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还是“私人”: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大陆中学生公民美德的调查与分析_中学生论文

“公民”还是“私民”?——现代化转型中的中国大陆中学生公民德性调查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德性论文,中国大陆论文,中学生论文,私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064(2015)03-0006-10

       一、方法和样本

       本调查将全国按经济发展程度划分为东、中、西三大区域,确定在每个区域选择两个省(直辖市)。其中东部为江苏、北京;中部为山西、河北;西部为云南、四川。综合考虑取样的科学性以及研究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本调查的样本总量设计为5000份。

       本调查的具体发放问卷过程中,按实际班级人数投放问卷。因此,实际发放问卷数量根据各校具体情况有所调整,最终发放问卷为5450份,回收有效问卷5243份,有效回收率为96.2%。调研样本中,初、高中学生的比例分别为65.4%和34.5%;男、女生比例分别为48.1%和51.8%;家庭所在地为乡/镇村的学生比例最高(43.1%),其次是城市学生(37.7%),家庭所在地为县城的学生人数比例相对较低(19.1%)。

       二、概念框架和结构

       (一)公民德性的概念结构

       本研究最终将公民德性定义为:公民德性是公民基于公民身份在公共领域所表现出来的卓越品质、能力和行动。

       本研究对公民德性的考察,以高级性的公民身份所包含的德目为主,兼顾基础性公民身份的德目要求。

       (二)公民德性概念的操作化

       本研究依据公民德性的作用领域将其划分为政治德性、经济德性和社会德性三个主要范畴。

       本次调查即围绕以上三个主要领域,九个基本美德而展开。具体内容参见表1。

       三、主要发现

       (一)中学生的政治德性状况

       根据前文对政治德性的分析,我们主要是从公民参与、公民勇气和公民理性三个方面来对中学生的政治德性状况做调查。具体发现如下。

       1.政治德性之一:公民参与。

       (1)在对公民参与价值的认识上,中学生更认同参与的情感归属功能,而对参与的政治监督功能则肯定不够。

       调查数据显示,六成多(64%)的中学生表示“参与班级活动可以让我更喜欢我们班”。也就是说,将近三分之二的学生都肯定参加的情感归属功能。但中学生在“参与班级事务的管理可以防止班委独断专行”这一问题上,只有一半(53.6%)的表示赞同。这实际上表明,中学生对于“防止班委独断专行”这一带有较强政治监督功能的肯定的人数比例仅为五成多,即有将近一半的学生并不认同参与所具有的政治功能。由此可见,认同参与的情感归属功能的学生人数比例要高于肯定参与的政治功能的学生人数比例10个百分比。

       (2)在公民参与的观念与行动之间的关系上,中学生的参与观念要强于其参与行为,即中学生在参与的知行关系方面存在较大落差。

      

       调查数据显示,有高达77.9%的中学生认为班级事务应该由全班民主讨论决定。但是,只有不到四成(36.2%)中学生认为“如果发现班费使用有问题,我会要求公开每一笔班费开支的情况”。这实际上表明,只有三分之一强的学生在面对具体的班级事务时,会采取实际的参与行动。

       另一组调查数据也表明,当涉及具有较强公共性的事件的时候,学生的主动参与行为并不强。当被问到“我会监督学生会成员是否在学校生活中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时,39.1%的被调查学生选择“一般”,24.6%的学生选择“不太符合”,而选择“非常符合”和“比较符合”的学生比例共为24%。

       由此可见,虽然将近八成的中学生在观念层面上都认同班级参与的重要性,但是,只有三分之一强的中学生在具体的班级生活情境中会选择主动参与的行为,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学生会主动参与公共性较强的学生事务。中学生的参与意识与其参与行为之间,存在较大的落差。

       (3)就参与的能力而言,与自身直接相关的事件中学生表现出较高的参与能力,但对于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公共性更强的事件,中学生则表现出相对弱的参与能力。

       调查数据显示,高达89.4%的中学生认为“当组织一项班级活动的时候,有同学提出不同意见,会与他/她共同协商,并作出决定”,只有3.1%的中学生选择“不搭理”。由此可见,当参与事件与自身密切相关时,绝大多数中学生都能表现出良好的沟通、协商等方面的参与能力。

