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从事产业活动得不偿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得不偿失论文,高校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于高等学校发展产业的问题,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好得很,是中国特色,应当大力发展;有人则持否定意见。我同意后一种观点,并就此谈点意见,和大家讨论。
一、所讨论的命题的含义
第一,这里所说的高等学校是指普通高校,不包括职业技术和成人高校。第二,我们所讨论的产业,不是指第三或第四产业论所界定的产业,这种理论认为,教育和科技也是一种产业,按这种观点,就不存在需要讨论的问题了;而是指高等学校实际发展和进行的以获得收入为目的的一切经济活动,也就是人们称之为“创收”的活动。本文所说的产业、经济活动和创收,指的是同一问题。第三,我们是从这样的角度来讨论问题的,即普通高等学校要不要和应不应当为了得到收入而普遍地发展产业和从事经济活动,而不是指个别的这类活动。
二、急功近利的选择
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个别高等学校开始发展产业。当时,有关部门认为这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可是不久,又来了个急转弯,大力提倡和鼓励高等学校发展产业和开展一切“创收”的经济活动。所以来了一个急转弯,愿望是美好的。高等学校从事经济活动,一是可以得到收入,缓解、甚至完全解决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可以安排一部分多余的人员;三是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
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一种愿望。实践已对此作出了相反的回答。除以巨大代价得到一些经济收入外,别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多余人员安排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虽有个别或少数学校得到了较多收入,对改善教学设备和教职工待遇起了一些作用,但并没有表明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条件的改善只是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供了可能;是否真的能够实现目的,最终取决于人的作用。事实是越来越多的人深深感受到,高等学校从事产业和其它各种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经济活动,已经和正在影响着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搞产业已形成了热潮,学校在搞,学校的各个部门在搞,许许多多的个人也在搞。甚至把没有搞产业和经济活动的,视为无能之辈。搞产业本身已牵扯了相当数量人的时间和精力,如此状况,怎么能设想不影响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从事实看来,这是一个急功近利的决策。表面上确实得到了一些经济收入,但却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因眼前小利而忽视了长远的大利。
三、难以驾驭的“巨浪”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产业及其它经济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收入。既然政策允许,上级鼓励,又能得到实惠,高等学校理所当然地要尽最大力量,甚至不惜一切地实现这一目的。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受失败,不但赚不了钱而且要赔本。赔本,是本来就缺乏投资的高等学校绝对不能承受的打击。因此,他们一定要想方设法增加投资并配备得力人员,以增强实力,求得更大发展,在竞争中获胜,得到更大利润。正是这种强大势力的趋使,高等学校的产业和经济活动,以迅猛发展的速度,不断扩展的规模,为自己开辟着道路。发展产业,犹如一股势不可挡的巨浪,席卷着高等学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系还极不完善的情况下,高等学校从事产业和经济活动,一旦形成强大的势力,就不会按照我们的主观愿望来发展。市场是无情的,这种强大的势力会冲击一切,首先和主要冲击的是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同教育、教学和科研争投资、争人才,更争“人心”,影响人们的思想和道德。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这种情况下,除国家采取强制措施调节外,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无力驾驭它,把它控制在合理和恰当的范围内。脱缰之马是难以驾驭的。
四、不断被削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首先是争投资。高等学校要增加对产业和经济活动的投资,但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支出不能挤,国家也不会给这笔经费,别无它法,只有挤占教育、教学和科研经费。被挤占的经贸投入到产业和经济活动中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利润;即使得到一定的利润,也不可能很快地返回到教育、教学和科研部门。因为产业和经济活动部门必须保证有不断扩大经营所需要的足够的资金。本来就不多的高等教育经费还被挤占,怎能不影响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至少在利润返回这个不短的时期内会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如果说真的没有,那就是说国家给高等学校的经费太多了,否则学校就不会有富余的经费从事产业和经济活动。而果真如此,就不能说高等教育经费短缺,也就没有必要去搞产业了。
其次,争人才。确有这样的人才,搞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在行,但却有经营之道。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并不多。多数情况是,那些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骨干,也是善于经营或能够较快掌握经营之道的人才。高等学校不能不抽调这样的人去从事产业,否则就会赔本。实际上,高等学校从事产业和经济活动的人,多数是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骨干。这怎么可能不影响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除非是有意否认事实。据我们确切的了解,有的学校为了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把一个学科的教学骨干几乎都抽走了,说是要“集中力量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为此,不得不让助教上课。学生有意见,但毫无办法。谁知道有多少学校在打这样的“歼灭战”呢?我们不可能得到这方面的具体数字和情况,但不难想象是绝对不会太少的。
再次是争“人力”。这里所说的“人力”,是指人的精力和时间。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高等学校的产业,虽有专人担任,但许多事情还是要由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来分担的。没有这些人的分担,产业是搞不起来的。这就必然要占用他们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不说别的,就以学校领导来说,为了搞好产业,陪吃陪酒就不知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系(院)一级的领导在这方面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
在高等学校中从事产业的人,比搞教育、教学和科研的人得到的收入和实际利益多,有的甚至相差相当悬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不让那些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参与产业和经济活动,他们也要想方设法挤进去。即使挤不进去,也要想方设法搞点第二职业。任何人,要想既搞好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又搞好产业,即使不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非常困难的。所谓两者不矛盾,要辩证统一,有机结合,其实不过是一种愿望,恐怕连提出这种主张的人自己也办不到。这里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收入多少的问题,而且有社会和政治荣誉的问题。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能力至少不比搞产业的人差,付出的劳动也不比搞产业的人少,为什么待遇就比不上?他们的心理怎么能够平衡?由此对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特别是基础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最后是争“人心”,高等学校大量地搞产业,对于人们思想和道德的负作用也是不可低估和不容忽视的。
