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反思与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经济学论文,跨国公司论文,重构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发展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现象之一。跨国公司已然成为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影响权力/利益分配关系、重塑体系结构的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跨国公司现象在国际社会和学术界均受到广泛重视。联合国1974年专门设立跨国公司中心,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研究与管理。国际商学(International Business)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了系统研究,并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变化不断补充和修正。跨国公司的兴起冲击着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学术壁垒,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因此重新受到关注。当生产要素的频繁跨国流动使跨国公司几乎成为全球化的代名词时,作为世界政治经济中的独立行为体,跨国公司对传统的权力与财富关系带来了历史性的挑战,给经济学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课题,并暴露出国际政治经济学(IPE)的研究困境和理论限度。因此,需要从权力和利益的角度,认真疏理并重新建构跨国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
本文将回顾IPE三大理论范式对跨国公司的研究,指出每个理论范式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局限,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塑研究框架的总体思路,即在修正前提假设的基础上,借鉴、修正和发展三大范式的理论资源,融合国际商学的相关理论,以权力/利益关系为着眼点,在单位和体系两个层次上重构跨国公司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现实主义的研究盲点与理论资源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范式来源于政治经济学的古典重商主义,以及国际政治学的传统现实主义。①现实主义流派也被称为国家主义,认为国家的权力来自于财富,强调国家在创造财富中的作用,研究国家行为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国家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假设是,经济活动应该服从于国家建设和国家利益。②由于经济政策屈从于国家利益,因而政治决定经济。③国际政治经济学中以霸权稳定论为代表的新现实主义流派,研究霸权与国际体系结构的关系,从体系结构的角度,“集中关注民族国家体系的作用,以及国际政治关系在组织和管理世界经济中的作用。”④尽管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在分析单位和研究视角上有所不同,但对跨国公司的论断基本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沿袭国家主义政治决定经济的逻辑,认为国家是跨国公司海外活动所需要的安全和政治环境的提供者,⑤跨国公司则是母国在海外开展政治、经济、外交活动的工具。⑥而在民族国家与跨国公司争夺权力的过程中,优势仍在民族国家这一边。⑦跨国公司的对外扩张为母国重要的国家利益服务,充当母国的政治杠杆或政治武器。母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技术转移等行为进行操纵或控制,以便吸引或迫使其他国家政府对它唯命是从。而没有国家的制约,跨国公司无法运作。⑧因此,在现实主义范式中,跨国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体,在政治上无足轻重。跨国公司只是重要的经济行为体,它的活动必然服从和服务于母国的政治和安全需要。国家必须加强对跨国公司的控制、干预和管理。
然而,跨国公司的行为并不完全符合现实主义范式的解释。跨国公司的利益与母国的政治外交目标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一致的,作为政府的政策工具既不是跨国公司的唯一功能,也不是其核心利益所在。比如,在美国与委内瑞拉政治关系紧张对立的背景下,美国的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仍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保持投资合作关系。
显然,现实主义流派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存在理论缺失,这主要源于该流派自身在前提假设、逻辑思路与核心观点等方面对跨国公司的忽视和简单化处理。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范式与国际政治学的现实主义范式在理论前提上如出一辙,都假设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是国际社会单一、自主和理性的重要行为体。因而,在缺乏合法权威、本质上是冲突性的国际体系中,国家确保生存和安全的手段是不断攫取权力,包括军事和经济权力,尤其是军备建设。⑨经济竞争与安全竞争一样都是零和博弈,冲突总是不可避免,因而国家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潜能,追求绝对的经济权力以确保生存。尽管国家主义和霸权稳定论都不否认政治和经济密切相关,但最终还是主张政治决定经济,经济从属于国家对强权的追求。因此,现实主义解释跨国公司现象的思路是,跨国公司作为重要的经济角色,其经营活动应该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保持一致,在地位上从属于国家,在功能上辅助政府。在国家主义流派中,跨国公司是处于第二等级的次要行为体。新现实主义虽然意识到国际政治中的经济因素,但局限于国家的经济权力,却忽视了跨国公司和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与转移,及其对国际体系的影响。霸权稳定论则几乎完全忽略了跨国公司以及其他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是一种专注于国家和无政府状态的结构主义,认为其他理论都从这两个基本概念衍生而来。⑩现实主义者过分强调国家和政府因素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忽视现实国际体系中的非正式渠道,如跨国公司所构成的联系渠道。(11)现实主义学者还普遍不太重视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政治中的意义,摩根索致力于国家间权力关系与国际和平的研究,华尔兹认为国际关系应该主要研究大国关系,米尔斯海默则主张国际关系只是大国关系。因此诸如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之类的小国根本不可能进入现实主义的研究视域,(12)更何况作为非国家行为体的跨国公司。总之,尽管跨国经济合作、贸易和投资已经进入国际关系研究的视域,跨国经济活动催生的全球化给国际政治经济体系造成的影响日渐明显,但现实主义仍然没能正视这些变化和影响,坚持非国家行为体只是国际政治关系中的辅音,对国际体系结构的形成不重要,从而简单地将跨国公司归结为国家获取权力的工具。
