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制度化建设的现状与发展(之一)——2000年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论文,调查报告论文,中国论文,年中论文,企业经营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20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企业经营者队伍已成为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支中坚力量。然而经济全球化、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和中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 对中国企业经营者队伍的制度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研究分析中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制度化建设的发展状况,推动企业经营者队伍制度化建设的进程,促进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1999年8月至11月,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第7 次“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
本次调查以企业法人代表为调查对象,按照我国企业的实际构成情况进行等比例抽样,采用邮寄问卷方式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0 份,回收问卷3629份,其中有效问卷3562份,有效回收率为35.6%。通过对部分未填写问卷与填写问卷企业的对比分析,未发现存在系统偏差,说明本次调查结果有效。为使调查分析更为全面和深入,本报告还充分利用了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以往的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对象的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表2。
调查结果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等方面已发生结构性转变,逐步进入高学历的知识结构、中青年为主体的年龄结构、技术专业和管理专业相结合并以管理专业为主的专业结构的阶段。企业经营者对其职业有比较高的满意度,职业化意识逐渐增强。然而,在经济全球化、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和中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下, 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的综合职业素质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对经营者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表1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农林牧渔业1.9
采掘业3.1
制造业56.2
电力 2.9
行 建筑业6.5
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4.4
构 批零贸易、餐饮业 10.5
成 金融、保险业 0.4
房地产业 3.3
社会服务业2.9
文教体卫广电业0.7
科学研究及综合技术服务业 1.0
其他行业 4.6
跨行业1.6
东部地区 55.1
地 中部地区 27.0
区 西部地区 17.9
国有企业 45.7
集体企业 7.7
私营企业 3.5
所 联营企业 0.6
有 股份合作企业 2.9
制 股份有限公司 13.9
构 有限责任公司 17.0
成 其他内资企业 0.1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8.6
规 特大型2.0
模 大型 33.1
构 中型 47.3
成 小型 17.6
盈利企业 50.4
盈 持平企业 20.0
亏 亏损企业 29.6
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制度化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企业领导制度日趋科学化、规范化,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明显增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者选拔、任命制度不断完善,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比重在减少,董事会任命的比重在增加,任职条件更看重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业绩。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改革继续深化,适合市场经济特点的经营者报酬制度正在积极探索和形成之中,经营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收入形式趋于多样化。