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中的比较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史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332 (2007)01—0045—06
近20年来,国内对历史学中的比较方法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从最初的近代西方传入论,到人类有史以来即有比较思想的自发论,再到肯定中国古代史学中比较方法自古有之①,研究不断深入。更多的研究者开始将目光转向中国古代史学,出现了一些很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其中,对《史通》的研究相对集中些。《史通》关于“六家”、“二体”以及马班优劣等的比较在中国古代史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已经成为共识②。然而,对于另一部史学理论经典著作《文史通义》中的比较方法,却鲜为人们所关注。本文尝试着对《文史通义》关于比较方法的实际运用情况作出说明。
一
《文史通义》中有无比较?
从《文史通义》的篇章目录来看,除《朱陆》、《校雠通义》具有比较的色彩外,很难看出其他篇章与比较方法存在什么关联。然而,仔细阅读《文史通义》,我们会发现比较方法其实是该书的一种基本的认识方法。以《文史通义》内篇为例,比较方法可以说无处不在。大致地讲,《易教》主要揭示《易》的本质为周礼(即周朝政典),而其意则出于对后儒与古人的比较;《书教》意在揭明《尚书》之教本于《周官》,而这个观点之由来与作者对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的比较分不开;《诗教》旨在说明后世文章皆源于《诗经》,而其中对后世诸种文体也作了一定的比较;《原道》欲将“道”之异说还原为本质的“道”,而其方法则“必求端于周、孔之分”③,即对孔子之道与周公之道进行了比较与区分;《朱陆》本为抨击门户之争而作,其中却辨析了朱陆异同、各自流派与流派宗旨之异同;《文集》在论述目录学的源流得失时,又对《七略》、《汉志》、《中经》、《七志》、《七录》等目录学著录作了比较;《质性》、《黠陋》、《砭异》、《古文十弊》等章虽各有所主,但它们从不同侧面都对后世与先人在治学上的差异进行了思考;《答客问》因时人诋斥郑樵《通志》而发,其核心思想却是阐发比次、独断与考索的差别;《浙东学术》意欲端正浙东学术“必究于史”的特色,而其中又对浙东学术诸位传人以及浙东与浙西的不同加以分辨。以上仅从大处着眼,其他散见于各篇章中的具体比较,就不再一一列举。
《文史通义》中的一些比较很有创意,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以《书教》中关于三代前后史学的比较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书教》认为,《尚书》只是孔子对三皇五帝时政典的记述,而非创作;后人将之尊奉为史学之祖而效仿其中的史法,不仅误解了《尚书》,而且对历代史书的源流与宗旨亦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为了说明后人治史与《尚书》的本旨已经貌合神离,《书教》对二者作了比较,提出“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④。根据书中的上下文,这里的“记注有成法”是指三代之上具有完善的记录与保存史籍的官制,“撰述无定名”指的是三代之上史籍并没有固定的体例;而“撰述有定名”是指三代之后由于史料不全而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斟酌取舍的编纂规则,“记注无成法”则是指官司失守之后便没有完善的书籍记存制度。也就是说,三代之上的史学是由官司掌管、有制度保障而没有固定体例,而三代之下的史学是由师传弟受、失去了制度保障而不得不形成一定的体例;三代之上的史学以记注为主,三代之下的史学以撰述为主。关于“记注”与“撰述”的主要区别,后文将会继续申说。
二
《文史通义》中的比较方法有一些特点需要提起注意。