然而,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具有很多相似的特征。(13)它们都处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环境中;都拥有可供支配的资源;都要求雇员或公民对其绝对忠诚(对雇员来说,对公司的认同往往比对国家的认同更重要);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跨国公司是在主要公司间划分世界市场,确立自己的影响范围,而国家是按照实力对比确立各自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都有外交和间谍行为(这在以往是国家独占的排他性领域);都是独立的有组织功能的行为体。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差别在于,跨国公司是没有领土的国际关系行为体,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目标,追求收益最大化。而国家拥有独立主权、领土和人口,追求权力的最大化以确保生存和安全。(14)
因此,作为无政府状态下的一种全面而且实用的解释性理论,现实主义不乏值得跨国公司研究借鉴的概念、理论和分析工具。第一,权力理论。权力理论是现实主义的核心之一,国家的权力是重要的概念和分析视角。作为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具有影响力的行为体,跨国公司自身存在着权力的来源、使用与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而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则存在权力的分配、冲突、对比和转移等问题。第二,均势理论。均势理论中的三种均衡模式,即权力均势、利益均势和威胁均势,解释了国际关系中实现稳定的条件和途径。而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也是权力和利益分配的问题,跨国公司和国家都需要获得稳定的收益,所不同的只是跨国公司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国家追求权力或安全的最大化。可以从均势的视角理解跨国公司与国家间的冲突与协调。第三,体系理论和方法。新现实主义建立了国际政治的结构理论,从体系结构的角度研究国际体系形成和变革的原因。跨国公司正日益成为世界体系中的独立行为体,与国家共同参与体系结构的塑造,跨国公司在体系中的功能不只是工具性的,而且是构成性的。因此,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必然不再是国家体系的简单复制品。
自由主义的理论贡献与研究误区
现实主义范式在跨国公司研究中存在的缺失受到其他理论的诟病,尤其是自由主义范式中的经济自由主义、新功能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等流派。
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到跨国公司权力的增加及其对国家权威和国际政治的影响,认为跨国公司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使主权国家陷入困境,诸如国家主权和国家经济实力等术语已经失去原有的含义,(15)跨国公司还使母国和东道国政府对如何行使职能感到前所未有的困惑。例如,美国控制的跨国公司不仅在美国经济中举足轻重,也是东道国重要的经济来源。一方面,美国政府决策者在处理国家收支平衡问题时,需要预先将那些能激励跨国公司的因素考虑在内;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政治经济的影响加深,两者关系变得紧张。(16)跨国公司权力的增长与国家权威的衰落形成了许多新生问题领域。跨国公司的技术输出和直接投资在母国造成产业空洞化,被舆论指责为输出就业机会。跨国企业凭借其掌握的技术、资本和市场,进入东道国的社会和经济,分享原本由国家独占的控制社会和经济的权威。(17)因此,很多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跨国公司已经取代国家成为主要行为体。(18)沃尔福斯多年前就曾提出,跨国公司是“国际舞台上的行为体,并成为国家的竞争者”。(19)经济自由主义者进一步提出建立国际机制的政策主张,管理和规范跨国公司行为。一些学者认为,国际社会应该控制和塑造跨国公司的增长,如建立“国际公司法”,联合国应该在建立管理跨国公司行为的法规中发挥重要作用,(20)构建规制跨国公司的多边行为规范,等等。
新功能主义理论(21)从国家间功能性联系的角度将跨国进程具体化,认为国家间关系主要是联系和进程,因而更强调进程而不是行为体。新功能主义建立了一个共同依赖的网络来研究政治经济的一体化,把权力的重心从国家和军事领域转移到国家间的功能性连接和经济领域,将技术—功能的依赖所形成的软权力提升到国际关系中一个具有工具性意义的地位。根据新功能主义,跨国公司是一种无形的技术性和功能性连接,是非政治性的和非民族主义的行为体,也是按照自利的理性原则行事的经济实体。跨国公司的行为导致了国家间进行协调和治理的需要,以及国际机制、标准和规范的产生。随着一体化研究从融合扩展到机制,新自由制度主义崭露头角。新自由制度主义(22)将功能性连接和有效协调结合起来,研究国际机制的成因,以及机制如何在国家间充当媒介,影响国家的行为,协调和规范国家间关系。制度在国家利益、非国家行为体和国际机制之间形成了新型三角关系。(23)比如,相互依赖理论将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纳入相互依赖的分析框架,分析次国家行为体如何通过跨国进程和国际组织充当国家权力的中介,以及它们如何在国家之间建立联系,为国家间确立行为规范提供论坛。
综上所述,自由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重视无疑是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突破,它对现实主义范式忽视跨国公司的批判无疑具有建设性意义,但它对跨国公司作用的强调既有矫枉过正之嫌,又有不够彻底之误。