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制度逐步健全,考核指标更注重企业的利润和资产保值增值率,企业经营者能上能下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然而,目前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制度化建设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通过市场机制选拔企业经营者的比重还较少;股份制企业监事会的作用发挥得不够;与其他类型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激励约束制度亟待完善。企业经营者们期望,继续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企业经营者队伍市场化、职业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相关制度体系,为企业经营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表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性 男96.7现 董事长 39.4
别 女 3.3任 总经理 58.2
35岁及以下 5.6职 厂长24.6
年 36~45岁 31.9务 党委书记33.5
龄 46~55岁 47.3其他 5.6
56岁以上 15.2
初中或以下 2.0所 文史哲法律 6.8
高中
6.2学 财经7.7
文 中专
7.1专 工商管理(MBA)
7.9
化 大专 40.1业 管理
37.4
程 大学本科 34.8理工农医
31.4
度 研究生 9.8其他8.8
注:由于存在职务兼任,因此现任职务比例合计大于100%。
一、个人素质状况分析
关于企业经营者的个人素质状况,本次调查问卷除了年龄、学历和专业等基本指标(调查结果与历年的情况差异不大)外,还包括企业经营者对自身职业的满意程度,以及市场转型时期对职业目标的选择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的年龄以36~55岁年龄段为主体,其中接近半数的企业经营者拥有大学以上学历。在企业经营者队伍中学管理的人数最多,45岁以下年龄段的企业经营者学MBA 的比重明显高于45岁以上年龄段。企业经营者对自身职业的满意程度较高,其中比较年轻的企业经营者对其职业的自信心更强,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将“为了员工利益”和“实现自我价值”作为主要的职业目标。
(一)年龄与教育状况
从年龄看,本次调查的企业经营者以46~55岁年龄段的人数最多,比重为47.3%;其次为36~45岁的,比重为31.9%,两个年龄段比重之和为79.2%;以下依次为56岁以上和35岁以下的,各占15.2%和5.6 %。
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的年龄以36~55岁年龄段为主体,其中接近半数的企业经营者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相对年轻的36~45岁年龄段的学历水平更高一些(见表3)。
表3 不同年龄企业经营者的学历状况(%)
35岁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岁以上 合计
中专以下 20.2
10.0 16.1 22.2 15.3
大专 26.8
41.1 45.7 25.1 40.1
大学 35.3
33.2 30.6 50.7 34.7
研究生17.7
15.7
7.6
2.0 9.9
调查结果表明,在企业经营者队伍中,学管理的人数最多,其次是学理工农医专业的;45岁以下年龄段的企业经营者学MBA 的比重明显高于45岁以上年龄段(见表4)。
表4 不同年龄企业经营者的专业状况(%)
35岁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岁以上 合计
管理
22.7 36.7 44.3 23.0 37.4
理工农医
34.4 27.1 27.1 53.1 31.4
工商管理(MBA) 13.8 11.7
6.5
1.9
7.9
财经9.0
8.8
7.1
6.8
7.7
文史哲法律 6.9
8.0
6.9
3.7
6.8
其他
13.2
7.7
8.1 11.5
8.8
从企业经营者对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了解情况看,调查结果显示,4.0%的企业经营者表示对互联网“非常了解”,75.7 %表示“了解”,20.3%对互联网“不了解”。
从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目的看,企业经营者将获取信息列在首位;其次是产品促销、宣传企业和企业管理;企业经营者使用互联网的其他目的主要包括学习和通信(见表5)。
表5 企业经营者使用Internet的主要目的(%)
国有集体私营
股份合作股份有限
获取信息 85.983.079.0 89.1
91.2
产品促销 45.350.940.3 58.4
45.3
宣传企业 43.740.242.7 41.6
49.4
企业管理 46.046.938.7 40.6
35.5
学习 25.420.723.4 25.7
24.2
通信
9.8 8.110.5 9.9
18.2
娱乐
1.9 1.5 4.8 4.02.5
交友
0.4 1.8 1.6 2.00.2
有限责任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合计
获取信息 90.0 88.16.9
产品促销 52.4 51.3
47.7
宣传企业 46.9 37.7
44.0
企业管理 37.6 32.8
41.5
学习 23.9 20.2
24.0
通信 14.4 30.8
13.6
娱乐
1.3
3.02.1
交友
1.2
0.70.8
