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结构升级希望所在——扩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套设备论文,高技术论文,产品出口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
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是外经贸领域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整体经济结构调整的组成部分。根据“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我国外贸出口目标是:2000年出口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2010年外贸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相对匮乏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长期依靠资源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的轻纺产品的出口是不行的。必须着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尽快实现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第二个转变,即由主要出口粗加工、浅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向精加工、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变。
在今后的5—15年内,国际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世界商品贸易总额,1997年可望突破56000亿美元,到2000年预计可接近70000亿美元。国际市场商品结构变化的总趋势是: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市场,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的贸易动荡性增长,但竞争更趋激烈;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和高科技产品,将成为出口增长最快、贸易规模最大和发展后劲最足的支柱商品。可见,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不仅在量的方面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且在质的方面也会有飞跃,商品结构日趋优化。
建国以来,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总的发展趋势是:随着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逐步趋向优化。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80年代末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已经完成了由主要出口初级产品向主要出口工业制成品的转变。90年代开始了出口商品结构的第二个转变。1994年,我国出口总额达1210.4亿美元,1995年出口总额1487.7亿美元。出口商品构成是:初级产品由1994年的16.3%下降为1995年的14.4%,工业制成品由1994年的83.7%上升为1995年的85.6%。1996年,我国出口总额达1510.72亿美元,其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比例与1995年的比例基本相同,这说明出口商品结构的第二个转变已经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总的来说,我国现阶段的出口商品结构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是与世界贸易的前十强相比,无论是在总体结构上还是在部分结构上都不够优化。出口规模的扩大主要是靠大量附加值低的初级加工制成品支撑着,附加值高的深加工、精加工制成品,特别是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的比例仍很低。随着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长期支撑我国外贸出口的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不可能再有大的发展。我国的出口额已达1500多亿美元,再靠抵附加值商品数量扩张的办法迈上出口2000亿美元的台阶是很困难的,即使侥幸迈上这个台阶,也不可能迈上出口3000亿美元、4000亿美元的台阶。从国际经验看,出口额在4000亿美元以上的西方贸易大国,它们的出口额主要以附加值高的深加工、精加工产品特别是高科技产品为支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口商品结构不够优化,是我国外贸发展的一个现实的危机。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问题上,要摆脱这种危机,就必须从根本上增强外贸出口的竞争能力和后劲。要认真贯彻科技兴贸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加工深度,不断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制成品的出口比重。特别要把国际市场容量大的技术密集型机电产品、尤其是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放在优先支持和发展的位置,这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出口商品档次,保持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的根本希望所在。
积极扩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
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是以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为载体的技术出口,是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大、经济效益好、高层次的货物出口。我国曾组织力量对成套设备、电子器件、计算机零件、汽车及其零配件、通讯设备、飞机和船舶等七大类产品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仿真研究所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成套设备技术密集度高达74%,附加值率高达73%,在这七大类深加工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均属最高。近些年来我国出口的一些大中型成套设备,单项出口价格达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例如出口巴基斯坦的30万千瓦核电站项目,合同金额达5.6亿美元,其中技术费达2000多万美元。由此可见,成套设备出口的经济效益和创汇规模是一般商品出口所难以比拟的。因此,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主要方向,就在于努力提高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创汇率的机电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要在继续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并加快其升级的同时,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的机电、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使其逐步成为出口主导产品,创造和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
从国际上看,贸易额位于前列的美国、德国和日本,都经历了以轻纺产品为主,以钢铁和重化工产品为主,到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为主的出口商品结构优化过程。特别是日本十分重视成套设备出口,日本政府把成套设备出口看作是“出口结构升级的希望”。成套设备出口年均增长率高达40%。早在1979年,日本的成套设备出口总额就已达到129.11亿美元,到1990年,日本的成套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出口就已占其出口总额的70.6%,从而实现了出口商品结构升级的目标。