自由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作用明显存在夸大和误判的倾向。自由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虽符合以往乃至当今的现实,但是问题在于跨国公司的本质是否如经济自由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对国家权威乃至主权构成了严重挑战。首先,跨国公司权力威胁国家权威的评价是根据某些经济数据做出的,即跨国公司的年收入几乎相当于一些中等国家一年的国民收入。但是,跨国公司的经济收入接近或者超过某些国家的国民收入这一现象,与跨国公司是否拥有挑战国家权威的能力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相关性,值得商榷。图尔博格曾以瑞典与皇家壳牌公司为个案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比,其结果否定了两者的相关性。(24)2002年壳牌的年收入达到瑞典国民收入的98%,似乎壳牌的权力已经接近瑞典这个国家的水平,但实际上,壳牌公司的利润仅相当于瑞典国民收入的12%。其次,尽管国家的权威乃至主权受到冲击,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也在发生重大转变,但主权国家仍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之一。在跨国公司出现和发展的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没有发生跨国公司取代主权国家的事件,国家有充分的能力调整和转变功能同跨国公司进行讨价还价。东道国对跨国资本的国有化,东道国之间建立共同对付海外投资的联盟(如OPEC)等案例说明,“国家主权一直在随时调整自己,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现实”。(25)
尽管自由主义范式对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采取了比现实主义更加宽容的态度,包容了更多非国家行为体和跨国进程,但是分析的基本单位还是国家,而不是非国家行为体。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范式与现实主义存在共同的研究误区,即都把民族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核心自变量,将跨国公司视为国家、特别是民族资本主义派生出的因变量,而不是自变量。(26)如经济自由主义只是在微观上尽可能充分地描述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但在解释国际经济关系时,仍将非国家行为体作为中间变量而不是自变量加以对待。经济自由主义因此没能在实证研究上突破以主权国家为分析单位的研究框架,其规范研究更是带有明显的国家中心主义色彩。再如相互依赖理论,也没能将非国家行为体,尤其是跨国公司,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和自变量。相互依赖论最终还是回到以国家为中心的分析框架中,其研究议题仍是民族国家之间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依赖关系,问题等级的模糊,以及多渠道联系等等。相互依赖只是国家间关系的形态,其政策含义归结为“非对称相互依赖是权力的来源”(27),其中权力来源的归属也只是国家,而非公司。
虽然新功能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从研究议题入手,对非国家行为体的研究与经济自由主义相比有所突破,但对跨国公司研究的重视仍然不够。致力于一体化研究的新功能主义倾向于边缘化跨国公司,将其视为连接国家间政治经济关系的中介,而不是国际体系中的构成性实体。而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的非国家行为体,主要是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反地雷公约组织等。虽然同属非国家行为体的范畴,但与国际治理机制相比,跨国公司的重要性仍被边缘化了。跨国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目标,而国际组织不是,国际治理机制的功能在于协调和规范国家间关系。由此不难看出,跨国公司在成因、行为逻辑、功能目标等方面与国际治理机制存在显著的差异。所以,跨国公司仍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中的一个盲区,关于国际组织和制度的理论也不适用于跨国公司研究。
激进主义的理论价值和自我迷失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理论范式——激进主义——也对跨国公司进行了研究,而且在研究深度上远远超过了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范式,其研究角度也与前两者存在很大区别。虽然也涉及国家、体系结构和国际进程,但激进主义更多是从阶级的视角,以批判的方式研究跨国公司问题。
本文所涉及的激进主义范式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28)马克思列宁主义对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帝国主义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揭示了当代国际冲突与战争的帝国主义根源。依附论从资本主义体系中外围国家的角度研究帝国主义问题,关注的是帝国主义扩张在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后果,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29)世界体系论也是批判资本主义现有体制的一种理论,研究资本主义体系的起源、运行原理、基本趋向和最终衰退。(30)这三支理论的分析起点都是资本,其基本逻辑是:资本的本性在于追求剩余价值,资本积累在国内造成资本家对无产者的奴役,导致阶级的对立,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本的扩张在国际上造成落后国家的贫穷和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在地理空间上形成中心和边缘的对立关系,发达国家通过对边缘和半边缘国家的剥削维持其核心地位。
随着战后殖民体系的瓦解,资本主义经济开始了一个以跨国公司为基础的新的增长周期。作为发达资本跨国流动的重要载体和国际经济的细胞,跨国公司遭到激进理论的强烈批判。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把跨国公司看作帝国主义和垄断资本的剥削工具。依附论者认为,跨国公司在确立和维持依附关系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是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途径。世界体系论者认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得以存续的核心动力在于中心与边缘的不等价交换,跨国公司是维持不等价交换的主要手段之一。(31)简而言之,跨国公司重新塑造了依附关系,以及依附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对外关系。