其一是这些比较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古今相比。准确地讲,大都是将后世、尤其是当时的文史与六艺之前相比。如《易教》批评后儒妄自拟《易》,而谓“彼其所谓理与数者,有以出《周易》之外邪”⑤。《书教》因“世儒不达,以谓史家之初祖,实在《尚书》,因取后代一成之史法,纷纷拟《书》者,皆妄也”⑥,而论“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其同异之故可知”⑦。《原道》因后人“皆舍周公,独尊孔氏”⑧,“以为吾道”⑨,纷纷著书立说,而论古人于六艺“未尝专门以名家”⑩。事实上,古今对比的思想方法贯穿、渗透在《文史通义》中的各个篇章,成为它的一个基本的思想来源与思想特色。如《原学》论“诸子百家之患,起于思而不学;世儒之患,起于学而不思”(11)。《言公》论“古人之言,欲以喻世;而后人之言,欲以欺世……古人之言,欲以淑人;后人之言,欲以炫己”(12)。《匡谬》论后人次第篇章远离本由,异于六艺垂教,等等。
其二是这些比较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和主次之分。《书教》对三代前后史学的比较是理解全书众多比较、乃至全书意旨的一个关键所在,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书教》中提出的“记注”与“撰述”是《文史通义》中的一对重要范畴。章学诚用以区别和解释历代文史流别以及有关的思想与现象,从而形成一系列别出心裁的见解。最为突出的是,对于后人治史应当如何继承与发展《尚书》、《春秋》之遗意,章学诚提出关于“圆神方智”的思想。他说:“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也……然圆神方智,自有载籍以还,二者不偏废也。”(13) 并以《史》、《汉》为例,作出深入具体的说明:“迁书体圆用神,多得《尚书》之遗;班氏体方用智,多得官礼之意”(14)。“圆神”与“方智”就是从“撰述”与“记注”的比较中发展出来的。因撰述源于史家的匠心独裁,故可以周圆而充满神气;记注因源于官司政典,故得以方正而富有智慧。如果不明白“记注”与“撰述”之说的由来,“方智”与“圆神”就会成为无源之水而流于虚浮了。在“记注”与“撰述”的基础上,“方智”与“圆神”成为章学诚对先人创制之精微、以及《尚书》、《春秋》之深意的深刻总结,并且成为他衡断历代史书异同及其变化的圭臬。
区分记注与撰述,这一精神在《书教》之后的《诗教》、《经解》、《原道》、《答客问》等章中都曾反复出现,从而表现出不少新意。如《诗教》因古代未尝有著述之事而论文章“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15),此处的“著述”即撰述。《经解》亦由“官师既分”而论始有经传(16)。《原道》论周公因“得藉为制作典章”而能得“集大成”之名,孔子因“有德无位,即无从得制作之权”而不能谓“集大成者”(17),其缘由同于记注与撰述之分。《答客问》将天下之书分为三种:“有比次之书,有独断之学,有考索之功”,比次之书“则掌故令史之孔目,簿书记注之成格,其原虽本柱下之所藏,其用止于备稽检而供采择”(18),而独断与考索可视为撰述有高明与沉潜之不同。可见,这是由记注与撰述延伸而来的三种具体方法。不仅如此,它还同《书教》之前《易教》相互贯通,并与《文史通义》全书的基本观点相呼应。《易教》论“《易》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与治历明时相表里”(19),则《易》应当属于《书教》中所谓的由官司职掌的记注。可以说,政典、记注以及比次等等说法,在《文史通义》中是一脉相通的,是对相同思想的不同表达,均服务于章学诚用以揭示六经本质,以便端正后世学术的主旨。因此,得记注与撰述之旨,便可得全书之旨,即“六经皆先王之政典”(20)。因此,可以说它在《文史通义》中的地位十分关键。
还有一个特点不能不提。正如上文所述,《文史通义》中运用了比较方法,其地位与作用不容忽视,但同时也应该承认,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很少论及这种方法,也不曾以之为主要方法而刻意倚重,所有比较都好像是在无意之间信手拈来,却又能收放有度、穿插自如、表述精炼。所谓收放有度,可以从古今比较中看出来。古今对比是《文史通义》的一条基本思路,因后儒对先人的误解而起,又以澄清后人与先人的歧异而终。但因文章的主旨并非揭示古今异同,而是正本清源,所以其间绝不止于古今比较,而是因事命篇,或条分缕析,或旁征博引,或上下纵横。不仅以后世学术与六艺之比较为务的整个内篇是这样,而且在具体的篇章中也有类似的古今对比。所谓穿插自如,是针对运用比较法的灵活性而言。书中或者于朱学与陆学中又有真陆学与伪陆学、博洽之儒与朱学末流等区别,比较之法环环相扣;或者于浙东学术中本不应有门户之争而论及蕺山、梨洲与万氏兄弟所得“面目迥殊”(21),异同之论随处可见。像这样的比较之说在《文史通义》中俯拾皆是。所谓表述精炼,是指诸如记注与撰述、成法与定例、圆神与方智、整齐故事与专门著作(22)、以及比次、独断与考等等,多非长篇大论,而近似于一语道破。
三
《文史通义》何以形成上述比较方法的诸多特点?
