和深化完善三个阶段。多种所有制的共存与共同发展、国家层面的理论创新和政策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资本市场与产权市场的发育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基本条件。根据所有制、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辨证关系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的具体实践形式。而混合所有制则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经济寓于混合经济之中,是混合经济的基础。而混合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融合的结果。事实上,从世界潮流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下的混合经济。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使得各国投资主体之间的经济混合程度不断提高,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混合日新月异。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各国先后告别单一所有制而共同走上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道路。虽然各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特色不同,但是混合所有制以适应各国经济发展转变的需要,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必然趋势是“生产社会化规律”、资本社会化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从“自发”走向“自觉”的规律,以及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等共同作用下促使了世界经济走向公私混合的市场经济新时代。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搞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200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在经历了数百年放任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后发展到在国家干预下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市场经济体制。二战后,随着国有企业的出现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英国开始实行国有和私有动态发展,相互依存,由此出现了混合经济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态。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和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都是特定历史背景和条件的产物,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特征各不相同,因而有其借鉴与启示,但不能照抄照搬。在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财富创造,调整理顺社会利益关系,尤其是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仍然存在活力不足、经营机制不灵活以及民营企业实力不强等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再次成为本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是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主线,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为抓住改革的战略机遇,必须继承和总结我国以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经验成果,并进一步开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视角与路径。在新的时期,面对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上的问题,关于混的分类、混的模式、混的时机等问题亟需研究。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与调研访谈相结合法、历史分析与比较研究相结合法,并更加注重经验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形成了一套全面的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体系。本文共分七章,各章的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本章内容首先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其次,对本研究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根据文献分析,阐述了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根据全文研究,提炼出创新点,并提出研究展望。第二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概念及其理论渊源。首先综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性质和特征,以及混合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区别与联系。其次,进行混合所有制相关概念辨析。最后,着重论述了中西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相关理论与西方学者的相关理论。本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为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及模式。首先,探讨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主要探讨国有化、私有化、中间道路、“大社会”等时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其次,总结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分析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与特征。第四章为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历程与模式。首先,分别从宏观政策和微观实践两个层次探讨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其次,总结归纳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归纳和分析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及特征。第五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思想演进及模式定性比较。综述了英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比较了两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与特征。着重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进行全方位比较,包括宏观运行情况、微观操作、股权结构、利益相关者安排等方面。第六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量化评价与比较。首先,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比较。其次,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层面建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曲线,以进一步考察中英社会经济发展轨迹。在此基础上,运用系统耦合评价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函数的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分别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基础环境与现状进行评价。最后,运用边际分析法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第七章为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选择及政策建议。首先,归纳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的启示。而后,运用路径依赖分析,通过构建路径的锁定与突破模型,探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发展现状,构建出我国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升级模型与范式框架。最后,基于启示与改革的路径突破、升级与范式,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建议。
秦琪[10]2011年在《煤炭国企产权法律制度的沿革》文中研究指明煤炭是我国的支柱性能源,在很多方面,中国的能源问题更直接的表现为煤炭问题,其实质是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模式和法律法规建设三者相交织的问题。近年来山西煤资源整合风风火火地进行中,成为业界的焦点引来关注无数,舆论争议此起彼伏。笔者从历史的角度,研究了煤炭国企产权法律制度的变革,结合产权理论以揭示煤炭国有企业产权模式与企业自主权之间的矛盾与融合。在中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煤炭国企的产权模式与经营自主权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有鉴于此,笔者密切关注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动态,以此为例,希望通过对这一现象的不断跟进,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本文主干部分以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作为切入点,首先阐述了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进程与现状,以及相关的研究成果和本文的研究方法。正文的主要内容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二十年和近期战略调整及完善阶段的政治经济背景变化、煤炭国企的相关法制建设及其实践和随之产生的煤炭国企产权改革问题。1949-1978年是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煤炭行业在建国伊始的大背景下稳步发展,煤炭立法和煤炭企业的经营管理形式都体现了国家完全掌握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情况,在当时的特定历史背景下,计划经济体制的选择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在短时间内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正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权完全国有的状况束缚了企业自身的积极主动性,给煤炭国企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缺陷及负面影响。1978—1984年是煤炭国企改革的扩大自主权阶段,我国开始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道路,采取的是放权让利的方式,但这次改革只是将利益在煤炭国企与政府之间进行调整,因此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1985-1993年是煤炭国企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阶段,此时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相分离、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但由于多元化主体介入严重不足,使得煤炭国企的改革效果并不理想。1994-1999年期间,煤炭国企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煤炭企业有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该阶段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更进一步的深化改革,真正实现建立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进入二十一世纪至今,煤炭国企进入战略调整及完善阶段,提出了“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的理论,基本实现了煤炭国企的公司化运作。最后结合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煤炭资源整合案例,分析了煤炭国企改革的成果与不完善之处,以及煤炭国企产权改革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并在结语部分提出以煤炭国有企业为主导,鼓励民营力量参与,两者更好的携手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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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企产权制度变迁中的民众集体失语[D]. 梁德明. 上海大学. 2010
[7].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D]. 刘明越. 复旦大学. 2013
[8]. 《资本论》中产权理论与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研究[D]. 张媛. 燕山大学. 2013
[9]. 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D]. 邓沛琦. 武汉大学. 2015
[10]. 煤炭国企产权法律制度的沿革[D]. 秦琪. 山西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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