首先,跨国公司通过对不发达国家的工业部门进行投资,利用更高级的技术进入和控制不发达国家的内部生产和市场,而不再通过殖民垄断贸易来控制依附国的内部市场,也不再依靠进口或投资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和原材料,来维持发达资本的垄断地位,依附的形式因此发生转变,由殖民地商业—出口依附和工业—金融依附发展为工业—技术依附。
其次,跨国公司导致和加深了依附国经济“不发达的发展”(development of underdevelopment)(32),以及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与恶化,(33)即畸形和脆弱的经济结构,传统与现代、落后与发达的相互割裂而又长期共存的生产方式,以及差距不断扩大的社会两极分化。跨国公司在依附国内部塑造出一个追随居统治地位的外国资本的当地资产阶级,(34)以及与发达国家利益一致的特权精英阶层。依附国精英与发达国家以及跨国资本建立起一种共生共荣的合谋关系,这种结合终结了旧式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模式,摧毁了民族资本抵抗的基础,并创造出一个新的统治阶级。(35)合谋关系帮助发达国家继续控制原来的殖民地,影响依附国的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计划,同时加深了穷国对富国的从属地位。跨国公司把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移植到依附国,造成依附国内部的收入分配、就业机会、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失衡。
最后,虽然跨国公司对落后国家的直接投资使后者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但是由于不等价交换,不发达国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后接踵而来的是被边缘化。随着边缘化过程的深入,被边缘化的国家和地区不断进入整个世界经济的商品链中。(36)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带来世界政治在地理规模上的扩张,世界经济中的不等价交换使得帝国主义的政治霸权得以形成,不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边缘地位因此延伸到世界政治之中。总之,在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看来,跨国公司是造成不发达国家在世界霸权体系中处于依附和边缘地位的主要动因之一,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掣肘。如果说在殖民时代,发达国家依靠战争来掠夺和剥削落后国家,那么在战后则依靠跨国公司实现对落后国家的控制。
激进理论是三大范式中对跨国公司研究最有贡献的一支,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所揭示的落后国家边缘化的根源在全球化时代仍然存在,边缘化甚至趋于恶化。但是激进理论在80年代以后的解释力日渐式微,其主要原因在于激进理论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存在理论、历史和实践三方面的局限性。
激进主义的理论局限性源于自身的研究视角。由于战后的激进理论偏重于研究帝国主义扩张对不发达国家造成的影响,因而只涉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与落后东道国的关系。然而在过去30年中,是美国、西欧/欧盟和日本这三大经济体控制着全球3/4的对外直接投资,三大经济体内部与彼此之间的投资远远超过对其他国家的投资。(37)因此,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跨国公司与落后东道国关系模式是否适用于跨国公司与发达东道国的关系,这个问题考验着激进主义的理论起点和逻辑思路。
当代跨国公司的新发展在很多理论节点上对激进理论提出了新课题,也暴露出激进理论的历史局限性。激进主义未能预见到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一系列变化。原本处于世界体系外围地区的国家业已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如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转型国家也进入世界经济体系,这些国家在大量吸收外资的同时,也鼓励本国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和技术输出。可见对外直接投资已不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这些新现象显然已经超出激进理论的解释范围。虽然依附理论已经对南美国家中出现的“次帝国主义中心”这一依附模式的变体有所研究,(38)但这还不能解释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以及怎样能够采用资本主义方法,避免了经济和政治的依附。难道东亚“四小龙”的发展经验以及中国成功的改革,只是利用外资和开放市场的一种例外?激进理论受到的冲击不仅来自跨国公司来源的重大变化,而且来自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变革。因此,由发达资本跨国流动形成的单一的中心—边缘式的依附结构需要修正。
在实践方面,激进理论关于不发达国家解决发展问题的规范性主张存在可行性障碍。无论是“脱钩论”(39)、“人民革命”(40)、“自主发展”(41)、还是“国际经济新秩序”计划等等政策处方,都难以实现。在全球经济体相互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条件下,脱钩和孤立无法带来发展。77国集团将越来越促使自身适应全球政治经济体系统,而不是改造这一系统。(42)在激进理论中,国家的界限被阶级和等级的壁垒所取代,无产阶级是一个世界性的没有国家身份的概念,同样资产阶级也是一个无国界的概念。但是劳动力的流动性远远低于资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大多数国家仍然受到国界的限制,而资本的跨国投资则体现了绝大多数国家对自由和市场理念的认同,其频繁的流动担负着创造财富的重大使命。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劳动者的利益不仅不一致甚至还存在对立,因而尚未出现利益一致的全球无产者阶层。而跨国公司造就了一个“合谋”的全球资本和精英阶层。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在客观上将部分生产经营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导致了发达母国劳工阶层与不发达东道国劳工阶层在利益上的对立。西雅图峰会期间,大量发达国家的劳工参加游行示威,抗议本国的跨国公司把国内就业机会“出口”到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发展中国家。由此可见,全世界无产者之间尚未形成共同利益,联合起来谈何容易。现实的发展超出了激进理论的预期,这是对其政策处方的致命打击。