从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情况看,企业经营者对问卷中列出的10种信息的需求率都在60%以上,按需求程度排列依次是:行业动态(98.7%)、市场行情(98.3%)、宏观经济信息(98.7%)、政策法规信息(97.6%)、产品供求信息(95.6%)、经济新闻(95.3%)、企业及企业家新闻(84.6%)、企业数据库查询(77.2%)、 企业网上宣传(77.0%)和企业家网上培训(61.8%)。
(二)职业满意状况
从对企业经营者这一职业的满意程度看,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在回答“假如再给一次职业选择机会,是否仍愿意做企业经营者”时,选择“愿意”的比重为62.6%,“不愿意”的比重为25.5%,“无所谓”的比重为11.9%。选择“愿意”的比选择“不愿意”的高37个百分点。
对于不同年龄段企业经营者,年龄越小回答“愿意”的比重越大;而回答“不愿意”的比重则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大(见表6)。
表6 不同年龄的企业经营者对职业的满意状况(%)
35岁以下36~45岁46~55岁56岁以上 合计
愿意76.6 69.3 59.353.262.6
不愿意 12.7 22.6 27.430.725.5
无所谓 10.7 8.1 13.316.111.9
从不同类型企业来看,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回答“愿意”的比重最大,而国有企业回答“不愿意”的比重最大。
调查结果表明,目前企业经营者对自身职业的满意程度较高,其中私营企业经营者对自身职业的满意程度相对较高,国有企业则相对较低;相对而言,年轻企业经营者对自身职业的自信心更强(见表7)。
表7 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对职业的满意状况(%)
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股份有限
愿意 56.367.585.0 60.6 66.0
不愿意31.419.2 8.3 20.2 25.2
无所谓12.313.2 6.7 19.2 8.8
有限责任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合计
愿意64.3 75.362.6
不愿意 22.3 12.725.5
无所谓 13.4 12.011.9
为了了解企业经营者工作的感受,我们通过8 组意义相反的形容词进行测试,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主动”性;8 成左右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其“高效”的工作当中充满“乐观”和“冒险”。同时,近9 成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他们在“紧张”地从事着“困难”的工作。总的来看,65.7%的企业经营者对工作表示“满意”,34.3%表示“不满意”(见表8)。
表8 企业经营者对工作的感受(%)
创新 主动 高效 乐观 冒险 满意 容易轻松
95.2 90.4 81.7 81.6 78.3 65.7 12.812.5
呆板 被动 低效 悲观 保守 不满意
不满意 紧张
4.8
9.6 18.3 18.4 21.7 34.3 87.287.5
(三)职业目标选择
当问及“何种因素使得企业经营者在企业遇到困难时,仍努力地工作”时,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普遍选择“为了员工利益”和“实现自我价值”作为前两位的职业目标;排在第三和第四位的是“在困难中磨练提高自我”和“为社会做贡献”;选“为提高社会地位”和“追求更多收入”的人较少。
不同年龄段的企业经营者在选择职业目标时,存在一定差异。年龄较大的选择“为了员工利益”目标的比重明显大于年轻的;对于“在困难中磨练提高自我”的选择也有类似情况。年龄较轻的选择“为社会做贡献”目标的比重大于年龄较大的。45岁以下的较46岁以上的更关注“提高社会地位”的目标,而35岁以下的较其他年龄段较多地显示出“追求更多收入”的倾向(见表9)。
表9 不同年龄企业经营者的职业目标选择(%)
35岁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岁以上 合计
为员工利益
51.368.7
82.081.976.0
实现自我价值 79.277.7
74.272.675.4
在困难中磨练提高自我 40.145.8
57.171.154.6
为社会做贡献 60.954.0
34.028.241.0
没有更好的选择8.612.3
16.114.214.2
提高社会地位 22.316.09.5 5.711.7
追求更多收入 21.311.39.6 9.310.8
从不同类型的企业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在选择职业目标时最注重“为了员工利益”,比重为82.6%,比其他各类企业经营者选择该项的比重高6.4~43.9个百分点, 其他各类企业经营者均将“实现自我价值”排在首位;私营企业和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经营者还以相对较多的比重选择了“为追求更多经济收入”,比重分别为39.5%和25.8%;另外,有25.0%的私营企业的经营者选择了“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比重高出其他企业8.1~16.1个百分点; 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对其余几项职业目标的选择比重没有明显差别。
由此可见,目前的企业经营者在选择职业目标时,普遍看重的是“为了员工利益”和“实现自我价值”。其中年龄较大的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比较重视“为了员工利益”,年龄较轻的和非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相对重视“实现自我价值”。此外,年龄大的企业经营者较多地显示出“在困难中磨练提高自我”的意愿,而年龄较轻的相对强调“为社会做贡献”的职业目标。