       但是,仅有超过一半(53.1%)的中学生表示“班干部选举时,会详细了解每个候选人的为人和能力”。这实际上表明,对于“班干部选举”这一与自身利益不具有直接相关性的班级事务,将近一半的中学生的参与能力都存在一定的不足。

       2.政治德性之二:公民勇气。

       (1)利益相关性高则中学生的公民勇气强,反之,利益相关性弱其公民勇气也相对弱。

       调查数据显示,当被问到在学校里受到不公正对待会怎么办时,44%的被调查学生选择找老师帮忙,12.5%选择直接和相关部门沟通,8.7%选择让家长与学校沟通。仅仅只有2.2%的学生会做一些破坏性的事进行抗议。选择“忍着”的学生比例为15.2%。由此可见,当个人利益受到伤害时,大部分学生都不会甘于现状,会通过老师、学校、家长等渠道去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表现出较高的公民勇气。

       但是,对于“看到同学破坏公物”这一事件时,只有44.2%的学生选择主动上前制止,39.2%的学生选择视情况而定,也有极少数学生选择视而不见。也就是说,当“破坏公物”这一事件与自己切身利益没有直接相关时,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表现出应有的公民勇气:上前制止。

       如果涉及离中学生实际利益更远的问题,他们所表现出的公民勇气相对更弱。只有四分之一强(26.0%)的中学生认为自己“发现政府财务有问题时,我会积极要求其公开”。

       由此可见,随着与中学生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程度的不断减弱,中学生在相应事件上所表现出来的公民勇气也是逐渐减弱。

       (2)中学生的公民勇气受同伴影响,表现出较强的情境依赖。

       调查数据显示,不到四分之一(22.2%)的中学生认为“当班委不负责任或者不能胜任时,没有人提出意见,我也不去提”符合实际情况。也就是说,中学生的公民勇气状况,深受其同伴的影响。在“没有人提出意见”时,绝大部分学生也不会就某一公共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3.政治德性之三:公民理性。

       (1)程序理性优先于结果理性。

       调查显示,有七成多(72.3%)的中学生对“为了避免班级选举带来的时间消耗或者程序上的麻烦,班干部还是直接由老师任命比较省时省力”这一说法表示不赞同。由此可见,大部分中学生都非常强调程序的合理性,不赞同为了结果的便利性而伤害程序的民主性。

       同样,对于“如果一项班级决定能让绝大多数同学受益,可以不考虑个别人的利益”这一说法,也有超过半数的同学反对(50.9%)。

       (2)强调内容理性与行为理性的统一。

       调查数据显示,对国外议员在讨论公共事务时经常发生人身攻击和打架的事件,有将近90%的中学生认为“就算有理也不应该攻击他人”,而只有少数人(12.7%)认同攻击他人的做法。由此可见,绝大多数中学生都认同“有理不在声高”的做法,主张表达内容的合理性与表达方式合理性的统一。个人不能由于其所陈述内容的合理性而僭越行为表达的合法性。

       (3)个人理性独立于国家意志。

       在“无论国家做什么,我都无条件支持”的选项上,中学生不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百分比为68.2%,比较赞同和非常赞同的比例之和为8.7%。这表明,在面对国家意志时,大部分学生并不是盲目的支持,而是有自己的理性判断。

       (二)中学生的经济德性状况

       基于前文关于经济德性的分析,本调查主要从自立、诚信和节制三个方面描述中学生在社会德性方面的表现。具体情况如下。

       1.经济德性之一:自立。

       绝大部分学生都有自立意识。调查数据表明,对于“每个人都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来养活自己”这一观点,51.1%的中学生表示非常赞同,36.9%的中学生表示比较赞同。总的看来,近九成的学生赞同这一观点。对于“如果家里很有钱,我以后就不用工作”这一观点,89.2%的中学生表示不赞同(很不赞同为68.1%,不太赞同为21.1%)。对于“只要能挣大钱,让我干什么都行”这一观点,56.2%的被调查学生表示很不赞同,28.7%的被调查学生表示不太赞同。总体言之,超过八成(84.9%)的被调查学生不认可这一观点。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绝大部分中学生都有自立意识。