重构跨国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框架
综上所述,三大范式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存在诸多差异。理论范式的价值观、理论前提和推演逻辑决定其对研究对象和视角的选择偏好。不同范式在种类繁杂的跨国公司群落中选择了适合的研究对象,实践着各自的理论演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从处于中心地位的发达国家的角度分析跨国公司现象,前者把跨国公司看作“边缘行为体”(43),后者将跨国公司界定为“良性行为体”(44)。激进主义中的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以发达资本作为切入点,建立一种因果联系,解释跨国公司的资本积累扩张与落后国家的不平衡发展以及处于边缘地带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依附论,将跨国公司作为重要的行为体,认为跨国公司是确立和维持依附关系的“关键施动者”。(45)
然而,三大范式各自都存在一些弊端。现实主义范式最大的缺失在于,以国家为中心的权力关系框架无法容纳跨国公司这样的非国家行为体。自由主义范式的遗憾之处在于,过分夸大了跨国公司的影响力,却仍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分析框架中研究跨国公司。激进主义的局限在于,对跨国公司缺乏发展、动态和辩证的态度,没能预见和解释跨国公司的新状况。由此看来,对跨国公司的政治经济学研究难以在既有的三大范式框架中取得突破,而导致这一困局的根源在于最初的理论前提和研究视角。因而,借鉴三大范式的理论资源,重塑跨国公司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框架,首先需要在研究对象的设定上取得突破,适当修正理论假设和转换研究角度。
其次在于研究路径的拓展。跨国公司研究存在两条拓展的方向或路径,其一是深入国内层面的探讨,另一个是进入国际体系层面的探索。跨国公司不仅是一种经济实体,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是一种独立的制度性行为体,需要对众多要素资源做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通过对外直接投资(FDI),跨国公司直接与东道国政府产生互动,FDI不但给东道国带来经济收益,更是渗透到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制度乃至文化等多个角落。在国内层次的研究中,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从国内政治经济的角度,结合制度和利益(46)这两条线索,从解释FDI行为本身,进入到东道国的国内层面,比较不同国家的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接纳FDI的条件及后果。(47)另外,跨国公司作为一种利益驱动的集合体,在母国、东道国之间扮演着复杂的角色,既是母国施展对外政策的工具,也是东道国影响母国对外政策的某种通道和媒介,同时自身还拥有影响双方国内政策的机制和工具。“双层博弈”为解释国内利益集团、政府决策和国际谈判三者的互动建立了一种制度分析的框架。(48)显然,国内层面的研究不必回答跨国公司在国际政治中的行为体身份,也无需顾及其对国际体系的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作为跨越国界的权力和利益的集合体,跨国公司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对国际体系的影响等问题,也是国际政治经济学需要解答的课题。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从前提假设、研究层次与议题、研究方法和理论以及分析模式这四个方面,探讨跨国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框架。
第一,前提假设。假定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二元主体性正是本文建立研究框架的基础。艾登曾提出要把跨国公司“请”回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49)在处于无政府状态的世界体系中,行为主体正日渐呈现多元化特征,国家已不是唯一的主角,跨国公司也是体系中关键的非国家行为主体。(50)跨国公司在全球追逐权力和财富的游戏中,同国家分享权威和利益。而且,行为体之间普遍存在着相互依赖(51),即不仅国家之间,而且国家和跨国公司之间也存在相互依赖关系。概而言之,由国家和公司建构的世界体系的特征是二元主体、无政府状态和相互依赖。
在确立二元行为体这一假设后,还需要对行为体特征做进一步的界定。跨国公司和国家都不是“黑箱”般的单一行为体。跨国公司在经济利益、经营决策、母国背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国家也不是单一的行为体,在政治制度、经济形态、社会状况等方面都存在差别。国家和跨国公司都是自治的理性行为体,各自追求权力和利益,两者的区别在于,在相对收益和绝对收益的权衡和偏好问题上,国家在根本上关注相对收益,相对而言,跨国公司更注重绝对收益,因为如果不给东道国带来收益,跨国公司本身就无法获得收益。
第二,研究层次和议题。跨国公司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是国家和跨国公司在特定世界体系中的权力与利益关系。该项研究应该从两个层面展开。其一是单位层次,即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的权力/利益关系。另一个则是体系层次,即两者在特定体系结构中的相对地位。需强调的是,这里的体系特指跨国公司和国家互动所形成的世界政治经济体系。如跨国石油/能源公司与国家构成的世界石油/能源体系、跨国金融公司和国家构成的世界金融体系,等等。
权力政治是单位层次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跨国公司和国家互动的内容不外乎权力、斗争与和解。斯佩罗曾总结过发生在跨国公司与民族国家之间的一系列冲突,如跨国公司与国民经济的效率、增长及福利,跨国公司与国家控制经济的能力,跨国公司干预国家的政治过程等,(52)归根结底,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双方的权力和利益分配关系,属于权力政治的范畴。