二、企业领导制度
企业领导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次调查主要从“企业决策主体”、“企业领导者兼职”和“企业领导层连续任职”等几项指标,来反映目前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类型企业的决策主体有明显区别,其中股份制企业中董事会决策作用有所增强;调查对象中行政领导兼任党委书记的比重与1998年相比,上升了近11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大;国有企业一把手任职的连续性低于其他类型企业。
(一)企业决策主体情况
从企业决策主体看,调查显示,调查企业中董事会决策所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党政联席会议;第三位是厂长(经理)办公会议;股东大会和职代会排第四位;党委会和经营者个人决策的比重较低。调查数据还显示,不同类型的企业决策主体差异明显。
调查结果表明,从目前我国企业的主要决策主体看,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国有企业是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企业是厂长(经理)办公会议,私营企业是经营者个人(见表10)。
表10 不同类型企业的决策主体状况(%)
国有 集体私营 股份合作股份有限
董事会 8.4 14.035.240.430.9
党政联席会议
36.0 17.4 0.0 2.0 6.5
厂长(经理)办公会议 24.4 34.818.5 5.1 3.1
股东大会-
- - 46.557.4
职代会 25.2 23.3 0.9 4.0 1.5
党委会 5.7 3.1 0.0 0.0 0.6
经营者个人 0.3 7.445.4 2.0 0.0
有限责任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合计
董事会 55.390.0 29.4
党政联席会议6.4 1.0 19.9
厂长(经理)办公会议 6.2 1.3 16.2
股东大会
24.7 4.0 14.2
职代会 2.8 1.0 14.2
党委会 1.3 0.0 3.1
经营者个人 3.3 2.7 3.0
(二)企业领导兼职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的行政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厂长的比重分别为39.4%、31.9%和24.6%,其中2/3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与1998年的同类调查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调查对象中行政领导兼党委书记的比重为33.2%,与1998年的22.4%相比,上升了近11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大;其中身兼三职者(即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又兼党委书记)占总人数的10.9%,比1998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董事长、 总经理和厂长兼党委书记者分别占总人数的5.1%、8.3%和8.4%,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从不同类型企业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领导兼党委书记的比重最大,为42.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领导兼党委书记情况类似,比重在32%~37%之间;私营企业和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中的比重较低,分别为6.6%和12.2%。
调查结果表明, 从目前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内部的兼职情况看, 与1998年相比,行政职务的兼任情况(主要指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基本没有变化;而党政交叉兼职情况则有明显的增加。
(三)企业领导层连续任职情况
有关企业领导层连续任职情况,是通过分析近10年来企业行政一把手更换次数获得的。调查数据显示,比较而言,国有企业“从未更换过”企业行政一把手的比重很小,为18.9%,而其他类型企业“从未更换过”的比重都较大,私营企业比重为88.8%,以下依次为集体企业56.3%、股份合作企业55.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49.9%、 有限责任公司46.7%和股份有限公司44.0%;从平均更换次数来看, 国有企业为2.1次,以下依次为股份有限公司1.3次、有限责任公司1.3 次、 集体企业1.2次、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1.2次、股份合作企业1.1 次和私营企业0.3次。由此可见,国有企业一把手任职的连续性低于其他类型企业。
三、企业经营者选聘制度