       2.经济德性之二:诚信。

       大多数中学生希望商家诚信,但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学生的诚信水平有所下降。

       调查数据显示,八成以上的中学生认为即使不危害健康,也不可以降低产品质量。89.5%的中学生不认同“为了把商品卖出去,可以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这一观点。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对于提供真实商品信息等商家经济行为,绝大多数中学生都持肯定态度。也就是说,在经济生活中,中学生对商家诚信经营都有比较高的期待。

       但是,一旦经济生活涉及自身利益时,学生对自我诚信的要求将会有所降低。调查数据显示,遇到买东西多找钱的情况,虽然大多数(69.4%)中学生选择“一定退还”,但有26.2%的中学生态度不是十分明确,表示“视情况而定”,另有4.4%的中学生选择“自己留着”。由此可见,在面对自己的个人利益时,学生所表现出来的诚信水平要比他们对商家诚信水平的期待低了20个百分比。

       3.经济德性之三:节制。

       中学生在面对个人财产和公共财物时,都表现出较高的节制意识。

       在对个人财产方面,本次调查通过“在餐馆吃饭时,是否会将没吃完的饭菜打包”,“是否因为价格便宜而购买一些自己不需要的商品”,“是否会因为自来水是自己花钱买的而随便使用家里的自来水”这三道题来测查中学生的节俭意识。

       调查数据显示,当被问到在餐馆吃饭时,是否会将没吃完的饭菜打包回家,42%的被调查学生明确选择将饭菜打包,但也有将近30%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将没吃完的饭菜打包。

       与此同时,超过七成(74.1%)学生不会“因为价格便宜而购买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物品”。85.7%的中学生反对“家里的自来水是自己花钱买的,所以我可以随便使用”这一观点。

       在公共财物方面,调查数据显示,学生看到学校水龙头没关时,87.6%的中学生会选择主动关掉。74.8%的中学生认同“在学校进行体育运动时,会爱护体育器材”这一观点。

       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总体而言,无论对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还是公共资源,中学生都具有较好的节制意识。

       (三)中学生的社会德性状况

       根据前文关于社会德性的界定,本调查主要尊重、共同体意识、生态意识三个方面对中学生的社会德性进行调查。

       1.社会德性之一:公民尊重。

       (1)做到消极尊重的人数比例高于积极尊重的学生。调查结果显示,如果有同学被起了带有侮辱性的绰号(朋友之间的昵称除外)时,12.8%的学生选择随大流,跟着大家一起叫他/她的绰号,87.2%的学生选择不叫他/她的绰号。其中,54.1%的学生选择不管别人怎么做,我会叫他/她的名字而不是绰号,33.1%的学生不仅自身不叫他/她的绰号,并且劝别人也不要叫。

       可见,在绰号问题上,绝大部分中学生都能够做到尊重他人,其中能够做到消极尊重,即不叫别人绰号的学生人数比例超过一半。但仅近三分之一的学生做到积极尊重,即不仅尊重他人的人格平等,而且会采取相应行动去积极维护他人的人格平等。

       (2)对文化差异的尊重高于对个性差异的尊重。根据此次调研的数据,中学生对文化差异和个体差异的尊重程度是不一样的。在总分为5的赋值中,中学生对民族习俗差异尊重程度都比较高。具体表现为在“应该尊重每个民族的不同文化习俗”和“少数民族饮食禁忌”这两个选项上,中学生得分分别是4.54和4.03。但在“穿奇装异服是个人的自由”这一选项上,中学生得分仅为2.84。由此可见,对于因文化所造成的差异,大部分中学生都能够尊重其差异;但是,对于因个性所造成的差异,学生能够接受的人数比例并不高。

       2.社会德性之二:共同体意识。

       (1)在个人与社区关系维度上,中学生认为个人对社区的意义大于社区对个人的价值。从数据分析结果来看,中学生普遍赞同个人与社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在总分为5分的赋值中,中学生对于人与社区共同体关系的理解平均得分在4分以上。其中认同“个人利益与社区公共事务息息相关”的平均值为4.07,而认同“社区的发展要靠每一个人的努力”的平均值达到4.26。

       尽管中学生能够充分理解个人与社区共同体的相互依存关系,但是相比于共同体对个人的价值,他们显然更认同个人对社区共同体发展的意义。从频数分析来看,非常赞同个人对共同体有所贡献的学生比例高达52.5%,而非常赞同社区公共事务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学生比例仅为40.2%。二者相差十多个百分点。