在单位层次,由于跨国公司不是单一行为体,它们的增长动因存在很大差异,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基本类型,即市场导向、资源导向和效率导向。(53)比如在经营方式、与母国关系、投资对象国的选择以及对东道国政治经济的影响等方面,以开采资源为目的的跨国公司显然有别于以市场开发为目标的跨国公司。虽然同为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埃克森—美孚和宜家家居在诸多方面有着天壤之别。根据跨国公司的投资导向,结合行业类别,可将跨国公司甄别为三大类型,即开采业、制造业、服务业(包括信息和金融业)。(54)在基本分类的基础上,还要对具体的跨国公司在权力的来源、形式与边界、使用方式、受到的制约等方面加以厘清。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状况、与跨国公司讨价还价的条件和能力以及受到的影响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若以资本导向和国家差异两个向量建立坐标,所形成的问题矩阵可以覆盖单位层次的研究议题。
权力也是体系层次研究的核心。在跨国公司和国家构成的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两者的权力对比决定体系的结构,权力对比的变化导致体系结构的转变。例如,在世界石油/能源体系中,产油国、进口消费国和跨国石油公司三者互动决定体系结构,三方实力的变化(如产油国加强对石油资源的控制、重要的进口消费国加强在产油区的军事存在或者某大型跨国石油公司的兼并行为,等等),引发权力对比的改变,从而导致体系结构发生转变,进而在重新建立的权力结构之上确立新的利益分配关系。
第三,研究方法和理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其研究方法的选择应该从事实本身入手,并与研究议题相匹配。跨国公司作为一个群体,成员的种类和规模不断扩大和发展。运用历史研究方法,抓住跨国公司的动态特性,在总体上梳理跨国公司的发展、与国家关系的变迁以及两者的互动与体系结构的关联。此外,跨国公司兼具经济实体和世界政治行为体的双重特性,是国际商学(IB)研究的重点,也在国际关系(IR)理论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解释,因此学科的借鉴和融合也是一个重要的方法。
理论的运用应与研究层次以及具体议题相适应。单位层次的权力议题需要澄清两个基本点,即跨国公司权力的界定,以及跨国公司与国家的权力关系。跨国公司是生产要素跨国流动的载体,要素的跨国流动既给公司带来经济收益,也使跨国公司作为重要的跨国行为体进入世界政治经济的权力空间,同国家发生权力竞争和利益分配关系。关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已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这些理论致力于从不同角度研究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产品生命周期、边际产业扩张等理论,研究跨国投资与国际贸易的替代关系。垄断优势论论证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内部化理论从国际分工和企业内部分工两者关系的角度解释跨国公司形成的原因。国际生产折衷论综合了前两个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各自都具备一定的优势,企业拥有垄断和内部化优势,而东道国则具有区位优势,如自然和地理条件、劳动力、政治经济制度、优惠政策等,最终商定的投资和约是双方优势比较的结果,即跨国公司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找到适应和利用东道国优势的最佳方式,东道国反之亦然。但这些理论没能将跨国公司的“外交”或政治行为作为变量引入分析模式,不能回答要素流动的政治含义,也无法解释跨国公司与国家的权力关系。比如,跨国公司通过院外游说活动影响政府的对外政策。再如,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或者技术转移而利用区位优势相互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资本、技术、内部化行为等等,已不仅仅是跨国公司的经营优势,而且成为其权力来源的有机组成,跨国公司也因此获得了与国家讨价还价的能力和工具,双方最终在某种条约下达到权力对比和利益分配的均衡。对这些现象的解释需要从国际政治理论中获得启发。比如,可以借鉴权力、均势等理论的概念框架,利用不对称相互依赖的分析工具,并保持新马克思主义批判的眼光,研究跨国公司权力的政治含义。比如,在权力分析中融入国际生产折衷论,则可以建立这样的解释,即在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相互依赖关系中,在比较优势中占据上风的一方往往处于不对称相互依赖的强势地位,享有更多权力。总之,对多个领域知识的结合和修正将为我们勾画出较为完整的关于跨国公司权力政治的图景。
体系层次的探索更有赖于对国际政治的借鉴、修正乃至创新。在国际关系中,体系的稳定取决于各行为体之间某种均衡关系的建立,如均势。由于增加了跨国公司这一变量,对均势的理解有别于国家间的均势。换言之,由于跨国公司和国家的行为动机与目的不同,跨国公司侧重利益的比较和分配,国家更关心对权力资源的控制,两者形成的均势主要体现在利益关系上。比如,跨国石油公司与OPEC国家在国有化的问题上,前者更多考虑经济利益,而后者更重视对石油资源的控制权,双方可以在不同利益偏好的基础上达成权力的妥协和利益的平衡。国际关系理论(尤其是现实主义范式)用国家权力对比的变化解释体系结构的变革。在跨国公司与国家的相互依赖关系中,体系的稳定意味着相互依赖链条的连贯,相互依赖链条的断裂则预示着体系结构可能发生变动,而相互依赖链条断裂的原因在于相互依赖的敏感性或脆弱性平衡的打破,平衡的打破则起源于公司与国家之间在权力对比与利益分配上的不一致。这样,相互依赖链条的建立、维持、断裂及至重建,构成了跨国公司同国家建立的体系结构变化的逻辑。
任何理论都不是从抽象中产生的,带着理论去观察现实,既可以检验理论,也可能发展出一种替代理论,或者修改原有理论。(55)因此,融合有关理论,构建属于跨国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再运用新的分析框架考察现实问题,可使跨国公司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获得进一步的验证和修正。
第四,分析模式。斯托普福德提出三角外交的概念,来解释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在财富创造中存在的深层次伙伴关系。(56)他与斯特兰奇有着共同的见解,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由国家之间、国家与公司之间以及公司之间的三角外交形成,其中一些外交上的讨价还价发生在国家内部,因此被视为国内政治。其他则发生在政府之间,因此被视为国际政治。(57)加尔布莱德提出建立新式不对称相互依赖的理论模型,来研究世界政治经济中跨国公司和国家的权力关系。(58)他把相互依赖理论从国家之间延伸到国家与跨国公司这一非国家行为体之间,从一般意义上论证了不对称依赖作为一种分析框架对研究跨国公司也具有解释力和有效性。
在单位层次上,跨国经营导致跨国公司、东道国、母国形成一种三角形的不对称相互依赖关系。相互依赖链条是连贯还是断裂,在根本上取决于行为体的利益分配和权力对比,即体系结构。因此在体系层次上,体系结构的稳定表现为相互依赖链条的维持,体系结构的动荡则表现为相互依赖链条的断裂。三方行为体权力/利益对比的根本性改变必然引发体系的结构性变动,并进而导致三角相互依赖的结构性重组。