本次调查按改革开放的时间顺序,分别考察了1979年改革开放以前、1980~1984年扩权让利、1985~1993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4 ~1999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不同历史时期,企业经营者选拔方式、任命方式、选拔任命条件的变化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选聘制度在经济体制的市场转型中发生了很大变化。1979年以来,上级指派和任命一直是选拔任命企业经营者最主要的方式;而近年来,上级指派和任命的比重在减少,董事会任命的比重在上升。从担任企业经营者的主要条件看,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实际工作业绩和能力,得到企业经营者普遍认同。
(一)企业经营者选拔方式的变化
有关企业经营者选拔方式的变化情况,调查中涉及两项内容。一是调查初次担任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方式的变化,二是调查最近一次企业换届时经营者选拔方式的变化。
对于初次任企业经营者时的选拔方式,调查数据显示,从1979年改革开放到现在,上级指派一直是选拔企业经营者的主要方式。而职工推荐方式的比重有所下降;其他方式略有上升,但变化幅度都不大(见表11)。
表11 不同历史时期初次担任企业经营者时的选拔方式(%)
79年以前 80~84年 85~93年 94~99年 合计( ~99年)
上级指派 78.4 77.276.1 79.5 77.5
职工推荐 14.4 12.9 6.9 7.4 8.9
公开竞争
2.3 3.1 6.1 3.3 4.4
资格考试
0.4 0.9 1.0 0.5 0.8
人才市场配置
-
0.3 0.7 0.6 0.5
其他
4.5 5.6 9.2 8.7 7.9
由于企业经营者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大多集中在1993年以后,因此,我们以1993年为主要时点划分时间段,从而分析最近一次换届时选拔方式的变化。调查数据显示,1993年以来,上级指派方式在企业经营者换届时的比重有所下降,1993年以前为62.6%,1998~1999年为55.0%;职工推荐方式有所上升,1993年以前为11.7%,1998~1999年为18.0%。其他方式变化幅度都不大。由此可见,在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方面,尽管上级指派仍是主要方式,但近年来比重已有所下降。
(二)企业经营者任命方式的变化
有关企业经营者任命方式变化的调查,也同样包括不同历史时期初次担任企业经营者时以及最近一次换届时企业经营者任命方式的变化等两项内容。
关于初次任命方式,调查数据显示,从1979年以前和1994~1999年前后两个时间段来看,主管部门任命和职代会选举上级任命的比重之和,已由93.4%降至75.2%;由董事会任命的比重,则从零升至17.3%(见表12)。
表12 不同历史时期初次担任企业经营者的任命方式(%)
79以前 80~94年 85~93年 94~99年 合计
(~99年)
主管部门79.5 78.4 72.2 67.772.9
董事会
-
4.6 12.0 17.310.9
职代会选举上级任命 13.9 11.4 7.8
7.5 8.9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2.9 1.5 1.7
4.5 2.5
其他 3.7 4.1 6.3
3.0 4.8
有关最近一次企业换届时经营者的任命方式的变化,调查显示,从1993年以前到1998~1999年前后两个时间段来看,主管部门任命和职代会选举上级任命的比重,已由55.0%降至48.5%;由董事会任命的比重,由34.8%升至42.9%。由此可见,尽管企业经营者的任命方式仍然以上级任命为主,但近年来由董事会任命的比重在不断上升。
(三)企业经营者选拔任命的条件
有关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和任命条件,调查显示,认为“工作业绩”和“经营能力”是成为企业经营者最重要条件的比重较大,接下来是“品德威望”;“上级信任”和“专业知识”所占比重不大。
从不同类型企业看,各类企业的经营者都普遍认同“工作业绩”是其任职的最重要的条件,按认同程度排列依次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其中私营企业经营者更为看重“经营能力”,比选“工作业绩”高21个百分点,除私营企业外的其他各类企业的经营者都将“经营能力”视为第二位的选择。另外,各类企业的经营者都将“品德威望”排在第三位;而“专业知识”、“学历水平”、“人际关系”和“资历”等项条件,被企业经营者选中的比重很低。
由此可见,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工作业绩”和“经营能力”,是企业经营者普遍认同的任职的主要条件,专业知识的多少并不构成任职的障碍(见表13)。
表13 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选拔和任命的条件(%)
国有 集体 私营 股份合作 股份有限 有限责任
工作业绩 48.9 45.9 23.837.5 53.5
44.8
经营能力 23.7 28.6 45.033.7 25.9
28.0
品德威望 15.8 15.2 10.724.8 13.5
16.9
上级信任
8.5
6.3
1.6 1.0 3.74.6
专业知识
1.9
3.3 10.7 1.0 1.73.7
其他
1.2
0.7
8.2 2.0 1.72.0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合计
工作业绩38.346.3
经营能力30.526.8
品德威望13.815.5
上级信任 9.4 6.6
专业知识 6.7 3.0
其他 1.3 1.6
四、激励制度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的完善一直倍受关注。本次调查通过分析不同历史时期企业经营者个人收入指标的变化情况,从而直接反映激励制度的衍变。调查还涉及企业经营的收入形式、近5年资金情况、 工资和奖金额确定部门以及不同部门确定的奖金额。