有比较之实却无比较之名,看似随意却又有迹可寻。这种情形虽然看上去很奇怪,但是,它是有原因的。
原因之一,是章氏讲求“知类”,而不言比较。他说:“君子之于六艺,一以贯之,斯可矣。物相杂而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类。知事物名义之杂出而比处也,非文不足以达之,非类不足以通之;六艺之文,可以一言尽也。夫象欤,兴欤,例欤,官欤,风马牛之不相及也,其辞可谓文矣,其理则不过曰通于类也。故学者之要,贵乎知类。”(23) 意思是,事物交错就会产生纹路(可引申为后来的文辞),事物共存就一定会有同类。既然事物总是交错着、共同地出现,那么,没有文辞就不能表现事物,不会区分同类就无法疏通事物。也就是说,文辞与类存都是事物的表现形式,依据这些形式反求于事物,就能够认识各种现象的本质。对于六艺来说,六艺之“辞”,不过是事物之文;六艺之“理”,也不过贯通地存在于这些种类之中罢了。可见,章学诚是把六艺视为事物的六种不同类型的表现形式。所以,学习六艺,就是要打通这六种形式,回溯到其所表现的事物本身。故而“知类”为学习六艺的首要方法与要求。如果这样,那么,诸如《易》象、《诗》兴、史例、官司政典等等,这些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实际上都可以获得沟通。
诚如章氏所言,知类而能通乎六艺,这一方法可以说概括了《文史通义》一书的所有核心内容。《文史通义》以“六经皆史”(24) 为核心,视六经为政典,反过来讲,即政典有六,是将六经视为古代先王政典的六种类别。《易教》、《书教》、《诗教》、《经解》从批评世儒分裂六经而治的立场出发,将看似分立的六经还原为本质相同的政典,于是,章学诚从这种与世儒不同的知类思想中推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这就是对“贵在知类”的具体说明。
不仅对六经的认识得益于“知类”,而且对于后世的诸多史文,章学诚也有自己独特的类求思想。用他的话讲,即“泛滥文林,迴翔艺苑”而能够“区分类别,鳞次部周”(25)。在他所作的众多类别区分中,记注与撰述就是其中一组很重要的分类。记注与撰述,源自章学诚对三代之上与三代之下史学的比较;而这个比较的结果产生之后,遂成为衡量历代史文的两种不同的范畴。由此延伸出众多比较与类别,如圆神与方智、成法与定例、为公与私据己有(26)、传者与作者(27)、故事(整齐故事)与专家(专门著作)(28) 以及比次、独断与考索,等等。于是,《史记》与《尚书》“体圆用神”而得为一类,《汉书》与《春秋》“体方用智”而不为殊途。
原因之二,章氏言流别,而不言比较。讲求知类,只是其一;然而只做到知类,还远不能说明《文史通义》中对比较的运用。强调明辨源流,是章学诚《文史通义》中另一种再三使用的方法。他在论碑铭写作规范时,曾谈到一条有关文章体制的普遍原则:“古文体制源流,初学入门,当首辨也。”(29) 辨明源流被视为初学者研究文章时的首要任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他看来,形式与内容的联系以及中国古代学术的发展特点,决定了辨别源流与讲求知类将成为治学的必由途径:“名者,实之宾也。类者,例所起也。古人有专家之学,而后有专门之书;有专门之书,而后有专门之授受。即类求书,因流溯源,部次之法明,虽三坟五典,可坐而致也。”(30)
源流互质是《文史通义》中的一种主要的史学批评方法(31),更是一种比较方法。在《文史通义》中,章学诚多次批评后世学人“循流者忘源,而溺名者丧实”(32)。例如,在认识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时,他采用的便是溯本追源的方法:“子长、孟坚氏不作,而专门之史学衰。陈、范而下,或得或失,粗足名家。至唐人开局设监,整齐晋、隋故事,亦名其书为一史;而学者误承流别,不复辨正其体,于是古人著书之旨,晦而不明。至于辞章家舒其文辞,记诵家精其考核,其于史学,似乎小有所补;而循流忘源,不知大体,用功愈勤,而识解所至,亦去古愈远而愈无所当。”(33) 在这里,《史》、《汉》是“专门之史学”的渊源,而整齐故事、辞章家、记诵家等为史学的流别。通过对渊源与流别的比较,他发现,唐朝之后治史者越来越舍本逐末,过多地看重史学形式与枝节,而忘记了作史的本义。可以看出,追本溯源本身就已经带有将源与流进行比较的内涵,而且它还有助于爬梳后世的流别,而区分流别本身就是一种比较。
正本清源作为《文史通义》的意旨之一,在梳理中国古代文史时生成了众多的比较与分类。如《易教》为说明《易》同于政典,将《易》与《诗》、《春秋》分别作了比较,从而提出“《易》象通于《诗》之比兴;《易》辞通于《春秋》之例”、“《易》以天道而切人事,《春秋》以人事而协天道”(34) 的观点。《书教》意在说明政典乃是史学的本原,为此而有“记注”与“撰述”的比较,进而能够对《尚书》“折入左氏,而又合流于马、班”以及纪传、编年、纪事本末体三种体例之优劣的转化过程作出总结。《诗教》的本旨在于揭示《诗》乃后世文章的源头,又于其中详细探寻了由六艺而有战国之文,“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35) 的变化轨迹,从而能够对诸种文体的流别作出适当的比较与判断(36)。