       (2)在个人与社会关系维度上,中学生的社会共同体意识存在一定程度的知行脱节。调查数据显示,在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方面,超过八成(83.4%)的中学生赞同“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依存”这一观点。但是这不意味着中学生就会因此去关注社会上的公共事务。

       调查表明,仅有54%的中学生表示自己会去关注社会事务。从均值来看,中学生在认识个人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的平均得分为4.29,但是在关注社会公共事务的平均得分为3.64,二者相差较大。这实际上表明,有相当大一部分同学虽然赞同个人与社会是相互依存的,但是他们并不因此就会在行为层面去关注社会上的公共事务。

       (3)在个人与全球关系维度上,中学生的全球意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知行脱节。调查数据显示,81%的中学生认为世界的发展依赖于每个人的努力和关注,对此持不同意见的学生只有9.3%。同时75%的学生意识到国外发生的事也有可能影响他们,只有7.4%的中学生不认为国外发生的事和他们有什么联系。

       但是,在涉及关注其他国家发生的事这一问题上,只有65.6%的学生表示自己会关注其他国家发生的事。从均值来看,中学生在“世界的发展依赖每个人的努力和关注”以及“国外发生的事对个人有影响”这两个选项上的得分分别为4.20与4.04,而在“关注国际事务”这一带有行动性的选项上的得分仅为3.88。

       由此可见,虽然大部分学生在观念层面看到了个人与世界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是,在具体行为层面,却相对少地关注国际事务的进展。

       3.社会德性之三:生态意识。

       (1)生态价值意识强于生态行动意愿,即中学生在观念层面普遍认同生态文明的意义,但愿意为此付出相应行动的学生人数比例明显降低。

       本次调查通过“人类的发展需要以环境的牺牲为代价”和“我认为自己应该为下一代的生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两道题来测查中学生基本的生态价值观。调查结果显示,80.7%的学生不赞同人类以牺牲环境的方式获得发展,88.8%的学生认为我们应该要为下一代的生存保护生态环境。总体而言,被调查学生在抽象命题上所反映出的生态意识水平较高。

       但是,从中学生的生态行为来看,他们的生态行为与其生态价值意识之间存在较大的落差。具体表现为:在“我会自觉避免使用一次性筷子”这一题项上,47.5%的学生表示符合自身情况。在“我反对穿野生动物皮毛制品”这一题项上,近三分之二的学生表示符合自身情况。

       在“我关注政府对PM2.5超标的相关治理措施”这一题项上,仅有27.9%的学生表示符合自身情况。在“如果我所在的社区/村庄发生水污染事件,我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一题项上,40.6%的学生认为符合自身情况。

       从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对于生态保护的价值中学生都有较高的认可度,但是,一旦涉及具体生态保护行为,他们的行动力显然要比其生态意识要差。

       (2)中学生倾向于采用“个体性”的环保行为而较为忽视“公共性”的环保行为,即更注意自身环保,而缺乏对他人、社会和政府环保的关注和参与。

       通过对数据的对照可以发现,中学生生态行动意识平均分值较低的题目有两个:“如果我所在的社区/村庄发生水污染事件,我会向相关部门反映”(M=3.27)和“我关注政府对PM2.5超标的相关治理措施”(M=2.93)。而这两个题目的共同特征为:①其中的生态问题影响到范围较广的公众;②其中的生态问题的解决不仅有赖于个体的环保行动,而且有赖于政府的治理作为;③政府对于这些生态问题的治理有赖于公民的监督和参与。相较于避免使用一次性筷子、反对穿着野生动物皮毛制品和分类放置垃圾,我们认为,“向相关部门反映水污染事件”和“关注政府对PM2.5的治理措施”是公共性更强的环保行为。

       因此,大部分中学生都较为重视具有个体性的环保行为,而对于政府、社会等带有较强公共性的环保主体的作用则重视不够。

       四、讨论与分析

       从以上调查发现可以看出,中学生的公民德性在价值取向方面存在着“个人有余而公共不足”,在公民德性的构成方面存在着经济德性优先,以及在公民德性的行动层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知行脱节问题。

