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流通业促进消费政策研究_商贸流通业论文

贸易流通业促进消费政策研究_商贸流通业论文

商贸流通业增进消费的政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策论文,商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11007705

增进居民消费需求有很多视角,人们的注意力主要在于如何增加货币收入,而商贸流通服务业除了具有“促销增收”的强大功能以外,还要关注如何实现货币收入。即,在货币收入增加以后或在收入既定条件下,如何通过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实现名义购买力,最充分满足居民的消费意愿,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建立畅销服务体系是推动结构调整、满足居民消费意愿的核心思路

伴随我国整体经济结构恶化,需求结构日益失衡,主要表现是:内需不足,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过大;消费需求不足,对投资需求的依赖过大;民间消费需求不足,对政府支出的依赖过大。①本文认为,扩大居民消费、推动需求结构转型、重建需求结构平衡将是我国各项经济政策设计和调整的基本着眼点之一。在调整过程中,其他领域政策的调整优化固然重要,但商贸流通业的政策设计也不应是被动跟进。因为:一方面,商贸流通业具有不可替代的多向性影响力。健全、高效、畅通的流通体系不但可以解决“卖难”保增收,还可以解决“买难”促消费。长期以来,我国在增长速度至上发展观的引导下,重供给、轻需求,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普遍存在,导致供求脱节、商贸分销渠道淤塞,造成“买难”和“卖难”共存的现象。另一方面,商贸流通业与居民消费关系最直接、最密切,国家各项大政方针能否圆满有效落实,最终还是要看商贸服务业这“最后一公里”的真功夫。②在新时期,建立竞争性、高效能、低成本、诚实可信、服务周到、安全可靠的商贸流通畅销体系是促进需求结构转型、扩大居民消费、满足消费意愿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政策选择之一。事实上,我国商贸流通服务业政策措施正是沿着这个核心思路展开的,所取得的进展和有待改进之处,也可从“畅销与否”或“消费意愿满足程度”的视角予以研讨。

二、2009-2010年建立畅销体系、满足居民消费意愿的新探索和新成效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我国政府迅速做出反应,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在此基础上,商务部会同相关部委陆续制定出台一系列完善“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万村千乡工程”、“双百工程”、“农超对接”、“家电下乡工程”、“双进工程”、“早餐示范工程”、“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加强城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完善等。这一系列“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新政策的本质与核心就是尽可能健全商贸流通体系,使其畅通起来;目的是促进消费,使其桥梁和纽带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以上一系列政策措施是以建立畅销商贸流通体系为主线,以财政补贴为后盾,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加快,体系逐步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调控应急能力提升;城乡居民家电、汽车消费升级,需求结构调整;市场活力显现,消费信心提振;电子商务成为后起之秀,销售额成倍增长;消费规模稳步提升,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增强。200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5.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6.9%。消费拉动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贡献率达52.9%。

三、渠道淤塞,流通不畅,满足居民消费意愿还面临诸多深层障碍

2009-2010年“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践显示,搞活流通,就一通百通,商贸流通业的强大影响力显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只要分销渠道畅通,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就能得到更好的实现,这也为生产者“促销增收”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相反,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不通则痛”,即使存在购买的强烈欲望也无法实现。当前,我国流通领域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导致渠道不畅,进而引致“卖难”和“买难”并存,渠道淤塞的状况仍然堪忧。

(一)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内部市场不统一

商贸领域对外开放有余、对内开放不足。国内市场分销渠道被行政划定的边界阻断压抑,被种种行政隶属关系封闭禁锢;分销渠道被切割得零零碎碎,难成体系;产供销辐射半径被大为压缩,商品很难无障碍高效流动,导致市场化、横向性、有实力的商业企业稀缺,并致使成本高、效能低、“东西贵”,最终使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切身利益乃至国民经济都受到巨大伤害。可以说,体制机制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消费增长和扩内需政策的有效落实。典型案例是地方产品进京的“展销大集”效果显著,③其中有很多产品竟是首次与北京市民见面(“江西大集”占80%)。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地方商品与异地消费者之间很少有见面的机会,可见我国流通渠道淤塞程度的严重性。试想:这样的商品究竟还有多少?倘若畅通渠道,还能搞活多少生产,盘活多少商品,激活多少消费?