需要强调的是,三角相互依赖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对于不同类型的跨国公司,其内涵不尽相同,因此还要结合对跨国公司的分类确定具体的三角相互依赖关系。还是以石油跨国公司为例。资源国、进口国和跨国石油公司之间的互动形成了世界石油/能源体系所特有的相互依赖模式。从供需角度看,石油进口国与资源国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关系。从石油生产和市场角度看,石油跨国公司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既是相互依赖的施动者也是参与者,不仅影响不同进口消费国的依赖程度,同时自身也处于依赖关系中,从而增添了依赖的复杂性。由于原油和石油产品供应方是不一致的,一些资源国(如伊朗)既出口原油也进口成品油,而某些发达消费国(如美国)既进口原油也出口成品油,不发达消费国(如中国)则既进口原油也要进口石油产品。因此关于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相互依赖关系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别。概而言之,从形式上来看,关于石油的相互依赖是一个复杂的三角相互依赖结构,包括资源国—石油跨国公司—进口消费国之间的相互依赖,以及发达进口消费国—石油跨国公司—不发达进口消费国之间的相互依赖。从内容上来看,在原油领域的相互依赖是双向的,包括进口国对资源国的依赖,和资源国对进口国的反向依赖。而在石油制成品领域的相互依赖更复杂,不发达进口消费国和部分资源国都对原油加工方即跨国石油公司及其母国(发达进口消费国)存在依赖。可见,跨国石油公司在三角相互依赖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世界石油/能源体系中的一系列因素,如OPEC的建立、产油国捍卫石油权力的行为以及石油禁运等等,削弱了石油巨头控制资源的权力,直接改变了石油公司与产油国的相互依赖结构,也改变了一些石油进口国同石油巨头的供需关系,纷纷建立本国的石油公司,与产油国形成直接的相互依赖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国际石油体系因力量对比的变化和新行为体的加入而发生了结构性改变,新的权力结构则塑造了新型三角相互依赖关系。总之,关于石油跨国公司、产油国、进口国的三角相互依赖关系,以及三者的互动与世界石油/能源体系的关联,需要专门研究。
综合上述,跨国公司所处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仍是无政府状态,在相互依赖加深、行为主体多元化的同时,国家仍掌握着核心权威,因此这既不是一个无国界的世界,也不是一个完全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当跨国公司被国际政治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忽视多年之后,当跨国公司成为世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历史和理论都不再是简单地重复过去,从而需要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分析框架,以权力/利益关系为研究视角,以相互依赖结构为基础,融合多种理论来认识和诠释世界政治经济中的跨国公司。
注释:
①王正毅、张岩贵:《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88、194页。
②〔美〕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杨宇光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章。
③Karen Mingst,Essential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W.W.Norton and Company,2004,p.237.
④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第102页。
⑤Robert Gilpin,U.S.Power and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New York:Basic Books,1975,p.113.
⑥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第272-276页。
⑦〔美〕罗伯特·吉尔平:《全球资本主义的挑战:21世纪的世界经济》,杨宇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9页。
⑧〔美〕斯蒂芬·克莱斯勒:《结构冲突:第三世界对抗全球自由主义》,李小华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176页。
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阎学通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69页。
⑩Darryl Jarvis,"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Reconstituting Intellectual Boundaries for the New Millennium",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59,No.2,June 2005,pp.201-203,206.
(11)〔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转变中的世界政治》(第三版),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
(12)Kenneth 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New York:McGraw-Hill,1979,p.73.
(13)David Osterberg and Fouad Ajami,"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Expanding the Frontiers of World Politics",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15,No.4,1971,pp.457-470.
(14)〔美〕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王义桅、唐小松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英文版前言第41页。
(15)Raymond Vernon,Sovereignty at Bay:The Multinational Spread of US Enterprises,New York:Basic Books,1971,chap.1.