       (一)中学生公民德性的价值取向:个人有余而公共不足

       公民德性的主体是“公民”而不是“私民”。作为公民的德性,它首先指向的是公共生活中“公共善”的卓越达成。但在公民的政治德性方面,大部分中学生则表现得“私人有余而公共不足”,具有明显的个人利益取向特征。具体表现为,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生活中,大部分中学生都表现出较高的政治德性。但在一些离自身利益较远的公共事务中,中学生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德性则相对降低。如在公民参与维度上,与自己相关的公共事务,绝大部分中学生都能够表现良好沟通、协商等参与能力。但对于“班干部选举”这一与自身利益不具有直接相关性的班级事务,将近一半的中学生的参与能力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在公民勇气方面亦是如此。当个人利益受到伤害时,大部分中学生都会通过各种途径去捍卫个人利益,表现出较强的公民勇气。但是,当学生发现公共利益受损时,能够去捍卫的人数比例不足一半。这实际上表明中学生的公民勇气同样依赖于利益的直接相关性程度。再比如在诚信这一经济德性上,中学生的公民德性似乎存在“双重标准”。即他们更多地强调他者在经济活动中的德性,但对于自我在经济中的德性则强调不够。也就是说,他们在经济生活中,更多地强调的是商家的义务,但对于自身所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则强调不够。

       由此可见,个人利益成了影响中学生公民德性水平的重要因素,这实际上是一种具有明显现实实用主义取向的政治行为。如果说,从积极的角度看,当代中学生在公民德性方面表现出的个人利益取向,是对中国过去过于强调集体,忽视个人的文化传统的一种进步和超越,那么,从消极的角度看,这种进步和超越如果超过了必要的边界,这将会是另外一种极端,是对历史的一种矫枉过正。这同样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结果,现代公民不仅表现为从他人的奴役状态中解放出来,也表现为从自我的欲望窠臼中解放出来。仅有前者的解放而无后者的解放,公民依然是不自由的。毕竟,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随着中国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一个更加民主的中国需要的是具有公共意识、公共参与能力的现代公民。我们有必要在积极肯定当代中学生的同时,加强他们的公民责任感。

       (二)中学生公民德性的结构特征:经济德性优于政治德性和社会德性

       在由政治德性、经济德性和社会德性构成的公民德性这一生态结构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结构失衡现象。相比于中学生在政治德性、社会德性方面的表现,总体而言,中学生在经济德性方面的表现都比较好。不管是在自立、诚信还是节制方面,大部分中学生均有良好的表现。也就是说,在由政治、经济、社会构成的中学生公民德性结构中,经济德性处于相对优先发展的地位,政治和社会德性则相对落后。

       为什么相比于政治和社会,当前中学生在经济德性方面有相对好的表现?一般而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在本次调查中,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并未充分体现。这实际上表明,经济的变革与政治、社会的变革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不一致性。经济的变革显然比政治、社会的变革更快。这也许是由于生产力作为最活跃的社会变革力量,它最直接的作用对象就是经济领域。可以说,经济的变革不仅在技术上具有及时性的特征,而且在伦理上同时具有易接受性的特点。也就是说,经济变革可以实现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双重统一。我们发现,相比于政治和社会变革,经济的改革相对来讲是容易的。这种容易不仅表现为一种技术的变革,也表现为人们更容易认可和接受,而不像政治和社会变革那样容易引起人们的争论。

       当前中学生之所以具有较高的经济德性,一个非常重要的外部原因就在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首先是一种经济的现代化。经济变革已经领先于政治、社会的变革,其所要求的相应德性也已经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和接受。相比而言,中国的政治、社会变革还处在相对艰难的争论与实践过程当中,特定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德性尚未取得一种从国家到个人的广泛共识,这无疑会影响中学生政治德性、社会德性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相比于政治和社会,中学生经济德性的发展有着更为有利的外部文化条件的支撑。

       从中学生自身的实际情况看,他们与经济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其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经历和体验也更为丰富。对于中学生而言,经济相比于政治和社会,一方面与他们直接的切身利益更为密切,另一方面也与他们对经济生活的实际参与和经验相关性更强。实际上,由于当代经济活动凭借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渗透,学生接触经济生活的可能性与必要性都空前加大,因而,他们关于经济生活的体验较之过去的学生更为丰富,对于经济的感受和诉求也较之政治和社会更为直接,也更为强烈。从个人生活的相关性程度来讲,他们也必然会更重视其经济生活的道德质量。经济与中学生生活的高度相关性也决定了与经济相关的德性会受到他们的高度重视。