原因之三,章氏言通于道,而不言比较。在《文史通义》中,比较、知类、辨明源流都不是最终目的,章学诚的最终意旨是能够穷变通久以致于道。其言曰:“论诗论文,而知溯流别,则可以探源经籍,而进窥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矣。”(37) 可知,溯源追流为的是洞察天道和先人著书立说的主旨。同样,“道之所在,学以趋之,学之所在,类以聚之。”(38) 知类归根结底也是为了得“道”。在这些基础上,还要运营心思,将源流、类别、异同、变化等等融会贯通,才能做到学术醇厚,得以接近“道”的本质:“是以学必求其心得,业必贵于专精,类必要于扩充,道必抵于全量,性情喻于忧喜愤乐,理势达于穷变通久,博而不杂,约而不漏,庶几学术醇固,而于守先待后之道,如或将见之矣。”(39) 这里囊括了章学诚治学的方方面面,它们彼此间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是对他治学方法的最好的说明。正是基于这样的方法论,章学诚才成就了他“成一家之言”的学术追求(40)。
由此来看,《文史通义》中的众多比较便往往不再是单纯的比较,而可能另有深意了。例如,《书教》中曾将《史记》与《汉书》进行比较,但实未止于圆神与方智之说,而有不同角度与层次的论述。“就形貌而言,迁书远异左氏,而班氏近同迁书,盖左氏体直,自为编年之祖,而马、班曲备,皆为纪传之祖也。推精微而言,则迁书之去左氏也近,而班史之去迁书也远;盖迁书体圆用神,多得《尚书》之遗;班氏体方用智,多得官礼之意也。”(41) 意思是,从形式上讲,《春秋》为编年体,而《史》、《汉》同为纪传体;从意涵来讲,二者大不相同,《史记》本于左氏为圆神,而《汉书》存政典之意为方智。然而,至此《史》《汉》比较仍未完成。之后,书中又论《史记》不拘于成法,这与其论《史记》圆神尚为一致;而论《汉书》“本撰述而非记注,则于近方近智之中,仍有圆且神者,以为之裁制,是以能成家,而可以传世行远”(42),似乎就已经出现了难解之处。如果“记注欲其方以智”(43),而“班氏体方用智”,那么班固的《汉书》当为记注无疑,为何又以之为撰述呢?这里看似矛盾实则为章学诚的独到之处。因为他的本意并不在于比较《史》、《汉》究竟是孰非孰,而是借助对二者的比较阐明“古人著书之宗旨”(44),并批评后人不能认识其中的“变通之道”(45)。根据文意,这里的“宗旨”是指治史当有心得而能成家,而非拘守成法,“同于科举之程式,官府之簿书”(46)。而此时,章氏对《史》《法》二书的比较,应当说已经主同多于辨异了。可见,对于其比较的结果,亦不能简单地刻守,而应上下贯通,用心去体会其中的独断与心得。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要表达的深刻意旨。
至此,可以对《文史通义》中的比较方法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了。《文史通义》中不仅有大量的比较,而且这些比较之间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其中,关于“记注”与“撰述”的思想对于理解全书的意旨十分关键。但是,这些比较又不能独立存在,因为它们只是知类、溯源追根以及通变达道的一部分,需要通览全局、用心领悟才能明确其真实的含义。对这种既有明确的方法论指导、又缺乏独立性与完整性的史学实践,如果简单地用自发或自觉来绳断,恐怕都有些欠于妥当。尊重事实,尊重中国古代史学自身的特点,而不是根据近代、当代或者西方的史学理论来作评判,或许可以找到更为合适的认识出路。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文史通义》比较方法的研究或许有益于推进我们对整个中国古代史学的认识。
[收稿日期]2006—12—10
注释:
① 远方《对历史比较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探讨》(《世界史研究动态》1984年第1期)介绍了1983年在长春举办的历史比较研究问题讨论会上将历史比较法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的主张。其中,狭义的历史比较法即指近代西方专业历史学家提倡的方法;广义的历史比较法即指同历史学、甚至人类同样古老的、自发的方法。易孟醇《我国传统史学中的比较法》(《北方论丛》1990年第3期)指出,作为比较史学的核心的历史比较法,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则自古有之,是中国传统史学的珍品之一。