从目前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在实施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战略的过程中,积极扩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不仅是客观需要,而且有实际可能。客观上来说,现阶段我国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出口,几乎每年都占出口总额的50%左右。但主要依靠轻纺产品的劳动力低成本优势,进行低价国际竞争不可能维持长久。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当前亚非拉一大批发展中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越来越受到这些国家的激烈竞争;二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低价销售出口产品越来越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威胁,特别是纺织品出口还要受到许多国家和地区进口配额的限制;三是我国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出口日益受到相对狭小的世界市场容量的限制,这种限制在发达国家市场上表现尤为突出。如1994年我国对美国出口鞋7亿双,几乎每个美国人3双中国鞋。目前,我国的出口玩具已占美国玩具市场的一半,这类市场原料性粗加工产品不仅比重偏高,而且创汇率低。以1994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为例,农副产品、石油、煤炭、有色金属矿砂和化工原料等资源性产品出口金额为196.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6.3%。这些商品附加值低,有些不可再生的,难以作为长期出口的货源。就是在出口的工业制品中,初级原料性的轻纺产品也占出口总额的9.3%;原料性机电产品,如各种金属制品占出口总额的6.6%。三者之和,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32.2%,即使到1996年,我国出口商品中,农副产品、石油、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等仍占出口总额的14.7%。这种状况说明,我国每年要用大量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和粗加工工业制成品,去换取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附加值高的精加工制成品,不仅创汇率低,而且使我国在国际交换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此外,长期以来我国技术密集型机电产品出口在出口总额中不足30%,与世界机电产品出口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5.5%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如日本早在1991年,其机电产品出口在外贸出口中的比重高达76.3%;德国1991年的机电产品出口比重高达55.3%;美国达51.3%;英、意、法均在40%左右。可见,调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刻不容缓,扩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势在必行。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过近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19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门类齐全、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生产体系和科研体系,已拥有大量成熟的工业化技术,其中不少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生产的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不仅配套能力很强,而且在价格上有相当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套设备出口开始起步,发展迅速。据外经贸部业务统计,从1980年到1996年,共对外出口成套设备和技术10251项,总金额为310.9亿多美元,其中成套设备出口金额占90%以上,出口的国别和地区已达到79个,既向发展中国家、也向许多发达国家出口。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项目涉及机械、船舶、建材、电子、化工、纺织、轻工、冶金、能源、通信和医药等许多行业。多年来,我国的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在整个外贸出口中比重还很小,这并不是由于我国没有发展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的现实可能性,而是由于现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和要素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今后,应该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企业联合和集团化,加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的规模和力度,逐步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战略升级。
采取有效措施
首先,要正确处理出口增长与出口商品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外贸出口的增长要从单纯完成创汇指标,向重视质量、效益、信誉转变。以相对少的资源和劳动换取相对多的外汇。因此,我国要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方针指导下,推行正确的出口导向,处理好规模与效益、出口增长与出口商品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把优化结构放在重要地位。
其次,要全面实施“大经贸”战略,将外经贸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工作和外经贸其它各项业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外经贸主管部门与其他政府专业管理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深化改革,强化宏观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外经贸行业和国内相关行业的结合,发挥贸、工、农、商、技、银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联合、兼并,把外贸公司拥有的国际市场商品信息优势、科研部门拥有的科研成果的技术优势、生产厂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的生产优势和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组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规模效应,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第三,要制定全面规划和相应法规。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科学的规划、完善的政策法规做保障。因此要尽快制定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全面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法规体系。
第四,要采取支持和鼓励政策,实行行业政策倾斜。国家应运用经济杠杆,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方面制定切实措施,运用多种手段支持成套设备、重大装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外经贸事业发展的基础在国内,在于国家科技和工业基础的升级和优化,必须大力发展国内相应的产业。只有国家科技水平和工业生产能力提高,工业企业生产出高水平的产品,才能为对外贸易提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货源。这是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扩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物质基础。
第五,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市场与政治经济形势、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密切相关,因此要切实做好市场调研工作,认真分析开发潜力大的重点国家的市场背景、特点和需求层次及政治和经济上的风险,提出可行性对策。具体讲,外经贸部要加强宏观管理,制定整体规划;驻外机构要协助国内企业搞好产品的宣传以及驻在国市场信息的反馈工作;外贸公司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影响,发挥桥梁和润滑剂作用,做好出口代理工作,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各工业企业、科研单位要与外贸企业密切结合,充分利用各外贸公司已建立起来的国外机构和网点及我国已经建立的国外贸易中心和国际贸易信息网络(如EDI、INTERNET),通过多种形式推销我国产品。另外,公司企业要狠抓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前者是有形的,通过产品的外表、性能、寿命来体现;后者是无形的,通过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来体现。在这方面,我国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改善产品质量,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尤其是售后服务质量,以加强我国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进一步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除采取传统的出口方式外,还应鼓励部分公司企业运用当前国际上的新方式:如以技术和成套设备作股本投资办厂形式或以BOT、BOO方式,或将技术出口与对外援助、工程承包等相结合。
第六,要维护出口秩序,打击低价竞销。维护外贸出口秩序是外经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抓紧、抓好。依法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商、协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同时加强外经贸与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制止对外低价竞销行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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