       由此可见,中国社会的整体现代化进程还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经济或者是器物层面的现代化程度显然比制度、观念等意识形态层面的现代化程度要高。或者说,器物的现代化与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在发展过程存在某种程度的“文化堕距”现象,这是造成当前中学生经济德性发展由于其政治德性、社会德性的重要文化因素。

       (三)中学生公民德性的行动层面:知行脱节

       德性不仅体现为个体一种内在的品行,也应表现为一种具体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公民德性并不是作为一种个体的美德停留在其观念层面,它还要作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参与的社会公共生活的建设。从上面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在公民的社会德性方面,存在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中学生在知行方面存在较大的落差。在观念层面,大多数中学生都肯定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是,在行为层面,当需要中学生为社会乃至全球做贡献的时候,中学生的实际行动力并不如他们的观念那样有效。比如,很多学生在观念上都赞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在行为层面需要学生做出具体的环保行为,如不用一次筷子时,中学生就表现得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在政治德性方面,中学生也同样存在知行不一的问题。

       实际上,从行为的角度看,道德行为的发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缺乏必要的条件支持,学生由知到行之间的距离就难以跨越。一般而言,学生的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至少需要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物质条件。有时候,学生之所以会表现出一些所谓的不道德行为,主要是因为缺乏支持这一行为必要的物质条件。如,我们希望学生尽量减少对一次性筷子的使用,但是,现有的很多饭店,往往提供的都是一次性筷子。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只能是选择使用一次性筷子。同样,在社会生活中,很多人乱扔垃圾,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也在于垃圾桶的数量以及安排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的。

       第二,制度条件。好的制度是确保良好行为得以产生的重要前提。没有一个正面的制度环境,即使很多时候个体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他也很难主动去做。比如,如果学校的制度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之处,那么,这种制度环境下,学生即使知道什么是对,也不会主动去做。

       第三,文化条件。文化环境是一个人行为处事的重要依据。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会激发学生行为的主动性。反之,一个充满怀疑、自利的文化则会削弱学生行为的内在动机。实际上,个体的道德行为深受其所处的文化环境的影响。如果个体所处的环境是鼓励某种行为的,那么,个体就容易采取相应的道德行动。反之,个体即使认可某种道德,他也缺乏足够的行动动机。实际上,从我们调查来看,相当多学生的公民行为具有很大同伴依赖性。如果不是身处一种自由、宽松的同伴文化中,学生是很难有相应的公民行为的。

       从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以上三个条件,我们不难发现,物质条件、制度条件、文化条件等方面的不足,归根结底也是由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不足引起的。就物质条件而言,它主要需要两方面的保证,一是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二是要能够对特定物质的使用和安排进行科学的设计。中国现代化程度不高首先就表现为经济发展的品质不高,GDP的人均占有较少且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很多地方的公共设施建设还相对比较落后。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公共设施建设在科学性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同样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就使得公民的诸多行为由于缺乏足够、科学的公共设施的保障而导致知行不一。就制度和文化条件来说,相比于经济的现代化,制度和文化的现代化相对更为滞后。制度的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制约国人素质进一步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实际上,当前中国人在很多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知行不一,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性原因就是国家和社会不能够为特定道德行为的发生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些人在行为层面没有表现出与其道德观念相一致的行动,一个可能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对于自我行为后果的预期不良,害怕承担其行为有可能导致的某种后果。这实际上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不足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体现。

       五、小结

       综上所述,中学生的公民德性不管是过于强调个人利益,还是知行脱节,以及经济德性表面上的优先发展,从根本上来讲,都是中国社会现代化不足的表现。对于中国社会而言,最大的现代化障碍来自于传统农业社会的小农经济、封建体制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私民”人格。“私民”一方面体现为“为己所私”,即以自我利益得失作为裁量公私关系的主要标准。另一方面则体现为“为人所私”,即自我的权利实现往往受制于外在力量的压迫和控制。不管是“为己所私”,还是“为人所私”,它们共同的问题都在于真正的、健全的自我的缺席与错位。这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念格格不入。一般而言,现代化包括政治上的民主化,经济上的工业化,社会生活上的城市化,思想领域的民主化,文化上的人性化等。其核心是“人性的解放”和“生产力(效率)的解放”的双重统一。以此来反观中国现代化的现实,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现代化在“生产力的解放”方面,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人性的解放”方面,还存在诸多的不足。这种不足一方面表现为作为“主体”的人,并没有在中国社会得以有效保障,即相当多的国人仍然“为人所私”,臣民心态依旧存在。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作为“完整”的人,其发展并不平衡,很多人同样“为己所私”。