农产品销售难引致的农民增收难,以及农民消费的“购买难”是我国最突出的结构性问题。农民不但增收能力低,增收代价高,而且即使已经到手的货币收入,也很难像城里人那样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地买到物美价廉的消费品,农民分享现代物质文明依然存在困难。换言之,由于流通阻滞淤积,农民受到的是双重损失。就“三农问题”而言,构建农村流通畅销体系是解决农产品“卖难保增收”、“买难促消费”的有效措施。因此,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大小,可能事关下一阶段需求结构调整的成败。

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内部市场不统一问题造成的国内市场产销脱节对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效果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为了促进内外贸转型对接,国家大力推进“出口转内销”措施,但运行中却遭遇到了产销脱节、渠道缺失、流通不畅的障碍。据转型企业反映,国内市场与外贸相比,存在资金回笼、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外贸企业自建内贸销售渠道比较困难;而进入国内企业的分销渠道需要支付卖场租金、人力资源成本、物流配送成本、产品营销成本等诸多税费。此外,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滞后、渠道不畅、内外贸脱节状况,还造成了“‘中国制造’国外便宜国内贵”的奇特现象,这等于是拿中国纳税人的钱补贴了进口国。

(二)流通成本居高不下

流通成本上升以及商贸流通业消化不力导致的物价上升形成了促消费的一道拦路虎;特别是体制性成本使得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深受其害。“体制性成本”是因体制不合理、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原本可以避免的行政性额外负担,是“最冤枉的成本”。在我国地区封锁依然比较严重的背景下,大量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借助市场监管部门的强制手段,打击其他地方产品的现象依然盛行。在管理体制上,不合理审批制度、庞杂收费、税制缺陷、行政垄断、地区封锁、标准混乱及其他人为障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更典型的是“绿色通道并不真绿”,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物流成本和综合成本居高不下,不仅阻滞了农民增收和即期消费,而且加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负担。④

综合物流成本高昂也不容忽视。我国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流通保障能力不足;同时,流通企业规模较小、区域分散,流通效率有待提高。这两个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物流成本偏高。2008年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8.1%,而美国为10.1%。⑤我国如果达到了美国的物流水平,可以节约2716亿元的物流成本;即使能够降低5个百分点,也可以节约1676.75亿元。⑥因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成本隐含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经济潜力。

(三)流通主体不成熟且遭受外资挤压

当前,我国商贸流通业的突出问题是传统业态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企业过少,国际化企业空缺;流通主体商业信用低,相互拖欠资金,产、供、销关系紊乱;商业流通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我国流通主体的不成熟和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决定了流通市场不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成为流通业稳步发展的机制性障碍。

目前,中国80%以上的零售企业管理粗放,50%以上资金短缺,零售企业管理层的素质水平也整体低下,不能满足跨区域、全国性市场的扩张需求,不能有效地利用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盈利模式简单、低端,业内普遍流行的收取通道费的盈利模式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控制流通渠道的实力。2009年,我国零售百强排名前4名的企业销售额规模只相当于沃尔玛的二十几分之一;单一业态在百强中一直占据着较大的比重。⑦同时,自流通业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零售业已经在全国遍地开花,并呈加速扩张的趋势,挤压内资流通业的发展空间。截至2009年8月,外资零售企业共有2400家,零售百强企业中,外资企业数量达到17家,这17家外资企业门店数合计相比上年增长32.3%,比整体水平高18.4个百分点。⑧当前,外资与大型国有企业可总体抗衡,但外资在各级地方政府提供的很多优惠政策条件下,其并购和扩张的速度正在加快,在全国的市场份额会进一步提升。从现状和趋势看,内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受到外资挤压是我国流通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紧迫问题。

(四)市场不规范、交易成本高

我国流通市场不规范、流通主体不成熟、商业诚信缺失导致市场交易成本增加、消费意愿下降。与国外零售企业相比,我国流通主体规模偏小、业态单一、盈利模式简单;资金短缺、实力有限;经营管理水平低、人才匮乏;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诚信,商业欺诈、伪劣假冒屡禁不止。商贸流通企业信誉度的下降已经对正常的购买行为和企业交往构成极大的威胁。城乡居民因为担心上当受骗而拒绝购买,企业之间也由于防不胜防的欺诈行为而放弃了许多商业机会,交易成本偏高引致正常的商务往来和资金流动也受到影响。

四、“十二五”期间构建畅销体系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建议

商贸流通渠道阻塞、效能低下、成本高昂,始终是我国商贸流通领域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十二五”流通规划应将克服体制机制性障碍,疏通渠道,构建现代化、高效能、低成本的商品畅销体系作为规划思路的轴心。规划和政策的设计应紧紧围绕这个轴心展开,工作重点需要从“优惠政策补贴型”向“制度环境改进型”转变。