② 王守正《论〈史通〉的史学比较》(《河北学刊》1997年第3期)与《再论〈史通〉的史学比较》(《廊坊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王长奇《论刘知几的“比较”史评》(《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徐兴海《刘知几的史汉比较研究》(《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等文,都详细地论述了《史通》一书对史学比较的运用。
③ 章学诚著、叶英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原道上》注一,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24页。以下引用该书只注书名、篇名与页码。
④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上》,第30页。
⑤ 《文史通义校注·易教上》,第2页。
⑥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上》,第30页。
⑦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上》,第30页。
⑧ 《文史通义校注·原道上》,第123页。
⑨ 《文史通义校注·原道下》,第138页。
⑩ 《文史通义校注·原道下》,第138页。
(11) 《文史通义校注·原学下》,第154页。
(12) 《文史通义校注·言公中》,第182页。
(13)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49页。
(14)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50页。
(15) 《文史通义校注·诗教上》,第62页。
(16) 《文史通义校注·经解上》,第93页。
(17) 《文史通义校注·原道上》,第121页。
(18) 《文史通义校注·答客问中》,第476页。
(19) 《文史通义校注·易教中》,第11页。
(20) 《文史通义校注·易教上》,第1页。
(21) 《文史通义校注·浙东学术》,第524页。
(22) 《文史通义校注·答客问上》,第471页。
(23) 《文史通义校注·易教下》,第18页。
(24) 《文史通义校注·易教上》,第1页。
(25) 《文史通义校注·言公下》,第194、198页。
(26) 《文史通义校注·言公上》:“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第169页。所谓“为公”,是因为古人之言皆为政典;所谓“私据为己有”,是因为官司失守,政典难寻,而奋发私意。其思想亦源于记注与撰述之分。
(27) 《文史通义校注·史注》:“夫传者广,则简尽微显之法存。作者多,则牴牾复沓之弊出。”第237页。“传者”出于《春秋》等口授家传之业;“作者”则前无师承、后无学者。
(28) 《文史通义校注·答客问上》:“然而守先待后之故事,与笔削独断之专家,其功用足以相资,而流别不能相混,则断如也。”第471页。“故事”即先前的政典。
(29) 《文史通义校注·古文公式》,第497页。
(30) 《文史通义校注·文集》,第297页。
(31) 陈鹏鸣:《章学诚史学批评的目的与方法》,《史学理论研究》1995年第4期,第85页。
(32) 《文史通义校注·文集》,第297页。
(33) 《文史通义校注·申郑》,第463页。
(34) 《文史通义校注·易教下》,第20页。
(35) 《文史通义校注·诗教上》,第60页。
(36) 《文史通义校注·诗教上》:“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著作衰而辞章之学兴。”第61页。
(37) 《文史通义校注·诗话》,第559页。
(38) 《文史通义校注·言公中》,第182页。
(39) 《文史通义校注·博约下》,第166页。
(40) 仓修良《章学诚的“成一家之言”》(《史学史研究》1994年第2期)指出,章学诚通过对古今著作之林进行校雠和得失评论而形成自己的“一家之言”,“成一家之言”可以视作章学诚《文史通义》总的宗旨。
(41)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49—50页。
(42)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50页。
(43)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49页。
(44)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50页。
(45)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51页。
(46) 《文史通义校注·书教下》,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