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五大重点_农民论文

浙江省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五大重点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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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率先推进市场取向的农村改革,农村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改革的过程中,浙江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创造,总结和推广农民创造,农村改革上下满意、效果好。推行的一系列农村重大改革,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得到了各级干部的广泛支持,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浙江农民收入已连续17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连续四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达到了农民、干部和中央“三满意”的好效果。

浙江农村重大改革的新进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根据浙江农村发展的实际,着重推进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改革:

1.全面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大提高。20世纪90年代,根据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乡村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试行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推进以产权清晰化、股权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浙江已有98%以上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得到了根本转换,较早地解决了乡村集体企业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机制不活等弊端,使乡镇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这一改革,推动了浙江个体私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推动了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的集聚,推动了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1998年,浙江乡镇企业主要指标历史性地超过江苏省,位居全国为第一。2002年,全省县级政府以上批准的建成或在建的乡镇企业园区985个,本年度固定资产实际完成投资1127.1亿元,增长43.1%。

2.率先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推动了农业全面走上市场经济轨道。根据粮食供求状况和浙江效益农业发展的实际,2001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率先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这项改革主要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粮食产购销体制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一取消(即取消粮食定购任务),两放开(即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三确保(即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供给安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使农民拥有了真正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推进了效益农业的发展,达到了农民、市民、政府、企业的“四满意”。这一改革经验,也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

3.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针对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加快的新形势,浙江围绕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了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大力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购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同时,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放在突出的位置,在全国率先组建了18个省级主要农产品的行业协会,引导农民培育了3400多个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和企业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农业资本经营的新路子,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充分运用资本经营的办法,到省外发展种养业基地,发展跨区域的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农业产业化的投融资机制,探索了扩大农业信贷投入的新路子。

4.积极推进农业土地制度改革,加快了农业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进程。根据中央的要求,认真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全面落实到户,使农民吃下了“长效定心丸”。在此基础上,适应农民分工分业和效益农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目前,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459万亩,涉及农户150万户,分别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4%和总农户数的15%。农地制度的改革,有力促进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也促进了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热潮的兴起,近年来全省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达到180多亿元。

5.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实现了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双赢”。2002年,浙江全面推行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分两年时间到位。“减”:指减轻农民负担,实行“三取消”,取消乡统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指调整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只征农业税,不再征农业特产税。“改”:指改革和规范村提留,村内公益事业开支,按村民认可的办法向全体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资金,征收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的负担数额。“稳”:指稳定农业税,农业税仍按现有负担水平和征收管理办法继续稳定。2002年,全省农民人均负担从2001年的92元下降到的52元,下降43%,今年将继续下降至34元。这一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降低了农产品含税成本,提高了农业市场竞争力。

6.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2001年,浙江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的县(市)或设区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均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整。到今年3月,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6万人,其中农村39万人;农村低保水平最高的为195元,最低的为70元。

深化农村改革的五项重点

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解决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仍然要靠改革。在今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浙江省委习近平书记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强调要进一步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走体制创新促经济发展的路子,在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上取得新突破。我们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农村改革的总的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破除束缚农村发展的体制弊端,加快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农村管理体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要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

1.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户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体制。按照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要求,把农户专业化生产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核心,加快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户”的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新体制。继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培育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专业农户。积极引导专业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订单农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赋予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增强协调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和竞争合力。把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与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型经济,提高效益农业块状经济的发展水平。

2.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坚持“多于、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降低农业税赋,扩大减免低收入农民农业税的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免力度,进一步降低农民负担和农产品含税成本。深化农村财政体制改革,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加快农村教育、乡镇机构等配套改革,加大乡镇和行政村的撤并力度,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从体制上确保农村基层干部精简到位,从制度上确保农民减负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3.推进农村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农村经济社会的新型管理体制,打破传统村落管理格局,以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以增强公共服务为重点,以强化社区功能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用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指导农村新社区的建设,加快建立起开放文明、民主自治、服务配套、管理完善、组织健全、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农村新社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近期,要抓住四个改革重点:一是适应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大撤村建居的力度,促进建成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二是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加大村庄布局调整的力度,全面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旧村改造步伐,推进农村村落向新型社区转变;三是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社区股份制改造,促进农民从依附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社员向股东转变;四是加强农村新社区的民主自治建设和党的建设,扩大民主自治建设的内涵,强化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4.推进农村社保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农民从土地保障、集体保障、子女供养等传统方式向社会保障转变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土地征用办法和补偿机制,建立失土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就业政策,清理农民进城的有关规费,全面推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提高生活标准,扩大覆盖面,推行农村孤寡老人集中供养。推进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

5.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农产品流通体制、外贸体制的改革,积极探索产加销、内外贸紧密结合的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培育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要从土地出让金等新的渠道健全农业发展基金,完善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不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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