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沧武洞庭第二县_里耶秦简论文

秦苍梧、洞庭二郡刍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苍梧论文,洞庭论文,二郡刍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简牍资料的公布,往往带来对战国秦汉史的全新认知。里耶秦简以确凿的证据,将前所未闻的秦洞庭郡展现给世人,就是其中一例。(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参见李学勤《初读里耶简牍》,《文物》2003年第1期。)与洞庭郡的明晰记载不同,里耶秦简与先前发表的张家山汉简,隐含着秦苍梧郡的线索。这是又一个古书失载的秦郡。本文试勾稽相关记载,证明秦苍梧郡的存在,并进而推定苍梧、洞庭二郡的境域及其由来。

里耶秦简J1:16:5正面和J1:16:6正面,与我们的论题有关。这两份文书内容略同,以下只迻录J1:16:5正面前面一段文字:

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卒史嘉、假卒史榖、属尉:令曰:“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春、隶臣妾、居赀赎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即传之,必先悉行乘城卒、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居赀赎债、司寇、隐官、践更县者。田时也,不欲兴黔首……

文书下达的时间是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洞庭郡守礼根据令文,向属县和几位属吏下达关于“传”时动用劳役的指示。即在通常情形下不兴发黔首,以免影响农事。文书提到的“传”有两宗,即“洞庭兵输内史”和“巴、南郡、苍梧输甲兵”。这里苍梧同巴郡、南郡并列,而与洞庭处于一种对应的位置,在政区系统中应该属于相同层级,也当是一处秦郡(注:李学勤先生在《初读里耶简牍》中,将涉及诸郡的一句断读作:“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理解为洞庭为内史和巴郡、南郡、苍梧生产、传送军械。在这种情形下,苍梧亦与巴郡、南郡并列,不影响对苍梧地位的基本判断。)。

传送委输之“传”,与传置之“传”有别。后者大致是一种邮驿系统,前者则应是一种转运形式。睡虎地秦简《封诊式·迁子》记云:“士伍咸阳在某里曰丙,坐父甲谒鋈其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今鋈丙足,令吏徒将传及恒书一封诣令史,可受代吏徒,以县次传诣成都。”(注: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5页。)所记徙边之人从咸阳出发,由途经各县交替押解,以至蜀郡。《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刘长事发被黜,流放至蜀郡严道邛邮,“于是乃遣淮南王,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刘长绝食而死,“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其逐县押运的方式与秦简所见略同。押解犯人动用的人数不会多。但若是转运粮草军备,则往往需要大量人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徭律》载:“发传送,县官车牛不足,令大夫以下有赀者,以赀共出车牛。及益,令其勿赀者与共出牛食、约、载具。”(注: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88页。“及益”二字,原属上读。)透露出传送可能达到的规模。

在里耶秦简所记两宗传送之事中,“洞庭兵输内史”,即向关中地区输送洞庭郡所产兵械,要动用洞庭本郡劳力,易于理解;“巴、南郡、苍梧输甲兵”而涉及洞庭郡,也是与传送制度有关。秦洞庭郡境域不明。由其属县有迁陵(县治当即秦简所出的里耶古城)以及郡名洞庭来看(注:迁陵故城所在及其属于洞庭,参见李学勤《初读里耶简牍》。),其郡域的主要部分大概与通常所说的秦黔中郡相当,包含今湖南沅江、澧水流域,湖北清江流域以及四川黔江流域(注:本文所述秦郡域,参看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11-12页;谭其骧《秦郡界址考》,《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3-21页。);其东境则可能更为突出,进至洞庭湖沿岸。巴郡、南郡分别在西北和东北与其接壤,苍梧则大概在西南与之毗邻。这三地转运军备,都有可能通过洞庭之境,需要相关各县征发人手。如果苍梧属于简书列出、或者未曾说到的某郡辖下的一个县,自不可能在这样的场合出现。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有关苍梧的资料见于《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假卒史瞗复攸等狱簿》这篇文书(注:《张家山汉墓竹简》,第63-66(图版)、223-225页(释文注释)。)。下面先摘录有关的文字,再作申说。

……今复之。曰:“初视事,苍梧守灶、尉徒唯谓:‘利乡反,新黔首往击,去北当捕治者多,皆未得。其事甚害难,恐为败。’视狱留,以问狱史氏。氏曰:‘苍梧县反者,御史恒令南郡复。义等战死,新黔首恐,操其假兵匿山中,诱召稍来,皆摇恐畏,其大不安,又须南郡复者即来捕。义等将吏卒击反盗,弗先候视,为惊败,义等罪也。’上书言裁新黔首罪。它如书。”灶、徒唯曰:“教谓新黔首当捕者不得,勉力缮备;弗谓害难,恐为败。唯谓久矣,忘弗识。它如。”……