笔者认为,近年来,围绕构建畅销商贸体系先后出台的政策多是优惠政策促进型,这需要财政补贴做后盾。伴随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一部分政策措施应该进一步补充完善,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细节问题。例如,政府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领取补贴手续烦琐,补贴激励力度不够;农产品收购发票不统一,跨省抵扣困难;项目网点布局不合理,商品种类不丰富;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重建设、疏于管理,导致政策项目建设推进不平衡,一些项目发展缓慢、滞后,达不到验收要求等问题。另一部分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形势考虑逐步退出,这就要求出台相应着眼于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的接续政策,即制度环境改进型的政策。例如,连锁企业跨区域统一纳税,农产品绿色通道、剔除体制性成本等,这些都需要制度、管理创新,针对的是由体制、政策不合理导致的低效率和高成本。围绕制度、管理创新,改善流通环境,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整合商贸流通资源,奠定商贸流通业畅销体系构建的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流通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国际竞争中的功能越来越突出;流通能力是决定未来国际经济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安全。“十二五”期间,要结合已经出台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整合结构、提升国内商贸物流资源的质量,彻底改变“流通渠道行政化”的传统隶属格局,奠定构建商贸流通业畅销体系的基础。具体设想如下:

1.在国家层面确立商贸流通业的权威管理部门,通过深化改革,破除行政垄断,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流通格局。在权威管理部门和相应政策的引导下,加强渠道建设和疏通,建立和培育“内外贸统一、全国统一、城乡统一”的大流通市场和大商贸流通体系。

2.加强对内开放、深化改革,推动商贸流通资源和企业的横向性、市场化流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高效流通和重组。

3.根据工业品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和农产品生产、消费和流通的特点,切实建立以大型骨干领军企业为主导,以中小企业加盟、联盟,标准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为基础的工业品批发流通体系、消费品零售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畅销体系。

4.在空间布局上,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流通渠道网点。借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工程”等契机,重点组织实施针对广大农村网点缺失的“覆盖战略”;针对二、三线城市商业资源小、散、差的局面,重点组织实施提高市场集中度的“补强战略”;针对国内外影响力巨大的特大城市,重点组织实施能够引领商贸流通业未来与发展方向的“创新战略”。鉴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三大战略都要以信息化为主导,广泛建立商贸信息共享的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远程交易事业,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畅销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整合商贸流通资源过程中要注意大中小型企业的结构均衡。中国商贸企业片面追求外延、粗放、数量扩张的发展方式,面临国内商业资本过于拥挤、低水平过度竞争和外资的压力已经难以为继,亟待开创大型化、集约化、内涵化发展的新阶段。其出路在于结构调整、资本重组,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做实、做强”,推出举足轻重的大企业。商贸流通业迫切需要在政策引导下,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双赢(多赢)目标,进行强强联合,通过资本重组尽快提高市场集中度,改变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的格局;改变“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被动局面。同时,鉴于流通业灵活服务于居民分散化消费的特点和中小零售企业强大的就业功能,在关注大型零售商发展的同时,也要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保护和扶持流通业中的广大个体户和民营化中小企业,运用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实行创新,在社区服务、便利店、中小型超市等领域,充分发挥它们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商贸流通业发展指导原则,清除歧视政策。“十二五”期间应以构建商贸流通畅销体系、满足消费意愿为核心,明确加快内外贸对接,加快城乡一体化对接;发展大流通、多样化流通和现代流通的指导原则。加快对流通业发展歧视政策的清理,主要包括“重外贸、轻内贸”,“重外资、轻内资”,“重国营、轻民营”,“重城市、轻乡村”,“重东部、轻西部”等,特别要清除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保护、对异地流通企业歧视的政策;对外资优惠,歧视内资的政策;各种不合理的行政性事业收费等。同时,制定一系列有助于流通业发展的促进政策,为国内流通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诸如商贸流通服务业竞争政策、产业扶持政策、产业准入和产业创新政策。支持内资企业向现代化、大型化,多样化发展,支持流通企业依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在中、东、西进行的合理布局。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我国流通业的稳步快速发展,促进流通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营模式的改造升级,打破国民经济发展的流通瓶颈约束,使之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利益需求相适应,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加强农村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我国流通基础设施落后,流通成本高的问题,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国家进一步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特别是西部和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推进西部和农村流通网络加快发展提升,提高流通效率和解决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上应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流通网络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构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重点予以强化。“万村千乡工程”、“双百工程”和“家电下乡工程”应在调整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面加快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流通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完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启动农村消费市场。要根据商业、服务业在城市迅速发展、竞争激烈而在农村严重不足的强烈反差,从城乡一体化和建立畅销体系的角度重新考虑商业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商贸、服务体系突破城乡、所有制和主管部门的界限,向农村多渠道延伸、渗透、设立以连锁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商业网点,加快农村商品化、市场化、现代化进程。