调查结果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经营者个人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收入形式日趋多样化。相比之下,私营、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经营者收入较高,股份有限公司中等偏上,国有及其他类型企业中等偏下。收入形式的不同影响着收入水平的高低,其中期权股份形式多是高收入水平,股息加红利和年薪制形式多是中等偏上收入水平,风险抵押承包制和月薪加奖金形式多是中等偏下收入水平,单一月薪形式多是低收入水平。从奖金情况看,私营企业经营者受奖励的比例较小,奖励金额较少,国有企业奖金额较少,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奖金额较多;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和董事会是确定企业经营者工资和奖金的主要部门,其中董事会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奖金额较高,厂长(经理)自定、职代会建议由上级批准确定的奖金额较低。
(一)工资水平变化
有关企业经营者个人工资收入水平的变化,调查涉及最初担任企业经营者时的年工资收入水平和1998年年工资收入水平两项指标。
从最初担任企业经营者时的年工资收入情况看,调查数据显示,1979年改革开放以前,企业经营者个人年工资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比重为58.1%,基本没有年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经营者个人年工资收入有了很大变化,1980~1984年开始有万元以上收入出现,比重为 8.7%,而2000元以下年收入的比重在下降,但仍占到60.8%;1985~1993年,万元以上年收入的比重已达到 23.4%,2000元以下年收入的比重则降至27.6%;到了1994~1999年,企业经营者个人年工资收入有了更大的变化,万元以上收入的比重达到59.5%,其他的年收入基本上在5000~10000元之间(见表14)。
表14 不同历史时期最初担任企业经营者时的年工资收入(%)
79年以前 80~84年 85~93年 94~99年 合计(~99)
1000元以下 58.1 39.3 10.8 0.0 17.2
1001-2000元
15.9 21.5 16.8 0.0 13.2
2001-5000元
15.9 17.5 25.4 1.6 16.8
5001-10000元 10.1 13.0 23.6 38.9 24.4
10001-20000元 0.0 4.5 13.4 27.1 14.3
20000元以上 0.0 4.2 10.0 32.4 14.1
从1998年年工资收入的情况看,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在工资收入
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见表15)。
表15 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1998年的年工资收入水平(%)
国有集体私营 股份合作股份有限
2万元以下 62.650.320.0
49.5 32.3
2~4万元 25.023.514.2
26.3 25.5
4~6万元
7.9 8.715.07.1 14.9
6~10万元 3.9 8.019.96.0 14.5
10~50万元 0.5 8.716.77.1 11.7
50万元以上 0.1 0.814.24.0 1.1
有限责任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合计
2万元以下42.2 15.848.1
2~4万元 27.0 25.725.0
4~6万元 10.9 20.110.7
6~10万元10.1 17.6 8.5
10~50万元6.8 12.7 5.6
50万元以上3.0 8.1 2.1
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经营者个人收入水平已有了较大提高,私营、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的经营者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国有企业经营者总体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二)收入形式变化
从1998年企业经营者收入形式和收入水平的调查数据看,收入水平与收入形式有一定联系。从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较高收入情况看, 采用期权股份形式的比重最大,其他几种收入形式在6 万元以上年薪的比重依次为:股息加红利、年薪制、风险抵押承包制、月薪加奖金和月薪;从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较低收入的情况看, 采用月薪形式的比重最大,其他几种收入形式的比重依次为:风险抵押承包制、月薪加奖金、股息加红利、年薪制和期权股份。由此可见,不同的收入形式体现着不同的收入水平,期权股份形式多是较高收入水平,股息加红利和年薪制形式多是中等偏上收入水平,风险抵押承包制和月薪加奖金形式多是中等偏下收入水平,单一月薪形式多是低收入水平(见表16)。
表16 1998年不同收入形式的企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水平(%)
月薪月薪加奖金年薪制风险抵押承包制
2万元以下 71.4 44.3 28.0 46.0
2~4万元
15.0 30.4 29.4 26.8
4~6万元5.9 11.4 15.6 10.2