这篇文书为汉人保存的秦代司法档案,是南郡官员对原攸县县令官员的复审记录。事件的时间在简书中有记载,为秦始皇二十七、二十八年,恰好与上述里耶秦简的年代相当。此前,利乡发生叛乱,官员征发民众前往镇压。结果一再失利,征发的民众也临阵脱逃。按律令规定,这些人的行为属于“儋乏不斗”,应处斩首。由于牵涉面宽,民心浮动,就任后,上书请求减省这些人的罪责(注:简文原作“上书言财新黔首罪”。财,整理小组读为“裁”,训为“制”。按读“裁”是,然训“制”则与语义不合。似当训为减免。《汉书·食货志上》“而裁其贾以招民”,颜注:“贾读曰价。裁谓减省之也。”),因与法令相左而致罪(注:对这篇文书的分析,可参见李学勤《〈奏谳书〉解说(下)》,《文物》1995年第3期;彭浩《谈〈奏谳书〉中秦代和东周时期的案例》,《文物》1995年第3期。)。

简书出现的几个地名,其性质及相互关系不大明朗,须加分析。

苍梧,整理小组注释说:“县名,应属南郡。”简书记氏当初对说:“苍梧县反者,御史恒令南郡复。”整理小组的看法当是由此而来。其实,《奏谳书》所收几份秦代案卷称说县级地名时并不缀以“县”字。本篇中的“攸”、“好畤”,《黥城旦讲乞鞫》中的“雍”、“汧邑”,《女子甲与男子丙和奸》中的“杜”(注:另两篇简书见《张家山汉墓竹简》第221-222、227-228页。)皆如此。至于地名后面带县之例,除本篇外,还有《女子甲与男子丙和奸》篇。该篇引述《律》曰:“敖悍,完为城旦舂,铁其足,输巴县盐。”整理小组注释说:“巴县,当指巴郡之县。盐,盐官。《汉书·地理志》巴郡朐忍有盐官。”所云当可凭信。以此比照,这里的“苍梧县”应该是指苍梧郡属县,而不是名为苍梧的县。

简书后文说到:“南郡复吏到攸”,“南郡复吏乃以智巧令攸诱召聚城中”。正是史当初预言中事。这显示史当时说“苍梧县”,正是意指包括攸县在内的苍梧郡属县。

苍梧与攸分别为郡、县,在简书所记就任职时苍梧官员同他的谈话中也有体现。自述此事时,说是:“初视事,苍梧守灶、尉徒唯谓:‘利乡反,新黔首往击,去北当捕治者多,皆未得。其事甚害难,恐为败。’”。灶、徒唯二人追述此事则称:“教谓新黔首当捕者不得,勉力缮备。弗谓害难,恐为败。”“教”通常是指上对下的行为。所以《说文》云:“教,上所施下所效也。”灶和徒唯把同的谈话说是“教谓”,显示其地位高于身为县令的后者。所说“勉力缮备”,显然也是上司对下属的用语。灶与徒唯的身份,整理者认为是苍梧守令(代理县令)和县尉(注:《张家山汉墓竹简》,第225页注释10;李学勤:《〈奏谳书〉解说》(下)。)。我们知道,在秦代郡县二级官职中,均有守、尉之名。前揭里耶秦简J1:16:5正面所记的“洞庭守礼”,以及云梦睡虎地秦简《语书》中的“南郡守腾”(注:《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3页。),即为郡守。里耶秦简J1:9:1正面与J1:9:3正面所记的“洞庭尉”、《史记·南越列传》中的“南海尉任嚣”则当指郡尉(注:《史记·秦始皇本纪》云:“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亦云:“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当时人熟悉郡县之名,故可混用不别。今天判断这些官职,则必须结合相关记载。基于前面的分析,苍梧守灶当是苍梧郡守,尉徒唯当是苍梧郡尉。

关于苍梧与南郡的关系,简书所记,并不能理解前者为后者所辖。“苍梧县反者,御史恒令南郡复。”这句话实际上表明,南郡复审苍梧县反者,是奉御史之命行事,属于一种特别情形,而不是在按常规履行郡府的职责。这可能是位于首都的御史授权南郡对与之相近的苍梧代行自己的职权(注:《二年律令·具律》云:“乞鞫者各辞在所县道,县道官令、长、丞谨听,书其乞鞠,上狱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令都吏覆之。都吏所覆治,廷及郡各移旁近郡,御史、丞相所覆治移廷。”(《张家山汉墓竹简》,第149页)汉初“旁近郡”之间的司法关联,有助于理解本案中苍梧与南郡的关系。)。前揭里耶秦简将苍梧与南郡并举,更直接表明前者当非后者的属县。

苍梧的历史,最早是与舜之葬地相联系。在《礼记·檀弓上》和《大戴礼记·五帝德》中,都说舜“葬于苍梧之野”。《史记·五帝本纪》云: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集解》引《皇览》曰:“舜冢在零陵营浦县。其山九谿皆相似,故曰九疑。”《山海经·海内南经》:“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郭璞注:“即九疑山也。《礼记》亦曰舜葬苍梧之野。”又《海内经》云:“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郭璞注:“山今在零陵营道县南,其山九谿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总名其地为苍梧也。”可见古苍梧本指九疑山(在今湖南宁远县南)一带地方。