       首先,相对于公民的“主体”地位而言,当前中国社会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公民权利实现的有效保障体制。虽然从前文的调查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在涉及公民权利的捍卫方面,都有六七成的中学生表现出较为自觉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行动。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学生在个人权利和权威要求之间,表现出一种令人担忧的“说不清”甚至是无条件认同权威的状况。比如,有部分学生就非常认同班级事务由班委和老师说了算。这实际上表明,这部分学生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作为“主体”的公民所拥有的不可剥夺的公民权利,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为人所私”的臣民人格。

       实际上,公民主体地位得不到有效彰显,一方面是由于健全、成熟的公民社会在中国尚处在发育中,在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上,缺少作为社会的中间力量去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这容易导致掌握公权的政府在公民面前具有压倒性的权力,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伤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尚处在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国情也决定了中国要想达到世界先进国家的人权,还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也就是说,中国社会虽然在经济总量上已经跃居成为世界第一①,但在人均占有量方面还处在相对落后的位置。如果再加上对现有经济发展的人力成本、环境成本、技术成本等因素的考量,那么,即使当前从量上来看中国已经变成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其经济发展的品质也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就决定了客观上中国社会还缺乏有效提高公民权利的资源。当有限的经济总量遭遇到中国社会现代进程中存在的诸如腐败、贪污等分配不均的体制时,公民权利的普遍实现将会是一个难以落实的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以发展的视角,最大程度地提高中国经济总量的同时提升中国经济发展的品质,从而为公民权利的普遍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社会还必须坚持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模式的改革,以更加自由、更加民主、更加公正、更加法治的变革为目标,切实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落实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其次,相对公民的“完整性”而言,当前中国公民的“欲望解放”不仅超越了“义务解放”,也远远超越了其“权利解放”的向度。从根本上来说,广大国民尚未真正实现从“臣民”、“小农”人格向现代“公民”人格的完全转变。很多人往往是只在自我欲望的范围内主张其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既看不到自我欲望的非理性,也看不到自我欲望当中所隐含的对他人权利的侵犯乃至剥削。中学生在公民德性方面的过于个人利益取向在很大程度则是对这一问题的生动诠释。实际上,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永远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它应该是建立在坚实的现实基础之上。当一个公民在理直气壮地主张其基本权利的时候,他应该能够意识到,他的这些权利的实现实际上是建立在他者的义务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他人的义务作为保障,任何人所谓的权利永远只能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虽然好看,但往往十分脆弱也不现实。当前中国社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只片面强调其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却缺少对自我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自觉承担。这实际上只是一种“私民”。相当一部分中学生在政治参与方面的“私人有余而公共不足”,实际上是深受这种社会思想的影响的。

       如果说,现代公民的培养是建立在反“为人所私”和反“为己所私”的“私民”人格基础上的话,那么,在具体实现路径方面,反“为人所私”其矛头更多地指向的是一个更加民主、法治、人道社会的建立,国家应当担负起反“臣民”的基本责任,重点就是要以法律、制度的方式捍卫公民的基本权利。反“为己所私”,其矛头主要就是指向一个具有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参与能力的具体人,每个公民是反“为己所私”的行为主体,重点是能够看到自我行为与更为广泛的他者、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内在联系,积极履行自我的公民义务。因此,当代中学生公民德性培养的核心,就是要实现其公民德性的现代转型,重点就在于反“私民”,一方面培养学生要做“主体”的人,有自觉的权利意识;一方面则要培养学生做“完整”的人,能够积极履行自我责任和义务。这既需要整个体制的变革为前提,也需要每个公民的自觉提升为条件。

       注释:

      

      

       ①据IMF于2014年10月9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按照购买力平价(PPP)方式计算,中国2014年的经济规模可达到17.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的17.4万亿美元成为第一大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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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还是“私人”: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大陆中学生公民美德的调查与分析_中学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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