6~10万元
4.1 8.3 13.9 9.4
10~50万元 2.1 4.6 11.4 5.8
50万元以上 1.5 1.0 1.7 1.8
股息加红利期权限合计
2万元以下 32.2 13.1 48.2
2~4万元
22.0 9.8 25.0
4~6万元
10.5 13.1 10.7
6~10万元 13.2 21.3 8.6
10~50万元 13.2 19.7 5.5
50万元以上 8.9 23.0 2.0
(三)奖励情况
从企业经营者近5年内受到奖励的情况看,调查数据显示, 过半数(51.7%)的企业经营者近5年内受到过程度不同的奖励。 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受过奖励的比重分别为:集体企业 57.8%、股份有限公司56.0%、股份合作企业53.3%、有限责任公司53.0%、国有企业52.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40.1%、私营企业28.0%。
在这些受奖励的企业经营者中,奖金额在10000~50000元之间的比重最大,为30.5%;以下按所占比重大小依次为:5000 ~ 10000元、2000~5000元、2000元以下和50000元以上。 奖励金额在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奖励金额较高,其他几类企业的经营者奖金额在1 万元以上的比重依次为: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由此可见,私营企业经营者受奖励的比例和奖励金额都比较小;国有企业奖励金额较小,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奖励金额较大(见表17)。
表17 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近5年来受奖励的奖金额水平(%)
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 股份有限
2000元以下 18.114.126.9 14.3 9.3
2000~5000元23.617.823.1 16.3 13.7
5000~10000元
26.921.523.1 30.6 17.7
10000~50000元 25.234.023.1 24.5 34.5
50000元以上 6.212.6 3.8 14.3 24.8
有限责任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合计
2000元以下 14.5 9.3
15.3
2000~5000元20.610.2
20.0
5000~10000元
17.622.2
23.1
10000~50000元 36.242.6
30.5
50000元以上 11.115.7
11.1
(四)确定工资与奖金收入的主管单位
从确定工资和奖金额的部门看,调查数据显示,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比重为43.8%,董事会确定的比重为26.4%,职代会建议、上级批准确定的比重为8.8%,厂长(经理)自定的比重为6.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比重为3.4%。
对于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者,调查数据显示,确定其工资和奖金的主管部门存在一定差别。国有和集体企业工资和奖金额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来确定,比重分别为59.9%和56.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由董事会确定,比重分别为72.5%、56.0%、47.7%和44.1%;私营企业主要由厂长(经理)自己或董事会确定,比重分别为43.5%和41.7%。
由此可见,目前确定企业经营者工资和奖金的部门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和董事会。
关于不同主管部门确定的奖金额,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由董事会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奖励,其奖金额都集中在1万元以上, 其中5万元以上的比重约占18%左右;其他主管部门确定的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比重类似,其中5万元以上比重在9%左右,1~5万元比重在22%~30%之间。
总的说来,从确定的奖金额水平看,董事会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较高,厂长(经理)自定、职代会建议由上级批准确定的较低,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居中。
(注:本次调查得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情报中心、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改革司、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司、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国家轻工业局企业改革司、国家机械局规划发展司、国家国内贸易局行业规划与法规司、国家冶金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国家电力公司战略研究与规划部、国家行政学院领导科学教研部等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