秦苍梧郡既然以“苍梧”命名,湘水上游今湖南南部的古苍梧一带,大概应在其境域。汉攸县故城约在今湖南攸县东(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第22-23页。)。秦攸县想必与其同地或相近。基于这两地的定位,秦苍梧郡域应包含今湖南东南一带,大致可以推知。

与秦苍梧郡地域可能发生关涉的有秦桂林郡、汉苍梧郡与秦长沙郡。汉苍梧郡域与秦桂林郡东部大体重合,位于南岭以南(注:汉苍梧郡,参见《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第35-36页。)。《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遣戍。”对于陆梁地,《正义》云:“岭南人多处山陆,其性强梁,故曰陆梁。”这一事件的时空间界线明确,因而秦始皇二十七年即已存在的苍梧郡,不大会越过南岭,拥有秦桂林、汉苍梧郡地。

此前通常认为,秦长沙郡领有今洞庭湖以南的湖南大部、江西西部和广东、广西北部沿边地带。由于上文推知的秦苍梧郡地适当其南部,这里便存在两种可能。其一,秦长沙郡境比先前推定的要小,其南部另有苍梧郡。其二,秦苍梧郡实即传世古书所载长沙郡,或者它们是同一处秦郡的前后名。在前已引述的里耶秦简J1:16:5正面,记有洞庭郡的三个邻郡:巴郡、南郡、苍梧郡,却没有出现长沙郡。由此看来,上述第二种可能性要大一些。

一般相信,黔中、长沙是两个并立的秦郡。如谭其骧先生《秦郡新考》在见于《汉志》的三十二郡中列有长沙,说:“《湘水注》:临湘县,秦灭楚立长沙郡。”又在补《汉志》之缺四郡中列有黔中郡,说:“《秦本纪》、《楚世家》,秦昭襄王三十年,拔楚巫、黔中郡以为黔中郡。《汉志》缺,《续汉书·郡国志》补出,裴解列为三十六郡之一,清儒除钱氏大昕、钱氏坫、王氏鸣盛外皆因之。”(注:《秦郡新考》,《长水集》(上),第1-12页。)

关于秦长沙郡的由来或者说在秦黔中、长沙两郡关系上,还有另外一些记载。《宋本太平寰宇记》卷114《江南道·潭州》云:“春秋及战国时为楚黔中地之南境。即《史记》所谓昭襄王使司马错由蜀路取巫黔,因置黔中郡。故甄烈《湘州记》云:‘秦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注:《宋本太平寰宇记》,中华书局,2000年影印本,第195页。)《元和郡县图志》卷29《江南道·潭州》亦云:“春秋为黔中地,楚之南境。秦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注:《元和郡县图志》(下),中华书局,1983年,第701页。)《太平御览》卷171《州郡部·江南道·潭州》引唐人梁载言《十道志》则说:“潭州长沙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黔中地之南境。”《元和郡县图志》、《十道记》之说大概源自甄烈《湘州记》。依照这一说法,长沙郡地本属黔中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才分立出来。

《水经注》作者郦道元是北魏后期人。甄烈大约为刘宋时人(注:参见孙启治、陈建华《古佚书辑本目录》(中华书局,1997年)第195页。),活动年代早于郦氏。其以南朝人记湘州即长沙一带事,当更为可靠。实际上,甄烈《湘州记》说分黔中为长沙郡,《水经·湘水注》说“立长沙郡”,彼此并没有实质性冲突。秦灭楚为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湘州记》所记就在第二年,时间上彼此衔接。因而两书所记或许实为一事,只是甄烈《湘州记》较为具体。

秦黔中郡的设立,《史记》有明确记述。《秦本纪》于昭王三十年(前277)云:“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楚世家》顷襄王二十二年(前277)云:“秦复拔我巫、黔中郡。”类似内容亦见于《六国年表》、《白起列传》。长沙郡的设立,则以甄烈《湘州记》所云为最早。合而观之,我们有理由相信,秦黔中郡一度大致包括通常认为的黔中、长沙二郡地(注:《史记·秦本纪》:“(昭王)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两城。楚人反我江南。”《正义》云:“黔中郡反归楚。”依此,秦黔中郡域应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后者是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从中分离出来。

里耶秦简的纪年,起自秦始皇二十五年。就目前公布的资料看,秦郡名除洞庭外,还提到邻近的苍梧、巴郡和南郡,黔中、长沙则未见称述。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所录秦代文书,记有南郡和苍梧,也不见黔中、长沙。在地理分布上,如前所述,洞庭、苍梧大致是一北一南,与甄烈《湘州记》所云“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的格局相当。联系这些情形看,也许可作这样一种猜测:秦始皇二十五年将原黔中郡一分为二后,西北一部没有沿用黔中旧名,而是改称“洞庭郡”;东南一部则称作“苍梧郡”,后世以“长沙郡”称之,大概是采用汉人的习惯。

标签:;  ;  ;  ;  ;  ;  ;  ;  

论秦沧武洞庭第二县_里耶秦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