(四)强化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直接关系居民生活质量,影响居民扩大消费。相比城市大型商业的快速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业显得比较滞后,社区商业网点不足、服务项目少、购物便利性差和消费不安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应强化推进社区商业发展,完善城市社区商业便民服务设施,增加社区商业网点,丰富商业经营业种和业态,丰富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要进一步推进菜市场工程、早餐工程建设,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实现便利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五)加快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近年来,我国流通领域立法虽已取得较大进展,但在诸多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关于城市商业网点布局、批发市场建设、流通企业竞争规则、特种流通企业监管以及电子商务、会展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快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食品安全、餐饮住宿、居民服务、流通设施与设备等方面标准的制定,为流通业实现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并尽可能在餐饮、美发、洗衣、家政等服务业领域出台相关的标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要对产业政策提供法律保障,促进流通业和流通市场的建设规范发展。此外,要加强对外资的监管,强化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管理,防范外资垄断。

(六)加强商贸领域诚信建设。目前,诚信危机加深已经到了伤筋动骨的程度,致使国民经济中直接间接、有形无形的防范成本剧增,必须高度重视,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诚信首先是一种信仰、理念。培育诚信难度极大,要付出巨大代价和艰苦努力,而失去诚信却十分容易,稍有闪失即可前功尽弃。新情况是,在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状况在两极分化:有实力、并从讲求诚信中尝到甜头的企业,更加看重诚信;没有实力、破罐破摔、得过且过的企业,对培育诚信形象失去了信心,失去了耐心,更加不在乎,更加乱来。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讲诚信、守契约、反欺诈、重规范的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伪劣假冒,严厉制裁商业欺诈,提倡、鼓励“诚信促销”,信守合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和企业的交易安全。其中,要切实改变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打击违法犯罪“成本过高”,“事前规范不足,事后惩处不力”的被动局面,坚决制止“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受罚一下子、享受一辈子”侥幸心理所诱发的种种铤而走险举动(这种局面等于放任、鼓励商业欺诈);要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降低索赔成本,抓堵欺诈源头,从严细化法律,确保打击有力、防止回潮反复。在“十二五”期间,要努力营造诚信至上、服务至上的商业环境,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技能,讲求服务效果。

(七)实施促消费的“反滞销战略”,有效遏制滞销增量,化解滞销存量。当前,构建畅销体系一定要与关注化解和盘活已经发生的巨额库存滞销紧密结合。鉴于国内外因素共同造成的严峻形势和产成品滞销、库存积压的强劲势头,无论近期还是中远期,商贸流通服务业的所有政策措施都要努力形成一股合力或一种机制,即充分发挥全部影响力,以构建畅销体系为主线,实施“反滞销战略”,千方百计促消费、扩内需,盘活存量,有效遏制滞销增量,化解滞销存量。而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必要储备和滞销积压的区别;在滞销积压中,要注意绝对滞销和相对滞销的区别;在相对滞销中,要注意滞销存量和滞销增量的区别。“注意三个区别”可引出多向性的对策思路,为反滞销、促消费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八)对公众关注的问题需要统一认识、做出决策。为促消费、调结构,饱受诟病的公务消费及其复杂成因,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敏感问题。为扭转公务消费比重过高,而居民消费不足的结构失衡,在大幅度增进居民消费的前提下,商贸流通服务业要不要限制,以及如何限制公务消费(公务消费的范围、方式、额度等)?这个政策问题很关键,也很重要,但不应由商贸流通领域首先来回答,需要在更大范围进一步研讨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中国经济重大问题跟踪分析(2010-2011)》大纲框架涉及数10项专题研究,本文是按照大纲要求,从商贸流通视角切入所展开的专项政策分析。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问题研究大纲(2010)》。

②从经济周而复始的运行来看,商贸业促消费又是下一个经济循环的先导,信息反馈等介入对再生产至关重要。

③这个效果显著的背后,恰好反映出我国分销渠道的淤塞程度,以及由此被压抑的消费潜力。

④宋则、蔡胜勋:《铲除不合理的体制性成本,建立高效快捷的绿色通道》,《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⑤张志刚:《加快推进我国流通业现代化》,中国商报网,2010年6月4日。

⑥依据2008年我国GDP和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计算所得。

⑦张志刚:《加快推进我国流通业现代化》,中国商报网,2010年6月4日。

⑧http://www.linkshop.com.cn/web/Article_Jygl.aspx?ArticleId=12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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