高等学校从事产业活动,对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负作用是潜在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显现不出来;但它确实是存在的,并且不断强化。当人们已察觉到的时候,为时已晚了。
五、得不偿失的“效益”
人们常说,搞产业可以得到收入,反过来支持教育、教学和科研。这话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这只是从表面现象看问题。实际上,高等学校从事产业活动获得的效益,是以巨大的代价换来的。从全社会来考察,不论是其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是得不偿失的。
高等学校的产业所得到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挤和削弱教育、教学和科研得到的。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高等学校中真正的教育、教学和科研骨干,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而他们要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就必须不断地学习,接受继续教育,以增进知识和能力,提高科研水平。高等学校抽调教育、教学和科研骨干从事产业,必然会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他们走向社会后必然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从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考察,到底是集中力量培养高水平的人才效益高,还是靠搞产业所得的效益高?显然是前者,而不会是后者,这是不言而喻的。
有人会说,你说的是空的。不错,至今还没有,大概也不可能计算出人才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具体数量来。但如果不是有意的话,人们是不会因为如此而否定这个客观的实际存在的。
就是仅从经济效益来说,高等学校发展产业也是不上算的。绝大多数高等学校的产业和经济部门的人员工资、福利等等,还是要由学校来支出,即使有的由产业和经济部门支出工资和奖金等,也有些公共福利(如房屋的修建、离退休金的发放等)依然是由学校支出的。同时,高等学校搞产业和经济活动是免或减税的,这等于国家给高等学校新增加的投资。这笔新增加的投资加上应得的利息或能够得到的利润,是相当大的一笔经费。如果扣除上述经费或投资,高等学校所得的收入,远没有现在有人说的那样多。如果把同等数量的资金投入到专门的生产部门,一定能够得到比高等学校得到的收入更多。
局部的效益不等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效益。一个国家和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也必须从整体、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来考察效益;在社会公共事业方面更应当从整体来考察其效益,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六、并不存在的优势
不少人有这样一种看法:高等学校有发展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优势。其主要理由是高等学校有人才,有相当的实验设备。按这种推论,也可以得出生产部门,特别是大企业有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优势。因为它们有相当数量的高级专门人才,有实验场所,特别是有至少比高等学校要充足的投资,而且还可以紧密联系实际。其实,这种推论根本不能成立。高等学校和生产部门之间尽管有一定的共同性,但这是次要的,它们在主要方面是不同或有很大差别的。人才各有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设备也各有自身的性质和用途,人的精力和时间以及设备的使用寿命都是有限度的。因此,即使有一定的共同性,也不可能兼而得之。
对高等学校来说,要它发展产业,从事经济活动,恰恰是扬其短而避其长。学校确有人才,但他们是善长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才,至少绝大多数人没有或缺乏生产经营才能。有一位校长说:“我们会干的不能好好干,不会干的却逼着你去干”。另有一位校长说:“我们学校还得搞经济工作,这是赶着鸭子上架!”这是校长的由衷之言,更是他们的苦衷。高等学校的设备是用来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未必适合于产品开发的研究和实验,即使可以用来进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也会在使用过程中与教学和科研发生冲突,很难做到两全齐美。同时,要把科技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产品并不那么容易。特别是将高科技转化为产品,是相当困难的。要有大量的投资,有先进的设备,有承受巨大风险的能力,还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更要有善于搞开发新产品的人才。高等学校恰恰没有这方面的优势,即使有一定的人才和可用的适当设备,也是有限的;就更没有那么多的资金和承受巨大风险的能力了。
社会总是有分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不会越来越粗。高等学校之所以成为社会的一个独立部门,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必然。如果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强令高等学校去从事产业和其它经济活动,无异“饮鸩止渴”。高等学校发展产业虽然可以得到一些收入,缓解当前的经费不足,但却是以削弱教育、教学和科研为代价的。它不仅只是影响一代人才的质量,而且会影响到以后人才的质量。这种举措,因小失大,不是什么创举和特色。
有人在看到校办产业的负作用后,又提出来要“脱钩”,认为这样就可以双丰收了,但却没有切实可行的强有力的措施,实际上是办不到或很难办到的。因为要真“脱钩”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它涉及权力的结构和分配的改革,涉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全,涉及社会和部门利益的合理分配,涉及人员的安排,涉及原有资产的处理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没有解决,怎么可能“脱钩”呢?要说“脱钩”,也只能是形式上的,充其量是仅仅派一些专人去从事产业和经济活动,连真正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也办不到。实质上依然如故,学校仍然要管理,教育、教学和科研人员还得参与,多余人员还得由学校安排,亏本了学校还得承受,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总之,普通高等学校不应当大力发展产业和从事其它经济活动,尤其是不能为了得到收入而从事这些活动,这倒不是什么“清高”,而是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和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与高等学校的社会职能背道而驰。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无疑,这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执行。
在我们看来,高等学校经费短缺的问题不是不可能解决的,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重视教育,是不是真正有决心解决。1994年7月的《哲学研究》中有一篇文章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大吃大喝吃掉一千个亿,国有资产流失二千亿,所谓‘交学费’又是一千亿。”如果加上购买高级小轿车的费用,那就不知有多少个亿了。假如把这些钱用来办教育,那还用高等学校去搞什么产业和从事种种经济活动吗?这些问题固然很难解决,但不是不能解决。“雷声大,雨点小”,抓而不紧,或者抓一下就放下,当然解决不了。
历史和现实的事实告诉我们,要办好高等教育,解决教育经费问题,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归根到底还是要国家投资。假如我们在上边所说的那些歪风真的一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是少上一个建设项目也要解决一下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这是关系到千秋万代的事情,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兴衰的大事。