(16)Ibid.,pp.25-34.
(17)〔英〕苏珊·斯特兰奇:《全球化与国家的销蚀》,载王列、杨雪冬编译:《全球化与世界》,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117页。
(18)多尔蒂、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508页。
(19)Arnold Wolfers,"The Actors in World Politics",in Arnold Wolfers,ed.,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Essays on International Politics,Baltimore,Md:Johns Hopkins Press,1962,p.23.
(20)Chadwick Alger,"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and the Future International System",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403,September 1972,pp.104-115.
(21)关于新功能主义的论述,参见:Joseph Nye,Peace in Parts: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in Regional Organization,Boston:Little,Brown,1971; R.J.Harrison,"Neo-Functionalism",in A.J.R.Groom and Paul Taylor,eds.,Framework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2nd ed.,London:Pinter,1994。
(22)关于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论述,参见:Robert 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 Robert Keohane and Lisa Martin,"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0,No.1,Summer 1995,pp.39-51。
(23)Jarvis,"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pp.206-208.
(24)Jan Tullberg,"Illusion of Corporate Power:Revisiting the Relative Power of Corporations and Governments",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Issue 52,2004,pp.325-333.
(25)〔英〕戴维·赫尔德:《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杨雪冬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
(26)参见了Jarvis,"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p.206。
(27)参见基欧汉、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11-12页。
(28)相关分析,参见Mingst,Essential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hapter 3。
(29)〔巴西〕特奥托尼奥·多斯桑托斯:《帝国主义与依附》,毛金里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中译本序,第1页。
(30)Immanuel Wallerstein,The Capitalist World Econom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pp.160-161.
(31)参见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58页;王正毅、张岩贵:《国际政治经济学》,第302页。
(32)Immanuel Wallerstein,The Modern World Syste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4; Jarvis,"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p.211.
(33)王正毅、张岩贵:《国际政治经济学》,第262-263页。
(34)〔埃及〕萨米尔·阿明:《不平等的发展:论外围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高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85-312页。
(35)〔巴西〕多斯桑托斯:《帝国主义与依附》,第67页。
(36)王正毅、张岩贵:《国际政治经济学》,第303-304页。
(37)〔英〕阿兰·鲁格曼:《全球化的终结:对全球化及其商业影响的全新激进的分析》,常志霄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49-150页。
(38)参见多斯桑托斯:《帝国主义与依附》,第470-473页。
(39)萨米尔·阿明:《不平等的发展:论外围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
(40)多斯桑托斯:《帝国主义与依附》。
(41)〔阿根廷〕劳尔·普雷维什:《我的发展思想的五阶段》,载〔美〕什杰拉尔德·迈耶、达德利·西尔斯编:《发展经济学的先驱》,谭崇台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9-181页。
(42)〔美〕威廉·内斯特编著:《国际关系:21世纪的政治与经济》,姚远、汪衡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7页。
(43)Mingst,Essential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74.
(44)Ibid.
(45)Ibid.
(46)自由主义学者莉萨·马丁将“制度—利益”归纳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两个研究方向之一,另一方向是“国内—国际”层面,参见王正毅:《超越“吉尔平”式的国际政治经济学——1990年代以来IPE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2期,第22-39页。
(47)关于FDI的研究现状,参见钟飞腾:《国内联盟、制度与对外直接投资》,《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2期,第95-110页。
(48)参见Robert D.Putnam,"Diplomacy and Domestic Politics:The Logic of Two-level Gam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2,No.3,1988,pp.427-460。
(49)Lorraine Eden,"Bringing the Firm Back In:Multinational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Millennium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20,No.2,1991,pp.197-224.
(50)将跨国公司看作国际政治或者全球政治行为体,参见:P.G.Bock and Vincent J.Fuccillo,"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s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Actors",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Vol.10,No.2,1975,pp.51-77; Anders Uhlin,"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s Global Political Actors:A Literature Review",Cooperation and Conflict,Vol.23,No.2,1988,pp.231-247。
(51)相互依赖在本文中作为一种现象描述,是中性的不含价值判断的概念,不具有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导致和平与合作的含义和预期。
(52)John Spero,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New York:St. Martin's Press,1981,pp.109-119.
(53)John Stopford,"The Growing Interdependence betwee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Governments",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Vol.3,No.1,February 1994,pp.53-76.
(54)不宜采用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标准进行分类,因为开采业,如石油开采业,既涉及到劳动密集,也涉及到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
(55)Susan Strange,The Retreat of the State:The Diffusion of Power in the World Econom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reface",p.xvi.
(56)Stopford,"The Growing Interdependence betwee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Governments".
(57)参见:John Stopford and Susan Strange,Rival States,Rival Firms:Competition for World Market Shar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 Strange,The Retreat of the State,"Preface",p.xiv。
(58)Andreas Jarblad,"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of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A Theory of Asymmetric Interdependence",Lule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C Extended Essay,2003:047,http://epubl.luth.se/1402-1773/2003/047/LTU-CUPP-O3047-S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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